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德治建设的理念与要求_市场经济论文

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德治建设的理念与要求_市场经济论文

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德治建设的思路和要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治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市场经济论文,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道德调节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趋势,已要求经济建设必须通过推动生产、促进消费、支持竞争来使市场经济向理性经济发展。所谓理性经济,简单讲:是指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市场向着可持续性发展方向运作,使经济建设按其规律性进行。由于市场的趋利性导向作用,使进入市场交换领域的经营者往往在利益的驱动下,会出现以膨胀的物欲取代法律,以功利取代道德,以单纯对财富的追求取代经济发展的状况。如果这种状况长此下去得不到引导和规范,其结果是:不仅传统的伦理道德变得不堪一击,就连法律和法规也会失去应有的作用,这是应当引起我们认真审视的问题。

一般来说,道德的调节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现实规范基础上的,是对人们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的自觉、自愿的调整。过去当这一调整建立在计划经济的经济关系上时,道德调节是构筑在政府各级组织对人们工作与生活等各方面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建构在人们对政府和社会资源等的依赖关系上,由此建立起以奉献、互助、利他等占主导的利益观、价值观、道德观,并成为支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伦理道德体系。然而,当计划经济体制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之后,与此相适应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调节却没有随之产生变化和变革,探讨和解决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就成为伦理学工作者的迫切任务。

1、道德原则的指导必须跟上价值观念变化的速度 在市场经济的体制和运行模式成为占据人们经济生活的主导之后,由于伦理体系变革的速度,大大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人们利益观的变化速度,这造成了在计划经济的经济基础改变之后,原来支撑利益调节的伦理道德体系失去了基础,尤其当人们逐步打破对“铁饭碗”的依赖,需要构筑新的伦理道德体系来指导工作和生活时,新的伦理道德体系和制度的建立却始终处于缓慢的、逐步的适应上,这样就造成了观念与规范之间的矛盾冲突现象。对此,政府如何从宏观上重视道德调节的主导性、指导性、时代性三者的结合,探索解决道德原则对经济活动指导乏力的矛盾,确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符合的社会道德价值体系,关键是要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赋予新的内涵,使之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和规定性,能够成为让广大民众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明确遵循的利益原则。笔者认为:道德原则对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关系和人们行为规范的调整和指导是十分必要的,对集体主义原则的内涵作出新的符合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阐释,起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规定和认识:一是从个人与国家整体关系的角度,把集体主义原则的调节赋予刚性的内容。集体主义原则在这个层面上应具有要求人们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的无条件遵循的规定性,这也是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基本的准则和规定性的体现;二是从个人与集体关系的角度,把集体主义原则的调节赋予不同层次性和有弹性或柔性的约束。集体主义原则在这个层面上应以利益互动原则、生存和发展原则作为调节个人与集体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层次性和弹性是从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关系上,个人与集体的生存和发展上,提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从满足个人与集体的生存需要开始,到个人与集体的发展需要的实现,都可以围绕着基本原则进行规定和调整,同时,个人、集体与社会国家利益的调整,也可以采取由法律刚性的制约到对法律自觉的选择,由不同层次的道德认知水平到高尚的道德境界的规定和要求。因此,把集体主义原则赋予的刚性与弹性的标准,用于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之间的一系列关系,可以以此作为规范各类行为的原则和准则,有利于引导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自觉地作出对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考虑,有利于人们对他人的需要作出关注和关怀,有助于人们根据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与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根据道德调节要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要求,确立新的伦理道德体系和制度。

