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文[1]2000年在《清代洞庭湖区水患和洞庭湖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洞庭湖区水患问题是当今社会的严重问题,要减轻湖区水患,就要认识该水患发生、发展规律。荆江北岸堵口后,多数县5—17年便有一遇,四口南流局面形成后,大部分县2—4年便有一遇,到了现代,平均每两年一次。清代洞庭湖区水患频繁,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人畜伤亡,房屋倒塌,人们流离失所,衣食无靠;田土被淹,粮食无收,乞食者众。人心浮动,社会动荡,到处呈现一派衰败荒凉的景象。笔者认为,主要的影响是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破坏,经济衰退。我们研究水患对社会的影响,就是要使人们树立防灾、抗灾意识,避免主观因素,从而减少水患对社会的影响,达到减灾保民、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洞庭湖区水患的成因是复杂的,但总的来讲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大类。自然因素如自然地理条件、气候条件等是无法克服的,但人为因素是可以克服的,可以通过规范人类的行为,减少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损害。笔者认为,洞庭湖区水患大部分是由自然因素造成的,但人为因素促成了水患的发生,如植被破坏、泥沙淤积,围湖造田等,是不可忽略的因素。这就是为什么历代治水但水患又不可避免的发生,因治水只能减少人为因素,而自然因素却无法克服。 清代对于治理洞庭湖的问题,围绕着废田还湖还是塞口还江,舍南救北还是南北兼顾;以蓄为主还是以泄为主,蓄泄兼筹等,意见莫衷一是,其核心是蓄和泄的问题。笔者认为,废田还湖不可能,因为清代利用湖洲荒地资源及时围垦,是与洲土淤涨和人口增殖的自然趋势相适应的。人要吃饭,围湖造田是历史的必然.即使废田还湖,但泥沙淤积严重,洞庭湖蓄水量减少,水患亦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杜绝新的围湖造田、与水争地现象,采用挖泥船清淤,扩大蓄水面积。塞口还江值得商榷,因自清咸、同时已形成四口分流局面,如塞口还江,势必增加长江的流量。水要有出路,应以疏导为主。“南北兼顾”为好,因为汛期洪水向北可淹及武汉三镇,向南可淹及洞庭湖沿岸城镇。“蓄泄兼顾”为好,汛期就以泄为主,将洪水疏导入长江,减少湖内水量,枯水期就以蓄为主,引水灌田、养鱼等,提高湖水的利用率。 对于当代综合治理洞庭湖的对策,笔者认为,“南北兼顾江湖两利、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工作方针是沿袭清代治湖措施,因清代提出“南北兼顾、蓄泄兼顾”。但又高于清代,因为提出了“江湖两利”,使治湖和治江结合起来。基本方针即“综合治理、治本为主,标本兼治”和指导思想即“把治山治水治湖治江治库结合起来”是一回事,其实质就是综合治理,符合“两点论”。四口建闸,在清康熙时已提出“兴水利、建闸座。”继承传统,面对现实,这是切实可行的方案。而平垸行洪、放淤抬田、裁弯取直是继清顺治帝“疏通水道、修筑堤防”的沿革。治湖的具体措施是封山育林、植树栽草、退耕还林,从而减少泥沙淤积。在四水建库、扩大防洪库容,三口建闸、螺山扩卡,最终达到治湖与治山、治湖与治河、治湖与治江结合起来。这对治理洞庭湖区水患,减轻水患对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都是十分有效的。但必须指出的是,清代治理洞庭湖有其局限性,就湖治湖,而当代却从环境改造、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进行综合治理,这是历史的进步。 笔者对清代洞庭湖区水患及洞庭湖治理进行深入、多角度的研究,不仅可以推动对清代灾荒史的研究,也能加深我们对清代减灾措施的认识,寻找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点,从而为当代治理洞庭湖提供不无裨益的借鉴。
