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体育管理体制情况考察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班牙论文,管理体制论文,情况论文,考察报告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3年9月15至22日,以梁晓龙为团长的国家体育总局代表团一行5人赴西班牙马德里和巴塞罗那两市进行了考察访问。其间,与西班牙国家最高体育理事会主要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官员分别进行了座谈;会见了西班牙国家奥委会秘书长;参观了两市的部分体育设施和训练基地以及西班牙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通过考察,我们对西班牙体育管理体制和体育法制建设等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现将考察情况整理如下。
一、西班牙体育的总体印象
西班牙位于欧洲西南部伊比利亚半岛,面积50.592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4000万。西班牙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欧盟15个国家中处于下游水平,大体位列土耳其和葡萄牙之前。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西班牙的体育发展较快,特别是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之后大众体育普及程度很高,部分西班牙传统体育项目(如足球、篮球等)的竞技水平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在大众体育方面,西班牙政府大力提倡“无例外运动”,号召全体民众参加体育活动。在大众体育领域,西班牙政府部门的职责主要有两个:一是广泛宣传各种体育健身知识,增强民众的健身意识,强调国民“全体”参与,重点宣传对象是妇女。因为受西班牙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影响,西班牙妇女很少参加体育活动;二是为民众提供完善的体育活动和健身设施。近20年来,西班牙政府加大了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和建设,为开展“无例外运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受欧洲国家普遍重视教育的传统影响,西班牙政府十分重视体育在教育中的价值,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各种体育活动。据西班牙最高体育理事会的官员介绍,西班牙60%的中小学生(男女比例差不多)在体育课以外还经常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其中有52%中小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参加越野、山地自行车、篮球等运动。西班牙中小学生中有25%的人参加各级各类正式比赛。
西班牙在部分竞技体育项目上水平较高,比如足球、篮球、手球、马术等。它的足球甲级联赛是欧洲五大联赛之一,拥有几个世界顶尖水平的俱乐部。今年8月皇家马德里足球队到我国进行商业比赛,在西班牙国内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反响不一。西班牙从1900年开始参加奥运会,1928年第9届奥运会上在赛马团体障碍赛中取得了第一枚奥运金牌。1992年西班牙的巴塞罗那举办了第25届奥委会。西班牙在这届奥运会上获得12枚金牌,是历史最好成绩。巴塞罗那奥运会使西班牙体育发展达到一个高峰。它无论是对西班牙的大众体育,还是竞技体育都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
二、西班牙的体育组织结构
西班牙的体育组织体系是随着现行政治体制的形成而建立的,与我国有很大不同。它有两个基本特征。
1、政府机构与民间组织分工合作,互相协调。西班牙的最高体育行政领导机构是“西班牙最高体育理事会”,隶属于西班牙国家教育与文化体育部。其主席由政府首相任命,一般是由一位副国务秘书担任(相当于副部长级),但不是内阁成员。西班牙最高体育理事会相当于副部级的机构,在管理体育事务方面享有高度自主权。该组织依照《西班牙体育法》行使自己的职权。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西班牙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组织修建大型体育运动场馆,代表国家与外国体育机构签订和执行体育协议,接待访问西班牙的外国政府体育代表团,指导、监督和组织国家体育代表团队参加奥运会、大学生运动会、地中海运动会、欧洲及世界各单项锦标赛等大型国际体育比赛。理事会的内部机构主要设有办公厅、国际部、财务部、群众体育和训练竞赛部、人事部。
西班牙全国性的体育组织还有西班牙国家奥委会和各单项体育联合会,但均属于非政府组织。
