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激励机制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设计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激励机制论文,国企论文,中国证券市场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证券市场调节企业激励机制的内在功能
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运行状况能够直接灵敏地反映在股价和企业债券价格上,这说明证券市场与企业之间具有直接的内在联系。那么,证券市场调节企业激励机制的内在功能何在?又是如何调节企业激励机制的呢?这是与证券市场的筹资、定价和资源配置三大主要功能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为企业激励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制度基础。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为资金需求者筹集资金的功能。信用制度的发展,使企业突破单个资本积累的自然限制,能够通过证券市场积聚到生产经营所需的巨额资本,包括自有资本(股票)和借入资本(企业债券)。企业制度从产生之始,就是建立在出资者提供的资本基础之上的,企业制度与资本制度相生相伴。资本制度是建立在资本基础之上的。证券市场为企业制度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本,也就为企业激励机制提供了资本制度的基础。资本作为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价值,本性就是建立在“经济人”的假设基础上的逐利性。资本为企业激励机制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动力之源。
证券市场的定价功能为企业激励机制提供了评价机制。证券市场的定价功能是指证券的价格是证券所代表的资本的价格。证券市场运行形成证券需求者之间竞争、证券供给者之间竞争和证券供求者之间的竞争关系。竞争的结果是:产生高投资回报的资本,市场的需求就大,其代表的证券的价格就高;反之,证券的价格就低。而资本投资回报的高低最终是由资本所形成的企业激励机制的优劣决定的。通过资本投资回报率的高低,建立了证券价格波动与企业激励机制优劣差别的联动系统和评价体系。
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形成了企业激励机制的再激励机制。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高低是由该证券所能提供的预期报酬率的高低来决定的。证券价格的高低实际上是该证券筹资能力的反映,而能提供高报酬率的证券一般来自激励机制优良的企业。由于这些证券的预期报酬率高,因而其市场价格也就相应高,从而其筹资能力就强。这样,证券市场就引导资本从企业激励机制差、报酬低的企业流出,流入到企业激励机制较好、能产生高报酬的企业,通过资本的合理配置实现对企业激励机制进行奖惩。
二、企业激励机制与证券市场制度设计的一个分析框架
1.对人性假设的再认识:“新经济人”假设。自亚当·斯密以来的西方主流经济学,都把“性恶自私人”即“经济人”作为探究包括企业经营者在内的人类经济行为的始点和基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必要在理论上对“经济人”假设进行重新考察。
人有性善与性恶、利他与利己两种倾向或性质,有学者称之为“新经济人”以区别于“经济人”,并提出人性的“新经济人”假设和理论。其核心观点强调[2],包括企业经营者在内的各种经济活动中的人有性善与性恶、利他与利己两种倾向或性质,具有理性与非理性两种状态,而良好的制度和机制会使经济活动中的人在寻求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有实现合理的个人利益最大化预期。因为在良好的制度和机制下,已经实现了相对最大化的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必然较公平地分配到每个人,从而最终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也必然通过个人利益接近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达到个人理性与制度理性的良性互动。
2.制度效率性的标准。一个制度的好坏,或者说,制度的效率性(制度理性)的标准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一是制度理性必须建立在个人理性的基础之上。个人理性是以“新经济人”假设为前提的。制度理性必须与个人理性相一致,当一种制度的制度理性与个人理性趋于协调,确定该制度的立法原则与推动个人行为的行动原则取得一致,有利于个人最大化行为的充分发展和顺利实现时,其制度理性就较高。二是制度的选择为引导人们采取可预测的有序行为,达到沟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必须构成一个本利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选择也是机制选择。因此,制度设计和制度选择的原则要求是寻求一个个人利益接近社会利益(集体利益)的制度安排。
三、现行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分析
(一)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僵化。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不可否认,国有企业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僵化经营机制的束缚,没有在全局范围内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国有经济占用大约60%的社会经济资源,但是,这些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尚有很大的潜力有待挖掘。国有经济的问题,不仅仅与国有经济战线过长、布局分散、产业结构升级有关,也不仅仅是与国有企业所负担的债务、冗员、社会职能等历史包袱有关,最主要的是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僵化。
2.上市公司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主要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形成的。有些改制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企业管理者操纵改制,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给出了虚假的审计报告,有的资产评估事务所给出了完全符合企业管理者要求的低估价。上市后,这些上市国企改制的丑闻接连被曝光。相当一部分公司上市后,在公司治理方面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程度不同地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一些公司还相当严重。二是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仍有少数公司在重大事项上进行误导性陈述等。三是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四是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僵化的根源
