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先秦史研究概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秦论文,史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年度的先秦史研究在新资料的推动下呈现出勃勃生机,尤其是清华简与楚文化两个方面的探讨,用“一发而不可收拾”来形容是最贴切不过了。全年共举行有关学术会议十多次,出版专著50来本,发表论文800篇左右。下面择要介绍。
会议。6月28—29日(北京)《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国际学术研讨会、7月29—30日(四川广汉)“三星堆与南方丝绸之路:中国西南与欧亚古代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8月22—24日(四川大学)“青藏高原史前研究国际学术会议”、8月24—25日(河南获嘉)周武王与牧野大战研讨会、9月18—19日(山东莱芜)中国(莱芜)首届嬴历史文化学术研讨会、10月15日(河南安阳)“古汉字研究与古汉字书写”学术研讨会、10月26—27日(湖北武汉)“湘鄂豫皖楚文化研究会第12次年会暨《江汉考古》创刊三十周年座谈会”、10月29—31日(武汉大学)“楚简楚文化与先秦历史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10月29—30日(中国人民大学)“机遇与挑战:思想史视野下的出土文献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12月9—11日(河南安阳)“殷商文明暨傅说文化研究高端论坛”。
本年度有关论著数量较多,大体可分如下几类:
专著类。陆勤毅、李修松主编《安徽通史1:先秦卷》(安徽人民出版社),张国硕《先秦人口流动民族迁徙与民族认同研究》(大象出版社),周书灿《中国早期四土经营与民族整合》(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宋镇豪《商代史论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韩江苏、江林昌《〈殷本纪〉订补与商史人物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王宇信、徐义华《商代国家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宫长为《殷遗与殷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赵林《殷契释亲:论商代的亲属称谓及亲属组织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冯时《百年来甲骨文天文历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朴载福《先秦卜法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晁福林《春秋战国的社会变迁》(商务印书馆),郭振香《先秦儒家情论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潘俊杰《先秦杂家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何怀宏《世袭社会 西周至春秋社会形态研究》,朱继平《从淮夷族群到编户齐民:周代淮水流域族群冲突的地理学观察》(人民出版社),马卫东《春秋时期贵族政治的历史变迁》(吉林大学出版社),何艳杰等《鲜虞中山国史》(科学出版社),李锐《战国秦汉时期的学派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王昭迈《东周货币史》(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肖圣中《曾侯乙墓竹简释文补正暨车马制度研究》(科学出版社)。
文献学类。