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德育在文化中诗意的栖居——论德育“以文化人”的三个维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育论文,维度论文,文化人论文,诗意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675(2015)05-175-05 “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1]文化渗透德育的全过程,是德育的生存根基。德育实质上是文化化人的过程,即用“文”的内容使人“化”之,转化、变化成为有意义和有价值追求的“人”。德育要实现“以文化人”,须切实把握好人、文、化三个维度。“人”是目的维度,文化也是人化,德育要以人为目的,尊重人的内在需求,关怀人的生命质量,引导人过上美好生活。“文”是内容维度,德育作为一种精神生产活动,要复归于意义的世界,就得把“文”作为自己的本质内容,重视文化资源的撷取和人文精神的培育。“化”是方法维度,“化”的育人方法意味着潜移默化、意味着润物细无声,意味着心甘情愿的认同与接受。 一、“人”——目的维度 德育是以育人为目的的教育,“成人(使人成为人)”“立人”是其根本旨归,教育过程也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进行的,是一种人对人的活动。 1.明确对“人”的规定性 “以文化人”的德育对“人”有着不同于传统的规定性,这里指的是具体而非抽象的人,完整而非单面的人,发展而非僵化的人。 其一,“人”指的是具体而非抽象的人。“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等是德育关于目的与任务的传统而不全面表述。德育从服务国家和社会的立场出发,培养的不是人本身,而是“建设者”“接班人”。这一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德育本应具备“文化之”和“化人之”的文化内蕴,人的主体性、独立性、情感性、生活性被忽视,沦为抽象的政治人。实际上,德育面对的是具体的、活生生的个体,有血有肉,有灵魂,会思考。每一个受教育者都是生活中具体的人,他们有物质的需求、有情感的困惑,需要心灵的关照、价值的引导,希望德育能够回归人自身,指引他们追寻生命的意义、辨清人生的方向,解决思想上的困惑与疑问。 其二,“人”指的是完整而非单面的人。“在我国古代,儒家伦理主导社会发展,人的发展侧重于道德,人成为‘道德人’。在西方中世纪,神本价值主导一切,使人成为‘神性人’。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人对物的依赖性,使人成为‘经济人’。随着现代科技地位的不断提高和作用的不断强化,当代西方国家有人把科技作为‘神’加以顶礼膜拜,又使一些人成为‘工具人’。”[2]“经济人”“神性人”“道德人”“工具人”都是单面的存在,消解了人的本质性,为避免人性的单面,就要“真正按照人的属性实现人的物质与精神、科技与人文、政治与道德、生理与心理、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真正成为‘完整的人’。”[3]“以文化人”的目的就是培养“完整的人”。所谓“完整”,既要强调人的社会性,也要重视人的主体性,培养个性化与社会化相统一的人;既要重视物质的基础作用,也要重视精神境界的提升,培养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相统一的人;既要重视现实生活,也要重视理想生活,培养既注重现世的德性也存有美好向往的人。 其三,“人”指的是发展而非僵化的人。在传统德育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教育者是唯一的主体,受教育者被当作僵化的“客体”,只是接受与服从,其个性与主观能动性被忽视。要知道,德育所面对的是拥有知识、品德、能力,有着发展需求和动力的人。人谋求发展有两个向度,一个是向外,一个向内,前者表现为人按照自身的需要改造人以外的世界,后者表现为人的自我完善与自我发展。因此,受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不单是被动接受教育者的“介入”,他会对传递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进行甄别与筛选,选择和自身“气场”相近的观念加以吸纳。同时,受教育者会将接纳的这些思想、知识、规范转化成创造的潜力,不断发展自己,生成新的自我,把自己提升到更为完善的高度。 2.在德育中如何培养“人” 莎士比亚说人是宇宙的精神,万物的灵长。德育“以文化人”就是要复归人的尊严和价值,尊重人、关怀人、发展人,把人当作绝对价值和终极的目的,而不是把人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做使“人”成为“人”的教育。 第一,德育要尊重人的内在需求。人是德育的建构者、设计者,德育不应与人的需要、人性的成长相违背,而应为人的发展和完善服务。一是人要生存,因而有物质的需求。德育不能只强调精神的崇高而忽视受教育者衣、食、住、行的物质需求。二是人要追寻意义,因而有精神的需求。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会在生活的过程中追问生命和生活的意义。德育理应把促进每个受教育者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作最终价值目标,在满足受教育者正当合理的物质需要的同时,为受教育者提供精神动力、心灵归宿,为其构建精神家园。 第二,德育要关怀人的生命本体价值。