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和处境:汉语基督教伦理研究的基本思路探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督教论文,汉语论文,处境论文,伦理论文,基本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基督教神学研究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督教伦理。从近三十年的研究内容和成果来看,基督教伦理研究可以说是汉语基督教研究开展得较为丰富的一部分。汉语基督教学者对于基督教伦理的研究,主要包含两大方面:一是对于西方基督教伦理基本思想的引介并进行相关的研究,①二是对于基督教伦理与中国文化、社会处境的关系研究,本文将在对第二方面的主要研究成果的考察中展开。基于此,本文主旨是探究汉语基督教伦理研究的基本思路问题,其中特别关注具体处境中基督教价值的公共意义问题。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考察1980年以来汉语基督教伦理研究的主要内容,总体上看,其中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对基本伦理概念(比如人性、爱的观念)及其与中国传统思想相关观念进行比照的研究。二是实践和具体社会处境的角度,包括从基督教角度对于中国基督徒的道德生活以及全球和本土范围的社会公共问题(如生态、经济、政治、全球伦理议题、道德教育等)的研究;第二部分将依据相关的基督教伦理研究的成果,参照中国思想资源、中国人的生存经验和当代社会的道德议题,反思汉语基督教研究的处境性问题并寻求重新阐释某些基督教教义的可能性。这一研究将采用基督教伦理研究中的实在的和处境化的进路,将之放在一个特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下并考虑到其具体和当下的条件来展开对基督教伦理思想的论述。
一、基督教伦理与“‘伦理化’的汉语基督教”
对于基督教的伦理角度和思想及其与中国文化、社会处境的关系的研究在汉语基督教研究上一直得到明显的关注,甚至被认为是理解基督教在中国发展的关键,其重要性日益突出。杨慧林指出,“行为规范意义上的‘伦理化’或者‘道德化’始终是汉语基督教的主要路向。”②他以“‘伦理化’的汉语基督教”的观念来概述基督教在中国发展历史的特点和现实意义,并分析了这种观念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可能遇到的挑战以及基督教提供的伦理资源对于汉语基督教的意义。这种伦理化的取向落实到具体的基督教教义,基督论是一个例子。陈永涛在《伦理的基督论:中国教会神学思想建设中基督论思考一个可能的方向》一文中便试图在当前中国处境中理解基督论并阐发构建一个伦理的或实践的中国基督论的可能性。他指出,伦理的基督论是一个实践的而不是西方传统的论理性的基督论。他认为这种伦理的基督论的意义在于它要求基督徒不是去“谈论”基督,而是去效法基督,从而“为中国社会和教会造就出许许多多基督徒君子。③这种汉语基督教的“伦理”向度通过与中国文化与具体的社会处境和实践的关系中体现出来。
二、理论:基督教伦理及其与中国文化
基督教研究的开展所积累的思想资源与中国处境的关联,关键的部分在于其对于上帝、人性、世界之间的关系以及对于作为核心道德律令“爱”的独特理解,这些理解与中国思想传统存在着某些差异,但已开展相关的对话和沟通积累了不少成果,并形成了汉语基督教研究中一方面重要的内容。④在对于基督教与中国文化关系的研究上,基督教伦理与儒家伦理的关系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也成为汉语基督教伦理研究的关键部分。根据赵敦华的看法,“系统地比较基督教伦理和儒家伦理的异同,至少要涉及神圣本体、绝对命令,伦理动因、道德责任、德性序列和实践途径等六个层面。”⑤以下将就“爱”和“人性”的观念来梳理汉语基督教伦理研究中的主要成果。
1.爱的观念:“爱”在基督教信仰及其伦理中占有显著的位置,没有其他宗教像基督教那样如此突出地把“爱”与“上帝”置于同一的位置。“基督教是爱的宗教,基督教伦理是爱的伦理。”⑥汉语基督教学者对于此观念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关注。罗秉祥在“爱与效法——对话及诠释性的神学伦理学”中试图建立一种汉语基督教关于基督教“爱”的观念研究的典范,即以一种建构性的神学伦理学区别于描述性的圣经伦理学:“神学的伦理学,也必须是对话性及诠释性的;在方法上,应试图把基督信仰的道德信息这一视域,与当代道德处境这视域,作视域上的融贯。”⑦考虑到具体的中国道德处境,他试图以朱熹的仁学、以龙树为核心的大乘佛学的慈悲观为例来阐析它们与基督教“爱”观的关联和区别,这是一种以三种宗教/哲学的基本题旨(仁、慈悲和爱)为核心的对话和诠释性的神学伦理学。