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精神的传承与意识--以英、法、德、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为例_基督教论文

民族精神的传承与意识--以英、法、德、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为例_基督教论文

民族精神的传承与自觉——以英法德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发达国家论文,民族精神论文,自觉论文,英法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民族精神问题,国内学术界长期以来大多局限于东西方文化碰撞、民族个案、民族主义问题的研究,而很少展示新的视角。本文拟以英、法、德、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民族精神为研究对象,以一种新的视域考察、比较这些国家民族精神的概念、源流、传承和自觉,分析民族精神的深层意蕴。英、法、德等欧洲国家主要指在古希腊、罗马故土上经中世纪形成的现代发达国家。之所以也将美国纳入讨论,是因为美国曾为英国殖民地,美国精神是欧洲特别是英国民族精神传承与自觉的结晶。而1948年之前,由于现在的南北两韩尚为同一国家,本文所论时间范围又主要限于二战结束之前,所以所谓韩国,主要指二战之前的朝鲜。因韩国为现在远东地区的发达国家,讨论韩国民族精神,便不能不囊括两韩分立前的整个朝鲜半岛。本文以英法德美等发达国家的民族精神的传承、自觉为讨论主体,同时比较其与深受中华民族精神影响的日韩民族精神的差异,以求对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自觉形成某种比照,并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这样的研究显然不无学术和理论意义。

民族精神是民族、国家形成、发展过程中长期积淀而形成的民族性格、意识、文化、习俗、信仰、价值趋向等要素的总称或总和,例如英法德美民族精神的基本要素包括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科学等。民族精神通常呈现为一以贯之的延续和传承,类似雅斯贝斯所说的轴心时代的轴心思想①,一经形成,便贯穿、制约整个地区的文化发展,并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这种延续与传承又同时呈现出显著的时代性或阶段性特征。这就是,构成民族精神的诸多要素在每一历史阶段都同时并存,但基于文化的演进和时代的需要,其中必以某一、二种为主导。另外,民族精神的形成,呈现一定的规律性,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单薄到丰满的不断改进、增累的过程,无论西方还是东方,都概莫能外。

一、时代特征

英法德美和日韩的民族精神分属两个不同的文化系统。英法德美民族精神源自希腊罗马,自始便表现出强烈的民主特征以及程度不等的自由、法治、平等和科学意识。后来随着西方文明的发展,这些元素又为基督教吸收,成为基督教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民族精神进化规律的制约,这个系统的每个阶段都包含了民主、平等、自由、法治和科学等要素,但在不同时代,通常以某一、二种要素为主导。希腊突出民主,罗马突出法治,中古突出自由,文艺复兴突出人文主义,启蒙运动突出理性主义,19世纪突出民族主义等等。而这些要素的凸显,都必然建立在深厚的基本民族精神的基础之上。

在古希腊,许多城邦实行民主政治,其中以雅典民主为最典型。这里不仅建立了发达的民主制度,而且形成了灿烂的民主文化。作为民主文化的重要表现,是卷帙浩繁、博大精深的思想文化著述的编纂和发表。雅典著名政治家伯里克利关于民主、平等、自由、法治精神的阐述②,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些著述各持己见,相互辩难,充分表现了民主精神的魅力和健康和谐的政治社会氛围。考察雅典民主政治的运行可知,在民主、平等、自由、法治和科学精神中,民主精神表现得最为突出,虽然伯里克利等政治家和一些著述家也都提到了平等、自由和法治,但相对于民主,显然都相形失色。

罗马实行共和制度,而共和制度与民主政治相合相通,所以民主、自由、平等也构成了它的基本要素,这在古罗马史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法学家的著述中得到了翔实的阐述③。但与雅典民主政治相比,罗马共和政治似乎更具法治精神。虽说雅典也重法治,但就法律建设、法学研究而言,罗马无疑取得了更为显著的成就。所以学术界很早就形成了这样的习惯:言法必称罗马。从此,在西方传统精神基本要素——民主、自由、平等之外,法治也得到了彰显。而法治的突出意义也显而易见:没有法律的规范,民主便可能走向无序,所谓自由和平等很可能得不到保障。换句话说,健全的民主、自由、平等与法治本为一体,没有法治,便都不具有真正意义。

中世纪西欧诸国,是文明交汇的产物。交汇的文明包括古典文明、基督教文明和日耳曼文明。古典文明在交汇中灭亡,留下了丰厚的遗产;基督教大量吸收古典文明成果,同时也进行了自己的创造,对中世纪新兴国家产生了直接影响;日耳曼则是一个新兴或后起的文明,它推翻了西罗马帝国的统治,并在帝国废墟上建立了国家,最终完成了“文明”与“野蛮”的融合。由于中世纪诸国是在文明交汇和民族融合中产生的,继承、吸收了三大文明的重要成果,所以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必然成为民族精神的基本要素。但是,这些新兴国家并没有实行民主或共和政体,而是建立了以王权为中心的封建制度。封建制度意味着权力的分化和分立,所以一方面王权软弱、私权林立,另一方面又盛行依附关系。前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解释为对日耳曼原始民主自由的传承,后者却也限制了自由的维持和发展。正因为如此,这些新兴国家的民众便以贵族群体为代表,不断发出追求自由的呼声,掀起争取自由的斗争。而基督教理论,宣扬现世的人受上帝恩赐,享有作为人的包括自由在内的基本权利,这就为这些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理论支持。自由,又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方能得到保障,所以随着斗争的深入和自由的扩大,这些国家都建立了必要的法律制度,虽然实行君主政体,却并不拒斥自由和法治。相反,在西欧封建官方文件如《大宪章》④、《大敕令》⑤、《黄金诏书》⑥以及时人特别是基督教神学家的著述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当属自由与法治。而所谓民主、平等,文献中虽也有所见,但还主要限于等级之内、等级之间,尚有鸿沟阻隔。所以,在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的深厚基础上,中世纪各国更多突出了自由与法治。这是中世纪西方民族精神的基本表现。

以上是就中世纪俗界而言的。在宗教领域,虽有神学家对自由的奔走呼号,人的本性仍然遭到了基督教的贬抑和控制。而要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冲破教会的禁锢,使人性获得解放。文艺复兴的重大成就即在于宣扬人的自由,而且唤醒了人的自由。从民族精神的基本表现来看,与古典自由概念相比,人文主义的自由强调个体性质,古典自由则强调集体性质,虽然文艺复兴利用古典文化的世俗精神实现了人的解放。而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的1000年间,自由似乎一直处于突出地位。但是,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自由肩负的使命互有不同,前者主要针对君主政体,后者主要针对基督教会,这使两种同样凸显的自由表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但与《大宪章》、《大敕令》、《黄金诏书》所宣扬的自由相比较,文艺复兴的自由可能只有程度差异,而无本质不同。所以在我们看来,文艺复兴对于西方民族精神的主体演进并没有多少建设性意义,它的意义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基督教或基督教会的禁锢。对于历史的发展来说,这种冲击在程度上还远远不够,因为它并未使基督教会丧失元气。而资本主义发展,需要进一步打破基督教枷锁,给人以更多更大的自由。关于平等问题,人文主义者的讨论虽也有涉及,但论密度和高度,则远逊于自由,正如宗教改革家们论及自由也远逊于平等一样。

