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资本结构与战略性Ramp;D贸易政策——基于差异化产品的双寡头博弈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业资本论文,寡头论文,战略性论文,差异化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301(2010)06-0057-08
一、引言
世界贸易体系自由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但贸易摩擦仍时有发生,各国政府常会采取各种措施对本国贸易进行保护。20世纪80年代中期,Brander和Spencer[1-3]提出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也为政府对贸易扶持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但由于WTO及《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等对关税和出口补贴的禁止和限制,使得传统贸易保护工具正逐渐失去用武之地;而理论上,(相对于战略性R&D补贴)战略性出口补贴等博弈模型已经失去了其政策讨论的价值[4]。相反,R&D补贴却因具有非专项性和非贸易扭曲性,成为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所许可的“不可诉补贴”,这也使得其理论研究具有较强现实意义。
在对战略性R&D补贴的研究中,Spencer和Brander[2]研究了出口补贴受限时,政府对国内厂商进行R&D补贴的动机和可行性。但Eaton和Grossman[5]对他们研究中所采用的Cournot模型假设提出了质疑,随后Bagwell和Staiger[6]在不确定性条件下检验了Brander和Spencer[1]的结论是否依赖于Cournot模型假设,认为厂商不管是选择Cournot竞争还是Bertrand竞争,R&D补贴都将是政府最优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然而,Brander和Spencer[1-2]等研究中都明确规定或隐含了一个假定,即各国厂商都归本国政府或居民所有。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国际间资本流动日趋频繁,该假定显然与现实不符。因此,又有许多学者将资本结构引入“第三市场模型”,分析其对最优关税、出口补贴或R&D补贴的影响。其中,Lee[7]对存在国际间接投资情况下最优战略性出口补贴及其效果进行了研究;黄巍巍[8]、柳剑平和程时雄[4]则从理论上证明了出口国的最优贸易政策并非只是单方面提供补贴,随着出口产业中外资比例的变化,征收出口税或R&D税或采取自由贸易政策都有可能成为最佳策略;而Huck和Konrad[9]更进一步,将模型扩展到了n个国家和n个厂商。另外,Dick[10]还对美国制造业的战略性出口补贴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国际投资的存在会弱化战略性贸易政策。可见,资本结构已成为研究和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所必须考虑的因素。
此外,以往的研究大都基于同质产品竞争进行模型构建,虽然Eaton和Grossman[5]等也做过基于产品差异化的模型分析,但他们对产品差异化的衡量主要着眼于价格的不同,以构建Bertrand价格竞争模型并与Cournot数量竞争模型做比较分析,而本文的产品差异化将主要从产品替代性角度进行衡量。Chao和Yu[11]、Clarke和Collie[12]及叶光亮和邓国营[13]等虽研究了产品差异化对最优关税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却未涉及战略性R&D政策。
本文在产品差异化的双寡头博弈框架下①,通过引入资本结构,探讨了政府战略性R&D政策等问题,拓展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研究。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给出模型的基本假定,并构建了三阶段的双寡头博弈模型;第三部分为模型推导,并对政府政策、厂商R&D投资策略及产出选择进行了详细分析;第四部分给出了文章的结论。
二、基本模型
第一阶段,本国政府在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前提下,制定合适的R&D补贴率s;第二阶段,在给定本国政府的R&D补贴s后,两国厂商选择最优的R&D产出水平;第三阶段,两厂商通过Cournot竞争决策产品产量,以实现各自的利润目标最大化。对于多阶段的动态博弈,通常采用逆向归纳法,以求解该博弈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
三、政府政策、R&D投资策略及产出选择
本部分将分三个阶段逆向求解模型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并阐述政府战略性R&D政策的选择和影响因素及其对厂商R&D活动的影响。
(一)第三阶段:厂商决策最优产品产出
综上所述,可得如下命题:
命题2:对于在国际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的出口产业,政府无需对其厂商进行R&D补贴;但产业中如若存在外商投资,政府需对本国厂商进行R&D征税。且税收应随外资比例的减少而减少,当外资完全撤出时,政府转而应采取自由贸易政策。
2.当θ≠0,即厂商间产品存在替代性时
(1)若产业中不存在外资(μ=1)
由式(21)可知:s*>0。此时,政府对本国厂商的R&D活动存在单方面补贴的动机,这与Brander和Spencer[1-2]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因为厂商间产品存在替代性和竞争性,而在产业中又不存在外资和R&D补贴的外溢效应,故政府为帮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上提高竞争力,以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和利润,进而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应该对其R&D活动进行补贴。同时,由于
,
故政府补贴力度还应随产品差异化的减小而逐渐增大。
(2)若产业中存在外资(μ≠1)
令
,
分析式(21)可知,如果1-μ<k,则s*>0,政府应对本国厂商的R&D活动进行补贴;如果1-μ>k,则s*<0,政府应对本国厂商的R&D活动进行征税;如果1-μ=k,则s*=0,政府应支持和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其中,在θ=1时,阈值
,
可见,柳剑平和程时雄[4]的研究和结论只是本文的一种特殊情况。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又可得下面命题:
