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文明与道德基因--对当代儒学命运的反思_政治论文

意识形态、文明与道德基因--对当代儒学命运的反思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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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22;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15)06-0005-(06)

      DOI:10.13852/J.CNKI.JSHNU.2015.06.001

      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儒学丧失了国家意识形态的地位,这意味着儒学的衰亡,还是儒学的机遇?围绕这个问题,一百多年来,儒学经受了暴风骤雨的洗礼,终于迎来了新的历史性契机。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过程中,儒学终于又获得了发挥其建设性功能的广阔天地。毫无疑问,这一契机不仅是儒学发展的大事,而且也是中华文化发展的大事,甚至是事关整个中华民族复兴和人类进步的大事:“对孔子精神做符合时代精神的革新意味着精神和伦理文化对于物质主义文化的一次胜利,它将不仅对于中国,甚至对于全世界都有着重大的意义。”[1](P108)当然,从我国学术界和思想界的状况来看,对此还有各种不同的意见,许多与此相关的重要理论和实践疑难也有待进一步澄清。有鉴于此,为深入阐发这一历史性契机的内涵和实质,为更好地发挥儒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拟以当代意识形态与儒学的关系为中心,从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作为文明根柢的儒学和作为道德基因的儒学三个方面,对儒学的当代命运问题谈一些初步的看法。

      一、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

      关于经过1911年的辛亥革命后儒学已经丧失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国家意识形态地位的现实,一百多年来的中国学术界和思想界都予以承认。至于对此后的儒学命运问题,除了少数企图恢复其意识形态功能的呼吁之外,占主导地位的学术和思潮往往认为儒学已经彻底结束了其历史使命;当然,坚忍不拔的新儒家仍在为儒学的再生而努力。令人欣慰的是,自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提高,当代中国人的文化自信也大为增强,包括学术界和思想界在内的中华民族已经有可能比较平和地理解儒学。例如,面对儒学是否仍有生命力的提问,在《儒学的现代命运——儒家传统的现代阐释》一书中,崔大华首先以伦理道德思想为特质,从观念体系、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三个维度给出了自己对于儒学和儒家传统的独特界说,强调儒学的根本精神是一种理性的、世俗的伦理道德精神,坚定地守卫着人类文明生活的底线——要有伦理、有道德地生活。接着,基于儒学是中华民族精神生命之所在,中华民族的兴衰荣辱都能从不同维度上显示出与儒学关联的史实,崔大华认为,20世纪初,当中华民族国势衰危、国民道德颓靡,儒学被视为酿成这种厄运之精神根源而受到否定性批判,也是很自然的。

      但是,“在中华民族迈上复兴之路时,儒学也有了新的定位,即蜕去了它在历史上被附着的有权力因素的那种国家意识形态性质,而以其固有的伦理道德思想特质、以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之具有久远价值的基本精神来表现其功能时,人们发现,儒学还是珍贵的,仍在支持着、模塑着我们中华民族作为一种有悠久历史的文化类型和独立的生活方式的存在”。[2](自序、P2)具体说来,儒学的这种现时代生命力首先体现为儒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贡献和生长:儒学不仅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具有提供动力因素、秩序因素和适应能力的功能;而且也会实现其现代转化,强化法治社会里伦理秩序中的道德义务责任意识和公民社会里公民道德中的儒家德性观念。此外,儒学的现时代生命力还体现为对西方现代性人生意义失落精神危机的救治和超越,对生态伦理和生态运动、全球伦理即普世伦理、女性主义思潮和女性主义运动的补益性回应,等等。这里,崔大华基于意识形态和文化类型、生活方式的区别考察儒学现代命运的方法,是有启示意义的。这样做就避免了彻底否定或全盘肯定儒学的两个极端,为人们因革损益、继往开来,更好地发挥儒学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的建设性功能开拓了思路。

      当然,为充分发挥这一思路,我们就有必要澄清意识形态的定义和功能,意识形态与文化及其传统的联系和区别,意识形态与文化及其传统分别作为考察人类历史和社会问题的两个基本视角,以及当代意识形态与作为中国、中华民族、中华文明的文明根柢与道德基因的儒学的关系等问题。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西方学者一般认为:“意识形态是具有符号意义的信仰和观点的表达形式,它以表现、解释和评价现实世界的方法来形成、动员、指导、组织和证明一定的行为模式或方式,并否定其他一些行为模式或方式。”[3](P265)“虽然‘意识形态’一词经常被用在其他背景中,但它首先而且主要是一个政治术语。”[4](P9)至于我国学者则强调“人们对世界和社会的系统看法、见解、信仰、追求,以及对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学、法学、史学、文艺学、宗教学、伦理学,包括经济学中涉及生产关系的思想理论观点等,都是意识形态的具体表现”。[5]从以上对关于意识形态定义的简略引证来看,无论是我国学者还是西方学者,都认为意识形态具有两种属性:既是一种完备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又主要是一种政治建构学说。这一点可以说为我们把握意识形态的基本特性和社会功能奠定了初步基础。