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僵化的根源在于:没有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管的力度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管理权,分设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所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架构。在上市公司中,激励约束机制的组织架构更为完整。然而,在实际运作时,这些公司治理结构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缺失,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国有股不流通导致的国有股权过于集中,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股权的过于集中,导致大股东操纵企业,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时有发生。在企业内部,又常常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经营者控制企业,牺牲股东的利益。造成企业不是琢磨如何发挥各利益相关者的优势,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价值,而是既得利益者挖空心思考虑怎样侵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形成各种内讧,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失衡,使激励约束机制难以有效发挥。
2.制度监管的力度弱化。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僵化除了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失衡外,监管的力度弱化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从公司内部来看,虽然形成了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所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架构,却在执行中放松了约束,使制度走了样,起不到制度的效用;从上市公司所处的证券市场制度环境来看,在企业改制上市时,明明有制度要求中介机构必须公正,却得不到真正执行。证券公司为其包装上市,上市的制度门槛形同虚设。在上市后,有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这些问题的存在并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监管不力和法院执法不严,违规成本不高。证监会和法院这两种力量的弱化,使证券市场作为促进国企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阵地的意义几乎丧失了。
四、完善证券市场调节国有企业激励机制的制度安排
1.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与原则。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在规范个人收入的基础上,形成集收入、财产、职位和荣誉等多重制约为一体的制度约束,构筑企业利益共同体,激活经营者的积极性。清除证券市场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制度障碍。借助证券市场的效率性,特别是发挥证券市场调节企业激励机制的内在功能,实现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与企业激励机制的互动,达到强化企业激励机制的目的。
制度设计的框架必须体现以下原则:一是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制度选择以建立在个人理性基础之上的本利结构为前提,寻求个人利益接近社会利益(集体利益)的制度安排。
2.构筑企业利益共同体。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应是一种“新经济人”,即追求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结合的“公共代理人”,其行为应在服从出资者的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因而,在通过教育和改进社会环境来普遍提升经营者利他性的同时,证券市场的制度设计应更加注重物质利益的激励和约束。既不能只靠道德教化,也不能只靠经营者的高薪和私人持股来解决“代理风险”和“经理败德”的世界性难题,而应把二者结合起来。
为了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强化管理层实现股东目标的动力,证券市场允许上市公司对管理层的薪酬采取发放股票的方式,强化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发放股票薪酬的目的在于将管理层的利益与股东价值之间建立一定的关联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创造股东价值的动力。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依法规范运作。同时配合实行市场选聘企业经营者、以经营者个人财产抵押为基础的年薪制、规范的委托—代理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严格的经营者奖惩制度等。
通过“双向进入”等措施,建立以互相兼职为特征的法人治理结构。这项制度性建设涉及企业内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与党委会、职代会、工会之间的关系。可以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的规律、惯例及效率原则来界定各种组织的权利与职责,防止因“组织摩擦”、“机制扯皮”和”人力内耗”而导致组织费用过高,影响经营者的经营管理积极性和有效性。
3.规范信息的有效披露及评价制度(机制)。完善会计准则,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包括股票期权在内的许多具体的会计准则要抓紧制订,并尽快颁布。股票期权必须费用化的强制执行将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加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制定的会计准则能否真正执行,还需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有效监督。独立审计是保证对企业进行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基础和前提。加强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公司的外部审计与对公司的其他服务相分离,使注册会计师在利益上与审计对象相独立,从而在制度上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4.完善市场准入及退出制度。加大违规处罚的力度,提高违法的成本。积极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在强化公司内外监督,严禁利用会计规范的不确定性操纵公司利润。在堵塞会计造假通道的同时,还要加大造假的成本。要使造假者明白:造假一旦被发现,造假者将面临超过造假获利数倍的高额惩罚成本,并成为市场的永远禁入者;延长责任的追溯期,不论在什么时间,只要发现造假,立即进行追溯。只有使造假者面临着巨大的造假风险,造假得不偿失,造假行为才会得到有效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