在文艺复兴的晚景中,欧洲迎来了民族觉醒的伟大时代。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欧洲各国已经难以容忍一个身居罗马、“非我族类”的教皇控制自己的政治、经济、宗教和文化事务,于是一场席卷全欧的宗教改革爆发了。这场改革通过基督教内部的空前巨震谱写了民族精神的新篇章。继11世纪东正教独立后,基督教世界又经历了新教的裂变,而民族精神终于由基督教一统天下的欧洲,转向单一地区并进而转向单一民族国家。此后,人们的信仰不再由教皇教会专控,而是“教随国定”,在哪个国家就信仰哪个国家的宗教。随着地域外延的缩小,民族精神也日益接近于它的现代概念。此时,人文主义的自由理论已经衰变为人类历史的流风余韵。宗教改革家的著述,虽也及自由二字,但他们讨论的中心议题无疑已经更多转向“平等”了。这在古典时代以来的历史上,似乎是一种新的现象。马丁·路德关于宗教改革的重要著述如《九十五条论纲》、《论罗马教皇》、《教会的巴比伦之囚》、《致德意志贵族书》、《善功讲演录》⑦等,都表达了强烈的平等思想。他揭露罗马教廷伪造“属灵”、“属世”等级,而惟将基督教徒纳入“属灵等级”,认为一个皮匠、铁匠、农民,虽各有各的工作和职务,但都是被授予圣职的神甫和主教,明确表达了“平信徒皆为祭司”的平等思想。他的惊世骇俗的改革主张如“圣经高于一切”、“因信称义”等,也都体现着对平等精神的矢志追求。加尔文的改革理论较路德虽有差异,但在对平等精神的执著这一点上并无不同。“预定论”的平等思想是显见的,它贯穿于加尔文教的教会组织和制度管理。这一点,加尔文显然超越了路德。所以,如果说文艺复兴的精神要素主要表现为自由,那么宗教改革则主要表现为平等。后来在殖民地基础上建立的新兴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也都秉承了这一精神,无不以此作为立国的理论基础和政治原则。

但迄今为止,西方民族精神基本上还局限于民主、自由、平等与法治四种要素。其中,民主与自由易受情感影响,托克维尔等宪政理论家都在他们的著述中寄予了自己的担心⑧。平等与法治特别是法治又似乎意味着刚戾或强制,从某种意义上说,与具体的自由又似不太兼容。显然,这样一种结构缺乏理性的适度介入。虽然理性在西方文化系统并不是一个新的元素,古典时代的文化精英、中世纪的教会神学家、人文主义者和宗教改革家等多崇尚理性,著述中也时有论及,但无论如何,都还局限于一个狭小特定的群体和空间,而没有形成时代精神。约在宗教改革晚期,理性开始进入普通人的话语系统,身为普通神父的闵采尔即反复强调理性的意义,坚持理性在信仰中的作用。这似乎预示了启蒙运动的到来。17世纪末,英国的霍布斯和洛克率先打出了理性的大旗⑨;继而,随着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或公共空间的沙龙的推广普及,法国诞生了一代影响深远的理性主义学者群体。这些学者虽各有专攻,但奋斗目标则直指理性,因此形成了强大的理性主义思潮。所以卡西勒说:“所有形形色色的精神力量汇聚到了一个共同的力量中心。形式的差别和多样性,只是一种同质的形成力量的充分展现。当18世纪用一个词来表达这种力量的特征时,就称之为‘理性’。‘理性’成了18世纪的汇聚点和中心,它表达了该世纪所追求并为之奋斗的一切,表达了该世纪所取得的一切成就。”⑩这样,理性便成为18世纪欧美各主要国家的时代强音,而西方各国的共同民族精神遂在民主、自由、平等与法治之外,增列了理性元素,并在这个特定时代突出了它的主导地位。

继理性主义思潮之后,19世纪的欧洲产生了很多新的思想,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等等,呈百家争鸣之势,异彩纷呈。这些思想大多可以在思想史上找到印迹或源头,但对未来民族精神的影响则属有限。惟有民族主义,以往思想家、哲学家较少论及,比较稀见,却对未来产生了重要影响。追溯人类精神的历史可知,在诸多关于思想、精神的概念中,似乎只有民族主义中的“民族”一词,最切近民族精神的“民族”。德国近代民族主义之父赫尔德认为,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这种文化都表现了自己的民族性。而正是这种民族性,决定了这个民族具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个性或特征。显然,赫尔德民族性中的民族,即已切近于民族精神的民族。后来,德国哲学家费希特发表《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说》一文,将民族特性直称为民族精神,认为民族之所以称为民族,根本在于民族精神(11),从而可能最早提出了民族精神的概念。现代民族精神的概念,很可能是在费希特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应该说,在此之前,人们关于民族性或民族精神的说明,还主要限于学理层面,沉静而单纯。正是从费希特开始,这种状况渐渐发生了变化。在他看来,德意志精神独具优秀品格,而其他民族虽有个性却绝非优秀,因此须保持德意志精神的纯洁而免受其他民族的污染。后来,费希特的理论得到了黑格尔、李斯特等一班学术精英的堆垒,逐渐突破学术界限,由一个概念、一种理论而构筑为一个巨大无匹的民族主义城堡,并最终演化为一种无以驾驭的民族主义情绪。民族主义原本是一种纯洁无邪、蕴含巨大潜能的精神产品,可以造福人类。但如引导得不好,也可以伤残甚至毁灭人类。正是这种情绪,引发了两次空前也可能绝后的世界大战,导致了数以千万计的人头落地。但无论如何,民族主义无疑助推了作为概念的民族精神的诞生,或者毋宁说,正是民族主义产生了现代民族精神这个术语。所以,在西方民族精神由一区到一国、由传统到现代的演化过程中,民族主义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能因为曾有恶行甚至血迹斑斑就抹杀它的积极意义。

民族主义与民族精神虽有密切关系,但毕竟不同。民族精神历史悠久,而民族主义只是近代甚至是现代的产物;民族精神是民族的灵魂,是古往今来历代学者集体智慧和制度演化选择的结晶,因而是冷静的、理性的,而民族主义虽也有学者的研究予以介入,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表现为一种民族情绪,甚至表现为集体无意识,而这种民族情绪不仅可以操控民众,也可以裹挟精英,因而是非理性的;民族精神是历史的精神产品,而民族主义的精神含量则属有限。如果将民族精神喻为一棵大树,那么民族主义只是这棵大树上的一个枝条。

进入19世纪,欧洲民族主义思潮渐趋普遍。意大利、德意志、奥地利、土耳其、波兰等很多国家都举起了民族主义大旗。进入20世纪,这种思潮更呈膨胀之势,最终演化为德意志民族主义,并经纳粹主义的利用,酿成了人类历史上最为惨烈的祸患。这样再回观西方民族精神,则可以看到,在往昔几个要素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民族主义这一新的元素。而这种元素,一直处于活跃状态,从而与其他元素构成了当代欧美的民族精神。

日、韩属于中华传统文化或儒家文化系统。在漫长的国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两国很早便处于中华帝国的属国地位,举凡政治建制、经济形态、思想文化无不受儒学深刻影响。日本早在大和时代,其女王即有“亲魏倭王”(12)的称号,“大化革新”等影响深远的政治改革,也无不是在中国的影响下发生和进行的。韩国曾建立“箕氏朝鲜”(13),后更有“卫氏朝鲜”(14),都是中国人建立的国家,表明朝鲜民族的先祖就有华夏血脉。而李氏朝鲜的建立,也曾倚恃中国元朝,无论致力于国土统一、抵御外侮,还是进行政治经济改革,都有中华民族的援助和佑护。在思想文化领域,朝鲜很早就把“四书五经”视为传世经典,规定为贵族子弟必读之书、必修之学,儒家伦理观念也就相应成为规范社会成员的道德及行为的准则。两国仰仗与倚重中华帝国的结果,是在远东地区形成了所谓“华夷秩序”。而这个“华夷秩序”是以儒家文化为基本文化形态的,所以又称之为儒家文化圈。在这一“秩序”中,中国是“天朝上国”,播撒阳光雨露;日韩为边塞属邦,承受荫庇福泽。双方虽也难免有摩擦甚至冲突,但两国无不以儒学作为官方意识形态。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基本的民族精神。即使在今天,两国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仍然守望儒学传统,由此可见儒学在两国民族精神中的崇高地位。