万当时[2]2017年在《清代湘北洞庭湖区水灾研究》文中认为灾荒问题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很大的关联,是人类社会不断面临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它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作用。清代洞庭湖区荒政问题严重,特别是水灾,它轻则造成人们财产的损失,重则会危及百姓的生命安全,引起社会的动乱。本文主要是以清代湘北洞庭湖区的水灾为研究主题,探讨洞庭湖区的水灾情况以及对周边百姓生活的影响等。本文主要由绪论、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的现状、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正文部分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清代湘北洞庭湖区的历史地理情况,第一节分析历史早期至清代以前洞庭湖的历史演变过程,第二节介绍了清代洞庭湖的大体情况。第二章主要对清代湘北洞庭湖区的水灾做一简单的综述,略写清代以前时期洞庭湖的水灾,详细介绍了清朝统治时期即从顺治到宣统时期的水灾。第三章分析了湘北洞庭湖区水灾发生的原因和影响,原因既包括自然因素也有社会人为因素,影响则是从对社会经济、人民生产生活等各方面论述的。最后一章介绍了清代湘北洞庭湖区水灾的治理措施以及由此给我们的启示。第一节讲述了减灾防灾的措施,包括兴修水利、储谷备荒等。第二节分析了赈灾的主要类型,既有官府行为也有民间行为;以及赈灾的主要措施,包括急赈、工赈、平粜、减免田赋、赈贷等等。第三节主要论述对洞庭湖区治理的一些启示以及对清政府的救助措施的评价等。结语部分概述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并对清代洞庭湖区水灾的论述做个总结。
李琳[3]2012年在《洞庭湖水神信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文化是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和综合表现。研究文化与自然及人文环境的关系,探索文化在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下的形成过程,是了解人和环境关系的重要途径。本文选取历史悠久、形态万千的洞庭湖水神信仰文化为研究对象,从文化生态学(Cultural Ecology)的视角,同时采用文献法和实地调查、个案分析法、比较研究法,以及融合人类学、民俗学、生态学、进化论、地理学、旅游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多学科交叉法,对洞庭湖水神信仰文化进行了专题研究。探讨了洞庭湖水神信仰发展的历史地理原因及所创造出的文化意义,剖析了洞庭湖水神信仰文化多元复杂的传承语境,对洞庭湖水神信仰与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间的良性互动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第一章主要通过文献梳理,研究了洞庭湖区以水为主要特征的地理环境和以水文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人文环境对洞庭湖水神信仰文化特点和发展进程的深远影响,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在洞庭湖水神信仰文化形成、发展及传承过程中的复合作用进行了研究,试图从当今洞庭湖水神信仰文化要素和表象中寻找自然和人文环境影响的时空烙印。第二章主要利用地方志的民俗资料,依时间顺序对洞庭湖复杂多元的水神信仰进行历史陈述,勾勒了比较清晰的洞庭湖水神信仰的历时演变形态,并对洞庭湖水神信仰的主体与祭祀仪式进行了探究,剖析了洞庭湖水神信仰的变迁过程以及变迁的具体表现。重点论述了洞庭湖水神信仰是源于远古时代洞庭湖民众对水患的悲情记忆,是一种对水的忧患的集体无意识显现。第三章是在人类学田野调查和功能学派理论基础上展开的实证研究,以岳阳君山湘妃祠、常德津市嘉山姜女庙、泪罗屈子祠为田野调查中心点,以湘妃、孟姜女、屈原等洞庭湖水神作为典型案例,探讨了洞庭湖水神信仰在当今社会的生存状态、信仰的功能与价值以及如何被成功有效地利用等重大现实问题。第四章从个案研究的视角结合田野调查资料对洞庭湖水神杨么信仰进行了历史上的追根溯源和现实的民俗探究。通过对全国各地杨泗将军形象和洞庭湖杨泗将军形象的对比分析,对历史上洞庭湖杨么起义及传说进行了历史学、故事学的剖析,并通过考察杨么信仰在洞庭湖区的民俗遗迹,还原了洞庭湖杨泗将军(杨么)信仰的真实面貌以及洞庭湖杨泗将军(杨么)信仰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承载的湖湘地域文化。