然而,他又特别指出,“基督教的神学伦理学同时也强调,信徒对他人的爱与终极实在对人的爱也有断裂性(discontinuities),而这种断裂性却不见于仁爱及慈悲之爱中。”⑧由此他排除一种“以仁或慈悲去诠释神爱,以建立本色化的基督教伦理学”的“诱惑”。⑨更多的汉语基督教学者集中于基督教的“爱”观与中国传统思想尤其是与“仁”的思想的比较研究。姚新中的专著《儒教与基督教——仁与爱的比较研究》⑩指出仁与爱分别是儒教传统与基督教传统的核心观念和根本原则,作者通过对两个概念的深入比较分析,得出作为人性的仁与作为神性的爱的相似点和差别:仁与爱的差异和统一,仁与爱的排他性和包容性。这种比较研究旨在揭示这两种传统文化背后所隐含的深层意义,即寻找两种文化对人生目标和终极价值的深层关怀。这种具体伦理观念上的比较,可以落实到两种传统里相关人物的思想上。如区建铭的“爱与仁:比较田立克与朱熹宗教伦理原则的研究“便是一个范例。他从本体论的向度、纵向的向度(直接朝向超越主体)、横向的向度(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等角度来比较两个思想家在“爱与仁”观念上的异同,认为“仁和爱都是原则和都是驱动朝向联合整个人类的实在”,然而,“沿着儒家的天与基督教的上帝之间的不同,朱熹的仁是以人为中心的,而田立克的爱是以上帝为中心的。”(11)而重要的是,“仁与爱都有作为联合的力量的功用”,(12)从而人的生存梳理状态可以由此得以克服。
2.人性的问题:基督教伦理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沟通和对话的另一个重要议题是人性的问题。很多情况下,这种比较在儒家和基督教之间展开。(13)“‘人性’的探讨自始就是中国道德哲学的重心。”(14)而基督教对于人的独特理解正是它与其他文化关系的一个突出的焦点。“基督教在中国,跟作为中国文化主流的儒家有不谐和之处,整个问题的中心仍在人观。”(15)在这一点上,两者之间的比较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对于人的基本理解。张德麟在“儒家人观与基督教人观之比较研究”中指出儒家视野中的人具有义理之性和气质之性,而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人为被造、人具有上帝的形象、人是罪人这三方面要素一起构成其独特的人观,在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上两者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即使可以发现其中某些相似点。(16)(2)具体教义的比较:如儒家的性善论与基督教原罪说之间的比较。赵敦华在“性善和原罪:中西文化的一个趋同点”一文中特别指出“儒家的性善论与基督教原罪说的比较是中西文化比较研究的一个焦点。”(17)他进而阐明了两者在逻辑上不矛盾、理论可以上互补、实践上具有相似作用的基本立场。(18)这种比较,也可体现在儒家和基督教的其他品德上,如诚信、敬畏之心等。(19)(3)“关系”范畴同时在儒家和基督教传统人观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许志伟的阐释,西方的神学哲学(如托马斯·阿奎那的“在关系中的实体”观念,马丁·布伯的“我-你关系”范畴)表明关系的本体意义:“人的关系性不仅具有本体意义,它更有神的存有与意图作为其形而上的基础。”(20)而儒家仁学的中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儒家的仁及爱人不仅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或道德标准,仁是体现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故关系在儒家人观中亦同样占中心地位。”(21)而“关系”在这种传统中的地位正好印证了基督教圣经中的关系人观:“三位一体的上帝既有关系性的本质,当他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时,亦将这关系性赋予他的形象——人的本性中,而这关系性首先落实于神-人的关系中。”(22)(4)道德实践之异同。根据张德麟的概述,儒家的道德实践是内求于良知本体、着重“研机”、终极日标是成圣并且是无限的过程,而基督教的道德实践的主动在于上帝,信心与行为紧密相关(从信心中分析伦理行为),基督教伦理建立在其上帝观上(尤其是“效法上帝”的观念)并且与“上帝国”的观念密切相关,这种道德实践是动态、持续不断的。这种比较让我们看到,基督教和儒家同样肯定道德实践之必需,而且都是一种不断的过程。但两者在道德实践的方法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主要是在道德主体上的差异:儒家强调内求而致道体(良知),而基督教则主张道德实践的主动在于上帝,是对上帝恩典和作为的回应。(23)