2、从重视“有德”才“有得”上,培养人的羞耻心和责任心 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导向,把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和对金钱财富的欲望充分调动起来,然而,如何获得利益?当人们在市场中面临利益的驱动,需要以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理论来规范和指导时,却往往出现了“有德者”难有所“得”,“缺德者”发达致富的现象,这一现象常常使人们产生困惑,也常常让人们感到无所适从。虽然有的经济学专家认为:“中国今天这种状况,并非‘开放’带来的‘外来’影响。对西方社会稍有了解的人都不会否认,功利性确定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但西方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早已建立起相当完备的法律制度,比较成功地将社会成员对功利的追求限制在不损害他人生存的范围内。”(注:刘智峰主编:《道德中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1页。)但是,在现阶段,中国如何解决现实存在的矛盾,如何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经历别国几百年的发展历史,跨越不同的社会形态,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尤其是从市场经济的特征上去确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体系,不仅是一个艰难的挑战,也需要有刻不容缓的举措。这正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治国方略的发展和创新,是从法治与德治并举互治的意义上,对政府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法规提出的讲究实效和重视伦理道义力量调节的要求。

一是在其可行性和科学性的把握上,必须要考虑到政策和法规的制定,起码要能使按这一政策和规定去做事的人“有所得”。让“缺德”的行为失去利益和市场,才能促使人们逐步养成良好习惯,形成以内在自觉和内心的自责为特征的道德调节机制,才能把人们的行为纳入到有秩序的市场经济的轨道,在思想道德领域和精神文明领域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是根据现阶段的实际状况,必须要求道德的调节从道德责任法制化的实行开始,从“有德”才“有得”入手,培养人们的责任心和羞耻心,不断提高民众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从现代法制国家中人们应有的“法制”观念和“德治”意识上,创造出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上,不断地满足民众对社会生活质量的追求,开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新的发展空间和途径。

3、市场经济倡导的“德治”并不与“法治”对立,而是并举互治促进经济增长 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道德调节的作用,形成经营者对法律法规、对市场法则和规则的自觉遵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道德“目的性”的特征体现。市场经济中倡导的法治与德治并不是对立的,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手段,两者是紧密联系、并举互治的。首先,法律手段作为治理国家必须依靠的保障力量,是规范市场秩序最基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准则。在此意义上,德治必须以法律作为道德底线来加强对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力度;其次,伦理手段作为以人们内在的自律性和自觉性的约束来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和竞争秩序,是国家在宏观调控上必须重视的基础手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这两方面的约束和调节需要政府根据市场秩序的实际状况来制定具体的伦理调控实施步骤,通过采取强化人们自觉的法制意识来逐步调动道义力量的内在动力作用,也只有当公民自觉的法制意识成为一种道德选择时,道德力量才能成为市场经济的动力机制,才能形成促进经济增长,减少市场失灵发生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4、“以德治国”方略的提出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的支持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与确立过程中,由于道德观念的变化是伴随着产生在市场经济经济基础上的价值观和利益观的变化进行的,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历程,人们在思想上已改变和放弃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观念和习惯,接受了市场经济的体制和现实的经济制度。随着时代潮流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我们将进一步地面对发达国家的挑战,面临在市场竞争中与世界经济和国际惯例接轨的现实。因此,市场经济建设需要以重视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支持。邓小平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的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质变,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质变,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注:《邓小平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2-154页。)由此告诫我们:在经济建设初步成功之后,如果忽视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市场经济会因为缺少道德支撑,使经济的繁荣成为表面的、暂时的现象,结果会使经济建设在“失德”和“缺德”的“恶性循环”中遭致失败。如果我国的市场经济的运行不能依据法律制度、市场法则和道德规范进行,诸如为了金钱和利益的追求,可以丧失起码的道德良知,甚至敢于践踏法律,这势必会导致恶性竞争和市场失灵,最终将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阻碍市场经济有序、正常、稳定的发展。美国经济学教授保罗·萨缪尔森认为:市场出现“市场失灵”是存在“不完全竞争或垄断的成分”和“外部效果(或溢出效应)”的情况(注:〔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高鸿业等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79-81页。)“以空气污染为例,当一家工厂喷出的烟雾损害当地居民的健康和财产,而该企业又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的时候,就出现溢出或者外部效果的现象”(注:〔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高鸿业等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77-78页。)对此,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并不完全是胡思乱想”,“在企业变成一头垄断的野猪时,防止它到处乱撞;当企业喷吐出来的浓烟威胁生命和财产的时候,就限制它们的行动。”(注:〔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高鸿业等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因此,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市场发展的方向是需要的,它可以运用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运用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制约作用,运用道德的调节和道德的制约等多方面结合的政府调控手段,形成相互不可或缺的规范机制,规定和引导市场的发展,这对完善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了精神动力的支持。