宋镇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藏甲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黄天树《甲骨拼合续集》(学苑出版社),齐航福、章秀霞《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刻辞类纂》(线装书局),崎川隆《宾祖甲骨文分类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董莲池《新金文编》(作家出版社),陈青荣、赵缊编《海岱古族古国吉金文集》(齐鲁书社),刘正《商周彝铭学研究史:青铜器铭文研究的历史在古代中国发展的轨迹》(线装书局),吴振武《〈古玺文编〉校订》(人民美术出版社),王美盛《诅楚文考略》(齐鲁书社),晁岳佩《春秋三传义例研究》(线装书局),毛振华《〈左传〉赋诗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陈衍《周礼疑义辨证》(华夏出版社),陈家宁《〈史记〉商周史事新证图补(壹):殷、周、秦〈本纪〉新证图补》(天津人民出版社),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 贰》(中西书局),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 八》(上海古籍出版社),刘国忠《走近清华简》(高等教育出版社),刘信芳《楚系简帛释例》(安徽大学出版社),廖名春等《写在简帛上的文明:长江流域的简牍和帛书》(浙江大学出版社),丁四新《楚竹简与汉帛书〈周易〉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邵东方《竹书纪年研究论稿》(高等教育出版社),朱季海《楚辞解故》(上海古籍出版社)。
考古器物类。王仁湘《史前中国的艺术浪潮:庙底沟文化彩陶研究》(文物出版社)、杨晶《中国史前玉器的考古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张苹《从美石到礼玉:史前玉器的符号象征系统与礼仪化进程研究》(巴蜀书社)、郜向平《商系墓葬研究》(科学出版社)、曹玮《汉中出土商代青铜器》第四卷(巴蜀书社)、井中伟《早期中国青铜戈、戟研究》(科学出版社)、彭裕商《春秋青铜器年代综合研究》(中华书局)、贾腊江《秦早期青铜器科技考古学研究》(科学出版社)、赵海洲《东周秦汉时期车马埋葬研究》(科学出版社)。
学者文集类。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再续集》(科学出版社),严文明《中华文明的始原》(文物出版社),李学勤《三代文明研究》(商务印书馆),李伯谦《文明探源与三代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杨育彬《杨育彬考古文集》(科学出版社),彭适凡《中国南方青铜器研究》(上海辞书出版社),杰西卡·罗森著、邓菲等译《祖先与永恒:杰西卡·罗森中国考古艺术文集》(三联书店),李零《待兔轩文存·读史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葛志毅《谭史斋论稿五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陈伟《燕说集》(商务印书馆),罗运环《出土文献与楚史研究》(商务印书馆),赵平安《金文释读与文明探索》(上海古籍出版社),方建军《音乐考古与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江林昌《考古发现与文史新证》(中华书局),王中江《简帛文明与古代思想世界》(北京大学出版社)。
前辈学者的文集也有新编,如《罗振玉学术论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华书局也整理出版了《顾颉刚全集》(包括《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等)、《容庚学术著作全集》(包括《商周彝器通考》等)、《张政烺文集》(包括《张政烺批注〈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论易丛稿》、《古史讲义》、《甲骨金文与商周史研究》等)。
理论探讨。本年度出版的《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起源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下文简称《中集》),收录了众多学者对于中国早期文明的研究成果:李伯谦《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研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从理论、方法、材料、科技手段、态度等方面对如何探讨文明起源作了阐述;孟世凯《从传说史迹探寻国家起源的问题》批评了学界在运用考古和文献资料进行传说时代研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范毓周《关于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理论探索的几个问题》论述了西方学者的理论模式在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等问题上的积极作