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的生长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长点论文,条件下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道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现实生活中人们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变化,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从理论上探讨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的关系,也引起了人文学科的广泛关注。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观点大致可归纳为“滑坡论”和“爬坡论”两种观点。“爬坡论”者认为,当前的道德失控是一种暂时的表面现象,与之相伴随的还有一些深层的道德进步因素,道德从本质和趋势上看正在“爬坡”。“滑坡论”者根据社会上一些风气堕落、贪污腐败盛行、黑暗势力上升、犯罪现象增多等情况,较多地看到了社会转型期道德的失落,认为道德正在“滑坡”,甚至认为正在走向“道德崩溃”。“爬坡论”和“滑坡论”尽管存在着对立的一面,但它们都承认了“坡”的存在,都以“坡”作为衡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现象的标准。这个“坡”就是指社会伦理的普遍规范和道德价值。显然,这种将社会伦理的普遍规范和道德价值同市场经济简单机械数字相加的作法,是难以培育市场经济主体所要求的伦理素质的,在现实生活面前也是苍白无力的。尽管这些空泛的议论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但它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即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的生长点究竟在哪里,是什么?
马克思说:“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点”。[1]可见,现实道德本身是经济状况、社会关系的产物。人们需要道德,为的是用它调节彼此间的关系。关系的先在性决定了道德的现实性,这就既决定了道德普遍原则转化为现实道德的必要性,也正是形成了道德普遍原则的现实根据。具体地说,道德是由社会利益关系——道德规范——行为方式构成的,是由社会利益关系与道德规范的矛盾、道德规范与行为方式的矛盾构成的统一体,其中,社会利益关系决定道德规范,道德规范必须反映并维护社会利益关系,而道德规范又是行为方式的准则,凡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就是道德行为,反之就不是道德行为。可见,道德实际上是以道德规范为中项的社会利益关系与行为方式之间的矛盾结构,这就决定了道德的功能是手段的功能,其作用在于调节社会利益关系与人们行为方式之间的矛盾。这就更充分说明了道德普遍原则不是目的,它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更不能把它当成抽象的普遍原则硬套在每一个社会形态之中,而只有将它转化为每一社会以及同一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的现实道德,才能发挥其社会功能。总之,道德普遍原则的合理性应当肯定,但肯定道德普遍原则的合理性并不能否定道德现实;不能丢掉道德普遍原则,也并不等于把尽善尽美整天挂在嘴边,并把它作为衡量现实道德的唯一尺度。道德建设的立足点是现实,这不仅因为道德产生的根源在现实,道德生长进步的根源在现实,而且因为道德普遍原则不过是道德现实的理性升华,道德现实是道德普遍原则的对象化、外化,是通向道德普遍原则的步骤、环节。
发展生产力离不开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不可逾越的经济,这已被中国的和世界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所证明。从目前我国情况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道德生长的最大现实。由于市场经济本身是功利经济,它具有双重效应,因此,市场经济与道德固然有相斥的一面,但这种相斥决不是对道德整体的排斥,而主要是对建立在农业经济和计划经济之上的传统道德和脱离现实的理想化的超前道德的排斥。这两类道德或者由于赖以生存的现实基础被打破,或者由于得以存在的现实基础尚有待建立。因此,市场经济对这些类似道德的不协调、乃至发生冲突是难以避免的。当然,市场经济由于其固有的负面效应,因此,它所排斥的两类道德并不都是消极的东西,其中会有积极合理的成分;而且,它所排斥的也不仅仅是上述两类道德,还会有其它的为社会主义所必需的道德。这就要求我们做出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以建设性的态度去解决问题。市场经济除了与道德存在相斥的一面以外,还有更为重要的促成新道德生成的一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不同层次的主体的主体地位的不断强化,人们的责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而人们的道德主体意识逐渐觉醒;耻于言利、轻贱商贾、不讲效率等传统观念正在向追求经济效率、求实务实、义利结合等观念转变;乐天安命、清静无为、讳言竞争的传统信条逐渐被公平竞争、积极进取、努力实现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所取代;轻视知识和人才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拥有知识、尊重科学和人才正成为人们所追求的美德;等级特权、门第观念不断受到嘲弄,平均主义大锅饭受到强烈冲击,注重实际能力、劳绩贡献,新型的社会平等与公平机制正逐步确立,等等。一句话,所有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有了广阔的生成空间。而且,市场经济所肯定的和促使生成的先进道德还远远不止这些。当然,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固有的负面效应,因此,它所肯定的或生成的东西也并不都是道德的,如极端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以及各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滋生出来的弄虚作假、偷税漏税、坑蒙拐骗、损人利己,等等。这也有待于我们去分析、研究,并通过各种途径加以克服。总之,许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有待于广大理论工作者去发掘、整理,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体系;而许多因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而造成的消极观念和行为,也有待于我们去分析、研究,并加以有效地克服。
如前所述,道德源于现实并服务于现实,任何道德包括道德普遍原则都只能在现实中得到合理的解释。但仅此就得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生长点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现实本身的结论,就未免过于抽象和笼统。因此,以上分析只是解决了理论和方法论问题,我们还必须运用这一理论性的方法论原则,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标准问题,作出进一步的分析,才能得出完整而具体的结论。