三、基督教伦理与社会处境
汉语基督教伦理研究在开展基础伦理及其与中国思想文化对话研究的同时,也把视野投向具体社会处境的道德问题的考察和探究,在我看来,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中国基督徒的道德生活、基督教伦理与一般社会公共议题、基督教伦理与中国社会。
1.中国基督徒的道德生活:这方面内容基本建立在实证性研究的基础上,基本涉及三方面:基督徒的家庭伦理、工作伦理、基督徒道德生活对社会生活的影响。黄剑波和杨凤岗在“北方某沿海城市基督徒的家庭伦理和工作伦理”(24)中通过实地考察,分析了中国基督徒的家庭伦理(主要体现在与父母关系、夫妻关系、婚丧礼仪等方面)和工作伦理(如基督教的天职观对基督徒在工作中的影响:忠心、诚实、认真、殷勤等品德的形成)。康志杰和徐弢在“当代中国基督徒伦理生活的考察——以鄂西北磨盘山基督徒社区为例”中以“信仰与伦理“为框架考察了当地基督徒体现在经济关系与家庭生活中的伦理生活基本准则和特点(如孝道、善恶观、财富观等),并指出了它们对当地社会生活的影响(如矫治世俗生活流弊等)。(25)对于中国市场经济生活中基督徒的伦理问题,杨凤岗和李向平有多篇文章做了专门的研究。杨凤岗在“中国市场经济转型中的基督徒伦理:实证研究的初步总结和分析”中考察了基督教信仰和伦理对于中国基督徒商人(基督徒雇员和基督徒老板)的经济活动的伦理问题(涉及工作伦理或职业道德,商业伦理,管理伦理等方面)的影响,以此验证以致支持“马克斯·韦伯的论题”:“就是说,当代中国基督教伦理和现代理性市场经济制度的精神是相符的。基督徒商人企业家的存在和努力把中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朝着一个方向推动,这个方向就是现代的、理性的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市场经济,是道德化的市场经济,而不是裙带关系的市场经济,不是腐化的市场经济,更不是人吃人的市场经济。这种理性的、道德的市场经济其实也就是人道主义的市场经济。”(26)在“基督教伦理与社会信任的中国建构——以当代中国的基督徒企业为例”中,李向平和杨凤岗进一步分析了基督教伦理对基督徒商人的具体影响,特别体现在社会信任关系(人际信任和组织信任)的形成,他们在“职业实践的基础上建构了一种‘职场性基督教伦理’,进而呈现了一个信仰群体的行动规范。”(27)以中国基督教徒的伦理生活为背景,李向平深入阐析了他们的社会身份和认同方式,并以此来认识他们作为信教公民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认识中国基督教在中国社会的定位和功能。在这里,基督教伦理的认同成为理解基督教在中国社会的定位的重要途径。(28)
2.基督教伦理与社会公共问题:汉语基督教研究尤其基督教伦理研究对于社会处境的关注,通过以下议题集中体现出来:(1)生态问题——“生态神学”的观念已进入汉语基督教研究的视野,并已有不少相关的引介和研究。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曾出版以“生态神学”为神学论题的《道风基督教文化评论》刊号,介绍了生态神学的基本观念和相关神学家(如蒂利希、潘霍华)的神学中的生态思想。(29)
汉语基督教学者结合自身的文化传统对生态问题进行研究的一个范例是赖品超和林宏星合著的《儒耶对话与生态关怀》,其中涉及对基督教与儒家思想传统一些人物的生态伦理观的挖掘(如基督教的蒂利希、柯布,儒家的张横渠、王阳明等)、基督教与儒家在生态问题上的对话(包含人性、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等范畴)和借鉴(其中有一章即为“基督教可以向儒家学些什么?”)等方面的内容。(30)
(2)经济生活——在基督教伦理对于经济生活的关注上,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曾做了一些工作,如出版了《天主教经济伦理学》(31)和《经济和伦理》,(32)涉猎基督教经济伦理的原则和标准、教会与经济领域、教会与金钱、教会与恩典等主题。中国人民大学的《基督教文化学刊》也出版了《信仰的伦理》和《选择穷人》专刊,介绍和研究基督教视野中的经济问题,(33)其中不乏汉语基督教学者对于贫穷的神学反省,他们试图从圣经、基督教神学和伦理的角度(如三一神观、创造观、天国观、救赎观、教会观、社会观等)来理解贫穷(包括本土的处境)的问题,并阐发相关的基督教经济伦理思想。(34)“基督教与经济”的问题近几年也引起国内学术界的逐步关注,开展了相关的学术研讨活动。(35)