      但进一步的概括和分析表明,在对意识形态之内涵和范围的理解方面,我国一些学者主要强调“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必然反映”,[5]突出了其反映世界性生产方式演进的方面,但对于其与民族文化传统的联系和区别则关注较少;就范围而言,一些学者虽然也区别了文化和意识形态,但仍然存在着一种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太广泛,有一种使文化及其传统从属于意识形态的倾向。比较起来,西方学者虽然忽略了从阶级关系定义意识形态与文化传统而有很大的局限性,却比较注意意识形态与文化及文化传统的区别:“从广义上说,意识形态可以表示任何一种注重实践的理论,或者根据一种观念系统从事政治的企图。”[6](8·P322)至于文化则为“人类知识、信仰和行为的整体”,[6](5·P56)包括语言、思想、信仰、风俗习惯、禁忌、法规、制度、工具、技术、艺术品、礼仪、仪式及其他有关成分,其范围显然比意识形态广泛得多。关于上述两种观点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其相应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应该展开争论,不宜简单地下结论,但这至少启发我们,无论是在合理地界定意识形态或文化传统的基本概念时,还是在具体研究某国某时的意识形态或文化传统问题时,都应该更重视和更深入地探讨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问题。

      例如,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自汉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之后,儒学就从原先的一个民间学派上升为“国教”,即转变为官学,并从一种伦理道德思想发展成为具有法律性和宗教性功能的大一统国家之意识形态。就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关系而言,首先,这一时期的儒学,既是一种意识形态,同时是一种文化传统。这就是说,儒学原本是一种已经生存着的民族文化传统(当然不是文化的全部),然后才成为中华民族之国家的意识形态,发挥着当时政治建构的功能。由于这种意识形态有作为文化母体的本民族文化传统基础,就十分有利于它作为民族文化传统本身发挥必要的社会功能。其次,儒学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在居于国家意识形态地位时,它与中国文化传统的其他部分有一种复杂的关系。虽然儒学有一种“权威主义独断论”的性格,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与其说儒学绝对地排斥和消灭了其他学派和思想,毋宁说它还要吸取和利用它们,甚至和它们存在着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如从汉代开始的“儒表法里”,宋代之后的三教合一——“儒家治世、道家治身、佛家治心”,等等。由此可见,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是两个范畴,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复杂的;合理地理解和处理两者的关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作为文明根柢的儒学

      以上,在基于儒学丧失了国家意识形态地位的视角提出探讨儒学当代命运的问题之后,接着崔大华的话题,笔者首先初步考察了国内外学术界和思想界关于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一些基本概念,强调为合理地理解儒学的当代命运,必须全面和深入地探讨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关系,并通过对儒学古代命运的初步分析,初步形成了本文关于当代意识形态与儒学关系的思考。

      在当代中国社会,我们毫无疑问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努力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是首要的方面。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由于马克思主义像20世纪的其他重大意识形态一样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因此不能直接照搬到中国来,而是必须使其与中国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和道路特色结合起来,否则就会水土不服,甚至造成悲剧。因此,为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作用,就必须不断地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际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而这种中国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从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来看,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主体之儒学的结合,这可以说是我们合理地理解当代意识形态与儒学关系的基本出发点。

