印度社会深层结构与传统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印度论文,结构论文,社会论文,与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印度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古老的东方大国,与中国同是古代东方文化的两个主要发源地,对人类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光辉贡献。印度在天文、数学和科学其他领域十分先进并孕育出四大宗教——印度教、佛教、耆那教和锡克教,曾经繁荣昌盛达到当时社会发展的高峰,为西方所瞩目,印度的文明构成东方亚洲文化的中坚。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说过,印度是“狂想和锐感的区域”[1](P182)。 无论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印度古代的科学有过多么辉煌的成就,但正如马克思所说:“从遥远的古代直到19世纪最初十年,无论印度的政治变化多么大,可是它的社会状况却始终没有改变。”是“不列颠的蒸汽和不列颠的科学在印度斯坦全境把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彻底摧毁了”[2 ](P6)。传统是历史的惰力,而传统赖以生存的土壤是社会的深层结构,这种深层结构是超稳定的,外来的冲击,政治体制的变动,权力的更迭,新思潮的传布,很难彻底破坏这种深层社会结构,即使这种深层社会结构被摧毁了,由于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从这一结构中滋生出来的文化传统,还会长久地保留下来,成为制约社会转型的习惯势力。因此,研究印度社会深层结构,了解印度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是我们认识印度国情,分析其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马克思曾把印度定义为“旧的亚洲式的社会”[2](P70),但是,印度又是一个特殊的亚洲式社会。
一、闭关自守村社结构
印度自古代形成了村社制度,系从氏族公社演变而来,村社是一种天然的经济共同体,它是居民以定居农业为基础,按地域结合起来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过程中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在经济上自给自足,有自己的管理机构。由部落社会的氏族公社转变为的部落制农村公社,是古代印度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变革。农村公社在社会性质上的主要特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二重性。它一方面保留土地公有制,耕地由村社普遍掌握,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并视人口变动和生产状况定期重新分配;另一方面,房屋、宅旁园地、农具和耕畜属于个体家庭所有,耕种由个体家庭私人进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人类文化初期,例如在印度公社的农业中,我们所看到的那种在劳动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协作,一方面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另一方面,正象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以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这一事实为基础。”[3](P371 )农村公社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氏族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过渡的基本形态,它虽然产生于阶级社会之前,但可以保存和纳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之中。尽管农村公社内部也先后发生了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的阶级分化,但它却是以整体的形式与奴隶制或封建制国家发生关系,国家对公社实行租税剥削。这种形式阻止了私有土地的发展,是一种特殊的宗法制结构。马克思曾指出,直到19世纪仍然延续着的这种村社,造成了“停滞的、苟安的生活”,“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首创精神”[2](P67)。反过来,由于极端的残酷压迫,所激发的反抗也特别强烈,因而如马克思所说,它“反而产生了野性的、盲目的、放纵的破坏力量,甚至使惨杀在印度斯坦成了宗教仪式。”[2](P67)时至今日,印度底层社会的封闭保守和野蛮盲动的现象,仍然随处可见,成为印度社会的独特景观。
二、等级分明的身份制度
印度独特的种姓制度可以上溯到《梨俱吠陀》的时代。 种姓(CASTE)这个字来自拉丁文CASTUS,它的意思是纯粹、不杂。与它相当的印度字是瓦尔那迦蒂,指的是建立在地位不同、权利不等基础之上的社会划分,即将印度社会分为四种人群的固定的等级——每个上等等级都比下等等级优越,下等等级甚至连最基本的权利都被剥夺了。那时的“瓦尔那制度(VARNA)”,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等级制度, 它实质上是在雅利安人征服者与被征服的土著部落之间,统治与被统治的不平等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那时按等级已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等级的分化,种姓制度的主要特征就是不把首陀罗当作人看待,他们被认作是剥夺了种姓的和不可接触的人,受到每个特定的剥削阶级及其反动支持者的鄙视;甚至连首陀罗接触过的或他们的身影掠过的水、器皿、衣服等物也都受到玷污。到芨多王朝,随着社会生产和劳动分工的发展,新的种姓不断出现,在吠舍和首陀罗之间,不断分化、繁衍出很多以职业世袭化及实行内婚制为主要特征的职业集团。这些职业集团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生产上和社会上的原因,从原来的瓦尔那分离出来,形成单独的迦蒂,出现了“迦蒂制度(JATI)”,从纵向上说,迦蒂是一些地位高下集团的尊卑分野,最下级的“贱役”人群成为“不可接触者”迦蒂;从横向上说,同一等级的各迦蒂之间也具有严格的排他性和隔阂性。直到现代这种种姓制度仍然有深刻的社会基础。根据人口普查报告,印度每一语言地区有大约200个种姓和2000个亚种姓, 全印度有八百多个主要种姓5000个以上较小的集团。时至1931年,“不可接触者”即“贱民”占印度总人口数仍高达14%,占印度教人口到21%,直到今天,贱民问题仍然是印度的重大的社会问题。印度马克思主义者萨拉夫在70年代指出,“遍于全国的表列种姓和部落由于受到‘先进阶级’有组织的镇压而日益成为牺牲品。……贱民面临着可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歧视。对他们的折磨、压制、剥夺、裸体游行、活活烧死和私刑处死”[4](P11)。事实上,1968年的基尔文马尼事件中就有44个贱民被活活烧死。所以,萨拉夫认为,从古代起,“种姓制度就支配着印度社会各阶级与各集团之间的关系”[4](P11)。
三、错综复杂的文化断裂
印度也许是世界上文化断裂最严重的国家。
首先是语言的断裂。自古以来,印度就是一个有多种语言的国家,各种语言都有它占优势的一定地区。印度通行着179种语言,并有544种方言,印度语言不属于某个单一的语系,它被分为四个语系:孟达语系;汉藏语系;达罗吡荼语系;普拉克里特语系。目前主要流行的语言就有16种,但没有一种使用人数超过总人口的30%。语言的分歧使印度各地区、各民族之间交往困难,信息互通渠道不畅,严重阻碍了印度社会的整合。
其次是教派的分化。宗教这个世世代代蒙蔽印度人民的东西,是印度剥削阶级文化的核心部分,它象鸦片一样,麻痹印度人民的阶级意识,使他们处于落后、迷信和愚昧的状态。一方面,剥削者和压迫者挥舞着一种宗教的旗帜,帮助劳动人民缚在他们的车轮上;另一方面,在不同的宗教招牌下分裂和破坏人民的团结。宗教在印度社会生活中占据支配性的地位,教派斗争几乎贯穿了印度的整个历史,宗教纷争与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印度社会盘根错节,动乱不断。其中对立最尖锐的是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的斗争,由于历代统治者和帝国主义的插手和利用,两大教派之间斗争和由此酿成的流血事件绵延不绝。还有印度教与锡克教的斗争,也时起时伏,直到最近,还有大规模的流血事件发生。黑格尔以其特有的历史敏锐指出:“在印度人当中就不同了,成为他们的根本特性的,不是中国的这种‘统一’,却是纷纭的‘区分’。宗教、战争、手艺、贸易,以至最琐屑不足道的业务没有不是被严格区分开来的——这种区分构成了它们所包含的个别意志的本体,并且使这个意志的种种需要涸竭”[1](P182)。 虽然黑格尔是用思辨的哲学语言表述了印度社会的传统特征,但这的确是切中要害的精辟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