(3)政治议题——香港学者关启文在“基督教伦理和世俗主义伦理:一个批判性比较”(36)一文中勾勒了基督教伦理的基本轮廓,并从基督教伦角度解读人的尊严、人权、民主思想,即使这会遭遇世俗主义伦理的反驳,作者从人类大家庭的观念、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角度指出世俗主义的缺陷并支持基督教伦理在这些方面的独特资源与贡献。由于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香港不少基督教学者还从基督教伦理角度积极参与有关色情、传媒和同性恋等议题的公共辩论。(37)基督教与政治议题的关系也同样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不少学者对基督教神学、伦理与西方世界的宪政、民主、人权、外交等议题开展了相关的研究,(38)其中不乏从特定基督教神学传统来进行相关的引介和思考。(39)
(4)全球伦理——全球伦理的议题自上世纪90年得到国际宗教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也引起中国学术界(包括基督教研究的学者)的广泛重视,并也给予了及时的介绍。(40)中国学界深切地感到人类面临的诸多问题(暴力、恐怖活动、两极分化等)与全球伦理的关联,充分注意到寻求全球伦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不少基督教学者也积极参与有关的学术探讨和建设,努力挖掘中国传统伦理与全球伦理的关系,包括参与中国学界举办的两届“中国传统伦理与世界伦理”国际学术研讨会(1997年和2001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基督教文化研究所与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负责承办)。研讨会就世界宗教议会1993年通过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着力推进中国伦理资源与全球伦理关系的讨论。第二届研讨会曾建议进一步编辑中国传统伦理中有益于建设全球伦理的文献,组织针对《走向全球伦理宣言》的“两个基本原则”和“四项不可取消的规则”等内容,进行系统的研究和阐发。(41)
3.关于基督教伦理与中国社会的思考:历史与现实——关于基督教伦理与中国社会的一般性思考,可从历史与现实两方面加以考察。郭清香的《耶儒伦理比较研究——民国时期基督教与儒教伦理思想的冲突与融合》从历史角度运用比较的方法研究基督教伦理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关系及其对于中国社会变迁的意义,它从人与终极实在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救国与救世的关系、社会理想建构以及民族主义与普世主义的关系几个方面,考察二者伦理思想变迁、冲突与融合的表现,试图证明二者伦理思想的发展,是沿着民族主义与普世主义相结合的路子前进的。(42)在现实方面,基督教伦理资源对于中国社会的意义尚在进一步挖掘之中,尤其道德力量的影响得到了多层次的体现。刘小枫在“中国当代伦理秩序中的宗教负担”一文中特别强调宗教伦理在中国道德教育中的重要角色。(43)汪维藩在“基督教伦理与当代精神重建”中认为,在发展经济、追求财富的同时,当代亟需精神重建,而作为一种天启的宗教伦理,基督教伦理在呼吁公平公义,唤起良心的过程中应当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44)了解基督教对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影响,离不开对具体特定的基督教神学教义(特别是伦理思想)的阐析,如对爱、圣约、呼召、天职、责任等观念的阐释,并把握这些教义与中国社会生活的关联。温伟耀特别论述了基督教“牺牲与受苦的爱”的精神对于中国社会的意义。(45)高师宁也指出,基督教对于中国社会在价值道德方面的影响在一些方面是明显的,如维持传统价值观、以比较高尚的道德价值观发挥影响等。(46)中国人民大学曾主持“基督教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文化功能”的项目研究,特别探究基督教伦理在中国市场经济转型中所起的作用,尤其关注基督教伦理是对基督徒商人的影响,以此来考量马克斯·韦伯关于基督教伦理与经济关系的经典命题。
四、反思:基督教伦理研究的汉语处境——意义与问题
应该承认,本文对汉语基督教伦理研究主要成果的勾勒是不全面的(应该还有一些研究议题不在本文的考察范围之内)。除了说明汉语基督教学者从事基督教伦理研究时对一般基督教伦理思想(包含相关神学家的伦理思想)进行的引介和研究外,我的意图是明显的:试图通过相关的研究成果来展现汉语基督教伦理研究的处境性特征——无论文化的还是社会的处境,这具体体现在:基督教伦理思想与中国传统思想的对话和沟通(在具体教义上如爱、人性和在特定的议题上如生态问题、全球伦理议题)、对于中国基督徒道德生活的考察、对于社会公共议题的关切、关于基督教伦理与中国社会的思考。这种特征对于汉语基督教研究包含汉语基督教神学的构建在广义的基督教神学的框架下的阐释有其显著的意义。
