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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其对经济的作用日益增强。科技和经济呈现出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一体化发展趋势,其最重要的结合点就是科技成果的转化。然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能在生产中稳定使用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不足20%,而最后形成产业的只有5%左右。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经济界和科技界对此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收效却不显著。本文试图阐明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提出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对策。
一、科技成果转化过程
一般认为,具有某项科研成果的科研单位和具有一定生产和经营能力的企业联合便能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其实,科技成果转化要复杂得多,需要经历许多环节,而且不同环节之间的转化有不同特征,需要依赖独特的知识和技能,彼此难以替代,例如具有研究开发能力的科研单位在生产和进入市场方面一般都缺乏经验和能力。成果转化过程犹如接力赛跑,每次接力棒传递相当于完成了一次转化,每次接力棒的主体都不同,主体之间既有共同利益又有冲突。因此,科研成果转化须有适宜的运行机制。
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质上是技术创新过程。在此过程中,技术知识转化为社会可持续使用的有形和无形产品,它包括技术“点子”的提出、研究与开发、样品试制、批量生产、进入市场、开辟销售渠道等环节。这些环节涉及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企业家创业、金融和经营管理等多领域的知识和专业人员。有的技术创新还需要多学科的配合,象集成电路的出现,综合了化学、物理、材料科学、电子工程、计算科学和数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这样一个复杂的转化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阻滞转化。技术创新点子只有高效、低成本、顺序地通过所有这些环节,才能成功地实现转化。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分为:“点子”吸收、企业家投入和进入市场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
1、“点子”吸收阶段
此阶段指“点子”(或称新构想)转化为研究和开发项目。所谓新“点子”就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是知识或技能的创新,它属于以信息为基础的无形资产。然而,“点子”这类信息产品不具备一般商品的可交易性特点,在交易前,用户无法象购买实物商品那样审查该信息的价值,同时,用户一旦知道此信息的创新内容,也就无需购买。只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来鼓励、尊重和保护这些新点子,才能不断地涌现新点子供研究和开发单位筛选。
2、企业家投入阶段
经过研究与开发阶段证实了某种产品的可行性后便可进入生产阶段。这时需要有人(或企业)甘冒风险去筹集资金,将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成果投入生产。企业家的涌现和生存主要取决于能否取得创业资本。事实上,往往是有点子的创新者敢冒风险但缺资本,而投资者拥有雄厚资金但缺少新点子。只有建立一种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使投资者在没有充分保证回收的条件下,愿意将资本投入企业家之手,而另一方面,企业家受法律约束而悉心经营,最终将这些资本金还给投资者并附加以一定的回报。这种良性循环是研究和开发成果取得风险投资效益的关键。
3、进入市场阶段
创新产品符合市场需求是它存在的根本条件。然而,即使有市场需求的产品进入市场仍会遇到各种障碍。诸如供应和销售体系、人员聘用体系等基础设施的障碍,另一方面,创新产品还会受到生产同类产品的老企业的压制。因此,需要一种机制维护创新产品进入市场。创新产品进入市场后就会获得利润,反过来就会促进点子提出、研究与开发、创新产品的生产。这种良性循环就会促进整个社会的科技创新。
除了上述三个基本转化过程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还可以细分,比如生产阶段可分为样品生产、中试生产和批量生产,它们之间同样有转化过程。
二、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
据报道,我国目前每年取得科技成果3万多项,在生产中稳定使用并具有一定的规模的不足20%,而最后形成产业的只有5%左右,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与发达国家占70%~80%的水平相比差距还较大,我国科技成果资源的浪费还十分严重。
1、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缺乏成果转化时效性观念
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提条件是科技成果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并存在潜在的市场需求。然而,科研院所由于原有体制和固有观念的制约,往往使得自身的科研行为与市场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最初的研究和开发的选题上,由于缺少市场方面的人员参与和对市场需求因素考虑较少,研究选题往往偏重技术与理论,其目的相当多的是为了提职称、出论文,加之研究经费有限,因此,产出的科技成果往往停留在实验室试验成功、原理样机完成、文章发表和完成报告的水平上,造成了成果与市场脱节。至于能否及时转化和产生效益,许多研究人员认为与已关系不大或认为那是别人的事。
此外,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时效性。所谓时效性就是指时间对于一项科技成果来讲,其价值随着时间的流失而逐渐降低,直至最后价值消失。科技成果的时滞便是其价值的消耗过程。也正是因为如此,许多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变成了无价值的知识沉淀,造成了巨大的浪费,降低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2、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不足
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多方面的保障措施,但是目前普遍认为资金不足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关键的问题。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转化资金总量不足,1993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1960亿元,但实际投入仅为334.5亿元,约为理论需求的17%;(2)投入结构比例失调,缺乏应用开发(中试放大)投资。一项成熟的或成功的新技术成果应用于社会生产,必须经历实验室成果、中间应用放大试验、工业化和产业化三个阶段,资金投入比例大至为1:10:100,而我国仅为1:0.7:100。显然,用于技术应用开发的资金明显不足,而这一点,又恰恰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关键;(3)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少,缺乏市场急需的活跃风险投资。目前我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拨款、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但靠国家拨款来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毕竟有限,因此,资金不足严重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