西班牙国家奥委会成立于1908年,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民间组织,按照国际奥委会和《奥林匹克宪章》的要求,在西班牙宣传奥林匹克精神,推动奥林匹克运动的开展。西班牙奥委会和各单项体育协会合作进行参加奥运会的训练和其他准备工作,负责西班牙参加奥运会的组织和报名工作。西班牙奥委会目前有正式工作人员25人,主席1人,秘书长1人。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西班牙现有57个单项体育运动联合会。根据《西班牙体育法》的规定,西班牙各单项联合会可自行制定各自的章程,负责开展各项目的活动,安排竞赛,培养技术人员,保证各项目技术标准和道德准则的实施。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合会代表大会,由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俱乐部及地方的代表组成。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和秘书长在内的6~9人的执委会,主持联合会的日常工作。足球和篮球两个项目在西班牙比较特殊,除了足球联合会和篮球联合会以外,还分别成立了西班牙职业足球俱乐部协会和职业篮球俱乐部协会,职责是独立运作、管理两个项目的职业联赛。两个协会分别是各自项目联合会的成员,向各自的联合会交纳会费。以足球为例,职业足球俱乐部协会独立负责运作、管理西班牙足球甲、乙级联赛,经济上完全独立,42个职业足球俱乐部组成的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同时,职业足球俱乐部协会又是西班牙足球联合会的成员,在联合会代表大会的160个席位中,职业俱乐部协会占27个。
西班牙国家最高体育理事会和西班牙奥委会、各单项体育协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最高体育理事会是代表政府管理体育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体育运动的整体规划、全国性竞赛活动、参加国际比赛和国家体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各个单项体育联合会制订的章程需要得到最高体育理事会的认可,但各联合会独立开展工作,管理该项目的事务,并为综合性竞赛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西班牙奥委会则是西班牙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代表,负责西班牙参加奥运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与最高体育理事会合作选拔运动员、赛前集训等工作。各单项体育联合会和西班牙奥委会都需要得到最高体育理事会的财政支持,各个联合会得到的划拨经费数目多少不一,占自己所需经费的比例也不一样。如西班牙田径联合会得到的划拨经费大约占全部经费的50%,排球联合会占60%,各协会经费不足的部分需要靠自己通过广告、私人捐赠等方式筹集。
2、西班牙各个地方的体育事务高度自治。西班牙全国目前分为17个大区,各个大区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都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体育事务同样如此。与全国性的体育组织相对应,每个大区都有体育理事会,有各种单项的体育协会,甚至有自己的《体育法》。最高体育理事会对各省体育事务没有管辖权,对大区级的体育理事会也没有垂直领导的关系。具体而言,最高体育理事会只对全国性的体育事务,包括方针政策的制定、体育赛事等有管理权。
从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体系中,可以看到在体育事务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西班牙最高体育理事会拥有一座综合训练中心,包括田径、足球、体操、游泳、举重等项目的场地和设施。这个中心供西班牙国家队和体育学院的学生使用。青少年选手的培养主要由各个大区负责,理事会负责协调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各个自治大区自己建设训练基地,提出训练计划。最高体育理事会对各个训练基地上报的计划进行评估,根据国家整个体育战略的需要对其中一部分给予资助。目前,最高体育理事会每年用于青少年训练的资金约800万美元,都是以上述的方式划拔到各个基地。基地得到的经费大约占所需经费的40%,其余60%要靠自己筹集。最高体育理事会对各大区的训练基地并没有直接的管辖权,它的权力仅限于是否提供或提供多少经费资助。
三、西班牙的体育法制状况
西班牙的立法体制与我国类似,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国家立法,指国会制定并经王室批准的国家大法,如西班牙体育法;二是政府立法,指政府就法律授权范围内的具体事项颁布的皇家法令。在这一级别上,各自治大区政府也可以在本自治区职责范围内就某项具体事务颁布法令,以上立法的效力基本等同;三是部门立法,指中央政府所属的各部门就本部门所管辖事务颁布的部门法令,其效力如同我国的部门规章,用以执行法律或皇家法令规定的事项;四是部门的组成机构立法,指各部门所属的理事会、委员会或其他组成机构就其管辖的更具体的事务制定实施规则,是用于规范本机构工作的内部规定,不具有对外的法律效力,可视为一般的规范性文件。在宪法颁布之前,西班牙国内所有涉及体育方面的规则、制度,都是由各协会(包括各级体育联合会和单项运动协会)自行制定的。1978年10月31日,西班牙宪法在国会和议院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并经西班牙公民投票后,于1978年12月17日得到王室批准生效。宪法颁布后,体育民间机构立法开始向政府机构立法过渡。1979年5月初,西班牙最高体育理事会起草了西班牙第一部体育法,主要对几种体育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其他更加具体的规定仍由各体育组织机构、协会、联合会等自行制定。