然而事实上,在19世纪70-80年代,明治政府已开始推行向西方学习的基本国策:废止基督教禁令,建立新式学校,倡导文明开化,宣扬启蒙思想,全盘改造传统社会。一些有识之士身体力行,大量迻译西方文化著作,推介西方思想,提出了“天不造人上人,也不造人下人”(15)的口号,并呼吁日本政府和人民“脱亚入欧”。基本国策的推行和落实,犹如春风化雨,日本从此面貌一新。而随着民主、自由、平等一些西方民族精神要素的日益深入人心,儒家文化便不再似此前那样炙手可热,渐行渐远。二战结束后,日本进行了宪政改革,废除了明治天皇宪法,颁布了《日本国宪法》,确立了现代天皇体制和“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从此,天皇成了国家的象征,不再享有实际权力,即使参加一些国事活动,也须以内阁的建议和同意为先决条件,而不能依天皇意志为转移。有日本学者认为,这种体制较比利时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更加民主,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介于立宪君主制与共和国之间的一种政体(16)。这样一种变化,无疑顺应了日本文化的发展趋势,符合明治以来人民渴望民主、自由的要求。政治制度的重大变化必然影响民族精神的演进,从此,日本开始脱离儒家文化精神而走上西方文化轨道。这并非说当代日本已经完全欧化,而是说民族精神中西方元素的比重已经超越了儒家文化。相比日本,韩国民族精神的演变稍迟,朝鲜战争后,南北分立。分立后的韩国实行三权分立政体。而既然实行三权分立,必然贯彻民主、自由、平等原则,从而导致传统精神逐渐离却儒家学说,向欧美方面转移。

以上论及了英法德美日韩民族精神的共同基础。在此基础上,各国精神又各有特点,英国偏重自由法治;法国偏重平等博爱;日本偏重集体本位、艰苦奋进;韩国偏重“身土不二”、“弘益人间”。这正是民族精神历史传承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具体表现。

无论英法德美还是日韩,民族精神的保持和传承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希腊曾出现亚历山大帝国,罗马曾形成罗马帝国。这些帝国虽然有别于中华帝国,但都对民主、自由、法治等宪政要素形成压抑和损害。进入中世纪,西欧各主要国家也曾形成王权的扩张,这种扩张虽能兼容法治意识和法律建设,却也不时侵犯人权,对传统精神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近代以来,这些国家甚至形成了专制主义政体,国王一度大权独揽,将议会束之高阁。日本也曾形成绵延近七百年的军人干政,因而使传统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但这些都是历史长河中的回旋或波折,过高估计它们的影响显然不合历史实际。一俟帝国瓦解、王权衰微,民族精神必复归或续接传统,而且常常以批评甚至批判的姿态审视历史,从而带来自身的更新和进步,这正是文化自觉的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17)

二、传承

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曾为民族精神的传承做出了努力。但就传承方式而言,古代还显得比较原始而单调,主要表现为著述和宣讲两种形式(18)。在今天这个资讯泛滥、色彩缤纷的世界里,著述显得平淡无奇,知识分子群体之外,已经很难引起多少人的关注了,但在古代,却是传达民族精神的主要形式。在雅典,哲学家探讨民主自由理论,伦理家研究正义至善等概念,戏剧家创作悲喜剧以歌颂民主政治等,都主要通过著述来实现或完成。著述可以真实反映、记录时代的思想、观念,对于维持、传承民族精神具有重大意义。雅典民主自由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即是通过文化精英的著述才得以保存和传承。另一种形式是宣讲。雅典民主政治构筑了多种形式的宣讲舞台,其中主要有公民大会、戏剧舞台和学校讲坛。在公民大会会场,一名政治家,一位普通公民,都可以在主席台上展示自己的演讲才华和论辩技巧。每逢公民集会,都可以听到激动人心的演讲,看到欢呼雀跃的场面。民主政治营造了良好的演讲氛围,以致演说术、修辞学等与演讲相关的技艺广受青睐,风靡一时。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民主政治在公民观念意识中潜移默化,从而为大多数公民所喜爱。通过戏剧舞台,戏剧家借助演员讲说他们关于政治、信仰、社会、人生的观点,抒发爱国情怀。而为了鼓励戏剧创作演出,使公民普遍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政府还特别设立了观剧津贴和戏剧节。这些措施的实施,大大促进了戏剧舞台的活跃,公民通过参加活动,一则可以享受悲喜剧的美感和乐趣,一则可以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埃斯库罗斯的名剧《波斯人》曾以强烈的爱国主义激情引发观众的共鸣,鼓舞了雅典人的斗志,使他们最终战胜波斯人,赢得了希波战争的胜利。(19)学校教育是传授知识、传播思想、传承精神的重要途径。古希腊很早就形成了发达的学校教育,并承担了这一职能。文化精英纷纷开门授徒,设坛讲学,一时间蔚然成风,哲学、算学、逻辑、修辞、演讲、论辩等各类学校竞相开设,洋洋大观。哲学家大多都当过老师,办过学校。正因为如此,古希腊学术流派纷呈,以致今天有的派别仍然产生着重要影响。公民大会有主席台,戏剧演出有舞台,而学校讲台在更大程度上只具象征意义,因为很多学校在很多情况下不设讲台。亚里士多德即常常边散步边讲学,塞浦路斯的芝诺也主要在雅典广场的画廊授课,因此获得了斯多葛派的称号。雅典卫城以西绿树成荫的运动场周围,常常见到人们成群结伙,围绕须发斑白的哲人讨论某一哲学或政治命题。(20)所以讲台只是一种设施,没有讲台,也不妨碍学校发挥传播知识、传承精神的职能。正是通过著述和演讲,古希腊人建设、维系、传承着那个时代的民族精神。

