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义和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初探——以“投”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词义论文,为例论文,词汇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词义和词汇是有系统性的,这一点已经是大家的共识。但是,怎样把握词义和词汇系统?怎样描写汉语词义和词汇系统的历史发展?这些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本文拟以“投”为中心,来探讨这些问题。全文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词义系统,第二部分讨论词汇系统。
1.1 “投”是汉语中很常用的一个词,从古到今,“投”有多种意义。怎样掌握和分析“投”的词义?这些意义是否有联系?也就是说,“投”的词义是否有系统性?这是本文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
传统训诂学为我们的词义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材料。古书中对“投”有大量的注解,可以作为我们研究“投”的词义的重要参考。《故训汇纂》已经把“投”的各种古注汇集在一起,这里不必再罗列。总起来看,古注都是采取同义词相释的办法,比如《左传·昭公五年》:“受其书而投之,帅士而哭之。”杜预注:“掷也。”有时找不到同义词,就只能找一个在上卞文中可以替换的词来解释,如《吕氏春秋·离俗》:“而自投于苍领之渊。”高诱注:“犹沉也。”无论采用哪一种办法,古注解释的都是“投”字的上下文意义(context meaning)。我们要研究“投”的词义,还必须对这些众多的上下文意义进行分析和归纳,才能确定这些“投”究竟是一个词还是几个词,究竟应该分为哪几个义位(sememe)。现代编纂的词典,已经做了这种工作,例如《汉语大词典》把“投”分为19个义项:
[投]
①掷;扔。《左传·成公二年》:“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②向下跳。《汉书·扬雄传》:“乃从阁上自投下。”③掷入,投进去。韩愈《鳄鱼文》:“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④仆倒;跌落。《左传·昭公十三年》:“王闻群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车下。”⑤投射。巴金《家》二三:“他向克明这面投了一瞥憎恨的眼光。”⑥置放;弃置。《孙子·九地》:“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韩愈《平淮西碑》:“蔡之卒夫,投甲呼舞。”⑦迁置;贬徙。《礼记·乐记》:“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郑玄注:“举徙之辞也。”⑧投靠,投奔。《世说新语·赏誉下》:“卫玠避乱,从洛投敦。”⑨投宿。杜甫《石壕吏》诗:“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⑩投赠。《诗·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11)呈交;寄。《唐语林·补遗三》:“有举子投卷。”(12)合;投合。《楚辞·大招》:“二八接舞,投诗赋只。”王逸注:“投合也。”(13)犹靠近。王安石《送程公辟守洪州》诗:“九江右投贡与章,扬澜吹漂浩无旁。”(14)挥。参见“投袂”。(15)用。《老子》:“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盐铁论·世务》引此,投,作“用”。(16)投壶。《礼记·少仪》:“侍投则拥矢。”参见“投壶”。(17)骰子。《古文苑·班固〈弈志〉》:“夫博悬于投,不专在行。”(18)介词。(1)犹到,待。《后汉书·独行传·范式》:“投其葬日,驰往赴之。”(2)犹向。《史记·淮阴侯列传》:“足下右投则汉王胜,左投则项王胜。”(19)姓。(为节省篇幅,每个义项一般只引一个例句,有的例句有删节。)
但是,《汉语大词典》的释义基本上也是采用同义词相释的办法,如果找不到同义词,也是找一个在上下文中可以替换的词来解释(如(14)挥,(15)用)。这种办法有其优点:简明易懂,便于使用者掌握“投”的词义。但也有其局限,第一是把一些统一的义位分割开了,第二是看不出这些义位之间的联系。关于这两点,下面将会说到。
1.2 那么,应该怎样对“投”的词义进行分析呢?
首先,要抓住“投”的基本意义。“投”的基本意义,古今是一致的。《说文》:“投,擿也。”《现代汉语词典》:“投,向一定目标扔。”这个基本意义,是我们分析“投”的其他意义的出发点。
其次,要把“投”的各个意义放到相应的概念域(conceptual domain)中,分析它的概念要素(conceptual components)。(注:关于“概念域”和“概念要素”等,笔者已有另文讨论。)“概念域”是一个层级结构(hierarchical structure),比如,“运动”这个上位概念域,有这样一些层级:(方框表示概念域,[ ]中的是这个概念域的成员,表中所列只是举例性的。)
表1 “运动”概念域的层级结构