在每一社会形态中,衡量道德变化进退得失的标准有具体道德标准和社会历史标准。具体道德标准是以一定的道德体系为坐标来衡量一定社会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是否道德。凡是符合这些标准的观念和行为就是道德的,就给以肯定;反之就是不道德的,就加以否定。社会历史标准是以道德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如何,作为衡量道德体系本身的标准。这个同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相统一的标准就是生产力标准。具体道德标准主要适用于既定社会的道德建设,而道德的社会历史标准则存在于每一社会形态之中,它是更高层次的、更根本的标准。在社会变革时期,每一具体的道德标准都要在道德的社会历史标准面前经受考验而决定取舍。特别是在生产力还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就更应强调道德的社会历史标准。今日之“道德”不应以中国的传统道德为标准,也不应以计划经济时代某些理想化的道德观念为标准,而应以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标准。生产力的发展是与人类社会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因此,归根到底要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为标准。贫穷不能造成普遍的社会和谐,贫穷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具体道德标准的绝对化,只会抑制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将一种带有时代性内容的具体道德标准或理想化的超前道德标准作为现实社会的普遍真理,更是与社会发展相悖。因此,在具体道德标准与社会历史标准发生冲突的时候,前者最终要服从后者,这是历史的结论。这并不是说社会历史标准可以完全取代具体道德标准。实际上,这两种标准同时存在于一切现实的社会形态之中,它们在大多数时候是相互补充的。只是在社会转型或变革时期,当它们发生冲突的时候,就要坚持将社会历史标准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具体道德标准要么被淘汰,要么更新其内容,同时还有崭新的具体道德标准的产生。这样,整个道德就得到了发展和升华。我们现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淘汰传统道德观念中那些带有落后内容的因素,克服它们对发展市场经济的阻碍作用;同时也要坚决防止理想化道德政治化的倾向,杜绝这种倾向对发展市场经济的消极作用;而要按照市场经济的现实,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标准。
基于以上两种认识,即道德不能脱离现实和具体道德标准,不能脱离而且最终要服从社会历史标准,我们可以作出结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的生长点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道德与经济的重新并轨,使得社会主义道德有了现实的生长土壤。中国传统道德固然有许多积极合理的因素,但在道德与经济的关系问题上,占主导地位的是重义轻利,即在处理道德与经济的关系时采用了二元论的思维方式,认为要崇尚道德就必须贬抑经济,反之亦然。因此,人们习惯于首先从政治上和道德上看一切问题,而不大注意区分什么首先是经济问题,然后才是道德问题;习惯于把各种现象都归结于个人的道德品质,而不大注意人的具体利益、个性和才能;遇到不良现象从道德上呼吁的多,而运用经济法制手段少,等等。这种片面理解道德和强调道德万能的倾向,使道德建设严重脱离经济建设,甚至强化了道德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相互对立,其结果不仅不利于经济建设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也使道德建设因没有生成的土壤而得不到正常的发展。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在道德问题上最根本的就是把道德的绝对性变成相对性,就意味着要摆正政治、道德与经济的关系,要使道德重新坐落在现实的经济基础之上,恢复和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正常作用。这样,既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也使道德有了深厚的现实基础。其二,社会主义道德与市场经济的接轨,使得社会主义道德的生长有了崭新的空间和新鲜的养料。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这就意味着:我们的道德建设要在继承和发扬优秀道德传统的同时,要积极地创立和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道德标准;许多传统的道德规范要重新加以检验和选择,其中包括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并已习惯了的道德模式也要在市场经济下进行检验,要逐渐形成一些新的道德规范,建设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德体系;要实行传统道德思维方式的根本转变,形成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道德思维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不仅在道德规范、标准、体系以及思维方式上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也提供了崭新的空间和新鲜的养料。总之,在社会转型时期,上述并轨和接轨是道德的转轨,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和道德至上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传统道德到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现代道德,是当前道德转轨的主要内容。转轨,在客观上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趋势,在主观上则是道德观本身合乎唯物主义科学历史观的转变和回归,它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只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本身中生成和得到说明。
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生长点存在于市场经济的现实土壤之中,那么,我们一方面要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当前的道德变化,另一方面要把握住新的历史时期道德建设的大方向,紧扣市场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首先,我们的道德建设的落脚点要始终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客观现实,要对市场经济本身所生成的一系列道德行为和规范、观念进行挖掘、抽象和概括,使之成为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发展的道德规范体系。其次,要对传统道德进行扬弃,使之变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我们强调市场经济是道德的生长点、落脚点,强调具体道德标准必须服从社会历史标准,决不意味着对传统道德的抛弃,而是扬弃。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道德建设既不能把过去传统道德绝对化并强行“外灌”到市场经济之中,也不能一概否定过去的传统道德,而要根据市场经济建设的客观现实并以此为中心,对过去传统道德进行扬弃,使之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外加部分)。最后,在道德建设中,要始终要求广大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按照共产主义道德规范行事,并在社会上广泛倡导共产主义道德。这不仅仅是因为共产主义道德是先进的道德,而且还因为共产主义道德仍然是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最终结果。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生长点存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之中,它由市场经济自身生成的道德、对传统道德扬弃后获得的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构成,这几个方面相互作用和渗透(而不是三者的机械拼揍),成为一个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心的有机整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