罗马民族精神习称罗马精神。而罗马精神首先是共和精神,这其中包含着从希腊人那里继承来的民主、自由等要素。但在罗马精神的构成中,法治精神居于突出地位。与希腊人相比,罗马人更加理性,他们深知法治对保障民主自由的意义,所以更崇尚法治精神,注重法律建设。自共和初年以迄帝国灭亡,从社会改革到制度建置,无不以法治为先为要。罗马的法治,首先表现为法学家深研法律,著书立说。罗马法和罗马法律制度之所以为后人称道敬仰,首先不在于制定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在于法学家对于法律意义的认识,以及基于这种认识而形成的法治精神,在于对法学理论和立法技术的广泛深入的研究,这些都是通过法学家的著述得以表达并代代相传的。宣讲在古罗马仍然是一种宣扬民族精神或主流价值观的重要形式。森都里亚、特里布斯和元老院会议都是罗马社会重要的讲坛。通过这些讲坛,罗马精神在一次次讲说、阐释、激辩中得到洗礼、升华和传承。罗马人也曾以另一种方式向广大公民宣讲自己的精神。公元前445年,他们将世世代代所形成和遵循的习惯以成文的形式镌刻在12块铜板上,竖立在罗马广场,以供公民观瞻、记诵和传扬,由此完成了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转变,所以直至西罗马帝国灭亡甚至今天,不仅在罗马法中,在世界各重要的法律体系中,都容涵了12铜表法的元素和博大精深的罗马精神。罗马也有自己的学校教育,只是没有希腊那样生动活泼和繁荣发达,但无可否认,对罗马精神的传承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进入中世纪,民族精神的传承方式、渠道和手段获得了巨大进步。这首先表现为宗教的传播。罗马帝国初期,基督教纤弱而局促,直至成为罗马国教,也仍然依附于皇权,未成势力,周边地区民众依旧信奉本土宗教。法兰克国王克洛维皈依基督教后,情况不同了。王权的支持使基督教瞬间获得了巨大的助力,传教士足迹所至,民众纷纷归服。(21)而随着基督教化的完成,一种全新的传承模式也逐渐形成。这种模式以教会为中心,以教堂为介质,以信众为对象(22),广诵圣经,遍播福音(23)。如果说基督教传播主要是就传承方式的广度来讲,那么布道,这一基督教事业的圣事,便是就民族精神传承的深度而言的。布道作为一种传承方式,大体属于古代宣讲一类。这时的欧洲民众,虽然接受了基督教,却还不能说已将身心托付了上帝,完成了思想和精神的皈依,所以需要不断接受教士的引导和点化,从《圣经》中汲取精神营养。这一使命便是通过布道来完成的。基督教的传播带来了传承方式的更新,这使传统著述逐渐丧失了古代那样的地位。对于那些胸无点墨的广大信众甚至很大部分社会上层来说,著述的作用在更大程度上可能是间接的,必须通过读书人的转达方能领教,这就没有宣讲或布道来得直接。但是,著述在思想传播和文化革命方面的意义仍然是显而易见的。展读东西方思想史可见,生活在传统社会的东、西方思想家,无论思考的问题还是思考问题的方式都存在重大差异。从奥古斯丁经圣托马斯到约翰·胡斯再到马丁·路德,西方思想家思考的许多重要问题,仍然是自然法、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等政治概念。而这些思考,便主要是通过著述来记录和传播的。早在古希腊,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便已汇集为思想精华,中世纪思想家的思考研究表明,西方民族精神正在得到正常的续接和传承。另外,这时还产生了新的传承方式,这就是意大利城市共和国发明的报纸。作为新生事物,报纸以其特有的便捷为民族精神的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上所述,无论基督教的传播、传教士的道文、思想家的著述,还是报纸的登载,都绝非仅具宗教意义,它们同时包含了自然法、自然权利、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等具有普世价值的政治概念或理论。这就完成了新旧不同时代民族基本精神的续接和革新,从而使西方民族精神在保持传统理路的基础上具有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作为讲说的重要形式,学校在中世纪获得了进一步发展。首先是基督教学校,即修道院,初为天主教培训神父的学院,后设男、女修院,分别培养修士和修女,所以又称神学院。后经发展,也向一般民众开放。所修课程主要为七艺,包括三门普通学科——数学、辩证法、修辞学和四门高级学科——算术、几何学、天文学、音乐。一般认为,修道院产生于6世纪圣本尼狄克时期,由献身基督教信仰的男子建立,后经查理大帝倡导,遂在欧洲普及开来。而这时的修道院,已经接近它的现代概念了。同教会一样,修道院自有它的缺点,甚至不时传出丑闻,但在传播知识传承精神方面,无疑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前面谈了讲道的意义,须知,没有修道院的设立和对神职人员的培养,教会便难以承担传道的重任,对信众宣讲圣经、传播福音,信众也难以接受自然法、自然权利、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的教育,也就难以脱离蒙昧状态。在那个文化落后、知识贫乏的时代,修道院乃为精神和思想活动的中心。

研究表明,这时的欧洲社会已经开始多渠道办学。修道院之外,大教堂(cathedral)、教堂(church)、小教堂(chapel)、宫廷等都附设学校,以传播信仰、普及知识。而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孩子也可以进入教会学校接受初级教育。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也开始建立自己的学校,只是讲授的课程有别于教堂和修院,主要教授手工技艺和算学知识,以适应工商业发展的需要。事实上,中世纪的城市很早就享有不同程度的自治,也是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发育的温床,所以这些看似平淡无奇的课程其实都包含了一定的基本精神的内容,而授课活动也就相应成为这些基本精神潜移默化的过程。更重要的是,从10、11世纪开始,欧洲中世纪的大学开始兴起。这些大学虽因基督教的强势地位而受到教会的控制和干预,但也表现了鲜明的世俗特征,所授课程除神学和基础课程自由七艺外,包括法学、哲学、文学和经济诸科。神学主要有《圣经》、《意见集》和《神学大全》等;法学则包括罗马法和教会法,而罗马法主要是民法和刑法;哲学也主要是古典哲学家的著作和思想。各大学课程设置不尽一致,但大体无外于以上诸科。而无论神学还是其他课程,无疑都包含了一定民族精神的内容,这决定了授课过程本身就是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渠道。所以必须强调,中世纪的大学在西方民族精神的传承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正是通过以上课程的讲授学习,西方民族精神方得以代代相传,世世相袭。

除宗教外,世俗群体如贵族、市民也担负着传承的使命。所谓世俗,其实也都浸淫了宗教精神,所以所谓贵族、市民,也都具有双重身份,一作为区别于教士的俗人,一作为接受了基督教信仰的信众。而就民族精神的传承而言,由于教会是中世纪承载知识和提供精神训诫的主体,世俗群体所传承的也与教会传承的内容密切相关。作为世俗传承的两个重要群体,贵族与市民之间也时时处于矛盾状态。但王权的扩张必然意味着其他权利的萎缩,必然侵犯两者的权益,所以在制衡王权这一点上,两者无疑具有一致性。于是,当英国无地王约翰违背习惯、践踏成例、侵犯人权时,贵族便承担了维护传承的重任,以刀剑逼使国王接受条件,签署和颁行了《大宪章》和众多的《大宪章确认令》,保障了自由。在这一过程中,贵族得到了市民的一定支持。法国的《大敕令》、德国的《黄金诏书》等重要宪法性文件也具有类似性质。但如上所言,这里所谓自由,其实仍然是教士所宣扬的主题,因而符合《圣经》和自然法精神。

近代以降,基督教会惟我独尊的局面渐被打破,民族精神的传承方式和传承载体不再似中世纪那样贫乏,这主要表现为刚刚摆脱教会束缚的思想学术精英的著书立说、报刊发行、绘画作品激增等等。随着传承方式的变化,民族精神的基本内容也有所变化,这就是在民主自由的基础上,生发出一个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直到今天,个人主义与理性主义仍然是西方民族精神和价值体系的重要构成。进入20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而由科学技术带来的传播载体和传承方式的进步和增加也日新月异,这主要表现在电影、广播、电视、电脑、网络等的发明和普及上。1888年,英国电影之父路易斯·勒·普林斯放映了持续时间仅2秒但却是世界电影史上的第一部电影;1910年,美国戴弗雷斯特无线电话公司设计了第一台组装式家用收音机;1925年,英国发明家贝尔德将光线转化为电视信号,向全世界宣布了电视的诞生;1939年,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约翰·阿坦那索夫和他的研究生克利夫·贝瑞发明了世界历史上第一台计算机;1990年,欧洲核研究所的博纳斯·李发明了互联网。这些发明在各自的领域和所处的历史阶段都曾引起了革命,特别是电脑和网络技术的发明和发展,产生了更加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乃至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整个人类社会引发了全方位革命。从此,世界各族人民开始以崭新的多元的方式审视自己的民族精神,传承精华,剔除糟粕,从而进入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自觉状态。而只有通过自觉,民族精神方能发扬光大,并逐步走向完善。