用,指出在充分消化这些理论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中国自身特点、并为国际学界认可的本土化理论,才是今后努力的方向;徐良高《文明崩溃理论和中国古代文化衰变现象的研究》论述了研究文明崩溃理论的重要性,认为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演变,表面上保持了一种文化延续性,实际上发生了多次实质性的分解及重组,文中对二里头文化兴起与周边各考古学文化的衰变,生态脆弱和气候变化敏感区域的红山文化、朱开沟文化消亡原因作了分析;裴安平《史前中国私有制的基本特点》通过考古资料分析认为,中国史前基本上不存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至于个人的财富来源,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源于各种属性不同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许宏《再论城市(都邑)是文明时代到来的唯一标志——对早期文明探索中聚落研究方法的提倡》认为,城市的出现与国家和文明社会的出现是同步的,真正可以作为每个时代社会和文化发展标志物的,只能是居于当时社会结构金字塔尖峰的高级聚落形态——中心聚落或城市(都邑)。相关论述还有詹子庆《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回顾和思考》(《中集》)、李忠林《略论安徽史前考古发现中的早期文明因素》(《东南文化》第6期)、郑建明《史前社会复杂化进程的理论探索》(《华夏考古》第2期)。
聚落形态。何驽《从陶寺遗址考古收获看中国早期国家特征》(《中集》)指出,陶寺遗址体现早期国家最本质的特征还是地缘政治和阶级对立的出现,相对于二里头遗址的国家形态显出更多的原始性,作为邦国阶段的大多数基本要素都已齐备,缺乏的是中央集权的王权。高江涛《陶寺遗址与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之比较研究》(《三代考古》四,科学出版社)指出,陶寺的聚落布局与结构显现一种初级形态,二里头遗址则较为规整成熟,与商代及其后王朝都邑布局更加接近。中原地区的王权和国家至迟在以陶寺聚落为核心的陶寺文化时期已经初步形成。到了二里头文化时期,王权和国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逐渐成熟,尤其二期以后一系列礼乐、政治制度逐渐建立和完善。张国硕、魏继印《试论陶寺文化的性质和族属》(《中集》)认为,陶寺文化是是以陶唐氏文化为主,包括有虞氏、周族、夏族及其他族属文化因素在内的混合型文化。王芬《兖州王因大汶口文化墓地的性别考察》(《女性考古与女性遗产》,南京大学出版社)通过数据统计分析,考察了大汶口文化时期人口结构、社会分工、财富分配、葬俗等方面与性别相关的问题。夏保国《辽西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的防御性及相关问题》(《北方文物》第4期)考察了夏家店下层文化两种典型聚落形态在防御功能上的区别,并讨论了战争所反映的社会内部矛盾以及防御设施的文化来源等问题。《南方文物》第1期刊登了一组有关舜文化的讨论文章,有杨升南《柔远能迩——舜团结、巩固部落联盟的策略》、王震中《大舜文化与中华早期文明》、朱玲玲《舜为“东夷人”考》、徐义华和温丽萍《从“中国”看舜的出生地》。
宗教艺术。朱乃诚《三论陶寺彩绘龙源自良渚文化》(《中集》)指出,通过相关遗址的联系与对比,可知良渚文化进入中原地区是规模较大的文化传播,陶寺彩绘龙就是在此历史背景下的产物。王仁湘《彩陶:庙底沟文化时期的艺术浪潮》(《中集》)指出,彩陶在艺术史和文化史方面的意义,远远超过其考古学意义。彩陶的制作、使用和传播渠道仍有值得思考的问题。戴茜《生殖崇拜象征符号中性别指向的考古学研究——以新疆小河墓地为例》(《女性考古与女性遗产》)认为,小河墓地大量的牛头装饰盒祭祀遗迹和生殖崇拜有关,其中牛头可能用以指代女性生殖力;遗址中同时并存的男、女性生殖力崇拜,说明当时正处于从女阴崇拜发展到男根崇拜的过渡期。此外,可参严文明《大司空类型彩陶之分析》(《考古学研究八——邹衡先生逝世五周年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
《史学月刊》第8期组织了题为“三十年先秦史研究的理论反思”的笔谈,刊发了有关先秦史研究理论、方法的一系列文章,包括沈长云《先秦史研究的10个理论问题》、晁福林《关于近三十年先秦史研究范式的超越与重构》、赵世超《如何继承传统文化重建民族精神家园》、刘泽华《先秦史研究的几点思考》、王和《改革开放以来先秦史研究的理论模式转换》几篇。
