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服务型论文,税务论文,机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需要转变的一些观念
一是要肯定税收特征的有偿性,在税收理论和宣传上由过去的税收“无偿性”向“有偿性”转变。
二是要注重纳税人地位的主体性,在治税理念上由“整治”型税收向管理服务型转变。
三是要强调征纳双方的平等性,在征纳关系上由强势征税向征纳平等转变。
四是要突出税收工作的服务性,在税务机关职责定位上由管理执法向公共服务转变。
二、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需要实施的主要措施
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要求税务机关把“税收服务”融入税收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各环节,采取多方面措施,推动税收服务的有效开展。
(一)健全服务机构。近年来,在深化征管改革中,基层征管机构相继成立了办税服务厅,但在服务组织机构上还未形成规范的体系。从国外税收服务组织情况看,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都成立了专门的税收服务机构。我国也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了纳税服务机构,税务基层部门也应比照总局的做法,自上而下建立健全税收服务机构,并明确相应的税收服务职责,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二)优化税收制度。税收作为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必须围绕效率与公平目标,不断优化税制结构,逐步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积极鼓励和支持生产性投资和技术革新;归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取消地域间所得税税率差别,以消除政策性、垄断性和其它因素带来的利差;通过进一步改革个人所得税,适时开征财产税、遗产税,加大对分配的调节力度,有效缓解收入不公的矛盾。在税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中。要逐步推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纳税入以及其他社会阶层的意见,使税收政策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更有利于纳税人的接受和遵从。
(三)完善征管模式。现行征管模式以征管查为核心,虽较之过去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仍存在服务职能的缺位。因此,要完善以纳税人为中心,以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为重点,多元申报、集中征收、集约管理、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这样一种新型征管模式下,通过建立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税收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构建服务机制。要建立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估、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服务工作机制,推动为纳税人服务工作的开展。当前重点要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公开办税制度。公开税收政策法规、管理流程、服务标准,接受全社会监督。二是责任服务制度。明确征收管理服务工作岗位职责,推行责任服务。三是服务承诺制度。公开向纳税人承诺涉税服务标准和办结时限。四是服务考评制度。对税收服务工作质量采取公众打分、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考查,并将服务考查结果与工作人员业绩挂钩。
(五)更新服务方式。一是聚财服务。税务机关必须切实履行组织收入的职责,为经济财政的协调发展服好务。二是调控服务。一方面,要不断深化税制改革,促进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微观经济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三是办税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功能,包括推进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建立纳税人洞察体系、简化办税手续、减少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等,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四是维权服务。在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过程中,必须以不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原则,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申辩权、请求保密权、受尊重权以及对税收活动的监督权,并通过规范执法、公开办税等途径来履行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防止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