日、韩两国也通过著述、宣讲、兴学等方式度过并走出传统社会,又通过现代科学技术进入现代社会,所以在传承方式上与欧美相比并无多少不同,但传承内容深受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儒家学说影响,很少包含西方意义上的民主、自由、平等、法制等精神。直至近代,随着西学东渐的进行,一些有识之士开始觉醒,革新思潮逐渐形成,西方文化因素遂进入人们的精神世界并得到一定吸收。但由于这些因素初入国门,传统文化仍然根深蒂固,远没有西方那样的自觉精神。

三、自觉

自觉是指民族主体对民族精神的自我意识、反思和觉悟,从而进行自我否定和自我扬弃的一种精神现象。一种富于生命力的精神,必须具有强烈的自觉意识。没有自觉意识,便必然抱残守缺、墨守成规,虽有延续,却无进步或发展。这样的传承绝无生命力可言,一遇变故,必遭断裂,继而走向沦落。所以,文化自觉与文化传承是相辅相成的,民族精神只有在自觉中才能得到维持和延续,才能与时俱进,不断发展。西方民族精神正是如此,它的传承过程同时又是自觉的过程。

在古希腊,一些理性的哲学家已经开始思考雅典民主政治的缺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目睹国家治理中经常出现的群情亢奋、场面失控的场景,批评民主政治,提出了“少数”、“多数”和“暴民政治”的概念(24)。这种批评虽不尽合理,却说明他们已经在检讨他们身处其中的制度的合理性,这便是一种自觉的表现。柏拉图将理念论引入国家政体研究,描绘了一幅理想国家的生动画面,并提出了哲学家治国理论。后来又依次对他早期、中期的观点进行检讨和修正,从而完成了从理想到现实的着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和由贤人政体到混合政体的修正。受柏拉图影响,亚里士多德基于希腊城邦政治现实,在更大规模上展开了国家政体的思考和研究。希腊城邦林立,政体纷呈,对此进行观察,可以获得一种经验或感性认识的享受。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没有在这里停留,而是将思想前锋直入现象的纵深,特别是亚里士多德,最终概括了国家政体的六种形式——三种正宗政体和三种变态政体,并提出了他所崇尚的最优政体形式——温和民主政治。罗马帝国建立后,人们仍然在思考讨论民主政治的优劣,西塞罗反复论证“多数”统治的弊端,极力颂扬共和政治的优长,最终将共和国定义为“人民的财产”(commonwealth)(25),赢得了古往今来历代学者的广泛认同。从古代雅典以迄西罗马帝国灭亡的800年里,关于民主政治的思考讨论似乎从来没有停止,由此可见西方对本土文化精神自觉的执著。也许正因为如此,新兴罗马不再实行民主政治,而是在吸收民主政治优良品质的基础上实行共和政治。这是一种沉静的、理性的政治形式,与民主政治比较,显然避免了民众的躁动与狂热,这正是文化自觉的必然结果。但是,基于特定的历史条件,罗马共和政治有善始却无善终,在权力日益集中强化的基础上,最终演化为专制政治。尽管共和精神直至西罗马帝国崩溃也没有泯灭,但却受到了专制政治的压抑。于是在帝国灭亡之前,一些有识之士已经在思考如何走出君主政治的困境,建立一种在他们看来更优于共和政治的政体形式。他们所以形成这样的见识,是因为共和政治去他们生活的时代已达数百年,他们不仅有可能综览共和政治的全部历史,更重要的是可以将共和政治与专制政治进行比较,因而有了精神自觉的条件。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一种新的文化形态诞生了,这就是统辖未来欧洲历史长达1000年的基督教文化霸权。

基督教诞生于罗马帝国形成初期,它继承了希腊的民主自由和罗马的法治精神,承担了整肃社会、教化民众、匡正权力的重大历史责任。随着自身的壮大,它曾对罗马皇权形成有力的牵制。特别是进入中世纪,西欧各国都形成了王权,而且普遍呈强化之势,在这种形势下,基督教哲学思考最多的是神法、自然法、自然权利等政治学问题。所以人们看到,王权所及之处,都有教权的存在、对立和制衡。但是,基督教虽然宣扬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它对思想文化领域的垄断统治也难免形成专权之势,所以中世纪特别是中世纪后期,也常常发生前卫思想家、科学家、宗教异端遭受迫害的事情。事实上,前卫思想、异端思想存在的意义恰恰在于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的维系和传承,它们的产生与存在也恰恰体现出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的社会秩序。但是,正是这些代表时代进步的思想学说,却遭到了禁锢和取缔。约翰·胡斯等思想家,阿尔比派、罗拉德派、使徒兄弟派等异端运动,也由于违逆了基督教会的霸权统治,无一例外地受到迫害,有的成员甚至被处以极刑。这一事实说明,基督教会作为相对于古代的新的传承方式,也必须不断更新,与时俱进。于是,先有宗教异端和前卫思想家的批判和抵制,继而发生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这些都是西方民族精神自觉的划时代事件。文艺复兴高扬人文主义大旗,矛头所向直指基督教会的文化专权和惟我独尊。人文主义正是在基督教会偏离、有时是背离民主、自由、平等、法治轨道时民族精神自我校正的结果,在本质上与民主、自由、平等、法治是一致的,而由于基督教的惟我独尊和文化专制压抑了人性,与自由平等相抵触,所以才以表现强烈的世俗特征的人文主义予以批判和抵制。但是,面对基督教神学这一顶天立地、法力无边的宇宙主宰,仅凭人文主义以世俗的方式从外部发动攻势尚不足致基督教会以瓦解垮塌。但文艺复兴运动无疑已为新的攻势准备了条件:第一,人文主义作为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它的能量似乎还远没有得到释放,可以继续发挥作用;第二,无论如何,文艺复兴运动已经沉重打击了基督教会。

这场新的攻势正是接踵而至的宗教改革。从本质上说,宗教改革仍然在弘扬人文主义精神,它的理论基础仍然是民主、自由、平等和法治,因而,仍然坚持了基本精神的传承。但在我们看来,它的意义更在于对传统的自觉和批判,即认识到文艺复兴对基督教会的批判和攻击尚未达到预期的目标,而这个目标在当时条件下只能由它来实现。它仍然延续了文艺复兴对基督教会的攻势,但这次攻势不再是从外部发动,而是动员进步力量,在内部实施裂变,这最终导致了基督教和基督教会的瓦解。如上所论,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的理论基础和历史使命极为接近,以致学术界无法将两次革命割裂开来分别进行研究。