“投”的基本意义是“用手使物作抛物线运动”,属于“用手使物作抛物线运动”的概念域,在这个概念域中还有别的成员,如“掷”。其同位概念域是“手使物作直线移动”,这个概念域还有下位概念域,如“移去”、“移来”、“向上”、“向下”等,在这些概念域中的成员分别有“推”、“挽”、“举”、“抑”等。这些成员共同的上位概念域是“用手使物运动”,同属于这个上位概念域中的成员(如“投,掷,推、挽,举,抑等”)都有一些共同的概念要素,即:核心要素(K),运动的主体(F),运动的驱动者(C),运动的途径(P),运动的方式(M),运动的起点(S),运动的终点(T)。这些成员的核心要素(K)都是“运动”,运动的主体(F)都是“物”,运动的驱动者(C)都是“人”,运动的起点(S)都是“手”,这是它们共同的;而运动的途径(P),运动的方式(M),运动的终点(T)这三个概念要素则各个成员各不相同,这些不同构成了各个成员之间的区别。就“投”(用手使物作抛物线运动)来说,它的概念要素是:
(1)核心要素(K):运动。
(2)运动的驱动者(C):人。
(3)运动的主体(F):物。
(4)运动的途径(P):空中,距离较长。
(5)运动的方式(M):抛物线,快速。
(6)运动的起点(S):手。
(7)运动的终点(T):处所/他人。
这些概念要素的综合,就构成了“投”的意义:“用手使物作抛物线运动”,这是“投”这个词的一个中心义位,是“投”这个词的基本意义。在词义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这个基本意义会演变为其他意义,有的意义离这个基本意义近,有的意义离这个基本意义远。我们可以以这个基本意义为出发点,把“投”的其他意义贯串起来。根据其他意义和这个基本意义的远近,我们把“投”分为三个词,用{投1}、{投2}、{投3}表示。每个词下又分若干义位,用[投1A]、[投1B]、[投2A]、[投2B]等表示。一个义位演变为另一个义位,其概念要素必然会发生变化。但是由[投1A]演变而来的其他义位,大都是表示空间运动或位移的,这些义位仍可以用上述概念要素来分析,只是有些概念要素改变了,有些概念要素消失或淡化了(下面表中用—表示),有的还要加上概念要素“目的”(O)。有些义位是这些表示空间运动或位移的义位的隐喻或投射,其核心要素必然要改变,其他概念要素也会有变化,但因为这些义位还是表示关系变化或时间推移的过程,和空间运动或位移的过程类似,所以大体上还是能用上述概念要素来分析。详见下面的分析和表格。
1.3 下面分析“投”的各种意义。
1.3.1 {投1}:用手使物运动以及直接由此演变出来的意义。
1.3.1.1 [投1A]:投掷
KCFPM S T
运动人物空中,距离较长快速,抛物线手他人/处所
用手加力于物,使之离开自身在空中快速地作抛物线运动,到达某处或某人身边/身上。这是[投]的基本意义。典型的例子如:《左传·昭公五年》:“投其首于宁风之棘上。”(终点是处所。)《左传·成公二年》:“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终点是人。)
这就是《汉语大词典》的①。其实,《汉语大词典》的③“投入,投进去”也应属于这个意义,“投恶溪之潭水”,“潭水”是运动的终点(处所),不过这个处所不是一个二维的平面,而是一个三维的立体;“掷入,掷进去”的“入,进去”是“投”和“恶溪之潭水”搭配而产生的意义,不是“投”的词义。
1.3.1.2 [投1B]:扔掉
K
CF P M S T
O
运动
人物空中,距离较短快速,直线手地上舍弃
古注中有不少把“投”注为“弃也”,有的词典为“投”列了一个义项“抛弃”。但仔细考察,有的句子中的“投”显然不同于“弃”,如《诗经·小雅·巷伯》:“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毛传:“弃也。”这个“投”的词义如果是“弃”,后面就不可能跟着“畀”;还是孔颖达疏说得对:“若有北不肯受,则当掷予昊天。”这个句子中的“投”应该是“掷”义。有些句子中的“投”似乎可以解释为“弃”,如《楚辞·天问》:“稷维元子,帝何竺之?投之于冰上,鸟何燠之?”王逸注:“弃也。”《吕氏春秋·贵直》:“简子投袍曰:‘乌乎!’”高诱注:“弃也。”《战国策·秦二》:“扁鹊怒而投其石:‘君与知之者谋之,而与不知者败之。’”高诱注:“弃也。”但深入考察,这些句子中的“投”和“弃”仍然有区别。古代的“弃”的对象大多是抽象的东西,如《老子》:“绝圣弃智。”《孟子·滕文公上》:“尽弃其学而学焉。”有时“弃”也以具体的东西为对象,但这件东西原来不是在手中的,如《孟子·梁惠王上》:“弃甲曳兵而走。”而“投”的对象总是原来握在手中的东西,上述“投”表示将手中之物投于地,这是“投”和“弃”的区别。又如《后汉书·陈蕃传》:“以谏争不合,投传而去。”李贤注:“投,弃也。传谓符也。”《后汉书·范滂传》:“滂怀恨,投版弃官而去。”“投传”、“投版”都表示“弃官”,但是这个抽象的意义还是通过“投+具体的物”来表达的,即用“扔掉官符/手板”来表示“弃官”的意思,“投”还是包含“投地”这种动作及其目的“舍弃”,而不单纯是“舍弃”之义。但古人把上述句子的“投”注为“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种“投”的动作已和[投1A]有所不同,是将手中之物投于地(所以距离较短,运动方式是直线),而且其目的是舍弃,古人把这些“投”注为“弃”,是特别强调其目的。这种“投”既包含动作投掷,又包含结果弃去,可以用“掷去”或“扔掉”来表示,我们把它另立为一个义位[投1B]。
