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TU712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近几年国家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影响辐射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建筑行业作为政策实施对象之一,同样推行了“营改增”政策,其变动波及到与其共生的造价行业。
1 “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增值税,只需对产品增值部分进行纳税。所以,它与营业税相比,减少了一些重复纳税的环节,可减轻企业税负压力。营改增,最早推行于2011年,后经过几年的发展,开始于2016年5月1日起把营改增试点拓展到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中[1]。据调查数据可知,经过营改增试点运行的推广,我国营改增已经实现了6412亿元的减税目标。从营改增征收范围角度来看,它主要涵盖了建筑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服务业、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等。其中,在对建筑业增值税进行征收时,注重把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到抵扣范围中。此外,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它的优势较为明显。①增值税把价外税作为计税依据,需在计算增值税时,先计算不含税的收入。这样一来,可减少重复征税行为,减轻企业税负压力。②增值税改变了营业税税种不能退税、抵扣的征税弊端,更符合社会发展要求。
2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具体影响分析
2.1 改变营业税下的计价模式
在营业税计税方式下,建筑行业的税费计取主要按综合税率(包含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而增值税计税方式下,税费是按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取。这主要是由于两种计税方式的差异,营业税是属于全额增税,它是以营业额(税后造价)作为计税基数;增值税(一般计税法)属于差额增税,它的纳税额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息息相关。所以在"营改增”后,工程项目的计税依据、方式乃至计税的主体都发生较大的变化,营业税下的综合税率不在适用,工程项目必须采用适用于增值税下的计税体系及造价模式,否则将会工程项目的投、招标等环节造成严重的影响。
2.2 造价组成改变
在建筑业发展过程当中,营业税的征收属于价内税,而“营改增”政策退出的增值税则是一种全新的价外税,这种税收已经完全的脱离了传统的工程造价税。新政策推出之后,建筑业在管理和建设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这些增值税可以通过层层抵扣的方式消除建筑业的一部分税费。在建筑业的工程建设中,传统的工程造价包含了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而这些税费将会逐渐的分离,并形成独立而完整的类目。也就是说,建筑业的税收制度将会不断的完善,制度和模式将会越来越复杂,每一项税费的分类将会越来越详细。另外,建筑业的项目招投标也将会全面的实行税价分离,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推出全新的招投标报价模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除此之外,增值税进行调整之后,建筑业当中的某些税费可能转给消费者
2.3 短期成本上升
我国建筑业发展至今所形成的计价方法和定价模式,都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当中经过不断的修订最终形成的,是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而量身定制的。虽然这些税收制度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建筑市场和经济市场存在一定的矛盾,但是总体上说,还是能够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全面的推行“营改增”政策之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现阶段的税收方式将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在这个过程当中,市场会表现出一段时间的适应期后,市场才能完成调整,并且能够推出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政策和制度。而在全新的政策和制度推出之前,传统的计税方式将会左右建筑业的工程计价,很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造成建筑业的工程成本增加,从而使得建筑业需要支付更多的相应税费。这也就意味着,建筑业所推出的大部分建筑产品将会大规模的涨价。通过将部分的税费转移给消费者,进而保证自身的经济收益。
3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营改增的对策建议
3.1 做好营改增前的准备工作
在营改增真正来临之前,企业要做好提前的应对措施,让企业和员工尽快适应新的形势,在新税制中继续保持稳定的企业发展。准备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要做好企业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于已经熟悉了旧税制的企业财务人员来说,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存在着一些工作上的变化,为了让财务人员尽快熟悉这种变化,可以组织培训班进行营改增专题培训,让财务人员了解税制发生的具体变化。同时对营改增的政策加强宣传,提高普及度。同时要让学院盐城所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习惯,这对于转变为增值税之后的财务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2)要做好自身的测算和项目收尾工作。企业各部门的领导要组织挫伤,就企业即将面临的问题进行预估和判断,对可能的问题提出初步的应对措施,并且不断的补充和健全,待情况落实之后实施下去。新的规定明确表明,在营改增实施之日时已经启动的工程项目,仍然按照之前的税制进行征税。所以,已经开工的项目可以继续沿用之前的税制,不必临时改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财务纠纷,对于已经完工或接近完工的企业,尽可能赶在营改增落实之前进行财务结算。
3.2 按综合税负记取
新的税制也可能使用新的计税方式。施工企业在投标的时候可以对投标价格进行适当的调整。不需要对现有的报价进行太大幅度的更改,只需要在某几项的税收标准上进行调整。把原取费定额的标准改为综合税负。这种将所有的支出捆绑起来统一测算的综合税负是比较容易的修改方式,可以在原有体系上通过不大的改动得出新的税制下的税收标准。但是即使是综合税负,由于建筑业复杂的税收项目,仍然有一定的测算难度。总的来说,这种方法对于应对营改增造成的工程造价改变有指导意义。
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全面推出提高了对建筑业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与此同时,也为建筑业工程造价水平的全面提升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因此,在实际的建筑业工程造价控制当中,相关的造价人员必须打破传统的操作模式和控制观念,有效地协调实际操作和政策制度之间存在的问题。造价人员在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过程当中,不仅要充分的考虑决算、结算、预算、概算、估算等的工程造价,同时也要结合“营改增”的政策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从而实现多方面、多层次的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进而为在“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业工程造价控制水平的全面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王海港,邵雪娜.刍议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J].江西建材,2017,(08):249+252.
[2] 李文堂.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与分析[J].建筑与预算,2017,(04):11-15.
论文作者:孙晓盼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7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
标签:建筑业论文; 增值税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营业税论文; 将会论文; 税制论文; 税费论文; 《科技中国》2017年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