      其次,基于上述关于意识形态既是一种完备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又主要是一种政治建构学说的观念,在当代的开放、多元和民主社会中,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指导功能主要体现在政治建构范围内,而不能取代整个文化的功能。这就是说,基于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联系和区别,作为当代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主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理论基础,确定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经济建设的社会主义本质、在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坚持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前进方向,等等;至于在终极关怀的信仰和道德生活及其认识、管理、方法等领域,与其说马克思主义要否定传统儒、释、道等各家各教的终极关怀及其相应的生活观念和方式之合理性,毋宁说要努力与它们形成一种互补与协调的关系。此外,鉴于相对于科学技术和经济活动、政治生活,以道德为核心的价值观念与本国和本民族传统的联系最为紧密,在这方面,为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根基“文化自信”,为培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和发挥其“影响力”,为建设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的共有精神家园,为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们就更应该立足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关于上述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指导地位以及文化传统作为文明根柢、文化根基和文化母体的地位,作为合理地理解和处理当代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之间关系问题的一种见解,也可以从我国当代学者的一些论述中得到支持。例如,汤一介在《儒学与马克思主义》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国家要建设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我们必须传承中国文化的传统。……影响着我国社会可以说有两个传统,一个是几千年来的国学,即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文化,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思想文化,我们可以称之为老传统;另一个是影响着中国社会、改变着中国社会面貌的马克思主义,我们可以称之为新传统。我们必须传承这两个传统,并且要逐步使两个传统在结合中创新。”[7](P140)这里,汤一介既肯定了当代中国分别有儒家思想文化和马克思主义两个传统的合理存在,又提出了实现这两种传统的综合创新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任务,确实为我们处理好当代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关系,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为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就要使儒学现代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把人文道德理想和革命批判精神结合起来。

      此外,在《中国之路与儒学重建》一书中,郭沂认为,在当今世界范围内,有一种现代价值与传统价值二元并行的趋势:前者指现代民主主义思潮,在不同国家表现为国家意识形态,属于“政治”范畴;后者主要指能够代表民族精神和民族信仰的文化传统,属于“文化”范畴。就两种价值的关系而言,在西方国家出现了一种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民主主义思潮和作为西方民族意识形态的基督教并行两立的格局;同样,在一些非西方的现代化国家中,也不全盘移植西方文明,而是把民主主义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至于其根本价值则仍然是民族的。至于中国和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和整个西方文明相当的中华文明的承担者,在古代,特别是在汉武帝之后,其传统的民族意识——儒学表现为国家意识形态。而在丧失了国家意识形态地位的辛亥革命之后,儒学也能够像其他文明的宗教一样在现代社会继续扮演民族意识形态的角色。这么说的根据在于:“中国传统制度的崩溃,只意味着作为社会制度的儒学,或者说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儒学失去了依托,并不表明整个儒学生命的死亡。事实上,作为‘人伦日用’和作为精神信仰的儒学,已经进入中国人的潜意识中,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的血液中,甚至已经成为中国文化遗传基因的主要组成部分。”[8](P100)

      进一步说,按照郭沂的看法,中国现阶段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包含两个部分,国家意识形态“是治国方针,决定着国家的政治体制,制约着国家发展的方针政策,更多地出于现实的需要”;[8](P102)民族意识形态“是民族灵魂,规范着伦理道德,护持着风俗习惯,支撑着精神信仰,维系着民族认同,更多地出于历史的延续。……国家意识形态和民族意识形态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8](P102)从以上的引证来看,虽然郭沂的相关用语还可商榷,但对于本文思考当代意识形态与儒学的关系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这就是说,在处理中国当代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关系问题上,我们首先要重视区分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既坚持意识形态的政治建构功能,又发挥文化传统的文明根柢作用,使两者共同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和文化基础。毋庸讳言,一百年来,我国之所以长期出现了反传统思潮,原因之一就是有一种以意识形态去排斥、取代甚至消灭文化传统的倾向。当然,在区分了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如何实现双方在新时代的融合,则是更艰巨的事业。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昭示我们,意识形态本土化和文化传统时代化的结合比较有利于一个国家的治理。在此,我们要在已有成就基础上继续努力。

      三、作为道德基因的儒学

      意识形态主要是政治建构,文化传统则是文明根柢。这里的“文明根柢”概念主要来自姜义华,为了进一步说明本文的这个基本观点,有必要对此范畴做些分析。在《中华文明的根柢——民族复兴的核心价值》一书中,参考20世纪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以文明为单位研究世界历史的观点,姜义华认为中华文明是一个原生性的、独立的、自成体系的文明,是世界上五大原生性的第一代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而至今仍然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文明。基于这一观点,他就能够从“文明”的视角考察中华民族的复兴,认为中华民族正在实现伟大复兴,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立足中华文明的根柢、走中国自己发展道路的结果,并由此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大文明根柢”的概念:百年来大一统国家的成功再造、家国共同体的传承与转型和以天下国家为己任的民族精神的坚守与弘扬,为我们在中国传统的国家治理体制、社会和经济结构、民族精神这些深厚和悠久的文明根柢中去寻找中华民族复兴的原因给出了一个很好的提示。本文的“文化传统是文明根柢、作为文明根柢和文化根基的儒学”等提法,就直接来自于此。因为,“以天下国家为己任的民族精神”,[9](P101)就是典型的儒学价值,或者说主要是由儒学支撑起来的中华民族精神。