1990年10月15日,新的《西班牙体育法》经国王约翰·卡洛斯一世批准并公布实施。这部体育法取代旧法,成为西班牙国内管理体育事务、促进体育运动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它标志着体育立法过渡阶段的顺利结束,有关体育的许多运行和工作机制走上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与我国的体育法制状况相比,西班牙体育法制建设不但起步早,而且内容相对广泛,有关规定相对完备。西斑牙现行体育法是一部较为完善,内容比较丰富、具体的法律。它遵循总则——分则的立法模式,对体育领域的一系列问题做出了规定,包括设专章来阐述最高体育理事会、体育联合会、西班牙奥委会等西班牙国内存在的不同体育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人员及财产构成等情况。特别是明确了各体育俱乐部、单项运动联合会、体育促进实体、职业运动联盟的性质为民间机构,大力推动体育运动的自律性管理和发展;明确界定了体育竞赛及高水平体育的含义,并且对许多配套规定如体育设施、体育科研、禁用物质、安全保障、纠纷解决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等都有所涉及,为西班牙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
西班牙体育法中比较突出的几项规定有:
1、体育俱乐部的股份公司制度。现行体育法规定,西班牙国内体育俱乐部分为三个等级,即基础俱乐部、初级俱乐部和股份制体育公司。其中,股份制体育公司是一种高级的俱乐部组织形式,也是西班牙所有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趋势。目前,依法采取股份制公司形式进行运营的大多是为了参加国家级水平、具有职业性质的正式体育竞赛而组建的职业俱乐部,多数开展职业联赛的项目现在均已按此模式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同时,国家也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俱乐部逐渐走上股份公司的道路。这种股份制公司完全依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和设立,其一切程序除应符合西班牙《民法》及《股份公司法》的规定之外,还要符合《体育法》的特别规定。体育股份公司有其鲜明的特点,通常为无限责任公司,并可以上市。公司一旦破产,不但要按破产法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还要求所有股东以其私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这一方面是对债权人利益最大限度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是对其所经营的职业队伍的经济来源的有力保障,使这些高水平的职业队员的训练、比赛不会因公司的经营问题而受到不利影响。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则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壮大公司资本,不过基于俱乐部运营现状的慎重考虑,上市交易的制度目前还未真正实行。为了规范股份制体育公司的经营制度,体育法还对公司股东的持股情况做出了很多限制性规定,如股东不能同时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参加同类体育比赛的股份体育公司的股票,这是作为无限公司的法律地位的需要;再如根据体育法近年的修正案,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得持有超过公司总资本5%的股份。1990年《西班牙的体育法》对这一规定曾为1%。提高单个股东持股比例是经济发展和股份体育公司制度日益成熟的结果。西班牙《刑法》同时规定,股东持股超过5%时,须事先向最高体育理事会通报,超过25%的,须得到最高体育理事会的批准。对不遵守规定的公司,法律还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鉴于体育运动的广泛性,一个职业俱乐部的股份公司可能涉及很多普通参股人的利益,这些限制性规定从保护股东个人的经济利益出发,通过限制持股比例,增加股东的数量,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从而大大降低了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几率。另外,这些规定也有利于限制大股东操纵比赛结果,避免体育比赛成为谋取经济利益的纯商业性活动。这对于仍处于职业联赛探索阶段的我国来说,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2、兴奋剂控制制度。《西班牙体育法》对兴奋剂控制做出了重要的原则性规定,确定国家反兴奋剂委员会是管理兴奋剂问题的唯一机构。反兴奋剂委员会在名义上从属于西班牙国家最高体育理事会,由最高体育理事会分管其各项事务,但在功能上并不承担行政职责,只是承担诸如确定禁用物质名单,确定应接受兴奋剂检查的体育比赛范围,起草有关兴奋剂控制及兴奋剂事件处罚的文件、规定,积极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日常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及咨询等事务性的工作。西班牙现有三家不同级别的兴奋剂检测实验室,但只有设在最高体育理事会内部的实验室获得了国际奥委会的资质认证,因此在反兴奋剂委员会确定的须接受检查的体育比赛范围内,兴奋剂样品的检测均在此实验室中进行。在对兴奋剂事件的处罚问题上,惩罚措施一般由协会自己实施,反兴奋剂委员会可以对其进行监督,一旦出现争议,协会须提交反兴奋剂委员会解决,反兴奋剂委员会在向体育纪律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做出最终裁定。