夏商史事制度。沈长云《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于形成问题论纲》(《中集》)辨析了国家起源研究中的分歧,就早期国家产生的途径、时间、地域、判定标准等问题作了论述。王震中《夏史和夏文话研究的魅力与反思》(《中集》)提议将夏文化的定义细化为夏王朝时期夏后氏(夏王族)的文化,或把夏文化与族属关系分离,指夏代的考古学文化。早期夏文化应扩大范围,在中原龙山文化晚期的遗存中去寻找。郑杰祥《夏王朝的建立与我国古代文明的形成》(《中集》)认为,夏王朝国家具有五个主要特点: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上、世袭制、族权和政权牢固结合、崇尚礼制、相对统一的中央王权的形成。白国红《有扈氏新考》(《中集》)指出,《左传》昭公十七年中的“九扈”也可能被称为有扈氏,则夏启与伯益争位时,帮助伯益的有扈氏应该就是嬴姓九扈。
雍际春《族新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第6期)考察了商代族的史事与活动范围,推测其与秦人先祖有关。罗运环《荆楚文明起源与楚人早期国家新探》(《中集》)指出,夏商时期,芈姓楚先曾在江汉地区两度建立国家,鬻熊立国属于后一次。第一次建国是鬻熊以前的楚先,即夏初由中原地区迁入江汉地区的芈姓楚先,也就是文献中所见夏商时期活动在江汉地区的“荆楚”。张硕《早期楚文化的民族构成与民族属性》(《楚学论丛》第一辑,湖北人民出版社)对江汉地区早期文明的发展做了探讨,分析了当地各族文化的构成与关系。杜勇《商朝国家结构新论》(《中集》)指出,商代形成一国统领天下万国的政治一体化格局,是通过王朝和各方国在权利、义务均衡的秩序下实现的。冯时《殷代女师制度考》(《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二辑)考察了卜辞所记年老无子的世妇废黜后转为女师并迁宅的制度。徐义华《商代分封制的产生与发展》(《殷墟与商文化——殷墟科学发掘80周年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讨论了分封制在商朝的演变特点,以及伴随其中的商人国家扩张。何毓灵《殷墟手工业生产管理模式探析》(《三代考古》四)认为,当时的管理方式主要有王室与家族两种模式,分别侧重宏观和微观方面,并对西周手工业生产管理有较大影响。此外,可参赵伯雄《中国早期国家的政治生态》(《中集》)。
甲骨学。宋镇豪《甲骨文所见殷人的祀门礼》(《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二辑)指出,殷人对于门神的祭祀大多与各种实际需求相关联,注重务实性、实时性和功利性。后世的一些祀门习俗可以追溯到殷商时代。杨升南《妇好墓中“司母辛”铜器的作者与花东H3甲骨时代》(《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二辑)认为,“司母辛”组铜器是孝己为亡母妇好所铸,故花东H3甲骨的埋藏时间应限定在孝己遭谗放而离开殷都之时。葛英会《外祭卜辞重读与上古先王觅踪》(《殷墟与商文化》)将外祭卜辞分为两组作了辨析:即殷人高祖及其并祭者、统称为“示”(即神主)的先公先王与并祭者。黄天树《商周甲骨实物的形态研究》(《殷墟与商文化》)通过辨析甲骨各部分的形态特征,探讨了这些细节在甲骨缀合、判断文例和卜辞释读等方面的价值。郭旭东《甲骨文中所见的商代朝觐礼仪》、韩江苏《从殷墟花东H3卜辞排谱考察商代田猎礼》(均载《殷墟与商文化》)都是利用卜辞材料对商代礼制仪节进行印证。孙亚冰《说甲骨文中的“今来干支”、“今干支”》(《殷墟与商文化》)认为,“今干支”即“今来干支”之省,“今”是“今旬(或十天)”的省称,“来”是来日的意思。“来干支”的含义更广,指来日某干支,包含了今旬(或十天)内的来干支。鄢国盛《“卜辞淮夷说”商兑》(《中国史研究》2期)认为,卜辞所谓“隹夷”并非淮夷,夷应为匕的误释,用作动词,表会同之义。商代是否已有淮夷之族,需要谨慎表达。孙亚冰《花东卜辞解诂》(《中国史研究》第4期)认为,花东卜辞原释“”的字应为“”,“卜”读为“兴卜”,即“吉卜”之意。赵鹏《甲骨卜辞释读四则》(《中国史研究》第4期)认为,涂墨与否可作为同版卜辞间的区别依据。“小王”作为特定称名,在生前死后都可使用,花东卜辞中的“子”为太子孝己之说难以成立。
此外,可参刘一曼《重论午组卜辞》(《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二辑),连劭名《殷墟卜辞中的礼》(《文物春秋》第2期),常耀华《圆体类、劣体类卜辞之再检讨》、朱彦民《殷卜辞田猎地“衣”之地望考——兼论衣、殷、邺之地理纠葛》(《殷墟与商文化》),蒋玉斌《说殷墟卜辞的特殊叙辞》(《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四辑,上海古籍出版社)。缀合的成果可举出蔡哲茂《甲骨新缀合十则》(《殷墟与商文化》),林宏明《甲骨新缀七则》、莫伯峰《甲骨新拼合十则》、王子扬《甲骨新缀五例》(均载《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二辑)。西周甲骨方面有李学勤《论凤雏卜甲中的周王与楚》(《楚文化研究论集》第十集,湖北美术出版社)、刘源《周公庙“宁风”卜辞的初步研究》(《中集》)、张俊成《扶风齐家村H90卜骨刻辞补释》(《考古与文物》第2期)。