命题3:政府对本国出口竞争产业的战略性R&D政策存在阈值效应。随着产业内外资比例的变化,政府对本国厂商的R&D政策或为征税或为补贴或为支持自由贸易;而当产业中不存在外资时,政府对本国厂商的R&D活动存在单方面补贴动机。
因为在出口竞争产业中,如果存在外资的话,一方面外资会直接获得由政府对本国厂商进行R&D补贴而产生的部分外溢效应;另一方面如果外资比例较高,政府R&D补贴给厂商带来的部分转移利润也将会被外资所得。而且当外资比例大到某种程度时,政府R&D补贴的大部分利益都将被外资所获得,并有可能使本国整体福利受损。这也表明当出口竞争产业中资本结构发生变化时,本国政府的单方面R&D补贴并非是其最优的政策选择。
另外,对式(21)和k分别对θ求导可得:
。
可见,随着产品替代性的增加,政府最优R&D补贴和阈值都会变大。由此我们可进一步得到以下命题:
命题4:随着出口竞争产业中产品的差异化减小和竞争性增强,政府会增加对本国厂商R&D活动的补贴力度及补贴范围。
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厂商间产品差异化的减小,本国厂商在第三国市场上所面临的竞争就会更加激烈,政府为帮本国厂商提高竞争力,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和利润,进而实现社会最大化福利,需要增加其补贴力度,并放松对厂商实施补贴的外资比例要求以扩大补贴范围。
四、结论
本文基于差异化产品,研究发现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存在阈值效应,但并不像柳剑平和程时雄[4]所认为的那样,仅仅受外资结构影响,产品差异化程度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因素。
在国际市场上,对于非竞争性出口产业来讲,各国都处于垄断地位,因此,一国政府无需对本国厂商进行R&D补贴。但如若本国产业中存在外商投资,政府为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反而应对本国厂商进行R&D征税。且随外资比例的减小,征税力度应逐渐减少;当外资完全撤出时,政府应支持和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不过,非竞争性出口产业在现实中较少存在,国家间的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或多或少都会面临竞争,这里也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探讨。
而对于出口竞争产业而言,由于政府对本国厂商的R&D补贴,不仅能促进本国厂商R&D产出,还能降低外国竞争性厂商的R&D产出,故一国政府可以通过R&D补贴来帮助本国厂商提高竞争力。但在产业中存在外资时,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则会存在阈值效应,并非是单一的R&D补贴,随着产业中外资比例的变大,政府的最优政策将由补贴向自由贸易政策和R&D征税逐渐转变。换言之,在确定性产业中,政府对本国厂商的R&D补贴与产业中外资比例呈反向变动关系,这从中国的部分战略性产业⑥ 中也可以看出,如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外国资本比例从2006年的25.2%增长到2007年的27.7%,随后2008年又降至25.6%;而该产业中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先后从1.48%降至1.43%,又增至1.50%⑦。
另外,厂商间产品的差异化程度也会对政府的战略性R&D政策产生影响。随着产品差异化的减小和竞争性的增加,政府会增加对本国厂商R&D活动的补贴力度及补贴范围,以使本国厂商更有利的参与国际竞争。2006年到2008年间,在我国高技术产业中,政府为飞机制造及修理业提供的科技活动经费在经费筹集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年均高达49.3%,而在电子计算整机制造业中则年均比例才为1.98%⑧。由于波音和空客两巨头长期垄断国际商用飞机市场,所以中国厂商想要参与其中的话,势必需要政府对其进行大力度的补贴扶持,以提升国内该产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可见,不同行业由于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所面临的竞争激烈程度不同,政府对其的扶持力度亦大不相同。
虽然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应用并不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但也并非中国所有技术密集型的战略性产业都完全遵循本文结论,本文的分析还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探讨。尤其,对于像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在具体分析运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时,不仅要考虑产业资本结构和产品产异化,还应注意经济体制的不同,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也是判别战略性贸易政策能否应用和奏效的关键条件[16]。因为转型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中的民营化问题使得产业资本结构将变得更为复杂,对政府的战略性R&D贸易政策的影响也意义重大。但无论如何,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战略性贸易政策时,都应考虑产业资本结构和产品差异化等因素,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福利。
收稿日期:2010-09-20;修回日期:2010-10-18
注释:
① 本文沿用了Bowley[14]的水平产品差异模型,同时也是为了与叶光亮和邓国营[13]等文献保持可比性。
② 如果a≤c,则产品的生产成本将超过其价格,厂商收入无法补偿其生产成本,生产也就无法进行了。
③ s<0时,表示政府对本国厂商的R&D活动进行征税。另外,s变大表示R&D补贴增加或R&D征税减少。
④ 本文所有计算和推导都是通过数学软件Maple13来获得的,但限于篇幅,具体过程从略。
⑤ 柳剑平和程时雄[4]的研究中,对r也做过类似处理。
⑥ 国内外学者虽然对贸易政策所应扶持的战略性产业提出了不同的具体要求,但都倾向将其定位于技术密集度高的产业,有学者[15]认为电子及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交通运输设备等中国新兴主导产业,都可以成为战略性贸易政策扶持的主要产业。
⑦ 数据来源:根据2007~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整理所得。
⑧ 数据来源:根据2007~2009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整理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