      当然,以上的分析主要还是援引性的,为充分说明“文明根柢”这一范畴的学理依据,还需要从历史观和方法论的角度做些发挥。从方法论上说,为确立“文明根柢”这一范畴,我们就必须拓展历史观的视野,善于从多个角度考察世界历史,考察中华民族的生成、发展、绵延和走向未来的历史。即:不仅要基于通常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视角考察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关系问题,而且也要学会从“文明”的视角出发;不仅要基于一般的现代化范式考察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关系问题,而且更要从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点出发。从而,正是基于这一与意识形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文明”和“中华民族复兴”的视角,本文以上可以从“作为文明根柢的儒学”的角度探讨儒学的当代命运,也即在当代中国的整个社会结构中为儒学确定其合适的位置,而不至于使其成为一个无家可归的“游魂”。这就是说,相对于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现代科学技术,相对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及其最新成果,相对于作为当代社会体制建设借鉴的各种人类文明有益成果,中国传统文化主体的儒学主要作为当代中国的文明根柢之一或文化根基,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

      而从历史进程上看,孔子继承了以周公为代表的六经传统,虽然在当时的政治上并不成功,但奠定了中华民族的道德基础。对于春秋战国时期向秦始皇大一统国家的转变,虽不能说没有参与,但儒家毕竟没有发挥像法家和时君那样的主导作用,其“难与进取,可与守成”的特性已经确立。汉朝吸取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至汉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确立了儒学的国家意识形态地位,“二千年来国教之局,乃始定矣”,[10](P50)既维护了当时的大一统制度,又成为保障中华民族安定发展的道德条件。虽然后来各个朝代的情况不同,但只要能够维持基本的儒家秩序,社会即会获得安定的一个必要条件。近代东西方帝国主义入侵,儒学又遇到进取和守成的难题,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遭到毁灭性打击。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因道德品质、社会秩序、民族认同、贡献世界等的要求,中国社会开始重新呼唤儒学;因此,当今儒学应该可以在马克思主义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条件下,获得文明根柢之一或文化根基的地位,并发挥相应的社会功能。至于在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中具有文明根柢之一或文化根基地位的儒学,其发挥特定社会功能的路径则可以用“作为道德基因的儒学”的命题来表达。

      这里的“道德基因”概念,是从现在学术界和思想界通常运用的“文化基因”范畴转化而来。所谓文化基因,用历史学家许倬云的定义来说;“不同的人群,身处不同的自然环境,会各自发展相应的行为模式和社会结构。我们也许可以借用生物基因的观念,称这些特质为文化基因。”[11](P4~5)这是一种从不同自然环境中人群的行为模式和社会结构的角度界定“文化基因”概念的方法。据此,本文的道德基因概念就指相对于西方等域外文明和文化的、为中国人所特有的道德观念和信仰体系,即“在我国大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道德价值”,[12](P88)它已经绵延了几千年,经历了各个时代和各种生活方式的挑战,仍然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13](P33)至于这一道德基因的基本内涵,当前的解读和定义也不少,除了本文开头引证的崔大华的《儒学的现代命运——儒家传统的现代阐释》一书中的相关论述之外,笔者认为陈来近期对“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的概括较好,并愿意用来表达自己对于“作为道德基因的儒学”的基本理解:“道德比法律更重要,社群比个人更重要,精神比物质更重要,责任比权利更重要,民生比民主更重要,秩序比自由更重要,今生比来世更重要,和谐比斗争有价值,文明比贫穷有价值,家庭比阶级有价值。”[14](P2)

      总之,上述关于与作为政治建构的意识形态相对应,文化传统是文明根柢、儒学是中华文明的根柢之一和道德基因的观点,只是笔者一种不成熟的看法,提出来请大家批评指正。如果这一观点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它似乎有助于澄清当前涉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程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能够反映中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要求全国人民无论民族、阶层、信仰、观念的不同,均应自觉认同和努力践行。但是,从目前学术界和思想界的研究和宣传的情况来看,由于一些作者对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关系理解不同,导致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把握中,有的只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有的只强调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只强调立足儒家道德传统,而不能全面地综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世界文明有益成果和时代精神四个基本要素,特别是其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但是,如果我们在合理地理解当代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关系的基础上,做到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同时,更好地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作为中华文明的根柢之一和道德基因的儒学,“努力实现对中华文化独特精神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15]这些疑难就容易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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