是不是有的“投”不包含“投地”的意义而只表示“舍弃”呢?《吕氏春秋·乐成》:“孔子始用于鲁,鲁人鹭诵之曰:‘麛裘而韡,投之无戾,韡而麛裘,投之无邮。’”高诱注:“弃也。”这个例句中“投”的对象是人,“投”不可能是用手把人扔到某处,所以高诱注为“弃也”。但这个例句不典型,因为句中的“投”也可以理解为“放逐”(见下)。此外,还有一些例句,都是“投命”连用,如《吴子·励士》:“是以一人投命,足惧千夫。”《后汉书·仲长统传》:“刺客死士,为之投命。”孔融《汝颍优劣论》:“虽慕忠谠,未有能投命直言者也。”《抱朴子·外篇·嘉遯》:“陈贾刎颈以证弟,仲由投命而葅醢,嬴门伏剑以丧心。”颜延年《阳给事诔》:“故宁远司马濮阳太守阳瓒,滑台之逼,厉诚固守,投命徇节,在危无挠,古之烈士无以加之。”“投命”的“投”古人也有注为“弃”的。《文选·潘岳〈西征赋〉》:“临危而智勇奋,投命而高节亮。”李善注:“杜预《左氏传注》曰:‘投,弃命也。’”但这些“投”也可以理解为“致”的意思。《周易·困》:“君子以致命遂志。”疏:“君子期于致命丧身,必当遂其高志。”“投命”即“致命”(献出自己的生命),未必就是“舍命”之意。(注:还有一些例句中“投命”的意义和上述《吴子》等例不完全相同,如《后汉书·臧洪传》:“足下徼利于境外,臧洪投命于君亲。”但仔细玩味,这种“投”和上述《吴子》等例的“投”实际上还是同一个,意义都是“致,交出”。不过上述《吴子》等例的“投命”是为某人/某事献出生命,《后汉书·臧洪传》这一类的“投命”是为人效死力。)除“投命”外,“投”表示“舍弃”的例子很少。如《生经》卷47:“为其君王,投弃躯命。”唐陆贽《翰苑集》卷19:“临难则投弃城镇。”都是“投弃”连用。据此,我认为比较谨慎的做法是不为“投”立一“舍弃”的义位。
1.3.1.3 [投1C]:放逐
K C F PM S TO
位移君主臣民-
-朝廷边裔抛弃
“投”的对象如果是臣民,“投”就不可能是手的动作,而是表示君主使之从朝廷移到边裔,即放逐。例如《庄子·在宥》:“然犹有不胜也,尧于是放罐兜于崇山,投三苗于三峗,流共工于幽都,此不胜天下也。”释文:“崔本投作杀,《尚书》作窜。”这种用法后代较多,如《旧唐书·宣宗纪》:“积恶旣彰,公议难抑,是宜移投荒服,以谢万邦。”柳宗元《别舍弟宗一》:“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
[投1C]是[投1A]——[投1B]——[投1C]这样演变而来的。和[投1D]比较,[投1C]的七个概念要素都改变了,但[投1C]的F也是发生了位移,而且位移的目的是把F抛弃,这和[投1B]相似,所以[投 1C]是[投1B]的隐喻。这种演变过程可以从下面的例句看出来。《左传·文公十八年》:“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杜预注:“弃也。”孔颖达疏:“投者,掷去。”孔颖达疏是侧重于动作,看作[投1A];杜预注是侧重于目的,看作[投1B];其实它是[投1B]的隐喻,应该是一个新的义位[投1C]。
说[投1C]是[投1B]的隐喻,还有一条证据:《周礼·掌戮》:“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郑玄注:“《易》曰:‘焚如,死如,弃如。’”贾公彦疏:“弃如,流宥之刑。”可见在古人的观念里,“流放”就是被君主抛弃。
《礼记·乐记》:“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郑注:“举徙之辞也。”这种“举徙”不是惩罚,而是礼遇。这是“投”的一种特殊用法,这种用法仅此一例,不应为此立一义位。
1.3.1.4 [投1D]:放置
K C
FPM
S
T
位移
人物/人--自身处他处
[投1A]的T如果是处所,那么“投”的结果是F处于某地。这个结果和“置”相同,“置”的结果也是某物处于某地。“投”和“置”的不同在于M:“投”是用手使物在空中经过快速抛物线运动而处于某地,而“置”是用手使物经过速度不太快的位移而处于某地(而且,往往是手之所及之处)。对一个事件的叙述,如果不强调P和M的不同,而着眼于手使F处于某地这个结果,那么,用“投”用“置”就都可以。如上引《楚辞·天问》:“稷维元子,帝何竺之?投之于冰上,鸟何燠之?”说的是稷诞生时的事。对同一个事件,《诗经·大雅·生民》的叙述是:“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当然,在这两个句子中,“投”和“寘”的词义是不一样的,对同一个事件的叙述也不完全相同(《天问》说是扔到冰上,《诗经》说是放到冰上)。但位移速度的快慢是相对的,语言的使用者有时也会用“投”来表示“用手使物经过不太迅速的位移而处于某处”这种过程,这种用法逐渐积累,就会使“投”产生一种新的语义:放置。在历史资料中,“投”的语义的这种变化,在先秦文献就有例子,如《孙子·九地》:“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梅尧臣曰:“置在必战之地。”张预曰:“置之危地。”《孙子·九地》:“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这句话在《史记·淮阴侯列传》中作“兵法不曰‘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但这两个例句中的“投”都不是用手使物位移,而是抽象的“放置”。“投”表示用手把物放置在某处的例子,要到《论衡》才见到。《论衡·商虫》:“藏宿麦之种,烈日干暴,投于燥器,则虫不生。”《论衡·是应》:“司南之杓,投之于地,其柢指南。”至于在实际语言中,“投”是先产生抽象的[放置]义,还是先产生具体的[放置]义,由于历史资料的不完备,就不好确定了。
古书中还有把“投”注为“下”的,如《战国策·赵三》:“鲁人投其篱,不果纳。”鲍彪注:“投者,下其牡。”“下其牡”指把锁簧插入锁中。还有一些句子虽然没有注解,但“投”也可以用“下”来替换。如:《汉书·外戚传》:“今皇后当免身,可因投毒药去也。”《论衡叫顷鼓》:“投一寸之针,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蹊,笃病有瘳。”这种“投”其实也是[投1A]的变体。[投1A]的P变为“距离较短”,M变为“直线向下,一般速度”,就变成了这些“投”。不过,这种“投”只出现在“投其篱”、“投药”、“投针”等组合中,而不能自由组合,所以不必单列一个义位。
1.3.1.5 [投EK]:致送
KCFPM STO
关系改变人物 --自身他人赠与