青铜器。孙华《试论城洋铜器存在的历史背景》(《四川文物》第3期)指出,城洋铜器的特殊埋藏是出于某种仪式礼仪的需要,其国别和族属并非巴和蜀,仍有待研究。代丽鹃《名相之辨:四川盆地青铜“钺”研究》(《南方民族考古》第七辑,科学出版社)认为,四川先民对铜“钺”的制造和使用方式始终与斧等手工工具相同,有别于戈、矛、剑等兵器。滕铭予《也谈弓形器的形制及相关问题》(《考古》第8期)推断,弓形器背的宽窄与使用方法上差异相关,宽背类弓形器的使用方法应该是绑缚在车厢前部以用来挂辔。岳占伟、岳洪彬《殷墟出土叉形器功能考》(《三代考古》四)认为,叉形器应该是弓末端的弭,原先的发掘报告或将觽误认为是弭。谢银铃《花园庄东地M54“铜手形器”考释——安阳殷墟1976年发掘以来首见新类型器物探讨》(《三代考古》四)推测,“手形器”可能是一种“权杖”。
相关研究还有廉海萍等《二里头遗址铸铜技术研究》(《考古学报》第4期)、李宏飞《铜器对早期中国社会变迁的作用试析》(《南方文物》第4期)、张昌平《论济南大辛庄遗址M139新出青铜器》(《江汉考古》第1期)、董亚巍《论商周青铜器与中国人的规矩》(《四川文物》第1期)、董亚巍《论商周青铜器纹饰技术的发展脉络》(《文物鉴定与鉴赏》第3期)、王怡苹《试析商代青铜器“单柱”装饰》(《东方博物》第4期)、严志斌《“彭尊”研究》(《殷墟与商文化》)。
夏商考古。刘绪《谈一个与早期文明相关的问题》(《中集》)论述了“异类葬”的发生、发展和衰落的过程,认为这与早期文明的起源至成熟阶段有关联。杨建华《商周时期女性墓葬中的军事将领——妇好墓与白浮墓的分析》(《女性考古与女性遗产》)考察了两位女性墓主在习俗、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异同。刘源《殷墟“虎首人身”石雕像和“疆良”》(《殷墟与商文化》)认为,殷墟出土的虎首人身像所代表的神正是《山海经》和《续汉书·礼仪志》中的疆良(强良)或强梁。此外,还有李维明《二里头文化“手”形陶刻符浅谈》(《中国文物报》7月8日)、李宏飞《二里头文化设防聚落的环壕传统》(《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第6期)、向桃初《二里头文化向南方的传播》(《考古》第10期)、段渝《渝东长江干流青铜文化的几个问题——兼论渝东与川东渠江流域青铜文化的关系》(《考古与文物》第5期)、李志鹏《殷墟孝民屯遗址出土家猪的死亡年龄与相关问题研究》(《江汉考古》第4期)、陈淳《殷墟研究的回顾与思考》(《中集》)。
史事与制度。李学勤《谈秦人初居“邾”的地理位置》(《出土文献》第二辑,中西书局)指出,《系年》中被西迁御戎的秦人先祖初居地在今甘肃天水、礼县西北的甘谷,以朱圉为中心的地带,可能对应的是甘谷毛家坪遗址。张怀通《〈大聚〉研究——兼论周人突破族邦社会结构桎梏的社会根源》(《中集》)认为,《大聚》中周公所讲的招徕民众政策涉及血缘聚居家族制度与兵农合一军事制度,和西周金文内容基本吻合,其源本应来自西周时期。“大聚”政策的实施,导致周人治下的西土呈现多部族共处的社会结构。朱凤瀚《器与鲁国早期历史》(《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通过对几件铜器年代、铭文的考察,分析了鲁煬公徙都于曲阜之事以及器主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李学勤《膳夫山鼎与周厉王在位年数》(《中华文史论丛》第4期)认为,据南阳出的仲爯父鼎等可知周夷王有未嗣位的长子监伯,其后代为监氏,膳夫山鼎的器主山即监伯之女监姬的儿子,由监伯以下年龄估算,山鼎铭文的三十七年只能属于周厉王,可知《周本纪》厉王年数的正确。朱凤瀚《简论与西周年代学有关的几件铜器》(《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指出,三件师兑簋以元→三→七年的排序为佳。新出四要素俱全的吴盉应为宣王三十年的标准器。陈颖飞《清华简井利与西周井氏之井公、井侯、井伯》(《出土文献》第二辑)结合清华简《祭公》和金文梳理了西周井伯的世系。此外,还有庞小霞《邢国都城考》(《三代考古》四)。
由于楚文物不断有新发现,楚史的研究蔚为大观。赵平安《“三楚先”何以不包括季连》(《邯郸学院学报》第4期)指出,从《楚居》看,季连和鬻熊是兄弟关系,季连的后人没有即位,楚的大位赖鬻熊一支得以传延。楚人只认鬻熊为直系亲属,而与季连没有直接血缘关系,故季连未列入“三楚先”。田成方《楚伍氏族属析疑》(《楚学论丛》第一辑)认为,伍氏并非楚公族,而是依附于楚国的异姓之臣,可能为古申国之后。此外,相关研究还有尹弘兵《楚沈尹戌族氏族属考》(《楚学论丛》第一辑)、李守奎《〈楚居〉中的楚先祖与楚族姓氏》(《出土文献研究》第十辑,中华书局)、黄尚明《楚简中祭祀用玉问题探索》(《楚文化研究论集》第十集)等。