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道德力量的支撑

实施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德治建设的治国方略,需要通过确立“道德责任法制化”的基本实施步骤,通过提高国民整体道德认知水平来发挥道义调节的独特力量,以此作为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力量。从这个角度上讲,把自觉的法制意识作为基本的道德选择,是发挥道德力量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必要条件。

1、把自觉的法制意识作为基本的道德选择,是道德支撑的前提条件 道德支撑是通过道德力量的独特性体现出的一种自觉的法制意识和道德选择程度。道德力量的独特性是指人们内在积极、主动的道德规定性和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是人对自身行为作出的符合社会秩序要求的自觉、自愿、自律的约束,这一约束包括自觉的守法意识、用法意识,包括以信誉、信任赢得有形或无形的价值或利益,包括对物质的和精神的(社会的)价值或利益目标的追求。发挥道德力量的独特性作用,对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形成积极、公平的竞争机制起着支撑基础。法律是以行为的合法性和责任心等规范对象的行为,法律规范是最起码、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要求,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刚性规范。自觉的法制意识是知法、守法、用法三者的有机结合,在市场竞争中,市场秩序的建立需要把守法观念和用法意识作为公民基本的道德选择,这是“以德治国”方略的基本前提和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国家中公民守法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要求,如果把法制观念中的守法习惯、用法意识等作为治理现代国家的基础,那么法律就是最基本的、最起码的、最低层次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要求。因此,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最低行为要求和道德约束的基本底线,并由此不断地提升公民自觉的法制意识,使之成为行为基本的价值判断和自觉的道德选择,这就是“德治”的要求,这一要求不仅不是削弱“依法治国”力度,而是要从基础上、制度上真正提高依法治国的程度和社会文明的水平。在市场经济向可持续性目标的发展中,贯彻这一治国方略正是我国现阶段国家治理和加快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基本支撑点。

2、确立“道德责任法制化”的基本步骤是建立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 市场经济既离不开道德力量的支撑和道德规范的调节,也离不开从制度上确立有利于道义力量发挥的社会道德约束机制。在制度建设上重视伦理道德手段的运用及其作用的发挥,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面临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难题,在这方面存在着不少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从历史和现实的状况出发,在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心理等方面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能够担负监督作用的德治与法治结合的制度调节机制,把道德责任法律化作为“德治”的基本目标。具体需要在管理制度上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制度的约束,确立民众对政府的信任;通过政府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加强对权利的监督,为形成良性循环的社会道德风尚起一个表率作用。

首先,从抑制腐败入手,建立有利于民众监督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机制,塑造不出立体的“公仆”形象。加强德治的目的是在于建立能够担负起监督作用的管理制度,把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督机制有的放矢地进行细化。“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利的制约机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1日))政府在这方面必须加大改革力度,配套切实、具体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正从制度管理上融入有利于建立法律的公平、道德的公正、监督的公开机制,从行政管理上制定有利于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和约束机制的法律伦理规范。再如,在行政管理中要以明确而详细的法律、法规和条文,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有各自具体的监督。目前在对被管理者的管理上已有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但是,对管理者行为的监督却缺少完备的监督措施,形不成民众的监督管理机制,塑造不出立体的“公仆”形象。因此,要制定便于让纳税人了解监督和举报的程序制度,并将具体的措施和规定细化,从而使每个纳税人都清楚自己有对政府公务员的违规和违法行为,有进行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众的参与意识是“德治”的基础,德治的目的是让民众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和要求,尤其是让公民或纳税人具备自觉的行使监督权利的意识,并将这一意识同法治意识和道德责任相联系,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督管理制度,使社会腐败行为在强大的民众监督下得到抑制,这正是德治的作用和现实意义之所在。