[投1A]这种动作的目的,除了把某物抛弃以外,还可以把某物致送某人,尤其是当[投1A]的T是人的时候。最典型的例子是《诗经·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汉语大词典》把这个例句列在“投赠”义项下。其实,这个“投”还是[投1A],即表示“投掷”的动作,只是其目的是赠送。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分析几个类似的例句。(1)《诗经·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郑笺:“犹掷也。”这说明在古人的语感里,这种“投”仍是[投1A](2)《淮南子·说山》:“和氏之璧,夏后之璜,揖让而进之,以合欢;夜以投人,则为怨。”这个“投”也是动作为投掷,目的是赠送。如果“投”的词义是单纯的“赠送”,那即使是夜间“投 (赠)人”,也不会“为怨”。(3)《世说新语·容止》注引《语林》:“安仁至美,每行,老妪以果投之,满车。张孟阳至丑,每行,小儿以瓦石投之,亦满车。”“以果投之”和“以瓦石投之”的“投”,尽管目的不同,但不能说是两个不同的“投”,而都是[投1A]《礼记·曲礼》:“毋抟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孔颖达疏:“投,致也。”其实这个“投”也是动作,是投掷,目的是给予。
但这种目的是“致送”的[投1A]用得多了,也会使“投”的语义发生变化。等到“投”的“投掷”义消失,仅仅表示“致送”义时,就成了[投1E]。
[投1E]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可以有不同的意义。有时表示给予,如《大戴礼记·千乘》:“以财投长曰贷。”王聘珍解诂:“致也。”孔广森补注:“与也。”有时表示“送交”,较早的例子是《三国志·魏志·国渊传》:“时有投书诽谤,太祖疾之。”(注:《史记·贾谊传》:“过湘水,投书以吊屈原。”《汉书·赵广汉传》:“又教吏为缿筩,及得投书,削其主名,而托以为豪桀大姓子弟所言。”这两个“投”是“投掷”之意。)《洛阳伽蓝记·景宁寺》:“或有人慕其高义,投刺在门。”有时表示“赠送”,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苏秦相燕,燕人恶之于燕王,燕王按剑而怒,食之以駃騠;白圭显于中山,中山人恶之于魏文侯,文侯投以夜光之璧。”《汉书·邹阳传》作“文侯赐以夜光之璧”。表“赠送”的意义常“投赠”连用,例子见于唐代,如李白《赠易秀才》:“少年解长剑,投赠即分离。”(注:有的“投赠”是“投诗而赠之”之意,如杜甫《投赠哥舒开府翰二十韵》。)“给予”、“送交”、“赠送”的意思略有区别,但都是把自己的东西给他人,可以归并为一个义位。
[投1E]是[投1A]的隐喻。[投1A]是C使F从自己手里经过位移到达T那里,[投1E]是C使F从自己所有经过致送到达T那里成为T所有,两者有相似之处。不过[投1A]表达的是物的位移,[投1E]表达的是占有关系的转移,前者是物理现象,后者是社会现象。
1.3.2 {投2}:身体的运动以及由此演变出来的意义
1.3.2.1 [投2A]:人使自己的身体在空中快速运动到达某处
KC F
P
MS T
运动人自身空中快速原处他处
构成[投1A]的六个概念要素中,F由“物”变成“驱动者本身的身体”,S由“手”变为“身体原来的所在处”,P和M略有改变(距离长短和曲线直线淡化,方向向下),T只能是处所,不能是人,这就成了[投2A]。
[投2A]在古书中很常见,例如《吕氏春秋·离俗》:“而自投于苍领之渊。”高诱注:“犹沉也。”《左传·昭公十三年》:“王闻群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车下。”《汉书·扬雄传》:“惟寂寞,自投阁。”《汉书·外戚传》:“从床上自投地,啼泣不肯食。”这些句子中的“投”,诸家的注释相当分歧。高诱注为“沉”,《汉语大词典》归到“仆倒;跌落”的义项下,《王力古汉语字典》归到“以身投入”下。但这些解释都只适合于某些句子,而不适合于其他句子。这是不奇怪的,因为古人的注释和现代的词典都是采用以词释词的方法,而[投2A]在古汉语中没有同义词,在现代汉语中也没有词来表达这个意义,所以只能随文解释了。如果采用概念要素分析法,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些“投”都有同样的概念要素,都是[投2A]。
《诗经·小雅·小弁》:“相彼投兔,尚或先之;行有死人,尚或瑾之。”郑笺:“掩也。”朱熹注:“投,奔。……相彼被逐而投人之兔。”郑笺和朱注不一样。我赞同朱注。这个“投”的意思是:兔的身体急速向前运动,结果入人之怀(T)。它是[投2A]的变体,其概念要素基本和上述“投”一样,只是P不是经过空中而是在地上, M不是向下而是向前。(注:“投兔”的“投”不是人的动作,而是兔的动作;但这是[投2A]的灵活用法,不妨碍我们对[投2A]的词义分析。下面{投 3}也是一样,“兕无所投其角”是兕的动作,但我们仍把{投3}归入“人体运动”概念域下。)
如果把[投2A]的概念要素K改为“位移”,P改为“地面”,M改为“慢速,向前”,而且位移的结果不是到达T而是趋近T,其意义就变成了“趋向,靠近”,如孟郊《题林校书花严寺书窗》:“拟古投松坐,就明开纸疏。”再进一步演变,就从动态的“趋向,靠近”成为静态的。“靠近,邻近”,如王安石《送程公辟守洪州》:“九江右投贡与章,扬澜吹漂浩无旁。”这就是《汉语大词典》的(13)“犹靠近”。不过这个意义的“投”用得不多,似不必单列一个义项。
1.3.2.2 [投2B]:投奔,投靠
K CFPM S T
关系改变 人
自身 - -原来的依附者
新的附者
