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必须坚持职工当家作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家作主论文,国有企业论文,深化改革论文,职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职工当家作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问题。它关系着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与命运,影响和决定着当代中国一系列社会、政治、经济问题。这一问题解决好了,对全局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一个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于职工在国家和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问题,产生了不同的认识,在某些社会舆论中,出现了否定职工的主人地位,否定职工当家作主权利的观点,如认为职工当家作主是一句政治口号,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等等。职工当家作主的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我们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旗帜鲜明地发表我们的观点,从多方面、多渠道,包括从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舆论宣传上,来维护职工的主人地位。
首先,要认识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理论和法律依据。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党和国家的性质,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决定了我们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我们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部活动与整个过程中,都一贯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革命胜利后,党的工作重心将由乡村移到城市,并批判了一些糊涂思想,明确指出:“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邓小平同志作为我们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强调指出:“依靠工人阶级必须成为党的指导思想,必须贯彻到各个部门中去”,“不依靠工人就无法搞好工业生产,就不可能走社会主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也对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作了深刻的论述。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出:“不依靠工人阶级我们将一事无成”。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三代领导集体核心在不同历史时期,从分析我国阶级状况出发得出的科学结论,阐明了职工在我们国家和企业中拥有主人地位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因此,工人阶级是我国领导阶级的政治现实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我们坚持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理论依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改变国家的性质和工人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坚持职工当家作主,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宪法》明确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从而在法律上肯定了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国家的主人,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中,也是企业的主人。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中的职工,他们的国家主人翁身份和社会地位,也不会因在非公有制企业里劳动和工作而改变,其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得到尊重和保护。近几年颁布《企业法》、《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等,对职工当家作主都有明确的规定。今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其根本立法宗旨,对维护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和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这与保护职工主人翁地位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作为劳动者,享有组织工会、参与企业管理、民主监督、劳动保护、社会保障,以及在平等基础上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一系列基本权利。《公司法》要求在公司制企业中,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等,也是对职工当家作主法律上的认可。
其次,要认识在公有制企业中坚持职工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职工在国家和以公有制为主体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归根到底,是由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归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所有,国有资产的实质就是全民范围内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其政治上的必然要求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对企业来说,就是职工当家作主。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给劳动者作为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主人提供了现实的经济和政治基础,并赋予了崭新的含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每一个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个人能力的发展;公有制经济利益全部都归于,而且只归于劳动者;公有制经济一切都要靠劳动者自己创造,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管理。职工当家作主是指劳动者从旧社会被奴役、被压迫、被剥削的奴隶地位中解放出来,每个人都享有主人的权利,履行主人的义务,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共同创造美好的新生活。企业深化改革,转机建制,必须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把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拓宽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创造更多、更有效的形式,使职工更广泛、更直接、更经常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要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具体体现在企业的改革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上,体现在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上。如果说企业改革,特别是企业实行公司制后,国家的资产国家派人来管了,股东的投资股东作主了,职工只是一无所有的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得到的只是劳动力的价格,对社会主义公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一点都不沾边,那么这非但不利于在改革中调动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而且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也是相背离的。因此,这种思潮是极端有害的,也是非常危险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我们党和国家领导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职工当家作主既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本质体现,也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客观要求。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掌握和运用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
第三,要认识到职工当家作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工人阶级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工人阶级的积极参与。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解放生产力,必须首先解放生产者。生产者作为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
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职工真正以主人的身份投入到国有企业改革中去。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命脉和支柱,国有经济搞好了,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就能带动整个国民经济顺利向前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中心环节是要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要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在理顺国家与企业关系的同时,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关系。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企业才能真正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身份进入市场,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市场对于企业来说是外部的推动力,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是企业活的源泉,是内部的推动力。这就要求必须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齐心合力地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应变能力和经济效益。可以说,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和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相互制约。企业与政府和投资者的关系理不顺,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也得不到彻底解决;而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解决不好,即使企业进入市场,也不可能有活力,最终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不能实现。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事业,也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改革是为了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改革必须依靠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和创新。江泽民同志最近指出,“依靠广大职工,充分发扬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创造精神,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根本原则。”这是非常精辟和深刻的,为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理顺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指明了方向。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寻求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使国有企业有更强的活力和更高的效益。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它的建立涉及企业与职工、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社会之间多方面生产关系的调整。国有独资公司和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主体组建的公司,由于它的法人财产全部来自于国有资产,国家理所当然地拥有出资者的全部权力,企业职工作为企业主人,也相应享有有关法律赋予的权利。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职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发展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效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企业的发展需要依靠职工的共同努力,也只有通过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才能不断提高。由于企业与职工这种休戚与共的关系,职工将更加关心企业的兴衰、荣损,职工主人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因此能最大程度地被调动起来。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职工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中的主人地位,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的根本立场。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确实遇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职工群众的认识和工作中的热情、积极性也因此出现了某些偏差。对于这些,我们科学正确的态度是,深入研究现实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更好地实现职工当家作主的新途径,使各方面都牢固树立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依靠工人阶级的观点。
(本文是作者1995年6月6日在柳州召开的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职工当家做主”研讨会上的讲话。本刊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