芬兰神学家卡维里指出,“基督教神学一直都是处境的。令谈处境化神学在今天变得适切的,是神学家在多大程度上明白神学需要由处境模塑,即使不是由处境决定。”(47)费莱(Hans Frei)曾提出基督教神学类型的五种进路,其中除了完全忽略处境、仅以基督教传统为基础的进路(巴特)外,其他的类型无论是将文化和基督教关联起来的进路(蒂利希)、试图让基督教传统被周围文化理解的进路(右翼福音派)还是根据特定的哲学或世界观来解释基督教信仰的进路(进程神学)都让我们看到处境对于神学研究的重要性。(48)汉语基督教学者关瑞文对神学的处境表现出同等的关切:“当神学家发现基督教信仰是如何回应着当前处境时,神学家才是真正开始认识神。”(49)神学研究的处境性不言而喻。根据范彼得(Peter Phan)的理解,亚洲神学的资源除了圣经和传统外,还应参照特定的亚洲资源,包括亚洲人民的故事(如“喜乐和受苦,盼望和失望,爱和狠,自由和压制的故事”)、亚洲宗教和哲学的神圣典籍以及伦理和灵性的实践、亚洲的修道传统(宗教礼仪、禁欲苦行)及社会参与、亚洲整体的文化(包括神话、民间传说、诗词、故事、艺术等)。(50)总体看来,“亚洲的处境可以被描述为深邃的宗教性(或许这是亚洲的最大财富)与极大贫穷混合而成。”(51)亚洲不同社会的处境和条件会有所不同,然而在很多地方(包括中国)他们自身深厚的文化和宗教传统不能不进入和影响着他们的基督教神学思考和表达。由此,“在亚洲的每一处地方,基督教神学都是与其他现存的宗教对话,并与其接触而被塑造。”(52)中国丰富的宗教和哲学传统、文化资源和特殊的社会处境对于发展汉语基督教研究包含神学思想建设同样重要。即便存在着不用的声音和理解,汉语基督教研究从一开始就有强调结合不同地区汉语群体的生存经验和文化处境的主张,并表明这些经验和处境对于阐发汉语基督教神学的重要性(“构成其神学内容的独特原素”),而“汉语神学与中国传统文化”、“汉语神学对中国社会的可能影响”等议题也被考虑纳入汉语神学的研究大纲的组成部分。(53)从近三十年汉语基督教研究的成果来看,基督教伦理研究的内容和导向看来是汉语基督教研究结合自身文化和社会处境最为突出的一部分。本人并无意忽视作为基督教伦理中心的耶稣的有关道德教导以及对于基督教伦理基本思想和传统的系统研究,而是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基督教伦理作为实践性导向尤其明显的神学分支,与具体处境的沟通和结合显得尤为突出和必要。在这种前提下,我的考虑是我们特定的文化和社会处境能为汉语基督教研究中基督教伦理的开展提供什么:中国文化传统相关的伦理资源、中国基督徒的道德生活实践、中国社会的道德问题,不仅是基督教伦理研究必须触及的处境及其意义实现的特定空间,而且能为我们深入思考阐发基督教伦理的某些教义提供特定的议题。或许,在某些场合,我们需要更多的是伦理在一定程度上的处境化阐释,进而去理解其相关的神学。
以基督教伦理的爱的观念为例,罗秉祥在确认神爱与仁作为基督教和儒学的基本题旨后,认定“中国的处境神学与伦理学就应该是某种形式的神爱与仁结合”,(54)并提出建立一种“神爱的汉语处境神学”的可能,这种神学看来应该是一种“文化融合”(即承认“仁的道德规范与德行在中国基督徒的伦理中有其合法的地位”)但排除“宗教融合”(忽略信仰的独特性,从而“剥夺基督教信仰的意义和全能”)的神学。(55)在这一点上,杨慧林的观察同样具有启发性:“基督教伦理所能提供的最重要资源将不再是任何一种‘伦理的底线’,而是对价值理想的终极性解说。从而,汉语基督教的‘伦理化’必当转向基督教自身的伦理意义。”(56)这样看来,在指出汉语基督教研究的处境性特征后,下一步应该是相应的汉语基督教神学观念的构建问题。正如我们在很多汉语基督教伦理的研究成果看到的,在基督教与中国传统的关系(无论在具体的教义还是在特定的议题上),已做了不少比较性的工作,或考察了基督教在道德层面的具体影响。如何在结合处境(无论是传统的思想资源还是当下的道德实践)的同时,既尊重基督教神学/伦理本身的基本传统,又努力去丰富和发展其中的内涵,并试图对某些教义(诸如人性、爱、圣约、天职等观念)给予新的阐释,看来是汉语基督教伦理研究面临的一大挑战,也可为下一步开展深入研究在方法上和相关议题上提供了更大的思考空间。
注释:
①这方面的成果颇多,在有关基督教伦理方面著述的翻译出版方面,代表性的著作颇多,限于篇幅,不一一赘述。
②杨慧林:《“伦理化”的汉语基督教与基督教的伦理意义——基督教伦理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可能性及其难题》,载《俗世的神学:基督教文化学刊》第8辑,2002年,265页。另参照杨慧林:《汉语基督教的道德化及其后果》,载张志刚、斯图尔德主编,《东西方宗教伦理及其他》(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96-106页。