其次,建立明确的制度约束机制,确立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在这方面需要从改进各级政府的工作作风,提高各级政府的工作效率入手,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的监督机制,明确制度约束的力度,使之成为确立民众对政府信任的必要的举措。在对权利的监督上,必须充分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利都是人民赋予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关键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他们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1日))这是民众对政府信任的重要基础,各级干部要在思想认识上清楚自己的权利范围,不要把自己当作人民的父母、高高在上地对待民众。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权利意识与公仆意识之间会形成矛盾冲突,因此需要确定具体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首先,需要从法律制度的规定上,明确权利之间的制衡关系,使其权限及利益有具体的范围,只有当制约力量能够有效地对权利发生作用时,权利才不至于失衡,才能抑制权力犯罪的产生;二是需要从制度的制定上,融进有利于提高民众信任度的方法和措施。例如,确立和履行诸如民众信任投票制等制度,使民众有权对政府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和进行举报,甚至有罢免失去道德信任和行政威信的领导的权利,真正使民众对“行使自己的权利”感兴趣,使各级干部真正能够以“实际成果取信与人民。”(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1日))

第三,从树立社会正气入手,形成良性循环的市场道德秩序。市场经济的良好与稳定需要以社会道德作为重要的支撑基础,家庭、公共生活领域、职业领域这三大领域是体现社会道德风尚的重要场所,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道德规范力量,对市场秩序的是否有序,社会风气的优劣、道德风尚的好坏起着直接的作用,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有序产生着广泛的影响,同时也体现着国家行政管理的水平、需要各级政府在行政管理中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加大道德建设的投入,决不能忽略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使看似小事,其实都是涉及市场经济秩序、民众生活质量、道德生活水平、社会环境状况的一系列大问题,也是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具体切实做好的基本工作。尤其在城市的区县级政府和农村的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中,更需要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上得到落实。

上述三方面的状况都将需要国家在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制度的制定上,加大法治和德治建设的力度,在实施道德责任法律化的过程中思考、探索并采取有效的策略和操作手段,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包括法律的、行政的、道德的监督措施,使德治与法治的结合互补的作用,体现并凝结在国家的制度建设中,市场经济的运作中,人们自觉自律的行动中。

3、国民整体道德认知水平的提高是完善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保证 作为完善市场经营机制的治国方略,有两个不可忽视的基本条件,一是民众是否有自觉的法制意识,二是社会整体素质上是否具有较高的道德认知水平,这两者正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完善市场竞争秩序的治国基本条件。从这两个基本条件的要求看,“以德治国”方略的提出正是从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上,把自觉的法制意识和较高的道德认知水平作为德治与法治结合的基础和支撑,目的是要通过依靠法治手段培养人们自觉的守法意识和自律的习惯,以道德责任法制化作为提高民族素质的切实手段和要求,以此作为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和发展的支撑点。因此,把提高社会整体道德认知水平,提高民族素质作为建立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加强法制现代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治国举措。由于道德认知水平是通过由低到高的不同层次和阶段来反映社会和个人的道德素质水平,简单讲:处在最低水平阶段是需要靠外在强制的法律和权威力量来实现;处在中间层次的水平是要靠道德力量和道德自觉来实现;达到最高阶段的水平则是要靠法律与道德的结合所形成的对社会规律和法则的自觉运用来实现。如果说,我国社会整体道德认知水平处在较低水平,那么,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的管理和国家的治理就将处在消极被动的状态,法制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也将停滞不前,甚至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也难以解决,以及对社会各种腐败现象的治理,也会因此而无能为力。

标签:;  ;  ;  ;  ;  ;  ;  ;  

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德治建设的理念与要求_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