笪浩波《从近年出土文献看早期楚国中心区域》(《江汉考古》第2期)认为,楚国早期居地荆山与沮漳二水即指今湖北西北部的大荆山及沮漳河流域,“京宗”即指今保康聚龙山一带,“夷屯”在今南漳县武安镇界,“鄀”在今宜城县境。陈立柱《楚国迁徙钜阳问题再研究》(《楚学论丛》第一辑)认为,《史记·六国年表》所记考烈王十年楚国迁都钜阳之事可信,其地在今阜阳以北颍、淝二水间,筹建郢都寿春即始于这段时间。刘志玲《战国楚汉中郡研究》(《楚学论丛》第一辑)通过丹阳之战等史事考辨了楚汉中郡的范围,认为其境不仅涵盖今陕东南和鄂西北,还包括了陕西丹凤县武关镇以东、河南丹水以北的部分地区(即后来秦国南阳郡所辖)。吴良宝《谈战国文字地名考证中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第3期)对研究战国文字中的地名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以及可能导致的错误做了论述。陈絜《试论葛陵楚简“丘”的性质与规模》(《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12卷)认为,葛陵楚简中的“丘”为战国时期楚地农村聚落“邑”的一部分。“丘”上之“述”相当于包山简的“路”,系楚国地方行政区划类型之一,类似于后世的“乡”级组织。楚国对基层社会的控制采取的是城乡二元的制度:对城内社区用直接控制的手段,在广大农村聚落则通过中间行政组织间接驾驭。王准《包山楚简所见楚国“里”的社会生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第2期)认为,战国时代楚国里中的居民已非单一家族血缘聚居,而是各种姓氏的家族杂处。文中论述了里的人口流动和商业活动。王准《包山楚简所见里中职官研究》(《历史教学》第6期)从职责、地位等角度对楚国里所设的四种职官进行了探讨。张润泽、孙继民《赵简子平都故城考》(《中国史研究》第1期)确认了今山西和顺县西部的横岭镇仪城村为赵简子平都故城遗址,当时是处于联系赵国邯郸、晋阳这两大地区主干交通线上的战略要地。
青铜器。李学勤《纣子武庚禄父与大保簋》(《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二辑)肯定了录子是王子禄父的说法,明确大保簋铭文所记为敉平武庚叛乱之事。李学勤《高青陈庄引簋及其历史背景》(《文史哲》第3期)指出,器主引命于天子,应为齐国上卿。簋铭对于研究西周中期周王朝与齐国关系等问题很有价值。李零《读陈庄遗址出土的青铜器铭文》(《海岱考古》第4辑,科学出版社)通过铭文释读,认为丰启诸器在昭王时,引簋约当懿、孝时。出土地很可能为丰启的封邑,薄姑当在附近不远。齐师并非齐侯私属,仍受周王节制。王恩田《申簋考释——兼说高青陈庄齐国公室墓地的年代与墓主》(《海岱考古》第4辑)认为,申簋的器主申即齐献公山,幽公是齐献公之父癸公慈母的谥称,申簋是齐献公为其父所作祭器。李学勤《翼城大河口尚盂铭文试释》(《文物》第9期)对盂铭作了解释,认为其中展现的聘礼和典籍所载有所不同,应是时代和族属的差异造成的。李学勤《试释翼城大河口鸟形盉铭文》(《文博》第4期)指出,盉铭内容为器主乞关于遵行君命的誓言,表明如果私心谋划,不合君命,则甘受刑罚。这在西周青铜器铭文中首见,有很重要的研究价值。朱凤瀚《琱生簋与琱生尊的综合考释》(《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新出器物仍支持原先的召氏大小宗合力与外族进行狱讼的说法。张懋镕等《新出杞伯簋浅谈》(《文博》第1期)分析了类似豆形的杞伯簋在器形上的特点,器主所铸铜器分承续中原造型和体现地方因素两类,表现出不同文化的交会与影响。赵平安《迄今所见最早的褒国青铜器》(《出土文献》第二辑)认为,据《系年》“孚姒生伯盘”可知,金文中作为国名的“孚”即“褒”。张爱冰《安徽青阳汪村出土青铜器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东南文化》第4期)通过器物组合、形制和纹饰的比较分析,汪村出土青铜器的年代可推定为西周晚期,其形制特征反映了皖南与宁镇、江北以及中原地区青铜文化的互动与交流。
董珊《释西周金文的“沈子”和〈逸周书·皇门〉的“沈人”》和蒋玉斌、周忠兵《据清华简释读西周金文一例——说“沈子”、“沈孙”》(均载《出土文献》第二辑)都指出,“沈子”通假作古书“冲子”,“沈人”即“冲人”,作为谦辞使用。曹锦炎《“曾”、“随”二国的证据——论新发现的随仲嬭加鼎》(《江汉考古》第4期)认为新出现的这件鼎铭可以证明曾和随并非一国两名。张昌平《随仲嬭加鼎的时代特征及其他》(《江汉考古》第4期)认为,此器不足以解决曾、随是否一国两名的问题。严志斌《楚王探讨》(《考古》第8期)从器形、纹饰、字体、辞例等方面判断楚王甗时代在春秋中期偏晚,最有可能为楚灵王。