这是由[投2A]通过隐喻而形成的。[投2A]是自身经过位移从原处位到达他处,是身体位置的转移,[投2B]是自身经过关系的变化从原有的依附某人变为依附另外的人(但T只能是人,不能是处所),是依附关系的转移。[投2B]的例子始见于《史记》。《史记·淮阴侯列传》:“足下右投则汉王胜,左投则项王胜。”《世说新语》中这种用法很多,如《世说新语·识鉴》:“王大将军既亡,王应欲投世儒,世儒为江州。王含欲投王舒,舒为荆州。”
到《西游记》中,“投”演变为介词,义同“往”。“投西而去”之类的话很常见。
1.3.2.3 [投2C]:投宿
K CF P MST O
位移后停留
-
人地面 -
原处 他处 留宿
[投2A]的概念要素中,P变为地面,C和M淡化,加上O“留宿”,这就成了[投2C]目前见到的最早的例句是:《汉书·东方朔传》:“投宿诸宫。”稍后有《后汉书·方术列传》:“使者二人当到益部,投郃候舍。”《世说新语·雅量》:“公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在唐诗中很多,如杜甫《石壕吏》:“暮投石壕村。”
1.3.2.4 [投2D]:到(某时)
K CF P
M
S
T
时间推移 -时间时段 -原来的时点新的时点
[投2C]的F换成“时间”,P换成“时段”,S换成“原来的时点”,T换成“新的时点”,去掉O,表示时间经过一个时段到了某个新的时刻,就成了[投2D]。这是从空间到时间的投射(projection)。目前见到的最早的例句是《汉书·游侠传》:“投暮,入其里宅,因自匿不见人。”《后汉书》中也有,如《仇览传》:“母守寡养孤,苦身投老,奈何肆忿于一朝,欲致子以不义乎?”《范式传》:“式便服朋友之服,投其葬日,驰往赴之。”
这个“投”开始时是动词,后来逐渐虚化为介词。到元刊杂剧中,出现了“投至”这个复合介词,用得很多。如《拜月亭》第三折:“碧荧荧投至那灯儿灭。”在《西游记》中改为“投到”,如《西游记》第39回:“投到回来,好天明了。”到《红楼梦》中,又都不见了。这些词的兴衰,可能与方言有关。
1.3.3 {投3}:肢体和头向下或向前快速运动
K
C F P M S T
运动
人肢体或头 空中,距离较短快速,直线原处下方/前方
{投3}仅一个义位。[投1A]的F换成身体的一部分(臂/袂、足、角等),P为空中,距离较短,M为快速,直线,S为原处,T为下方/前方,就成了{投3}。{投3}包括“投袂”、“投足”、“投角”的“投”。这些“投”在古注中释义很不一致,词典也分成几个不同的义项,如《左宣14》:“楚子闻之,投袂而起。”杜预注:“振也。”《文选·江淹〈杂体诗〉》:“投袂既愤懑。”刘良注:“投袂,犹奋袂也。”《吕氏春秋·古乐》:“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高诱注:“投足,犹蹀足。”《老子·第五十章》:“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汉语大词典》把“投袂”的“投”解释为“挥”,把“投其角”的“投”解释为“用”,有的字典解释为“触”。这些都是随文解释,而且把一个统一的义位拆开了。根据概念要素的分析,这些“投”只是一个,都是{投3}。
除此以外,还有几个《汉语大词典》所列的“投”的意义没有说到,这里附带说一下。《汉语大词典》的⑤“投射”是现代的意义,显然是从“投掷”演变来的;“投掷”的对象从物体变成光线,就成了“投射”。《汉语大词典》的(16)用“投”表示“投壶”是语用现象而不是“投”的词义,不应列为义项。(17)“骰子”是名词,显然与“投掷”义有关联。(12)“合;投合”义与[投1A]的关系较远,但还是有联系的。《吕氏春秋.精谕》:“白公曰:‘若以石投水奚若?’孔子曰:‘没人能取之。’白公曰:‘若以水投水奚若?’孔子曰:‘淄、渑之合者,易牙尝而知之。’”以一物投于相同的物中,两者就相合了。
这样,我们通过概念要素分析的方法,可以把“投”所有的意义一一加以说明、归纳和联系。
1.4 下面,我们把“投”的各个义位列一总表。(见下页表2)
1.5 上面对“投”的词义作了分析,所采用的方法可以称之为“概念要素分析法”。和传统的用同义词相释以及用替换法来分析归纳词义的做法相比,“概念要素分析法”的好处是很明显的。(1)用同义词相释和替换法来分析词义,都是凭借相应的词来分析词义,如果一个多义词的某个意义可以用同义词A解释,另一个意义可以用同义词B解释,再一个意义可以用同义词C解释,就把这个多义词分为三个义位,并用 A,B,C来说明其意义。这种方法的好处是简单明了,容易掌握。但是,如果找不到同义词,就只能用替换法,即在某种组合关系中,这个词可以用另一个词替换而意义大致不变。比如说,把“投袂”中的“投”解释为“振”、“奋”、“挥”,把“自投于河”的“投”解释“沉”或“跳”。其实“投”和“振”、“奋”、“挥”并不是同义词,“投”和“沉”、“跳”也不是同义词,它们的替换只限于某种固定的上下文中,超出了这种语言环境,就不能互相替换;用替换法解释词义已经不准确,据此而确定为一个义位就更加不妥。(2)词汇系统反映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认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两次分类”的结果不同,形成词汇系统的不同。[1]比如,先秦时期人们把“足”、“袂”、“角”的向下或向前快速移动归为一类,都用“投”表示,是一个义位。后来,人们不再把这些动作归成一类,当然也就不会用同一个词表示,所以,后代的人不会认为“投足”、“投袂”、“投角”的“投”是一个义位,而会把他们分成三个义位,分别找一个可以替换的词来解释,把“投足”的“投”解释为“蹀”,把“投袂”的“投”解释为“振”,而“投角”的“投”实在找不到可替换词,就只能根据异文说它的意思是“用”。这不仅是释义不准确,而且是把一个义位拆成三个了。(3)采用这种分析法,对词义的分析只到义位这一级,对于义位构成的进一步分析就无能为力了。这些用同义词相释和替换法来分析词义所无法解决的问题,概念要素分析法都能解决。a.因为它不是用相应的词来分析词义,而是用概念要素来分析词义。一个词或一个义位,可能找不到同义的或可以替换的词或义位,但从原则上讲,任何一个词或义位都能分析为概念要素,所以,即使一些义位没有同义词或替换词,也能运用概念要素加以分析。b.原来是一个义位,后来不再构成同一义位的,也可以通过概念要素的分析,认定它当初是一个义位。 c.这种分析,能达到义位构成这一级,把义位再分解。