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已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中,转化资金主要靠自筹的占56%,国家科技计划拨款的占26.8%,风险投资仅占2.3%。而国外科技成果转化率高,风险投资起了关键的作用,在美国至少有50%应用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得到风险投资的帮助。
3、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市场中介和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技术市场中介,技术市场中介的发展和完善有益于成果的推广转化。科技成果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技术商品,它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仅通过简单的买卖关系即可完成转化。科技成果的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全过程的服务。而我国目前技术市场的管理者,大都热衷于办大型技术市场交易会、科技成果推广洽谈会等,场面宏大却收效欠佳,仅起沟通作用。现在我国技术经纪人队伍的培育尚处起步阶段,中介人员平均素质较低,市场中不乏唯利是图的中介者把科研院所的成果随意汇编,隐去单位和联系方式,甚至把成本和效益、投资产出比夸大得令人难以置信,欺骗了真诚寻找项目的企业,从而影响科技成果的转化。
4、缺乏合理的、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估标准和利益分配机制
科技成果具有无形资产的独特性,其价格难以准确地、合理地确定,操作时又缺乏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进行科学评估的标准和原则,且合作中还牵涉许多具体的问题,如技术转让允许的地区范围、时间长短、付款方式、合作形式及知识产权是否得到有效的保护等,故往往造成供需双方在利益分配上的分歧,导致成果转化过程漫长,甚至失败,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对策
1、科研单位与企业携手,优势互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科研单位有着丰富的科技资源,但往往缺乏产业化资金,而企业缺乏科技资源,两者优势互补,既保证了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的转化,企业也从中找到了经济的增长点。
2、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不足问题
在科技成果的开发和产业化过程中,风险是始终存在的,这就必然要引入风险投资机制。从发达国家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的经验来看,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和发展创业基金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新技术产业的有效手段。建立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制定相应的法规及管理办法,从国内外吸收资金;建立相应的证券市场,为风险投资业提供出路,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不足的问题。
3、实现技术入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入股不但成为企业组织的重要形式,也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化的重要方式。目前,深圳产业市场已形成了外方技术入股、中方技术入股、内地单位(个人)技术入股、深圳企业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的技术入股,把持股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的兴衰捆在一起,激发入股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提高了科技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4、建立有效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培训一批高素质技术经纪人队伍
市场中介服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不可缺乏,但仅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牵线搭桥是不够的。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应有一批高素质的懂科技、懂法律、了解市场、善于经营、诚实信用的技术市场经纪人队伍,在深入了解科技成果的成熟程度和应用方向、进行产业化的可行性分析、市场前景的预测、对投资风险和回报大小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需要成果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咨询服务,以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并不断地向企业提供市场、法规、金融等相关的最新信息,实现成果的彻底转化。只有这样,才能使中介机构成为企业与科研单位都信赖的伙伴,中介服务才能发展壮大,从而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5、建立科技成果评估模式,健全利益分配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供需双方都要面对如何确定科技成果价值大小的问题。目前的技术交易中的价格的确定,大都采取双方协商定价的方式,但是由于双方对市场前景、合作条件、未来产生效果等理解不一样,往往造成价格与价值相偏离,影响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甚至产生纠纷。因此,亟待建立一套规范的科技成果价格评估体系,保证双方的合理利益,促进科技成果顺利转化。
另外,科技成果拥有者必须转变观念,明确科技成果只有通过转化,才能实现其价值;不要一味强调自身利益,忽视了科技成果的时效性,丧失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最佳时机,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同时企业也应该明白,只有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才能增强自身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