第五章在对世界范围内的水神崇拜及中国各地的水神传说与信仰进行了文献上的梳理之后,再从比较研究的视角探讨了洞庭湖水神湘妃与希腊海神波塞冬、洞庭湖水神湘妃与中国海神妈祖之间的种种异同,并分析了形成这种种异同的深层历史文化原因。第六章则是从文化对环境的作用方面对洞庭湖水神信仰的未来进行了展望,从文化层面上考察了人与环境关系的演变途径。本文对洞庭湖水神信仰文化的价值演变以及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本文认为:加强洞庭湖水神信仰文化与生态之间的良性互动,不但能培育新的民俗文化,而且能增强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独特的洞庭湖水神信仰文化拥有广阔的文化需求市场和潜力巨大的提升空间,能促进湖湘经济、文化的腾飞。结语是论文主要内容和观点的归纳。从远古时期一直传承到现代的洞庭湖水神信仰,蕴藏着洞庭湖民众对自己生活与经历的集体记忆。这是一种流传久远的集体无意识,同时也是一种难以稀释的民族心理积淀,她蕴涵着湖湘文化深层的忧患意识及悲情的审美观,奠定了湖湘文化忧国忧民的悲情传统。
王红[4]2010年在《明清两湖平原水事纠纷研究》文中提出中国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自古以来,水利就受到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两湖平原水土资源大规模的开发源起于明代,一直持续至今。由于降雨丰沛,且年内分配不均,河湖密布,地势低洼,洪涝渍灾害频仍,在此地发展农业,防洪和排涝是必须面临的首要的也是最大的难题。为防洪和排涝,两湖平原的人们沿江河两岸修筑了绵长的堤防,将江河洪水束缚于两岸大堤之间的主河床内,并发明了独特的农田水利工程——垸田。垸田仰赖于垸堤,垸堤可以起到二次防洪的作用。垸田颇类似于长江下游平原的圩田,各有闸剅,可灌可排,是适宜两湖平原独特的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的独特农田水利工程型式。江河堤防和垸田在两湖平原的经济崛起过程中可谓功勋卓著,明中叶,“湖广熟,天下足”的民谚已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开来。然而,事物总应一分为二地看待。在总体“湖广熟”繁荣的表象之下,实则掩盖了环境问题。江河堤防和垸田的修筑,虽保证了丰收,却干扰了两湖平原河湖水系自然演变的规律,改变了泥沙的淤积规律,以前呈面状散漫地在两湖平原平均落淤的泥沙,则呈线状地淤积在主河床之中。于是,江河便频频溃口,垸田则积水难消。当人们更加努力地坚筑江河堤防、更加完善垸子的防洪和排水功能之后,仍无法改变洪水、泥沙、地势低洼、气候等自然条件和自然现象对两湖平原洪涝渍灾害的侵袭之时,人们被迫“饮鸩止渴”,即通过筑塞江汉各分流穴口或支河港汊以阻止洪水进入己境,如此来,江汉主河床的淤积进一步加速,河湖水系环境更加恶化,江河防洪压力继续加大,决口泛滥更加频繁。两湖平原陷入了“河湖水系生态失衡——洪涝渍灾害——以邻为壑——河湖水系以剧变的方式寻求新的生态平衡——再破坏河湖水系的自然生态环境——洪涝渍灾害加重——再以邻为壑”的恶性循环之中。每当人们在自然规律面前显得无能为力时,惟一的出路就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倾轧,以邻为壑,水事纠纷不可避免。随着人口的增加,环境压力的增大,两湖平原的环境愈加不堪重负,愈往后水事纠纷愈加频繁复杂,两湖平原的垸田经济发展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两湖平原不同水利利益群体之间水利利益的争斗史。两湖平原的水事纠纷种类繁多,如按河湖水系的自然布局和人工修筑的江河堤防划分,可分为左右岸之间的水事纠纷、同岸上下游之间的水事纠纷、堤外洲滩与堤内广大平原之间的水事纠纷;如按行政区划划分,可分为湖北省与湖南省之间的水事纠纷,湖北省内部各级行政区划之间的水事纠纷;如按垸子划分,可分为垸与垸之间的水事纠纷和垸内水事纠纷;如按血缘划分,可分为宗族间与非宗族间的水事纠纷;如按行业划分,有航运业、水产业、种植业、商业等不同行业间的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水事纠纷;如按工程类型式划分,可分为疏堵纠纷(或称开塞纠纷)、围垦纠纷、协修纠纷和排渍涝纠纷。此外,平原和山区之间也曾发生过协修纠纷。以上这些水事纠纷往往群发,即交相发生,各类水事纠纷相互纠结,难分彼此,某个或某类水事纠纷往往历经数朝数百年的时间反复地长期地发生,足见两湖平原水事纠纷的密集程度和复杂程度。