表2 “投”的各个义位总表
当然,概念要素分析法对一些有比较实在的意义的词的分析比较有效。至于一些比较抽象的词,如“思”、“忆”、“爱”、“欲”、“有”、“无”等,如何确定其概念要素,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1.6 “投”的词义演变,实际上在上面也已经谈到了,即:“投”中心意义是[投1A](投掷:用手使物作抛物线运动),其他意义(除[投1A]之外的{投1}{投2}{投3}的各个义位)都是从[投1A]演变而来的。不过,这主要根据概念要素的变化而推断的,未必都能由历史资料来证明其演变过程。布龙菲尔德《语言论》说过:“我们遇见一种形式在某个时候用于意义A而后来在另一个时候用于意义B,我们看到的显然至少是两度转移的结果,就是说,该形式从A类环境的应用扩展到A—B类较大环境的应用,最后是该形式不再用于接近老式A类环境以至于部分地废弃,终于是只用于B类环境。……斯培尔伯(H.Sperber)指出意义的引申决不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想要了解,第一步就非得找出新意义首次出现的上下文,……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企图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文献记载并不包含那些关键性的话语。……文献记载只给我们提供了说过的话语的极微小的一部分,而这微小的部分所包括的几乎总是很讲究的雅语,避免了带有新奇成分的说法。”[2]531-545确实,语言历史演变的情况应该是——A/B——B(不过,要补充一点:很多词的词义演变是A——A/B——B,但B出现后A还继续存在),而且必然是先出现A,然后出现A/B,最后出现B。但从历史文献上,有时不容易看到这种理想的记载。上面我们看到,从[投1A](投掷)到[投1B](扔掉)和[投1E](致送),大致能看到A——A/B——B按时代的先后出现的历史记载,但[投1A](投掷)和[投1C](放逐)、[投1D](放置)及其过渡形式基本上都出现在同一时代的文献中。至于从[投1A]到{投2}和{投3},就连过渡形式也找不到了。正如布龙菲尔德所说,很多词义演变过程没有在文献中记载下来,这是研究历史词汇学的一个几乎是难以克服的困难。但尽管如此,从词义之间的关系来看,我们还是可以说,{投2}和{投3[都是从[投1A]演变来的。
那么,这种词义演变有没有什么规律呢?因为本文只是对“投”的词义演变作了研究,并没有涉及更多的词义演变,所以无法概括出词义演变的规律。但仅从“投”这一个案例就可以看到,传统所说的“扩大,缩小,转移”已经远远不够用了;通常所说的“从工具到动作”、“从性状到事物”等引申途径也还不足以解释从[投1A](投掷)到[投1B](其中有的“投”表示“舍弃”)和从[投1A](投掷)到[投1E](致送)的演变;这种演变,应该说是“从动作到目的”,而且,是“隐喻”在词义演变中起了较显著的作用。另外,我们看到,有时概念要素的改变会导致词义的变化,比如[投1A](投掷)有P(空中,距离较长)和M(快速,曲线)两个概念要素,如果不强调这两个概念要素,只是人用手使物处于某地,那就成了“放置”。又如[投1A](投掷)的F由“物”变成“人(自身)”,P和M也稍作一些改变,由“空中,距离较长”变为“空中,(距离长短淡化)”,由“快速,抛物线”变为“快速,(直线曲线淡化)”,这就变成[投2A](身体向下运动)。但概念要素的改变有哪些不同的类型?有没有规律可循?什么是变化的动因?这些问题都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既然“投”的各种意义都是从它的基本意义演变而来的,各种意义之间有紧密的联系,我们可以说“投”的词义是一个系统。那么,是不是每一个词的词义都是有系统性的呢?从总体上说,回答应该是肯定的。但是,由于词义发展的历史情况非常复杂,有些词(字)的各种意义之间的联系我们无法弄清。比如,“策”的本义是“马鞭”,它还有一个意义是“策谋”,这两个意义是否有历史联系?会不会是毫无关系的两个词?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计谋曰筹策者,策犹筹,筹犹筭,筭所以计历数,谋而得之犹用筭而得之。”认为这是引申义。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假借为莢。”认为这是假借义。由于历史资料的缺乏,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就只好存疑了。(注:上面的内容,基本上在拙作《“投”的词义分析与词义演变》(将刊于《丁邦新先生七秩寿庆论文集》)中已经说过。但因为和下面的问题关系密切,所以仍写在本文中。)
2.上面讨论了“投”的词义的历史演变,下面以“投”为中心讨论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
本文考察汉语词汇系统历史演变的基本方法是:把汉语不同时代的词汇放到概念场中进行比较。早在1931年,德国语言学家特里尔(J.Trier)就说过:一个时代的一个词汇场(lexical field)之所以能和另一个时代的词汇场进行比较,是因为它们覆盖着同一个概念场(conceptual field)。[3]253概念场是基本稳定的,特别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域和概念要素是很稳定的,而词汇是随着时代而变化的。以概念域为背景,把汉语的发展分为若干个历史时期,把各个时代平面的词放到概念场中,比较它们的异同,就可以了解汉语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
