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四世纪—六世纪北方少数民族对汉语言文化的接受
孙晨阳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 200120)
摘 要: 公元四世纪—六世纪,是中华民族融合的重要历史时期。本文分析当时少数民族政权的语言文化政策及举措,发现少数民族在不断学习汉语言的过程中,逐渐开始运用汉语言文化。北魏孝文帝推出了规范文字、规范孔庙祭祀的政策,最终通过改革取得了北方地区汉语言文化的主导权,引领汉语言文化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 少数民族 汉语言文化 接受
在有关公元四世纪至六世纪少数民族政权的研究中,尤其是有关孝文帝改革的讨论中,“汉化”是一个重要问题,但“汉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从少数民族学习汉语言文化的角度审视这一问题,发现当时各个少数民族根据自己的文化背景和现实利益等在不同层面学习、利用汉语言文化。到了北魏孝文帝时期,少数民族对汉语言文化的掌握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孝文帝所谓的“汉化”改革实际上是争夺汉语言文化发展主导权的一次尝试。最终经过北朝时期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汉语言文化对后世汉文化形态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从对立走向学习、接受
少数民族学习使用汉语、接受汉文化是一个曲折的过程。通过梳理文献,发现从汉代起,少数民族对于汉语言文化的认识经历对立、学习、接受。
以住的语文课堂教学方式都比较单一,教师在讲台上讲课,学生被动接收,课堂上很少有信息的交流,都是教师一直的“灌输”,教师讲什么学生只能被动地增收。这样一来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就会被弱化,没有交流,一些不同的意见和观点也会被一致化,即只有教师教的才是对的。这样的教学结果也可想而知。
汉末以后进入汉地的匈奴人、羌人、氐人及鲜卑人都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化。固然,在战乱纷繁、人口流动加剧、民族杂糅的历史时期,能够成为当时官方普遍认同的语言,汉语有着优势。一方面,北方大量汉人族群使用汉语,少数民族统治者政治的运作,对汉人实施统治,有赖于汉语。另一方面,源于汉语具有成熟的文字体系及文字本身的特质。
从文献记载看,明确体现少数民族对汉文化态度的材料不多,比较明确的应属《史记·匈奴列传》中对于匈奴文化的论述:“匈奴之俗,人食畜肉,饮其汁,衣其皮;畜食草饮水,随时转移。故其急则人习骑射,宽则人乐无事,其约束轻,易行也。君臣简易,一国之政犹一身也。父子兄弟死,要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今中国虽详不取其父兄之妻,亲属益疏则相杀,至乃易姓,皆从此类。且礼义之敝,上下交怨望,而室屋之极,生力必屈。夫力耕桑以求衣食,筑城郭以自备,故其民急则不习战功,缓则罢于作业。嗟,土室之人,顾无多辞,令喋喋而佔佔,冠固何当?”虽然这是一己之言,但可以代表匈奴统治阶层对汉文化的对立态度。这种对立态度随着匈奴国势的陨落逐渐有了变化,一些进入汉地少数民族的人士开始学习和使用汉语和汉文化。
十六国后期,经过近百年传播和接受,汉语言文化在少数民族贵族中得到了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普及,出现了像苻朗一样的少数民族文人。此时,胡汉双方基本能够在同等高度进行交流对话。
到了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统治者一般主动接纳汉语言文化,比较重视汉语言文化的学习和推广。该时期学习汉语言文化最深的当属鲜卑慕容部,《晋书》中有关慕容鲜卑的载记,相比其他几个政权要文雅得多,在教育子弟学习汉语言文化方面,慕容鲜卑不遗余力。慕容廆时期:“平原刘赞儒学该通,引为东庠祭酒,其世子皝率国冑束脩受业焉。廆览政之暇,亲临听之。”慕容皝时期:“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立东庠于旧宫,以行乡射之礼,每月临观,考试优劣。皝雅好文籍,勤于讲授,学徒甚盛,至千余人。亲造《太上章》以代《急就》,又著《典诫》十五篇,以教冑子。 ”对于“学生不任训教者,亦除员录”“皝亲临东庠考试学生,其经通秀异者,擢充近侍”。
语言本身即具有权力的属性,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事实是,统治精英们通过在语言的本义和隐喻、实质意义和象征意义间任意互换,通过对同一政治事件或政治行为的不同意义的选择,建立专属于己和有利于己的文化权力。一个民族的语言自有一个民族的传统,使用一种语言对现有政治事件或行为进行解说并不能肆意妄为,往往是在一定文化背景之下进行的。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建立政权面临着一个重大问题,即政治地位与文化权力不匹配。尽管在北朝少数民族政权中,汉族士人难以达到少数民族权贵那样高的权力级别,但是汉语的广泛使用在另一种意义上是少数民族统治者对汉族士人文化权力的屈服。
二、由接受走向运用
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抽油机载荷利用率的影响因素上,例如,随着冲程、冲速、动液面、泵径和泵挂深度的增加,抽油机载荷利用率成正比例线性增加,各项参数按照对抽油机载荷利用率的影响权重大小依次排序为:冲程、冲速、动液面、泵径和泵挂深度[1]。另外,合理的抽油机悬点载荷利用率对于抽油机选型也有重要的作用,有研究认为目前的抽油机选型公式,由于各油田生产状况的不同,需要对其进行修正,以得到符合该油田的抽油机选型公式,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式进行了优化,获得了修正系数,用以指导抽油机选型,优化后的公式准确率提高了5%左右[2]。