③陈永涛:《伦理的基督论:中国教会神学思想建设中基督论思考一个可能的方向》,载卓新平、伯玲、魏克利主编,《信仰之间的重要相遇》(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165-196页。
④这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成果有:刘小枫编《“道”与“言”—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相遇》(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秦家懿、孔汉思著,吴华译《中国宗教与基督教》(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何光沪、许志伟主编《儒释道与基督教》(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罗明嘉、黄保罗主编《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赖品超、李景雄编《儒耶对话新里程》(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宗教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心,2001年),赖品超编《基督宗教与儒家对谈生命与伦理》(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宗教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心,2002年),等等。
⑤赵敦华:《基督教伦理与儒家伦理的‘旧话’与‘新题’》,载《信仰的伦理·基督教文化学刊》第9辑(2003年春),289页。
⑥⑦⑧罗秉祥:《爱与效法——对话及诠释性的神学伦理学》,载《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35期(2003年7月),第68-69页。
⑨在这个问题上的其他相关论述,另见罗秉祥:《论儒家的“仁”主题及融合作为基本题旨的仁,及神爱与仁结合的处境神学之前景和问题——与尼格仁对话》,载罗明嘉、黄保罗主编《基督宗教与中國文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25-142页和罗秉祥《约翰·韦斯利“完全的爱”与龙树“大慈大悲”的丝绸之路对话》,《宗教对话与和谐社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265-284页。
⑩姚新中著,赵艳霞译《儒教与基督教——仁与爱的比较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11)(12)区建铭著,李天钧译《爱与仁:比较田立克与朱熹宗教伦理原则的研究》,载赖品超编,《基督宗教与儒家对谈生命与伦理》,第191-192页。
(13)当然也有基督教和其他中国思想传统的比较研究,如何除著《基督教与道教伦理思想研究》(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另参见何光沪、许志伟主编《儒释道与基督教》“人生观(人性论)”部分,其中包含儒教、佛教、道教和基督教在此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14)温伟耀:《心性之学与新约人性论》,载刘小枫编《“道”与“言”——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相遇》,483页。
(15)张德麟:《儒家人观与基督教人观之比较研究》,载刘小枫编,《“道”与“言”——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相遇》,451页。
(16)关于儒家和基督教在人性问题上的比较,另可参见温伟耀的《心性之学与新约人性论》,杨适的《基督教与中西文化传统中的人性观》,载赖品超、李景雄编《儒耶对话新里程》,175-193页,张颖夫、曹照洁:《论儒学和基督教人性论与善的教化》,《兰州学刊》2008年第3期,11-14页。
(17)赵敦华:《性善和原罪:中西文化的一个趋同点》,载罗明嘉、黄保罗主编《基督宗教與中國文化》,3页。
(18)这种具体的比较,另可参见张庆熊:《基督教和儒家论“罪”与“恶”》,载罗明嘉、黄保罗主编《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第29-42页和区建铭:《朱熹和田立克:对人类境况诠释的比较》,载赖品超、李景雄编《儒耶对话新里程》,154-174页,后者涉及对罪、自私的观念的比较分析。