但是,就在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基督教会接连发起攻击的时候,一个民族精神的异己力量也在悄然形成,这便是专制王权。由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对基督教会的革命不够彻底,宗教蒙昧主义仍在蒙蔽人们的心灵,一些御用文人便重弹中世纪君权神授理论的老调,从而加强了专制政体的合法性。16、17世纪的英国,17、18世纪的法国,以及差不多同时代的西班牙等国,都已经形成了专制政体。而这种政体的形成无疑给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的基本精神带来了灾难。这使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家认识到,他们每每津津乐道的传统精神其实存在很大缺陷。正是这种缺陷滋生了专制主义,使民族精神的演进偏离了正确轨道,如不及时匡正,则传统精神必遭践踏,祖先留下来的遗产必将付诸东流,作为人的存在也必遭异化。这正是精神自觉的典型表现。于是一股较人文主义和宗教改革更加猛烈的社会思潮形成了,这就是启蒙运动。它以理性主义为武器,矛头所向,直指专制制度、等级特权和蒙昧主义。但这是一场殊死的搏斗,仅凭笔墨和理论尚不足以取得战争的胜利。反动势力从来不会束手就擒,自行退出历史舞台。有鉴于此,启蒙运动的斗士们在开启民智、组织动员民众的同时,又大声疾呼拿起武器,借助枪弹的威力来摧毁专制主义大厦。于是,继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将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后,法国大革命又将路易十六送上了断头台,从而宣告了这场亘古未有的社会革命的胜利。在英法启蒙运动的感召下,大西洋彼岸的英国殖民地也汇入了启蒙运动的洪流。殖民地的精英们接受了理性主义的哺育,也亲身感受了启蒙运动的伟大。他们虽晚于欧洲展开批判专制制度、等级特权、开启民智的运动,结果却很快将英国专制势力赶出新大陆,率先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这里需要说明,美国历史本来是英国历史的继续,但由于独处大西洋彼岸,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英国不同,于是形成了承自英国却又有别于英国的民族精神,这就是美国精神。

西方民族精神自觉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一旦认识到传统精神本身存有弊端或缺陷,文化和政治精英们便马上采取措施制订方案予以匡正。洛克、孟德斯鸠等为了保障自由、避免国家权力集中而提出了分权制衡学说(26),卢梭为了摧毁专制主义而发展了社会契约理论,并进行了主权在民的制度设计(27)。特别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提出后,英法德美等国便很快用于自己的制度建设。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就是一个范例。当北美殖民地的精英们认识到英国专制制度背离了西方传统精神后,便及时作出调整,仿照孟德斯鸠的理论进行了制度设计,制定了1789年宪法,并依据这一宪法建立了限制政府权力、保障自由平等的政治制度。西方民族精神的自觉意识由此可见一斑。

上文论到,约从19世纪开始,欧洲国家相继进入了民族主义时代。民族主义原本是一种健康积极、奋发向上的民族思想状态,每个民族大抵都包含这样的思想状态。也就是说,民族主义与民族精神本来是一致的,是民族精神的固有内涵。但这里存在一个“度”的问题。在这个“度”内,民族主义是健康、向上的,但超过了这个“度”,事情就可能趋向偏离甚至走向反面,变成一种狭隘的民族情绪,一切都必须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再进一步发展,这种情绪就可能变成一种力大无比难以驯服的恶魔。20世纪上半期德国的民族主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是,正当纳粹分子蓄意将民族主义推出这个“度”并进一步升级为恶魔的时候,已有学者开始以清醒的头脑、警惕的目光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并呼吁人们冷静下来。只是此时,德国民众正在纳粹的导演下验证着瑞士心理学家荣格“集体无意识”(28)的那个著名论断,已经变成狂虐无羁的海洋,任何理性的规劝都如飘拂的羽毛,已经完全无济于事了。但我们必须肯定这些为数不多的“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世外高人,正是他们执行了西方民族精神自觉的指令,虽然这种自觉此时已不再起任何作用。大战爆发后,整个国家都进入了癫狂状态,但仍有学者意识到德国必败的结局,所谓癫狂不过是灭亡前的猖狂一跳。而真正开始民众对德国民族主义的反思,还是在二战之后。如前所论,人们对自身行为的自觉须具备一定条件,这就是自觉者须“置身事外”,概览行为的整个过程,从而获得关于这一行为的整体概念。这样,他才能对这一行为或这一行为的某一侧面的优劣作出正确判断,以便设计方案、作出取舍。而且,从纳粹的兴起,经民众的动员、大战的酝酿、爆发以致结束,整个演变过程非为德国民众的一般行为,这就更需要自觉者整体把握大战的全局。二战结束后,人们已经有条件观察、了解这个过程,所以从那时起,便不断有反思的著述出版问世。而到了20世纪60年代,随着这类著述的迭出,这种反思已经不再限于精英阶层,而已成为整个德意志民族的事情了。于是在1970年,曾为纳粹重点追杀而此时已任德国总理的勃兰特,在被纳粹枪杀的600万波兰犹太人纪念碑前,在全世界的瞩目下,毅然决然地跪了下来,向犹太人民、向波兰人民、向全世界各族人民、向人类历史证明:德意志民族已经痛悔自己在二战间犯下的罪行,勇于承担历史责任,向死难者及其亲属谢罪!而希特勒后裔也因为强烈的耻辱感而决定移居美国,关门闭户永不婚配,任凭那个罪恶的家族断种绝根。纵观纳粹兴起以迄二战终结的整个过程可以发现,德国民族精神一直处于自觉状态,只是当大战爆发群情沸腾的时候,这种自觉已经被湮灭无闻了。而勃兰特的下跪和希特勒后人对自己家族的绝罚说明,无论遇到怎样的历史变故和挫折灾难,德意志人民都能修复、更新破损的民族精神,并从跌倒的地方站起来,这正是欧洲民族精神自觉的最好说明。

现在,我们把目光转向远东地区。在这里,近代民族精神自觉是在西方列强东侵、民族危亡日重的形势下发生的。与西方相比,具有被动的特点。明治十八(1885)年,日本思想家福泽谕吉在《时事新报》上发表了《脱亚论》一文。这是一篇有着强烈自觉意识的文章,其中涉及了西方文明、儒教主义、日本旧制、邻国关系等内容,呼吁引进西学,厉行改革,而中心思想即为“脱亚入欧”。文章首先表达了对旧制度的愤激之情:“虽然国民渐渐明白应该采用西洋文明,气氛也逐渐活跃起来,但在通往进步的大道上,却横卧着一个守旧衰老的政府(德川幕府)。应该如何是好呢?保存政府的话,文明是绝对进不来的,因为近代文明与日本的陈规旧套势不两立。而要摆脱陈规旧套的话,政府也同时不得不废灭。如果试图阻止文明的入侵,日本国的独立也不能保证,因为世界文明的喧闹,不允许一个东洋孤岛在此独睡。”既然政府守旧衰老,陈规旧套阻碍进步,就应“断然推翻旧政府,建立新政府。国内无论朝野,一切都采用西洋近代文明,不仅要脱去日本的陈规旧习,而且还要在整个亚细亚洲中开创出一个新的格局。其关键所在,唯‘脱亚’二字”(29)。如前所论,日本作为“华夷秩序”中的一个属国,其传统精神、基本价值和意识形态多出于儒家系统,因此解剖、批判日本民族精神便不能不涉及中国甚至朝鲜。所以他说:“虽然我日本之国位于亚细亚东部,但国民的精神已经开始脱离亚细亚的顽固守旧,向西洋文明转移。然而不幸的是在近邻有两个国家,一个叫支那,一个叫朝鲜。这两国的人民,自古以来受亚细亚式的政教风俗所熏陶……不管是个人还是国家,都不思改进之道。”这里所谓政教自然指儒学的教化,而“不思改进之道”显然说中国自两汉以来,传统政治朝朝代代出于儒家一统,而无任何改革创新。在描述现状的基础上,他预测了两国特别是中国的未来:“……这两个国家在今日文明东渐的风潮之际,连它们自己的独立都维持不了。当然如果出现下述的情况的话,又另当别论。这就是:这两个国家出现有识之士,首先带头推进国事的进步,就像我国的维新一样,对其政府实行重大改革,筹划举国大计,率先进行政治变革,同时使人心焕然一新。如果不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毫无疑问,从现在开始不出数年他们将会亡国,其国土将被世界文明诸国所分割。”(30)后来果真未出福泽预测,中国国土遭到“世界文明诸国所分割”,但他的估计又不够全面。中国从来不乏有识之士,但传统势力根深蒂固,过于强大,虽有维新,却极为短命,仅存“百日”而已。那么中朝两国为什么不思进取,而必然被文明诸国所分割呢?“……留恋成规旧习之情是千古不变之理。如果在文明日新月异的交锋场上论及教育之事,就要谈到儒教主义。学校的教旨号称‘仁义礼智’,只不过是彻头彻尾的虚饰外表的东西。实际上岂止是没有真理原则的知识和见识,宛如一个连道德都到了毫无廉耻的地步,却还傲然不知自省的人。”更重要的是,福泽认识到了“是权力和儒教的结合导致中国的腐败和停止”。(31)通过比较,他断定两国都不足效法,所以“作为当今之策,我国不应犹豫,与其坐等邻国的开明,共同振兴亚洲,不如脱离其行列,而与西洋文明国共进退。对待支那、朝鲜的方法,也不必因其为邻国而特别予以同情,只要模仿西洋人对他们的态度方式对付即可。与坏朋友亲近的人也难免近墨者黑,我们要从内心谢绝亚细亚东方的坏朋友”(32)。福泽的文章充满了强烈的自觉精神和忧患意识,而“脱亚入欧”的提出,更表现了作者过人的胆识和锐见。正由于日本诞生了像福泽那样一代有识之士,并形成了一个坚强的“维新”群体,“脱亚入欧”才成为近代日本民族的基本精神元素和奋进努力的目标。