尽管这一则记载的本意是表明拓跋珪英明神武、敏于应对,另一方面说明汉语言文化的传统已深深扎根于拓跋珪的意识之中。从姚苌的默然到晁崇的无言以对更说明至少一部分少数民族士人已经开始运用汉语进行思考,对于问题做出自己的解释。学界历来认为拓跋鲜卑进入中原最晚、发展水平最低,但他们对汉语言文化的接受能力却很强。
(57)刺边合叶苔 Scapania ciliata Sande Lac.杨志平(2006);李粉霞等(2011);余夏君等(2018)
端正学术氛围,形成自由民主的学术生态。学术是高校的逻辑起点,实现学术创新不仅需要宽松自由的环境,更需要高校的学术自治管理。急功近利的校园文化不利于良好学术氛围的形成与高端学术远景的实现。高校要建立生态学术制度,以制度约束学术规范,保障自由民主、百家争鸣的学术空间,形成恪守道德、珍惜声誉的学术氛围。
随着各民族对汉语言文化教育的重视,汉语言文化得到了更大范围的普及,对汉语言文化的掌握了解到了北魏初期进入新的阶段。
北魏建立后一方面积极学习推广汉语言文化教育,另一方面主动承担起汉语言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的主导责任。北魏初期就非常重视汉语言文化教育,拓跋焘曾下诏曰:“自顷以来,军国多事,未宣文教,非所以整齐风俗,示轨则于天下也。今制自王公已下至于卿士,其子息皆诣太学。”至显祖拓跋弘时其,学校更是普及到了地方,“(天安元年九月)己酉,初立乡学,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另外,北魏政权自建立起就重视“文人”“士大夫”对政权的作用。在过去的解读中,很多人认为拓跋珪招纳“文人”“士大夫”指的是当时的汉人。但是经过十六国以来各政权近百年的努力,这里所谓的“文人”“士大夫”,我们更倾向于认为是能够熟练使用汉语、熟悉汉语言文化的人,并不全部都是汉人。随着对汉语言文化的掌握,文化权力似乎不再是汉族士人的专享权力了。
《晋书·载记第十八》载有一则尹纬与姚苌的对话:“苌闻而谓纬曰:‘卿性不好学,何为憎学者?’纬曰:‘臣不憎学,憎铿不正耳。’苌因曰:‘卿好不自知,每比萧何,真何如也?’纬曰:‘汉祖与萧何俱起布衣,是以相贵。陛下起贵中,是以贱臣。’苌曰:‘卿实不及,胡为不也?’纬曰:‘陛下何如汉祖?’苌曰:‘朕实不如汉祖,卿远萧何,故不如甚也!’纬曰:‘汉祖所以胜陛下者,以能远段铿之徒故耳。’苌默然,乃出铿为北地太守。”
三、成为创新发展的主导力量
公元397年适值甲子日,拓跋珪对后燕发动进攻,太史令晁崇奏曰:“不吉。”帝曰:“其义云何?”对曰:“昔纣以甲子亡,兵家忌之。”帝曰:“周武不以甲子胜乎?”崇无以对。
对于“文人”“士大夫”的使用,表明北魏统治者清晰认识到了汉语言文化在北方地区的优势地位。十六国以来文化权力基本掌握在汉族士人之手,至北魏时期,拥有军事优势的和一定汉语言文化水平的鲜卑人统治者开始与汉族士人共同争夺汉语言文化的主导权。
北魏统治者还主动对汉语言文字进行改革,世祖拓跋焘始光二年(公元425年)三月进一步采取措施,对汉字字形进行了规范;孝文帝延兴二年二月乙巳,下诏对孔庙祭祀进行了规范。规范文字、规范孔庙祭祀,是掌控、主导文化的一种尝试。一方面能够获得汉族士人的支持,另一方面彰显自己的文化权力。孝文帝“断诸北语,一从正音”“迁都洛阳”“改官制”等一系列改革事实上是争取和巩固文化权力的努力。
事实上,孝文帝改革中 “改官制”“定姓氏”“从正音”“改服制”等政策对鲜卑旧部并没有构成实质性的威胁。综合分析孝文帝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可以发现迁都才是触动利益的关键问题,遭到了最激烈的反对。《魏书·元澄传》记载:“今代迁之众,人怀恋本,细累相携,始就洛邑,居无一椽之室,家阙儋石之粮。”《魏书·李平传》载:“代民至洛,始欲向尽,资产罄于迁移,牛畜毙于辇运,陵太行之险,越长津之难,辛勤备经,得达京阙,富者犹损太半,贫者可以意知。”迁徙过程中利益的损失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将勋贵集团与熟悉的旧部势力割裂开来,对既得利益集团是一个非常不确定的威胁。因此,太子恂、穆叡等才冒着杀头的危险举兵反对,可见他所反对的核心问题并不是孝文帝文化改革。孝文帝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甚至引起了南方士绅的仰慕。《洛阳伽蓝记》卷二《景宁寺》记载:“庆之因此羽仪服式,悉如魏法。江表士庶,竞相模楷,褒衣博带,被及秼陵。”这说明北魏政权已经取得了汉语言文化的主导权。
四、结语
回顾十六国以来的历史,发现少数民族与汉文化之间不单纯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在公元四世纪—六世纪那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少数民族在不断学习接受汉文化的同时,为汉文化带来了新的元素,促进汉文化的创新与发展。
1)基于以上思路,可以将方案中的AHP和AHT系统由基本构造进行改进,如采用两级或多级系统、组合系统等。
参考文献:
[1]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3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298.
[2][唐]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2645-3146.
[3][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27-1451.
[4][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994.
[5][北魏]杨衒之,著.刘九洲,注译.洛阳伽蓝记·卷2.景宁寺[M].台北:三民书局,2006:13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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