人的生命具有唯一性,具有最高的价值。以人为目的的德育理应尊重人生命本身,提高人的生命质量。这就需要做到:一是把受教育者当作独立的人,而不是社会的附庸。长期以来,我国的德育习惯于以社会需求为中心,以一定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要求、规划德育活动,并以此设计德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过程。往往是用集体的、社会的、国家的“人”代替个体的“人”,把人的发展包含在社会之中,以为社会发展了,人就自然而然地发展了。结果,教育纯粹成为了社会的工具,其人学意蕴丧失。如果忽视个体性来谈“社会人”,实际会失落真正的“人”。德育不应只从社会的角度对受教育者起“斧正”作用,还应尊重每一个人的内在需求和存在价值;不只是社会教化的工具,还应兼顾个人生命成长的需要,并使人获得精神生命的支撑;不只是谋求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还应发展人的个性,使人成为真正的人。二是把受教育者当作具体的人,有思想、有情感、有需要的人。人不是机器,应该有自己的人格、自己的个性和尊严。我们在进行德育时,要把教育对象置于现实生活中,在鲜活的生活世界里,教育对象不是课堂上机械背诵知识的认知人,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情感、有思想、有创造性、有选择权、有生命活力的人。三是把受教育者当作能动的人,有创造性、能够自我教化的人。人通过自由自觉、千姿百态的创造活动,创造了自己的全部生活和整个历史,人是世界上唯一能够进行自我创造、自我生成、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动的存在物。人能够在劳动中发挥和提高物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创造价值。 第三,德育要引导人过上美好生活。德育是为人的教育,人是它的出发点,也是它的归宿,德育应以人的终极目的为目的。何为人的终极目的,有多种答案,有人认为是财富,有人认为是权力,有人认为是成功……归根结底,这些目的都不是最终目的,只是达到终极目的之手段和工具,“看起来,只有幸福才有资格称作绝对最后的,我们永远只是为了它本身而选取它,而绝不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4]传统德育以培养受教育者思想、政治、道德等品质为目的,在这种目的观的指引下,德育出现政治化、知识化、工具化倾向。殊不知,“生活是泥土,品质是形式。”[5]养成品质只是为了有好生活,个人的生活本并非为了成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而成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德育的终极目的不只是人有德,而是通过德性的养成过上美好生活。把品质生成当作德育的最终目的是以中点取代终点。德育是人进行自我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能使人不断发展,人性更加丰富和完善,人的生活更加美好。德育“以文化人”就是要尊重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并把过上美好生活作为其根本指向。“真正的德育引导个人的德性在现实生活中展开并不断充盈于个人当下的生活,从而使个人感受到当下生活的充盈与完满,快乐地践行个人生活的善。善的生活意味着人的幸福。德育的根本目的乃是培育、引导个体好的生活,指向生活的幸福。”[6] 二、“文”——内容维度 在汉语中,“文化”一词可以分开来解释,“文”和“化”各有其义。“文”通“纹”,除了有文字之意,还可指草木纹理、纹路等。“化”有改变、转化的意思,“复合词‘文化’表示以‘文’的种种手段对社会所作的改变。”[7]德育是社会或社会集团用一定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对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社会需要的思想品德的过程。“这里讲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就是一种文化,一种特殊形式的文化,即政治文化、伦理文化。”[8]人因“文”而化,从动物人发展到社会人,从野蛮人成为文明人,从普通人升华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 1.把握对“文”的内在规定性 “文”可以指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文”可以是文化思想、文化理论,也可以是文化产品、文化作品。“文”可以是政治文化,也可以是经济文化、社会文化。“文”可以是文学艺术、知识信仰、风俗习惯,也可以是文化环境、文化氛围。而德育“以文化人”中的“文”有着内在特殊的规定性: 其一,“文”不仅指知识文化也指价值文化。认识世界万物而建构起来的知识属文化的一部分,必要的思想、道德知识的习得与掌握是德育的前提和基础,有其应有的价值和地位。但把掌握知识作为德育的单一向度,就陷入了迷途。德育过程不仅是科学理论、政治观念、道德规范、心理知识、法制知识等认知内容的传递,还包括了科学精神、政治信念、政治情感、道德情感、健康心态、法制精神等价值的养成。 其二,“文”不仅指物化的文化成果也指人文精神。凡刻上人类烙印的各种物质存在都属文化的一部分,很多物化的文化成果如理论文献、礼仪、制度、规章、文艺作品等蕴含有丰富的育人内容。德育要善于运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化成果来陶冶人们的情操,寓教于乐。