朝鲜的精神自觉也经历了与日本相仿的过程。随着“华夷秩序”的瓦解,朝鲜开始思考“脱华”问题。部分知识精英认为,儒学是造成朝鲜贫穷落后的主要原因,力主清算儒学影响、“开化思想”,树立本土文化权威,开启民智,效法西国,自强武备,救亡图存。1896年,为了以树立民族意识,强化民族认同,徐载弼建立“独立协会”,并于同年创办《独立新闻》,大量刊发“贬华”文章,以达到“脱华”目的。1905年成立国民教育学会,兴办学校,广开民智,扩大民权,力主以新的教育理念取代以朱学为中心的传统概念,通过道德修养和国民精神的培养来实现民族独立。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朝鲜民族主义迅速形成。申采浩和朴殷植分别撰写文章宣扬民族主义历史观。申采浩提出了以高句丽为中心重构民族历史体系的北方史观,认为“满洲”对于朝鲜兴衰关系重大,“韩民族得满洲,韩民族则强盛;他民族得满洲,韩民族则劣退”(33),朝鲜须以收复高句丽故土为己任,重构民族历史之辉煌。但是朝鲜终于没有走上侵略扩张之路,相反,同中国一样,成为日本侵略的对象。

由于日本独处海岛,环境局促,资源匮乏,民族性格中又有迥异于中朝两国的因素。这一点,福泽在文章中也作了分析。而这种不同又恰恰在日本侵华战争中表现出来,并同德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二战爆发后,日本也表现了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而且随着战争的进行,不断有反战人士呼吁停止对中国的侵略,这一点,与当时的德国没有不同。但二战结束后,德国经过二十余年的自省,终以国家总理的跪拜,以对历史负责的坚定信念,向死难犹太人和全世界人民表示了痛悔。而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期间曾制造了细菌战、慰安妇等事件,在中朝乃至亚洲历史上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日本政府却不仅从未明确表态悔过和道歉,而且屡屡践踏中国人民感情,特别是日本首相带头参拜靖国神社,为甲级战犯摇幡招魂,文部省修改教科书以抹杀历史真相等等,这就不能不让人担心,日本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民族?难道它的精神自觉仅仅为了侵略扩张且仍要以虎狼之心重演历史吗?但是,这是一条不归之路,因为当今世界的基本价值追求是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任何一个有良知的民族都在以强烈的自觉意识更新完善自己的民族精神。在世界大势之前,顺之者则昌,逆之者必亡!

四、启示

上文考察、讨论了英法德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民族精神的特征、传承和自觉。在民族精神的演进中,传承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一旦如雅斯贝斯所说形成了轴心思想,自觉就显得异常重要了。自觉意味着开放、吸收、否定、纠正、扬弃和革新。如上所论,无论英法德美还是日韩,民族精神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进行自我否定和自我更新。

如果把英法德美视为一个大民族整体,那么在世界各古老文明中,它最早完成了现代化;在今天,文明的综合指数无疑居于首位。造成这种发展的原因很多,民族精神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不可否认,民族精神在其他文明的发展中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样,将英法德美民族精神置于其他文明的参照系中,便可以发现下面一些富有价值的文化现象:

1.开放。西方文明早在古希腊时代就表现了突出的开放性特征。雅典公民认为,他们的民主政治是那时最先进最优越的政治形式,却并不认为是一种完善的形式,更没有因为自己的形式先进,就歧视、拒斥异国文化。希腊各邦制度对于异邦公民虽也有限制,但似乎一直都允许自由移居。雅典古典时代就曾有数万外邦人来此定居,而且雅典的比利尤斯港是当时著名的国际商港,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客商在这里齐集进行商业活动。罗马也是一个开放国家。早在共和初期,罗马政府就曾组织代表团远赴希腊,聘请法律专家帮助自己建立法律制度。罗马帝国形成后,政府更以博大的胸怀对帝国境内各族人民开放公民权。中世纪中期,英国还是一个普通的农业国,自然经济还是这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形式,亨利三世等国王却已制定国策,吸引外国熟练织工前来定居,以提高纺织技术,发展毛织业经济。新航路开辟之后,海道大通,西方各国更以极大的好奇和热情迎接这个未知的世界,因为这些国家的统治者都明白开放对于一个国家的意义。而近代以来,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尽享开放之利,无不一如既往,以期从进一步开放中获得更大的利好。这方面的典型,当属美国。与此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些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古老国家,对此往往毫无反应,紧闭国门,面对祖宗留下的基业,陶醉在既往的辉煌里。

2.吸收。开放必然意味着汲取或吸收,否则便徒具形式而无实际意义。在与周边民族的交往过程中,希腊各邦大量吸收异族文化因子,以致希腊神话、戏剧、文学、哲学、史学中都包含了大量外来因素,这些因素来自包括埃及、西亚、巴尔干半岛以北、黑海沿岸等国家和地区,为希腊文化提供了丰富的营养。亚历山大帝国形成后,希腊哲学家、思想家、科学家,更如饥似渴地汲取东方文化因子,可以说,没有对东方文化的吸收,希腊化时代便不可能取得这样伟大的成就。罗马兴起后,大量从希腊文化中汲取营养,所以同样可以说,希腊文化构成了罗马文化的重要基础。而基督教原属于近东文化,因其含有丰富的优质思想材料,所以也为罗马帝国所接受并拜为国教。罗马法是古典文化的瑰宝,对于日耳曼征服者来说却属外来因素,但日耳曼文明、基督教文明都以博大的胸怀予以吸收,遂使后起的西方国家都成为法治国家。中世纪英国的开放政策,使它延揽了当时世界上最多最好的毛织技术工人。他们从佛兰德尔、西兰、不拉奔等纺织圣地迁来,落户于伦敦、温彻斯特、诺威奇、布列斯托尔、阿宾顿、约克等地。(34)正是这些技术工人,构成了英国毛织业的骨干力量,使民族毛织业也是那时英国的龙头企业迅速发展,从而为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与18世纪工业革命的高歌奏凯准备了条件。这并非说其他文明就没有开放,但论程度和性质,显然不能相提并论。