(19)见褚潇白:《儒家与基督教伦理中的“诚信”与人格》,载《中国宗教》2008年第1期,第60-62页,任剑涛:《敬畏之心:儒家立论及其与基督教的差异》,载《哲学研究》2008年第8期,49-58页。
(20)见许志伟:《儒家与基督教的人格观中关系的中心地位》,载赖品超、李景雄编《儒耶对话新里程》,第252页。
(21)同上,256页。
(22)同上,257页。
(23)见张德麟:《儒家人观与基督教人观之比较研究》,474-476页。
(24)黄剑波、杨凤岗:《调查报告,北方某沿海城市基督徒的家庭伦理和工作伦理》,载《基督教文化学刊》第11辑(2004年春),326-354页。
(25)康志杰、徐弢:《当代中国基督徒伦理生活的考察——以鄂西北磨盘山基督徒社区为例》,载《基督教思想评论》第8辑(2008年9月),295-307页。
(26)参见李向平:《新教伦理及其中国实践模式——以基督徒企业为中心》,《道风基督教文化评论》第29期(2008年秋)。
(27)李向平、杨凤岗《基督教伦理与社会信任的关系建构——以当代中国的基督徒企业为例》,载《中国民族报》2009年5月26日。
(28)李向平:《伦理 身份 认同——中国当代基督教徒的伦理生活》,载《天风》2007年第7期,30—35页和第9期,26-33页。
(29)见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编《道风基督教文化评论》第18期(2003年春)。相关的成果,如龚立人:《大地的消费者抑或大地的祭司——基督教生态伦理初探》,载《中国神学院期刊》第36期(2004年1月),111-131页。
(30)赖品超、林宏星著《儒耶对话与生态关怀》(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在此问题上,相关的研究还有何建宗:《对比儒家和基督教的可持续发展视野》,载赖品超编《基督宗教与儒家对谈生命与伦理》,127-138页。
(31)席林著,顾仁明译《天主教经济伦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32)王晓朝、杨熙楠主编《经济与伦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33)如《信仰的伦理·基督教文化学刊》第9辑(2003春)中的“基督教与社会伦理问题研究”专栏文章包括:周功和的《旧约中的禧年律法与约的责任——经济伦理的一个进路》,欧迪安的《犹太教-基督教圣约社会与儒教社会:与天同工》和摩凯恩的《工商与职业中的圣约:一个天主教的视角》,而《选择穷人 基督教文化学刊》第16辑(2006年秋)包含《上帝与穷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初期教父的生命见证》,约翰.博特的《基督徒的职责:‘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等引介性专文。
(34)如杨庆球,《从基督教神学看贫穷》,《香港贫穷,教会有责》,载《选择穷人 基督教文化学刊》第16辑(2006年秋)。相关的研究成果,如毛丽娅,《从〈圣经〉中的工作观和财富观看基督教的道德义务》,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马斌,《基督教的理性传统如何促进西方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载《当代经济》(2008年第15期)。
(35)如2008年4月四川大学举办了“基督宗教商业伦理与管理研讨会”,会议主题涉及基督宗教思想家的经济伦理思想、基督教商业伦理基本原则、基督教的企业价值观、基督教的工作观基督教的财产观、基督教企业慈善事业、基督教的领导伦理与企业的发展和基督徒企业家的商业伦理与管理等方面内容。2009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基督宗教研究中心也主办了“基督宗教与经济发展”的学术研讨会。
(36)关启文:《基督教伦理和世俗主义伦理:一个批判性比较》,载《基督教文化学刊》第7辑(2002年),139-172页。另参见关启文:《神学能为人权提供基础吗?》,载《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第43期(2007年7月),205-228页。
(37)如关启文:《自由性爱观——从基督教伦理的角度回应》,载《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第36期(2004年1月),15-45页,郑顺佳:《单而不独——对单身与性的神学和伦理反省》,载《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第36期(2004年1月),47-81页。