而掩盖在文化成果表层下的人文精神是对人的文化生命和文化世界的开拓,如:对真、善、美的追求;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对信仰、理想、心灵的关切,更是德育要传递的重要内容。 其三,“文”不仅指文化理论也指文化心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的头脑是德育的基础工程,以此提高受教育者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并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主观世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德育是做人的工作,人是一种拥有知、情、意等多维度的复杂的存在,品德形成过程离不开情、信、意等心理因素的参与作用。因此,除了各种思想理论,爱国情感、道德情操,理想、信念,需要、兴趣,责任感、义务感、荣誉感,坚守、自持的意志品格等文化心理也是德育的重要内容。 2.在德育中如何选择“文” 从宽泛的意义上来说,德育就是以特定文化成果的传递、传播、践行等为基本载体,促进个体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的过程。因此,选择什么“文”作为内容直接影响德育的效果。 第一,德育要重视价值内容的传递。德育虽是一种文化传递过程,但“文化传递”不等同于“知识传递”,“文化传递”包括了“知识传递”,还包括意义、价值等的传递。价值是文化的深层内核,如果刨除价值观念的内容,意识形态属性明显的德育就会失去自身存在的基础,成为一门传授知识的“纯科学”。如果德育保持“价值无涉”,只传递真理性的知识,而不涉及党派、政治、价值、信仰等问题,就陷入了知识化的囹圄。知识化的德育重视“知识获得”,用形而下之“器”的东西塞满受教育者的头脑,而忽略了本真存在之“道”,即情感、理想、信仰、公平、正义……而这些恰恰是引导受教育者通往自由之精神的通衢。所以理想信念、爱国情感、道德情操、健康心态和科学思维等价值文化是德育不可规避的内容。“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教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地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9] 第二,德育要重视人文精神的传递。文化灭,则精神灭;精神灭,则中华殇。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现代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唯经济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推动下,对物欲的追求前所未有,精神生活不断丧失,人生的意义和人性的丰富被逐渐消融在物欲的释放中。丰富的物质生活并没有使现代人感觉更加快乐和幸福,反之,因没有理想,又缺乏信仰和失去道德的约束,人们感到焦虑而孤独,找不到生活的意义何在。鉴于此,德育除了授人以生存的手段与技能,教人把握物质世界外,更重要的是要引导人以生存的意义与价值,追求精神的圆满。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市场经济这种世俗化的力量一方面溶解了浪漫主义与信仰主义;另一方面也使人们忽略对人文精神的追求。因此,关注人的理想信仰、价值取向、人文模式、审美情趣等人文素养,高扬人的个性和主体精神是德育在当下的责任和使命。 第三,德育要重视非理性心理的培养。知、情、信、意、行是思想品德结构中心理层次的基本要素,它们相互制约、相互渗透,共同促进个体完成由思想品德认识向行为的转化,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而在知、情、信、意四种心理要素中,除“知”是理性因素外,情、信、意都是非理性因素。也就是说,个体拥有科学的理论认知并不一定就能形成思想品德,德育活动建立在人的全部心理活动的基础之上,道德认知想要顺利转化成道德行为,需要有情感、意志、信念等非理性心理因素的参与。鉴于此,德育要重视对个体的情感培养、信念构建和意志铸造。情绪、情感是人类精神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情感仅属于人,有了情感,人类的精神生活才变得丰富多彩。德育要改变过去重理轻情的唯理性倾向,关注受教育者的情感世界,利用各种方式激发受教育者的情感参与,使受教育者在轻松、愉悦的情境中接受教育;信念是人们对于某种认识的坚定信仰和积极追求,它使人们始终处于追求价值目标的能动状态之中,是认识、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信念的形成是思想品德形成过程的关键;意志是人的精神世界中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的心理现象,是调节人的行为并使之持之以恒的精神力量。德育过程中,教育者应注重强化教育对象的道德意志,因为教育对象要真正实现由知到行的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意志能力的调控,如果没有顽强的思想品德意志,思想品德认识也难以转化为思想品德行为。 三、“化”——方法维度 “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10]智育要解决的是知与不知、懂与不懂的问题,而德育还要解决信与不信、行与不行的问题。