3、体育诉讼和体育仲裁并行的纠纷解决机制。西班牙体育法从体育惩罚的实施程序、实施主体到纠纷产生的情况、不同类型及相应的解决途径做出了一整套完备的规定。具体的实施规定由各俱乐部、职业联盟和体育联合会自己制定,但不得低于体育法规定的限度,以督促各协会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符合法律的规定并具有切实可行性。当事人(包括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和协会本身)对处罚结果不服或有争议时,可以向普通行政法庭或民事法庭上诉。按照体育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行体育诉讼的范围,是就体育运动或比赛中的干扰、妨碍或破坏其正常进程的做法或渎职行为,以及与体育基本准则相冲突的做法和失职行为所做出的处罚。运动员、专家、裁判、俱乐部合伙人、体育联合会、职业联盟和其他当事人之间的体育纠纷,以及体育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未予明确的某种违法行为的处理,适用体育仲裁或调解制度。由此看来,对于体育事务内部的纠纷,西班牙遵循国际惯例采取了仲裁或庭外调解的方式,而当其涉及到体育运动以外的人员或其他领域,主要是行政领域的事务时,则运用普通的诉讼制度,以便更好地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
四、几点认识和思考
1、运用完善的法律体系,理顺各类体育组织的关系。由于西班牙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以及文化传统等与我国的情况有很大差异,因而西班牙各类体育组织之间均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政府体育组织的权力仅限于制订政策、监督各地方和体育组织按法律规定实施相关的政策;代表国家进行对外体育交流活动,包括安排在西班牙境内举行的各种国际体育比赛;为参加国际比赛的西班牙运动队提供一定的经费和体育设施支持;对各地方以及体育组织提供有限的体育资助;对进入竞技体育序列的优秀青少年运动员(一般在15-16岁)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等。而西班牙各个地方政府、各个体育组织,包括西班牙奥委会却享有很大的自主权。它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包括经营体育比赛。总之,西班牙体育组织的架构是目前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组织架构形式,也是建立在完全的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组织架构。它值得我国在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原则,积极推进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时参考。
2、根据大众体育需求,把握社会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全民体育活动。教育、规范、引导和推进全民体育活动是西班牙政府体育组织最主要的职责之一。为此,西班牙最高体育理事会大力进行全民的体育教育,引导和规范全民体育活动。西班牙虽属欧盟国家,但受西班牙政体变革、民主化进程、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西班牙历史和传统文化的影响,目前仍属于欧盟中的“发展中的国家”。西班牙的政治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主要是在近20多年内完成的,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也是在这20多年里逐步提高的(这一点与我国的发展进程差不多)。正是在这种历史和社会发展的背景下,西班牙出现了大众体育的需求。尤其是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以后,西班牙大众体育需求迅速增加。据西班牙最高体育理事会官员的介绍,20年前,西班牙人看见穿运动服的人都会认为有毛病,现在则已经大不一样了,许多人越来越重视体育,愿意参加体育活动。西班牙政府认为,全民运动虽然地方有很大的自主权,但国家仍要强化管理,使全民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为此,西班牙政府提出了“无例外地运动”计划,推进全民体育活动。同时,西班牙体育官员认为,体育还可以促进人们的广泛交流。因此,他们希望重视人的利益,通过体育活动促进青年人的交流。在运动项目选择上,他们十分注重倾听年轻人的呼声,按照年轻人的要求开展各种运动项目。西班牙体育官员表示,明年是欧洲“通过体育加强教育年”,西班牙政府将派代表到欧洲议会上演讲和呼吁。西班牙政府重视和加强全民体育教育,推进全民体育活动落实的一些方法,值得我国在深化体育改革中加以借鉴。
3、注重青少年的体育教育与培养。西班牙有一套完善的青少年体育教育培养体系。西班牙最高理事会正在编写14本图书,其基本宗旨和主要内容是谈体育在教育中的价值,以帮助社会各阶层人士正确认识体育在教育中的作用。