(38)近期相关的研究成果有,程乃胜著《基督教文化与近代西方宪政理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张佳生:《基督教伦理与西方世界的兴起》,载《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徐爱国:《探索人权的基督教神学基础》,载《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宁玲玲:《论基督教伦理对美国民主机制运行的支撑作用》,载《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杜红波:《基督教对美国宪政文明的影响》,载《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3期),彭小瑜:《基督教道德对美国外交政策的挑战——以〈公益〉杂志的战争与和平观为例》,《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39)如冀诚:《论盟约神学对美国宪法的影响》,《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第45期(2008年7月),149-164页,凯利(Douglas F.Kelly)著,王怡、李玉臻译《自由的崛起:16-18世纪,加尔文主义对五个政府的影响》(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
(40)如孔汉思、库舍尔著,何光沪译《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汉思.昆著,周艺译《世界伦理构想》(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汉思·昆著,张庆熊译,《世界伦理新探——为世界政治和世界经济的世界伦理》(香港:道风书社,2001年)。孔汉思本人也多次获邀到中国举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如参加了北大宗教文化研究院举办的全球伦理报告会(2009年11月)。
(41)有关会议内容参考:http://isc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670&Pid=17&Version=0&Cid=186&Charset=big5_hkscs
(42)郭清香著《耶儒伦理比较研究——民国时期基督教与儒教伦理思想的冲突与融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
(43)见刘小枫:《中国当代伦理秩序中的宗教负担》,载《二十一世纪》第30期(1995年8月),15-23页。
(44)汪维藩:《基督教伦理与当代精神重建》(上、下),《金陵神学志》2008年第1期,61-91页和2008年第2期,26-52页。
(45)参见温伟耀著《生命的转化与超拔——我的基督宗教汉语神学思考》(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年),64-93页。
(46)高师宁:《从实证研究看基督教与当代中国社会》,载《浙江学刊》2006年第4期,61页。
(47)卡维里著,陈永财、蔡锦图译《上帝论:全球导览》(香港:基道出版社,2007年),272页。
(48)参见卡维里对费莱关于基督教神学类型的分析,《上帝论:全球导览》,272-273页。
(49)关瑞文:《神学与社会间的互动:以广义的处境神学为例》,载吴梓明编《宗教与社会角色重探》(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宗教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心,2002年),135页。
(50)参卡维里著《上帝论:全球导览》,377-378页。
(51)皮尔斯(Aloysius Pieris)语,转引自卡维里著《上帝论:全球导览》,378页。
(52)卡维里著《上帝论:全球导览》,378-379页。
(53)参何光沪:《汉语神学的方法与进路》,载《维真学刊》1996年第3期,16-24页和杨熙楠:《一个停不了的故事:汉语神学》,载何光沪、杨熙楠编《汉语神学读本》(香港:道风书社,2009年),1-6页。
(54)罗秉祥:《论儒家的“仁”主題及融合作为基本題旨的仁,及神爱与仁结合的处境神学之前景和問題——与尼格仁对话》,134页。
(55)作者在分析尼格仁的观点后提出这个问题。参同上,141页。
(56)杨慧林:《伦理化”的汉语基督教与基督教的伦理意义——基督教伦理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可能性及其难题》,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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