相关研究还有李伯谦《僰马盘铭文与晋侯墓地排序》、孙华《晋侯邦父组墓的初步分析》、张天恩《周代棺饰与铜翣浅识》(均载《考古学研究 八》),张懋镕《新见西周金文丛考》(《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袁俊杰《伯唐父鼎铭通释补证》(《文物》第6期),孔令远《徐国青铜器群综合研究》(《考古学报》第4期),张卉、吴毅强《戎生编钟铭文补论》(《考古与文物》第3期),任雪莉《小议方簋》(《考古与文物》第5期),李明华《从青铜短剑看早期草原青铜文化的传播》(《草原文物》第2期),陈松长《湖南张家界新出战国铜矛铭文考略》(《文物》第9期)。
简帛文献与思想史。随着前两册整理报告的出版,清华简已经成为学界研究的焦点,由此引发了探讨的热潮。李学勤《清华简与〈尚书〉、〈逸周书〉的研究》(《史学史研究》第2期)指出,清华简足以说明东晋以后的古文《尚书》没有历史根据。其中《尹诰》、《尹至》篇有很多的用词和语法同今文《尚书》中的《夏书》和《商书》一样。清华简里没有《尚书》和《逸周书》的差别,因此《逸周书》里面若干篇的史料价值还应该提高。李学勤《清华简〈系年〉及有关古史问题》(《文物》第3期)举例说明了《系年》在解决原先文献和出土文字中的肯綮之处具有非常高的价值。李学勤《清华简〈系年〉“奴之戎”试考》(《社会科学战线》第12期)认为,“奴之戎”应该就是甲骨文中所提到的“方”,本在今甘肃东北部泾水上游,由于受到周文王、武王讨伐,向西退到今甘肃中部渭水源头一带,以致成王迁来秦的先人在朱圉地区防御。罗琨《读〈尹至〉“自夏徂亳”》(《出土文献》第二辑)从里程估算的角度考察了伊尹费时一旬“自夏徂亳”的路线,认为有利于汤始居亳在山东曹县说。廖名春《清华简〈尹诰〉研究》(《史学史研究》第2期)认为,清华简《尹诰》已经有建立在“君权天授”、“天人合一”基础上的民本思想,这是孟子思想的源头。它的出现可证古文《尚书·咸有一德》之伪。虞万里《清华简〈尹诰〉“隹尹旣汤咸又一悳”解读》(《史林》第2期)指出,清华简《尹诰》此句可纠正传世文本之误,前人的辩难也由此而释疑。刘国忠《从清华简〈金縢〉看传世本〈金縢〉的文本问题》(《清华大学学报》第4期)指出,前人对于《金縢》的真伪质疑和错简、内容有增附等怀疑,都可据清华简本予以否定。单育辰《谈清华简中的“舟”》(《出土文献》第二辑)认为,清华简《皇门》篇的“舟”读为典籍中的“舫舟”,可验证鄂君启节“屯三舟为一”也是并船。
李学勤《论清华简〈耆夜〉的〈蟋蟀〉诗》(《中国文化》总33期)认为,简本与《唐风·蟋蟀》之间有所差异,二者应有演变的过程;周的伐耆是在武王八年的深秋以后。结合文例可知,武王并不沿用文王受命之年。裘锡圭《说“夜爵”》(《出土文献》第二辑)认为,《耆夜》篇的“夜爵”即古书的“举爵”,可能兼指先秦酬宾仪式中的“自饮”和“复酌进宾”两件事。刘光胜《清华简〈耆夜〉考论》(《中州学刊》第1期)认为,“二次戡黎说”无法解决今本《竹书纪年》与清华简《耆夜》在武王戡黎时间上的不同;《耆夜》很可能成书于西周中晚期至春秋前段,文中记周公作《蟋蟀》应理解为演奏此曲,不能因此断定周公是《诗经·蟋蟀》的作者。曹建国《论清华简中的〈蟋蟀〉》(《江汉考古》第2期)认为,简本《蟋蟀》当系战国时人仿《唐风·蟋蟀》而托名于周公,与《唐风·蟋蟀》旨趣不同,也不能因此否定《毛诗序》对《唐风·蟋蟀》的解读。
李学勤《论清华简〈楚居〉中的古史传说》(《中国史研究》第1期)认为,《楚居》“妣隹”即新蔡简的“追”。鬻熊即是穴熊,《帝系姓》、《楚世家》误为二人。鬻熊及其子熊丽居于“京宗”,疑即荆山之首景山。熊绎则徙至“夷屯”,直到熊渠仍居于此,应为文献中的“丹阳”。李学勤《清华简〈楚居〉与楚徙鄩郢》(《江汉考古》第2期)指出,《楚居》所记楚的最后一次迁徙是楚悼王时徙居鄩郢,可知其写作在楚肃王时。楚徙鄩郢又见于葛陵简,据其历日推定为悼王四年,公元前398年。李家浩《谈清华战国竹简〈楚居〉的“夷”及其他——兼谈包山楚简的“人”等》(《出土文献》第二辑)指出,“夷”读为史籍上的“夷陵”,是楚先王居丹阳的陵墓所在,故《楚居》以之指代丹阳;秦汉时期南郡属县“当阳”可能是“丹阳”的音变。高崇文《清华简〈楚居〉所载楚早期居地辨析》(《江汉考古》第4期)认为,商南县丹江北岸的过风楼类型考古学文化的发展轨迹与《楚居》所载的楚先祖居地迁徙路径正好相吻合。
有关清华简的研究还有李学勤《〈程寤〉、〈保训〉“日不足”等语的读释》(《清华大学学报》第2期),刘国忠《〈尚书·酒诰〉“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解》(《中国史研究》第1期),晏昌贵《清华简〈楚居〉所见季连徙居地及相关问题》、凡国栋《清华简〈楚居〉中与季连有关的几个地名》(均载《楚文化研究论集》第十集),沈建华《从清华简〈楚居〉看丹淅人文区位形成》(《出土文献》第二辑),王连龙《清华简〈皇门〉篇“惟正[月]庚午,公(格)才(在)门”刍议——兼谈周公训诰的时间及场所问题》(《孔子研究》第3期),孙飞燕《清华简〈皇门〉管窥》(《清华大学学报》第2期)等。