不过,特里尔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这个说法比较粗略,有必要加以细化。实际上,概念场是一个由各级概念域构成的层级结构;多数词不止一个义位,处于各个概念域中的不是词,而是义位。(当然,如果是单义词,那么一个词就是一个义位。)上位义位/词处于较高的概念域,下位义位/词处于较低的概念域。要考察汉语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应该把汉语的各个历史时期的词汇各自分解为义位,分别放到不同的概念域中作为其中的成员,然后,以某一个较高的概念域为背景,把这个概念域中各个层级的下位概念域中的成员一一列出并加以考察,一方面分析成员的历史变化,另一方面还要分析其分布的历史变化。成员的变化就是通常所说的词汇替换,但以往所说的词汇替换往往只着眼于单个词语的一对一的替换,而实际上没有那么简单,这将在下面2.9中进一步说明。分布的变化指的是:在同一时代平面上,各个成员在概念域中所占的位置是不完全相同的,各个成员作为基本同义的语义单位,相互之间还有一些区别 (包括语义的区别和组合关系的区别),因而并非在任何场合下都可以互相替换;发展到另一个历史时期,不但概念域中的成员发生了变化,而且这些成员在同一个概念域中所占的位置也会发生变化。这就是分布的变化。分析某一个较高的概念域中的全体成员及其分布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就可以对这一部分词汇的历史演变作出比较清晰的描写和比较深入的解释。如果能把几十个主要的概念域的词汇的历史演变研究清楚,那么,汉语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也就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至于选择哪一个较高的概念域,要根据研究的目标而定。如果要研究关于“运动”的动词的系统性的历史变化,就要选择“运动”概念域。如果像本文那样只研究与“投”有关的词汇的系统性的历史变化,就要选择与“投”的各个义位有关的几个概念域。
用这样一种构想可以对汉语整个词汇系统的历史发展作出分析,但这个任务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本文只能选择几个与“投”有关的概念域,作一个局部的尝试。
上面说过,[投1A]是属于“用手使物运动”这个概念域的。当[投1A]演变出其他的义位或其他的词时,有的还属于同一概念域,有的属于不同的概念域。从1.4的表2可以看到,与“投”有关的共有8个概念域。下面就对这8个概念域作一个大致的描写,看看这8个概念域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有代表性的文献中究竟有哪些成员以及它们如何分布,由此来考察有关这一部分词汇的系统的历史演变。
这8个概念域都包含若干个层级的下位概念域,而“投”的各个义位都处于这8个概念域的最低概念域中。为了有一个系统观念,本文把这8个概念域的各个层级的下位概念域全都用图表列出,如果要详细研究这些概念域中的词汇的系统性演变,应该对这8个概念域的各级下位概念域中的成员及其分布都进行分析。但限于篇幅,本文只对“投”所在的最低概念域作详细分析,其他的概念域从略。
本文检索的文献有:(1)先秦文献:包括《十三经》,先秦诸子,《国语》、《战国策》、《楚辞》中屈宋的作品。 (2)《史记》。(3)《论衡》。(4)《世说新语》。(5)佛典:包括《六度集经》、《生经》、《贤愚经》、《杂宝藏经》、《百喻经》。 (6)敦煌变文(据黄征、张涌泉《敦煌变文校注》)。(7)《朱子语类》。(8)《元刊杂剧三十种》。(9)《西游记》。(10)《红楼梦》。这些作品不足以全面反映一个时代的词汇面貌,但本文意在词汇系统历史演变的示例,姑且只用这些文献为代表。
概念域中成员的变化用列表的方式来显示。“投”分解为义位,用“投1A”、“投1B”等表示,但由“投”为语素构成的复音词和带宾语的“投”不标“1A”、“1B”等。其他的成员按理也应以义位为单位,但为了方便起见,除了“掷”“抛”等在两个概念域出现的标明“掷1”“掷2”“抛1”“抛2”外,其他的不再说明是这个词的哪一个义位。表中所列的成员不可能穷尽,而只能列举主要的。加/表示异体字,加*表不常见,加—表示少见,加()表示在该文献中没有此成员,但此成员在该时代已经出现,[ ]中的词表不此成员常带此宾语,空格表示该文献中此成员尚未出现,0表示该文献中无成员(无此字,或有此字而无此意义)。列表只能显示成员的变化,不能反映分布的变化,分布的变化等有关词汇系统历史演变的问题,用表后的[说明]来补充。
下面就对八个概念域逐个讨论。
2.1 “用手使物运动”概念域
从上面1.2的表1中可以看到,“用手使物运动”概念域下面有两个下位概念域:“用手使物作抛物线运动”和“用手使物作直线移动”。下面分别讨论。
2.1.1 “用手使物作抛物线运动”概念域
注释:⑦《论衡·程材》:“儒生掷经,穷竟圣意。文吏摇笔,考迹民事。”“掷”为“籀”之误。
[说明]
(1)在这个概念域中的“投”有两个义位:[投1A]和[投1B],[投1B]包含“投掷”的动作和“舍弃”的目的,所以兼跨两个概念域(除此外又属“舍弃”概念域,见下2.2.1)。“掷”、“抛”、“丢”、“扔”都分为两个义位,一个属此概念域,一个属“舍弃”概念域(均见下2.2.1)。