面对如此密集和复杂的水事纠纷,欲理出头绪,异常困难。本文尊重水事纠纷的客观史实,抽像出水事纠纷的共同特性——地缘特征、行政区划特征、以邻为壑特征和宗族血亲特征;将水事纠纷按照其依托的水利工程分成四类——疏堵纠纷、围垦纠纷、协修纠纷和排涝渍纠纷;通过查找大量文献、档案等资料,在弄清大量水事纠纷的基础上,将两湖平原水事纠纷中的当地人群关系进行了较为切合实际的界定,即居住在同一个地缘的人们拥有共同的水利利益,他们别无选择地(不分贵贱贫富、不计恩怨情仇、不论宗族血亲)组成一个利益群体(也称利益同盟,或称利益共同体),此群体牢不可破、坚不可摧,共同保卫着他们的水利利益不被他方侵害,同时,还争取他们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水利利益;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是水利管理部门,享有水事纠纷协调权,本应当站在全局的高度协调水事纠纷,但由于官僚阶层的管理模式和官员之间的微妙关系,或者迫于对河湖水系环境的变迁的无奈,或者是迫于民生问题,或者是迫于政治局势等复杂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导致官员在协调解决水事纠纷时会有失公允。总之,水事纠纷是两湖平原水土资源开发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产物,水事纠纷的发生和发展又进一步加深了人类对两湖平原自然河湖水系的干扰和破坏,水事纠纷势必升级,人群关系进一步恶化,最终导致两湖平原河湖生态更大程度上的破坏。如何顺应自然规律,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水环境,当是摆在两湖平原人们面前永远都不会过时的一个永恒的话题,只有在两湖平原的人们与水环境和谐共处的基础之上,才会出现两湖平原各水利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相处。
刘志刚[5]2016年在《清代至民国洞庭湖区水利治理的发展与困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清代至民国洞庭湖区水利治理呈现出发展与困境并存的局面。治水理念自我更新展现了传统水利内在的活力,一定程度上为水利近代化创造了条件,但滞后的技术手段却令其无力跳出经验治水的窠臼。清代政府对洞庭湖区水利不断加强管理,试图破解治理实践与治理制度背离的难题,却始终未能走出这一困局。民国时期地方政府水利职能的强化既是顺应水利近代化的要求,也是向清代强力治水传统的回归。洞庭湖区水利治理陷入左支右绌的境地则是因人口剧增与生态恶化双重压力所致,并在此作用下不得不走上水利近代化的道路。
陈向科[6]2013年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洞庭湖区农村经济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写作本文,目的有二:一是为宏观农村经济史研究提供一个区域性样本。宏观的一般规律寓于个别区域之中,区域研究实有助于为宏观研究夯实基础。鉴于迄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洞庭湖区农村经济研究较为薄弱,本本不仅有助于丰富湖南一隅农村经济研究的内涵,也可夯实全国范围农村经济史研究的基础;二是为人们深入认识近代湖南农村经济状况提供参考。本文分为8个部分。绪论部分交待选题缘由、研究对象、研究时段、研究现状、研究思路、选题内容、征引资料,以为正文铺垫。第一章主要介绍洞庭湖区平坦的地势地貌,辽阔的洲土与垸田,丰富的水资源,“五方杂处”的移民社会,既纯朴勤俭又铺张浪费、既积极进取又消极厌世、既务实文迷信的民情风俗及其对湖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双重影响。第二章主要论述洞庭湖区单块农田面积的缩小及价格的涨落趋势,经营规模的小型化,农具的简陋、匮乏及配置的阶级、阶层差距,耕牛数量的起伏及占有的阶级、阶层差异等,展示湖区农业生产条件的基本状况。第三章主要分析洞庭湖区农村土地占有关系的缓慢集中和不同区域土地占有的差异;由于土地使用形式多样、租佃关系盛行和大量公田、寄庄田用于出租、土地典当等原因导致的土地使用的相对分散。第四章主要阐述洞庭湖区农村土地租佃中较为简单的流程、契约;租佃期限虽未载明但实际很长;每亩租额约200斤,租率53%i押租形式随着南京国民政府货币政策的变动而经历了由铜元、光洋到法币再到稻谷的变化;押租呈加重的趋势;押租种类灵活多样,分为常押、轻押重租、重押轻租、加押减租、伴进佃规、庄息、二东君等。