3.否定。文明的演进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但否定需要果敢,更需要远见,并非每种文化都有这样的胆识。一些古老文明,往往因承受沉重的文化之累,或深陷文化自恋而墨守陈规,开放尚无胆量,否定更无从谈起,以致故步自封,停滞不前。西方民族精神一路走来,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可以说每进一步都伴随着自我否定。雅典民主政体无疑是一种优良政体,但优良政体并不能杜绝缺陷的存在。所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很早就以冷静的思考提出了“多数专制”、“民主暴政”的概念。直到今天,西方思想界和学术界一直没有停止对民主的批评甚至批判;罗马共和前期贵族的专权,导致了绵延200年之久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最终打破了贵族专权的局面;基督教宣扬上帝观念,神本思想,贬抑人性,限制自由,人文主义思想家和宗教改革家遂以古典文化的世俗精神予以否定;中世纪西方王权呈专权趋势,贵族封建主便以《大宪章》等宪法文件予以限制;西欧近代早期形成了专制主义政体,与人文主义和宗教改革精神背道而驰,启蒙思想家遂通过三权分立说和社会契约论予以匡正;20世纪上半叶形成了民族主义,给人类造成了极大危害,二战后西欧各国特别是德国政府和人民进行了清算。正因为不断进行自我否定,西方民族精神方能与时俱进,最终超越其他古老文明,率先实现现代化。

4.革新。从一定意义上说,否定是进步的必要条件,而否定的结果,必然带来革新。因此,上面的否定必然带来下面的结果: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对雅典民主政治的冷静思考,以及此后西方思想界和学术界对民主的批评甚至批判,导致了宪政概念的提出、宪政理论的形成以及宪政制度的建立;罗马共和前期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打破了贵族专权的局面,引发了政治、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变革,使平民得以分享政治权力参与国家管理,罗马由此进入了真正的共和时代;中世纪英国贵族逼使国王签署《大宪章》等封建文件,遏制了国王的专权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各群体各阶层的自由,英国由此走上了宪政之路;文艺复兴运动打破了天主教会的神权统治,由此凸显了西方文化的人文主义精神;宗教改革强调信众与教士的平等,强化了西方文化的平等传统,为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启蒙运动高扬理性主义大旗,直接引发了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摧毁了专制主义大厦,而理性主义从此成为西方民族精神的重要特征。20世纪后期对西方民族主义的反思和批判,使西方各国政府和人民对民族主义有了清醒的认识,直到今天,人们一直用警惕的目光注视着民族主义动向,并随时采取措施预防民族主义灾难的重演。以上事例,或表现为某种理论的提出,某种思潮的形成或某些改革的推行,但这仅仅是表现形式,就本质而言,都是在民族精神的深层制约下发生,或者可以说,即为民族精神本身的自我否定与革新。而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否定传统精神不合理或过时的部分,增加新的因素,从而推动民族精神的进步和发展。其他文明虽非没有否定,但常常浅尝辄止,或半途而废,否定之后又往往故态复萌。

相形之下,远东地区类似的开放、吸收、否定和革新就比较少见。虽有明治维新这样的运动,却非常例,而且是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发生。相反,日本对于中韩等国人民酿成的灾难,不仅没有如德国那样向受害国家和世界人民谢罪忏悔,而且纵容右翼势力兴风作浪,致使军国主义蠢蠢欲动,时呈复活之势。而我们的近邻韩族,虽分南北,意识形态各异,却也时时表现出同样的、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与西方相比,这种现象很值得深思,更需要警惕。

(文中日语资料曾得到赵彦民博士的帮助,特此致谢!)

注释:

①[德]卡尔·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5-16页。

②[古希腊]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谢德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27-137页。

③如[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沈叔平、苏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上、下卷,谢德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

④Magna Carta,see H.Roth-well,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s,Ⅲ,London:Eyer & Spottis weode,1998,pp.361-324.

⑤Ordonnances des roys de France de la troisième race recueillies par ordre chronologique,Ⅲ,Farnborough:Gregg Press,1967-1968,pp.121-146.

⑥The Golden Bull of the Emperor Charles IV 1356 A.D.,from the Avalon project:_avalon.law.yale.edu/medieval/golden.asp2011-8-19.

⑦参阅[德]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论政府》,吴玲玲编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6-53、57-81、82-119页。

⑧[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282-300页。

⑨[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英]洛克:《政府论》上、下册,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

⑩[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顾伟铭等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4页。

(11)[德]费希特:《对德意志民族精神的演讲》,梁志学等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四、六、七、八讲。

(12)《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857页。

(13)《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620页;《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627页。

(14)《史记》,第2985页。

(15)[日]福泽谕吉:《学問のすすめ》,东京:岩波书店,1978年,第11页。

(16)[日]弥津正志:《天皇の昭和史》,东京:三一书房,1974年,第391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83页。

(18)参阅王瑞聚:《古希腊罗马史论丛》,济南: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2009年,第397-407页。

(19)[古希腊]埃斯库罗斯:《埃斯库罗斯悲剧全集》,张炽恒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第71-138页。

(20)参阅吴于廑:《古代的希腊与罗马》,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第67-68页。

(21)[美]威利斯顿·沃尔克:《基督教会史》,孙善玲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96-198、229-231、231-234页;[英]比德:《英吉利教会史》,陈伟振、周清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3页。

(22)[英]比德:《英吉利教会史》,陈伟振、周清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91-92页。

(23)[英]比德:《英吉利教会史》,第163-165页。

(24)[古希腊]柏拉图:《政治家》,载《柏拉图全集》第三卷,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41、158页;[古希腊]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33、153、191、192-193页。

(25)[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0、106页。

(2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155-164页。

(27)[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26-28、35-38、53-68、130-132页。

(28)[瑞士]荣格:《集体无意识的原型》、《集体无意识的概念》、《论分析心理学与诗歌的关系》,见《荣格文集》,冯川、苏克译,北京:改革出版社,1997年,第30-82、83-96、213-228页。

(29)[日]福泽谕吉:《脱亚论》,林思云译,《时事新报》1885年3月16日。转自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30)[日]福泽谕吉:《脱亚论》,林思云译,《时事新报》1885年3月16日。转自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31)[日]丸山真男:《日本近代思想家福泽谕吉》,区建英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第11页。

(32)[日]福泽谕吉:《脱亚论》,林思云译,《时事新报》1885年3月16日。见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33)转引自王元周:《韩国人的历史观与中韩关系》,载《国际政治研究》2009年4期。

(34)16世纪初期,一度衰退的诺威奇接受移民达4000人,并迅速复苏,成为“新织品”的生产中心。Refer to E.Lipson,The History of the Woollen and Worsted Industries,London:A & C.Black,Ltd,1921,pp.23-26.科尔切斯特自1565年开始的20年里,接受移民达13000人,成为另一个“新织品”生产中心。1558年,2860名尼德兰人迁入英国,1563年前后,18000名佛来名人迁入伦敦与桑威奇,1566年又增至30000人。Refer to J.B.Black,The Reign of Elizabeth,1558-1603.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9,p.121.

标签:;  ;  ;  ;  ;  ;  ;  ;  ;  ;  ;  ;  ;  

民族精神的传承与意识--以英、法、德、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为例_基督教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