(2)这个概念域中词汇的历史演变,我们首先看到的是成员的替换。[投1A]从《论衡》开始,就用得不如“掷”多,在敦煌变文中就很少,在《朱子语类》中只有两例“投白豆一粒于器中”(另一例也是“投白豆”);从《元刊杂剧》开始就无“抛掷”义。《红楼梦》无[投1A]。《红楼梦》36回:“宝玉回房,写了帖子,上面只写‘槛内人宝玉熏沐谨拜’几字。亲自拿了到栊翠庵,只隔门缝儿投进去,便回来了。”似乎是“抛掷”义,但 120回:“贾政打发众人上岸投帖辞谢朋友。”两相比较,“投进去”的“投”仍是“投帖”的“投”([投1E])。可见到唐代以后,“投”的[投1A]义位就逐渐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抛”。然后,到明清时又出现了“摔”、“丢”、“扔”。
(3)但是,只说到成员的变化是不够的,还必须考察其分布的变化。处于同一概念域的若干个词,如果是等义词,那就处于同一位置上,分布并无不同。如果意义有差别或组合关系不同,那么它们的分布就有所不同。
“掷/擿”和“投”在《说文》中互训,但两者的意义还是有区别的。“掷”的对象不是大的东西,而用力较猛,物在空中经过的距离较短,路径不是抛物线而是直线,或者终点是确定的人,目的是击中其人,或者终点是较低的处所(多为地或河),目的是丢弃其物。所以,它们在这个概念场中的分布并不完全相同,在某些场合也不能互换。如《左传·成公二年》:“桀石以投人。”不能换成“掷”,因为句中的“石”较大(所以要“桀”),“投”的距离较远,而且投的是不确定的人。《晋书·吕光载记》:“以革索为羂,策马掷人,多有中者。”“掷”不能换成“投”,因为革索所为之羂不大,掷的距离较近,而且掷的是确定的人。当然,“投”和“掷”有时也可以互换,如“投鼠忌器”亦作“掷鼠忌器”,“投笔”亦作“掷笔”,毕竟两者还有相同的地方。
《玉篇》:“抛,掷也。”但实际上“抛”和“投”、“掷”也不完全相同。在本文的文献中最早出现“抛”的是《六度集经》卷84:“沙门食竟,抛钵虚空。”句中的“抛”是向上抛,不能换成“投/掷”。而且,上引《左传》、《晋书》中的“投人”、“掷人”都不能换成“抛”,可见要表达“用手使物在空中运动以击中人”的意思,只用“投/掷”,不用“抛”。《西游记》中“抛”比“掷”多,但《红楼梦》中“掷”比“抛”多(不过《红楼梦》中“掷”多次用于“掷骰子”)。
《字彚》:“摔抾,弃于地也。”《西游记》44回:“那大圣径至沙滩上,使个神通,将车儿拽过两关,穿过夹脊,提起来,摔得粉碎。”《红楼梦》8回:“宝玉听了,将手中茶杯顺手往地下一摔,豁琅一声打了个粉碎。”据《字彚》的解释和例句来看,“摔”的终点是地,目的是使物破碎,因此用力必然是很猛的。所以它和“投/掷/抛”都有所不同。当然也有这样的例句,《红楼梦》60回:“便将粉照芳官脸上摔来。”这是着眼于用力之猛,其意义和“掷”差不多了。
“丢”是明代出现的一个词。《字彚》:“丢,一去不还也。”翟灏《通俗编》:“舍去曰丢,见李氏《俗呼小录》。”按照这种解释,“丢”是“丢失”之义,典型的例子如《红楼梦》95回:“今日听见荣府里丢了什么哥儿的玉了。”《红楼梦》119回:“贾兰也不及请安,便哭道:‘二叔丢了!’”这和本概念域无关。但除此以外还有别的例子,如《西游记》50回:“行者忍不住焦躁,把金箍棒丢将起去,喝声‘变!’”《西游记》24回:“他欠起身来,把一个金击子,瞒窗眼儿,丢进他道房里。”这些“丢”大致相当于“抛/掷”,这就处在本概念域中了。从词义演变的一般趋向来看,“丢”可能是从“抛掷”义演变为“舍弃”义,如《西游记》51回:“唬得那几个小妖,丢了枪棒,跑入洞里。”(动作为扔下,目的为舍弃)《西游记》84回:“那贼见官军势大,不敢抵敌,放下大柜,丢了白马,各自落草逃走。”(没有扔下的动作,只有舍弃的意义)再从“舍弃”义演变为“丢失”义。“舍弃”是有意地使某物不属自己,“丢失”是无意中使某物不属自己,其演变的轨迹是不难看到的,如《西游记》14回:“这猴子跌倒在地,丢了铁棒,不能举手。”“丢了铁棒”和上例“丢了枪棒”非常相近,只不过后者是有意的,前者是无意的;如果无意中丢掉了铁棒,而又不知现在何处,那就是丢失了。但是,本文调查的文献有限,无法用历史文献来证实这种演变的途径。
“扔”产生得更晚。从《红楼梦》的例句看,“扔”的动作和“抛”相近,但或者带有“舍弃”的目的,或者对对方有轻蔑之意。如《红楼梦》61回:“凡箱柜所有的菜蔬,只管扔出去喂狗,大家赚不成!”《红楼梦》91回:“便从靴掖儿里头拿出那个揭帖来,扔与他瞧。”这是和“抛”不同的地方。
(4)如果截取这个概念域中“先秦文献”和《红楼梦》两个层面的词来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从先秦到清代,不但其成员发生了变化,从[投1A]变为“掷1”、“抛1”、“摔”、“丢1”、“扔1”,而且它们的分布也发生了变化。这不是仅仅用“词汇替换”所能解释得了的。从某一个概念域中成员及其分布的变化来考察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这是更全面也更有效的方法。
2.1.2 “用手使物作直线移动”概念域又包含4个下位概念域,下面的表只列这4个最低的概念域。
2.1.2.1 “用手使物移去”概念域
2.1.2.2 “用手使物移来”概念域
2.1.2.3 “用手使物向上移动”概念域
2.1.2.4 “用手使物向下移动”概念域
[说明]上面的五个表说明了“用手使物运动”这个高层概念域下面的五个最低层概念域中的词汇的历史变化,如果把它们放在一起加以分析,就可以看到“用手使物运动”的一群词的历史演变。但限于篇幅,本文对后四个表不作详细的分析,只作一些必要的说明。
(1)首先要说明,这四个概念域是有交叉的。“移去”、“移来”只是着眼于用手使物运动是离人而去还是向人而来,而移动的路径既可以是平面的,也可以是向上或向下的,比如“推”和“排”既可以是推上,也可以是推下;“引”和“拽”既可以是拉上,也可以是拉下。所以“移去”、“移来”和“向上”、“向下”两个概念域交叉。这在列表时就无法显示了。
注释:