德育不以概念、知识的掌握为目的,关切的是人的全面发展,单一灌输的教育方法无法满足其要求,“以文化人”的德育应注重化育之法。 1.弄清对“化”的内在规定性 其一,“化”是隐匿而非显露。传统显性德育有着自身的优势,化育之法是对显性德育方法的补充,是一种不着行迹、不动神色的隐性教育方法。教育者有意识地将教育意图隐匿在一定的教育载体和教育氛围之中,而受教育者在无意识中接受教化。首先,教育意图和目的是隐蔽的。“化”就是把教育的意向和目的渗透到或潜藏到与之相关的活动或环境之中,使受教育者在愉快、轻松的氛围中不知不觉地受到熏陶。其次,教育内容和过程是隐匿的。“化”是不说教,不对教育对象直述道理和提要求,而是引导他们参与活动,融入文化环境,自己在活动和环境中领悟道理,接受教育。 其二,“化”是引导而非强制。化育方法的提出是为了打破过去德育强制“灌输”的教育方法,转而强调教育方式的非强制性和引导性,希望以“软”力量激发教育对象的个体主动性、创造精神和内在潜力。“化”是改变过去以权力、权威行驶教育职能的方式,从人的心理和需求出发,创设良好的文化育人情境,激发受教育者的心理动力和人格平等、尊重互爱、自我教育,从内心深处接受教育内容,外化为良好的行为,润物细无声地达到教育的目的。 其三,“化”是无声而胜有声。化育不是语言的灌输,也非政治说教,而是文化育人、文化育德,是感染,是熏陶,是陶冶,更多的是无声的教育。因为说教只是一种外化,往往使人停留在他律的阶段上,难以走向自律,实现内化。说教消解了教育个体的情感,不利于形成和谐宽容的氛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德育的效果。有时候,“文”的“化”力比语言更有力量。 2.在德育中如何运用“化” 德育需要文化的滋养和烘托,脱离文化,德育只能成为空洞的说教,“以文化之”即用“文”的内容“化”育“人”,是提升德育实效性的根本路径。 第一,“化人”式德育是“化民成俗”的“感化”。教育者把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传授给受教育者,使他们形成社会需要的思想品德,这是传统德育的施教方式。在这种施教方式中,教育内容是由教育者选择的,教育活动是按照既定的原则和目标运行的,教育对象被认为是可教化和可操控的对象。而“感化”就是让受教者置身于动态的文化洪流中,无需刻意设定内容和目标,自然而然的从文化中受到教益、熏染和启发。因为,“文化的存在就像一个磁场,当人身处于这个文化‘场’之中,这个磁场的磁(化)力就会显现,人就像一枚小磁针一样为它所同化。”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德性的生成与文化的发展高度一致、高度同步。在这里,没有德育工作者、德育内容等绵亘于其间,没有‘第三者’的插足,德性沿着文化的走向和需要延伸。文化需要什么德性,人的身上就会生长出什么德性,德性与文化一并成为人适应自己生存状况的一种工具。”[11] 第二,“化人”式德育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润化”。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等从生活和文化中“拿”出来,将之“教”给受教育者。这种做法使得道德精神、情感、观念脱离了生活的土壤和文化的根基,成为枯燥的理论。受教育者习得的只是干瘪和抽象的德育概念、范畴、知识等。而“化人”式德育是以文化润泽为主要途径,让人与文化相互渗透、双向建构,让人在文化的滋润下成长。浸润性是“润化”的最大特点,文化悄无声息地介入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思维特点,化育人们的思想品德。 第三,“化人”式德育是“地负海涵”的“涵化”。文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无影无踪、无孔不入。人一出生就存在于一定的文化环境中,所以,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人被文化“涵化”的过程。“化人”式德育的实施者不是人,而是人无法从中“跳”出来的文化。文化影响着人的一生,人的生活环境、教育环境、各种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本身就是人类所创造、积累的文化。“化人”的力量弥散在人的一切生存空间中,“化人”的过程时刻在进行。“涵化”过程中德育的痕迹被隐匿,德育的主体和受体都难以察觉到,是在文化的世界中无意识的进行。广泛性是“涵化”的突出特征。从物质文化层面来说,可以用包括文艺作品在内的优秀文化产品吸引人和感化人,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那样,“好的文艺作品就应该像蓝天上的阳光、春季里的清风一样,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能够扫除颓废萎靡之风。”[12]从制度文化层面来说,可以用礼仪、习俗、规范等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从精神文化层面来说,可以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崇高的价值观念、高远的精神境界能构造人的意义世界,指引人们过有价值的生活。文化无处不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能让身处其中的人得到涵化和滋润。标签:政治文化论文; 教育的目的论文; 政治论文; 社会教育论文; 生活教育论文; 文化维度论文; 空间维度论文; 思想品德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