西班牙青少年体育活动按照业余和专业两条线走,一条是中小学体育——大学体育——全民体育;另一条是专业中小学体育——大学体育专业——国际专业竞技体育。西班牙政府认为,金字塔模式在西班牙不现实,因为西班牙目前只有3400人的专业队伍。所以,他们不是从泛泛的“普及”中发现人才,而是通过各种初中级比赛直接发现和培养优秀选手,或与各单项协会加强交流和沟通找出适合某项运动的人才。为此,他们建立了一个专业人才分析系统(包括软件分析系统)以帮助青少年选择和准备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某些运动项目。
目前,西班牙每年举办一次13-16岁青少年的国家级比赛,大约有8000人参加决赛,比赛共分12个项目,包括手球、篮球、排球、足球(包括室内)、田径、柔道、羽毛球、乒乓球、国际象棋、定向越野(这些都是西班牙青少年最喜爱的运动项目)等。其中,13-14岁为推广体育活动时期,以健身活动为主,主要目的是让青少年喜欢运动;15-16岁主要参加高级比赛;17岁时对所有运动员进行再一次比较,经过选拔后进入专业强化训练。西班牙每年举行一次大学生运动会,大约有4800人参加,目前共有22个项目。但西班牙政府认为,22个项目太多,准备做出调整。
对于25%有运动天才的青少年,政府非常重视,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以保障他们能够进入高级别的专业训练。对这部分青少年有两个选择前提:一是自身素质,二是自愿。据西班牙体育官员介绍,过去进入专业训练的青少年多是自己不用负担经费的,但现在正在改变。他们认为,青少年自己应当承担部分经费。对于进入专业训练的运动员,西班牙体育部门不仅要求他们能够完成专业学习,而且还要完成相应的文化课学习,以保障他们离开运动队后可以适应社会就业的需要。
对于青少年服用兴奋剂问题,西班牙政府坚持主要是教育的原则,反对采取惩罚措施。
西班牙将业余体育教育与专业体育教育分别实施的方法,值得我们参考。
4、注重学习外国体育发展的经验。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后,特别是由于西班牙在悉尼奥运会上成绩不理想,导致西班牙体育界产生了一次很大的争论。为此,他们加强了对国外几种模式的研究。如经过调研分析,他们提出了目前世界上9种发展竞技体育的模式,即:法国模式、美国模式、澳大利亚模式、荷兰模式、意大利模式、英国模式、德国模式和中国模式。西班牙对中国体育发展模式中的6条经验十分重视。体育发展既需要继承自身的优秀传统,又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在推进我国体育改革的过程中,急需加强对国外各种体育发展模式的研究和探讨并加以积极的借鉴。
5、制定完善的体育法规体系,加强对体育企业经营性活动实行监管。按现行的西班牙法律,包括宪法,几乎所有的西班牙体育组织均为私人机构,它们都有相当大的社会活动自主权。同时,政府正在推动那些原有的协会等体育组织按照股份制公司形式进行运作,使之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生存与发展。现行的《西班牙体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各类体育组织的性质和活动范围,规定了基础性体育活动和职业体育活动,同时有针对商业性体育活动的规定。由于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使西班牙各类体育组织的活动受到了宪法、民法、刑法、体育法、股份公司法、破产企业法等多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制约。比如,股份制的持股比例、发行彩票的收益与奖励、体育组织的破产、各种体育组织之间关系的协调、青少年优秀人才的培养、资金的支持与使用等等,从而防范了一定的社会风险。也正是由于有了这些法律规定,政府在监管和协调各类体育组织方面才有了依据,才能够有效地摆脱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各种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中国体育改革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观照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制定和完善各类法律法规,包括体育法规,以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企业的规范化发展。
6、注重退役运动员的再培养,帮助其寻找退役后的出路。西班牙政府认为,参加职业体育的训练和比赛等活动是一种个人的选择,进入职业训练以前的运动员投入是自己的,而进入职业训练后国家每年都给予一定的补助,如奥运会准备期间,每一个运动员(根据水平)每年可以得到1.3万-4.8万欧元不等的补贴。因此,退役后国家没有义务去安排他的工作。但是,单项协会可以根据他们的贡献以奖学金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助。政府也可以聘他为某一个方面的顾问,但这些都没有法律上的规定。目前,西班牙奥委会的做法是:(1)通过一家瑞士的经纪公司帮助退役运动员在欧洲范围内提供就业服务;(2)按照美国的模式对退役运动员进行培训,除注意运动员运动方面的专长,还注意挖掘运动员其他方面的专长,如遵守纪律等,帮助其在其他方面就业。这种办法效果很好。西班牙在解决退役运动员就业方面的经验,也值得我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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