第五章主要研究洞庭湖区农村集市的数量、密度及其影响因素、类型与特点。湖区集市发展呈“抛物线”式的发展态势,至20—30年代集市数量发展达顶峰,1936年至1948年,总体数量减少。集市兴衰受战争,堤垸修建、溃决,水路、陆路变化以及水灾等因素的影响。此一时期农村集市分为三类:农副土特产一般性集市、农副土特产专业性集市、农副土特产品与日用工业品交换的中转集市。以依江傍河树形分布为主,逐渐向沿公路、铁路直线分布过渡;以定期集市贸易为主;季节性强,淡旺季节分明;以农副土特产为主,逐渐向以农副土特产与日用工业品兼而_有之过渡;以区域内流通为主,对外影响力不大。第六章主要探讨洞庭湖区民间借贷的来源、农家负债率、借贷形式、借贷利率的变动。湖区民间借贷来源狭窄,以私人借贷为主;农家负债率呈“低—高—低”的发展趋势,均说明农民的贫困;借贷形式多样,以现金借贷与实物借贷为主;借贷利率居高不下,并形成以现金借贷利率和粮食借贷利率为主,互助性质的合会借贷利率为补允的利率体系。第七章主要讨论湖区农民的家庭收支结构与水平。湖区农家收入分农业收入和副业收入两部分,收入来源仍以种植农作物收入为主副业收入以养殖家畜、纺纱织布、编织、打柴为主。农家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随符地区的情况不同刊及阶级、阶层的不同而显著区别。湖区户均稻谷收入近3800斤,人均约510斤。农家收入阶级、阶层差异呈“金字塔型结构”,其中地主、富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较小,收入水平却最高。农业生产费用主要包括种籽费、肥料费、耕牛费、农具费、人工费(雇工费)以及杂费等项,30年代约占农家农业产值的30%,40年代约占农家总收入的10%,其中以席工、肥料支出为主。地主、富农每亩生产费用远高于中农、贫农。农家生活消费支出由地主、富农到中农、贫农逐渐递减,同一阶层亦有差别。40年代人均生活消费平均约占总收入的65%。各项生活消费中以大米为最,平均约占人均生活消费总额的70%-0%左右。其他支出包括地租租额、人情、祭祀、生病、婚丧、做新房、小孩教育、还旧债、灯油费等项开支,占总收入的8%上下。赋税支出包括田赋以及符种苛捐杂税,尤以田赋附加、堤费负担较重。赋税开支占每户农业收入的比例,1936年为12.66%,1948年为14.64%。总体而言,农家收支相抵后呈入不敷出的状态,农民生活日益贫困。
陈向科[7]2008年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洞庭湖区社会经济史研究综述》文中提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对洞庭湖区社会经济变迁的研究主要涉及洞庭湖区历史演变与环境变迁及灾荒史、社会构成、农业经济、手工业、市场网络、金融及赋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已有研究在时间段限上主要集中在明清时期,在内容上以有关洞庭湖区历史演变、洪涝灾害及其治理和粮食生产方面的成果居多,学术视角比较单一,缺乏整体性与系统性。因此,应突破单纯的经济或社会层面,将经济史与社会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的应用;注意纵向和横向比较;深入挖掘史料,以促进洞庭湖区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深入。
李慧[8]2013年在《洞庭湖区历代防洪思想与措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洞庭湖频繁发生的洪水灾害自古以来威胁着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随着国家新的治水思路的提出以及三峡工程的兴建运行,洞庭湖的治理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从洪水灾害的基本理论出发,以历史观和哲学观为指导,在查阅大量史料的基础上,通过对洞庭湖区自远古时期至建国以来的历代防洪思想和措施进行剖析,将历史时期湖区防洪理论、治水思想、水利方针与政策、机构设置与立法、防洪措施、以及区域内城市防洪等史料进行梳理,并根据洞庭湖区的洪水灾害特点,划分出洞庭湖区人类防洪史的四个阶段,即明朝以前时期的“形成和初步发展时期”、明清时期的“重大历史转折时期”、民国“承前启后的过渡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防洪思想体系的形成时期”。