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教学论文_王占成

浅谈《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教学论文_王占成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职业中学 036000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新一轮德育课程改革后开设的一门德育课,是中职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针对当前中职学生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教学措施,就能使这门课程的教学得以顺利进行,从而提高中职学生的道德与法律水平。

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开设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经济的发展赖于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有赖于高的经济效益,而高的经济效益源于高素质的员工。员工素质主要包含知识、能力、责任心三个方面,其中责任心是最重要的。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从业人员其责任心是极强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高也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保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另一方面,道德缺失、道德沦丧的事情屡见不鲜。人们呼唤道德,尤其是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既是对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要求,也是各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掌握职业道德规范,并在专业学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中养成,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未来勤勉立业、成功创业的基石。

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大多数是学习与行为规范“双差生”,他们大多文化基础差、厌烦学习,缺乏自制能力,迟到、早退、旷课、夜不归宿、不遵守课堂纪律习以为常,甚至有的学生自我标榜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些无疑都给学校的德育工作带来重重困难,但中等职业学校肩负着培养技能型就业人才的任务,以提高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为己任,学校加强《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责无旁贷。因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的成败,无疑将直接影响到新一代劳动者是否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的需要,并直接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目标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这门课程,坚持贯彻素质教育精神,具有明确的德育功能。全书始终以突出能力培养为宗旨,力求贴近社会、贴近职业、贴近学生,为培养新时期学生的职业能力奠定必要的基础。教学的总体目标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增强法律观念。中职生就其特殊性,学习成绩不太理想,并且少数学生的思想道德及行为规范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对中职生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养成的培养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可以说,在校三年的学习生活中,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养成的培养是老师对其教育的重中之重,并且也将影响到中职生三年后的就业情况良好与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职业道德养成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贯彻落实到职业活动之中,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到言行一致、知行统一,进而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并达到崇高的职业道德境界。职业道德行为养成对个人的职业生涯至关重要,在学习生活中,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坚持参加各种实践,在实践中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以及法律素养。

三、《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开设方法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德育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德育教师队伍,是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根本。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者,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是学习兴趣激发者,是德育思想的引领者。教学效果的优劣,关键取决于教师。

(1)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加强对中职学校德育任课教师进行职业德育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加大鼓励和支持教师们外出参加专题培训力度,同时鼓励德育教师走进企业,了解用人单位对员工道德品质的实际要求,促进德育课教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要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德育课的实践性和吸引力,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和学生实际,创造性实施教学,使《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贴近实际、贴近生活。(3)要加强校本教研,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性。(4)要发挥各地区职业教育教研部门研究、指导和服务的功能。由市县教研室牵头,组织高质量的集体备课活动,开设地区公开课和研究课,组织市县级培训,为《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发挥引领作用。

2.以学生为中心,创新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创新教学途径和方法,是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教学的关键。课堂教学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是教学的主阵地。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发展水平。长期以来,形成“满堂灌”的单一教学模式,这种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使学生的主体能动性不能得到尊重与发挥,学生始终处在被动学习的地位,因而也必然会影响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为此,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实现由传统继承性教育、共性教育向创新型教育、个性教育的转变,改变“满堂灌”的做法,结合中职的特点,以学生为中心,并以“突出学生主体性、强调实践性和注重直观形象性”为原则,不断地探索符合中职学生实际的多样化教学方式。同时,教学方式的选择也要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年龄学生需求的差异性。

3.《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师应积极通过多种课堂教学活动如课内演讲、时事评论、课堂辩论、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途径为学生构建开放的学习环境,提供多渠道获取知识、应用知识的实践机会,使学生逐渐形成主动参与、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让课堂教学焕发出活力。为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1)要丰富教学手段。(2)采取多样化教学方式。更多地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论文作者:王占成

论文发表刊物:《素质教育》2016年10月总第2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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