晁福林《从上博简〈武王践祚〉看战国时期的古史编撰》(《史学理论研究》第1期)通过竹书本与今本《武王践祚》的文献对比,认为其中的演变突出展现了战国时人如何运用改铸的方式编撰古史。晏昌贵《从楚简看〈尚书·金滕〉》(《楚学论丛》第一辑)对楚卜筮简中的习贞特点以及相关问题作了考辨。邢文《〈诗论〉之“改”与〈周易〉之〈革〉》(《中国哲学史》第1期)通过楚简《诗论》“改”字的考释,解决了易学史上关于“巳日乃孚”的长期聚讼,而且揭橥了《关雎》分章问题的真相以及“《关雎》之改”的本义。马银琴《周秦时代秦国儒学的生存空间——兼论〈诗〉在秦国的传播》(《文学遗产》第4期)考察了周秦时代儒学在秦地的传播状况。文章认为,由于儒者一直没有跻身秦国的统治阶层,未能对秦国的政治统治发生影响,所以荀子才用“无儒”来概括入秦所见。在秦王朝建立之前,《诗》的权威性在非儒士人的心目中已经建立起来,《诗》的传播也具有十分广阔的社会基础与空间,因此秦火之后《诗》能够完整保存下来。张瑞穗《〈春秋〉三传诠释〈春秋〉所采立场之比较研究——以三传对宋襄公事迹论述之不同为例证》(《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3辑,北京大学出版社)指出,三传对于《春秋》经文的诠释各有其内容与立场,因而产生了不同的效果。在汉代立于学官的《公羊传》视宋襄公为致力“大一统”实践、秉持“尊王攘夷”原则的诸侯,连带使宋襄公被推尊为春秋五霸之一。
廖名春《上博楚竹书〈鲁司寇寄言游于逡楚〉篇考辨》(《中华文史论丛》第4期)指出,从篇中可以推断子游在孔门中的地位远胜于子夏、子张,上承孔子、下启思孟的,不是颜、曾,而是子游。方建军《楚简“乐之百之赣之”试解》(《中国音乐学》第3期)指出,新蔡葛陵楚简的“乐之、百之、赣之”,指的是祭祷仪式的三个环节:“乐之”就是奏乐祭神。“延钟乐之”即陈列编钟以奏乐祭神。“百之”即行百礼以祭百神。“赣”读为“干”,应为“舞”的代称,“赣之”即“舞之”。三者合称表示以乐舞表演和礼仪活动来取悦神灵。胡化凯《先秦儒家对于工匠技术活动的认识》(《孔子研究》第1期)认为,儒家对工匠的社会价值及技术规范的重要性均有清晰的认识,主张技术产品以功利实用为上,这些看法对于促进古代工匠技术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关论述还有李家浩《关于郭店竹书〈六德〉“仁类而速”一段文字的释读》(《出土文献研究》第十辑,中华书局)、冯胜君《出土材料所见先秦古书的载体以及构成和传布方式》(《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四辑)、陈戍国《先秦至西汉〈礼记·缁衣〉学术溯源》(《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第2期)、陈丽桂《再论简帛〈五行〉经、说文之歧异》(《简帛》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吴洋《上博(四)〈逸诗·交交鸣〉内容辨正及简册制度略考》(《出土文献研究》第十辑)、黄冠云《“流体”、“流形”与早期儒家思想的一个转折》(《简帛》第六辑)、王化平《〈左传〉和〈国语〉之筮例与战国楚简数字卦画的比较》(《考古》第10期)、来国龙《论楚卜筮祭祷简中的“与祷”——兼说楚简中的“册告”和甲骨卜辞中的“”祭》(《简帛》第六辑)、魏建震《阴阳五行思想的起源与发展》(《中集》)、陈光田《论战国吉语玺中所蕴含的古人祈求财富的思想》(《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第1期)。
两周考古。滕铭予、王春斌《东周时期三晋地区的北方文化因素》(《边疆考古研究》第10辑,科学出版社)指出,三晋地区各阶层在接受北方文化器物时表现出不同的取向,贵族在改造之后纳入原有礼制系统,而平民注重其实用性。在地域分布上多集中于国都和重要城邑。战国中期之后只有赵国仍保持与北方文化的密切联系。聂菲《湖南楚墓出土漆器分区及相关问题探讨》(《楚学论丛》第一辑)从楚文化南渐的角度,探讨了湖南地区漆器风格的特征与文化内涵。相关研究还有印群《谈琉璃河遗址殷遗民墓之随葬车马坑》和付仲杨《略论西周时期车马埋葬制度——以丰镐、周原和锥邑三个都城遗址为例》(均载《三代考古》四)、张学海《陈庄西周城管窥》(《海岱考古》第4辑)、刘中伟《西江流域东周时期墓葬的青铜文化内涵与特征》(《中原文物》第5期)、王立新《秦统一前内蒙古中南部地区的文化多元化及其历史背景》(《边疆考古研究》第10辑)、代丽娟《早期玉剑具研究》(《文物》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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