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防洪思想方略的总结归纳,探讨洞庭湖区自古以来的防洪思想与措施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并结合当前洞庭湖区防洪发展现状,提出洞庭湖区今后防洪减灾的方向和途径,旨在为今后洞庭湖的综合整治提供技术参考。经过以上史料整理工作和个人反思,在学习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洞庭湖区今后防洪建设的建议,即:①妥善处理江湖关系;②提高湖区防洪能力与防洪标准;③加快蓄洪区安全建设;④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立综合防洪管理体制。
龚政[9]2008年在《清代湖南的经济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变迁》文中研究说明揭示历史时期的人地关系状况是现代历史地理学研究的重要方向。本文将清代湖南地区按地形分为洞庭湖冲积平原区、湘中丘陵区、湘东南山地丘陵区、湘西山地山原区四个区域,分别探讨这四个区域清代生态环境的变化过程并分析导致变化的经济开发因素。全文由绪言和正文组成。在绪言中,首先说明了选题的缘由及意义,其次回顾了当前学术领域对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并指出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正文的第一章对本文的研究时段、区域与概念作了界定,介绍了清代湖南地区的地理分区、自然概况和气候状况,为后面的论述作一个宏观的背景。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论述洞庭湖冲积平原区、湘中丘陵区、湘东南山地丘陵区、湘西山地山原区清前期、清后期经济开发状况和相应的生态环境变化。第六章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围绕经济开发的环境背景、生态环境变迁的多面性以及清后期新环境下开发方式的变化三个问题进行论述,并最终归纳了本区在清代267年间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之间的关系和互相影响的过程,以及对以后该地区生态环境和经济所造成的影响。
李跃龙[10]2014年在《洞庭湖的演变、开发和治理简史 05堤垸垦殖和湿地开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5.1长江大堤长江流经洞庭湖区的南岸江堤,以其省属的不同,分为湖北部分(即荆南长江干堤、南线大堤)和湖南部分(即岳阳长江干堤、界牌河大堤)。因荆江河道形成的时间有先有后,江堤的始修时间也不一致,湖北部分较早,湖南部分较晚。5.1.1湖北境内江堤荆南长江干堤,简称"荆南干堤",上起松滋县灵钟寺,下迄石首市五马口,与岳阳长江干堤相接。其间,因有穴口间隔而分为四段,即灵钟寺至太平口为一段,太平口至藕池口为一段,藕池口至调弦口为一段,调弦口至五马口
参考文献:
[1]. 清代洞庭湖区水患和洞庭湖治理研究[D]. 吴海文. 广西师范大学. 2000
[2]. 清代湘北洞庭湖区水灾研究[D]. 万当时. 湖南师范大学. 2017
[3]. 洞庭湖水神信仰研究[D]. 李琳. 华中师范大学. 2012
[4]. 明清两湖平原水事纠纷研究[D]. 王红. 武汉大学. 2010
[5]. 清代至民国洞庭湖区水利治理的发展与困境[J]. 刘志刚.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6].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洞庭湖区农村经济研究[D]. 陈向科. 湖南师范大学. 2013
[7]. 20世纪80年代以来洞庭湖区社会经济史研究综述[J]. 陈向科.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8]. 洞庭湖区历代防洪思想与措施研究[D]. 李慧. 华中师范大学. 2013
[9]. 清代湖南的经济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变迁[D]. 龚政. 西南大学. 2008
[10]. 洞庭湖的演变、开发和治理简史 05堤垸垦殖和湿地开发[C]. 李跃龙. 洞庭湖的演变、开发和治理简史.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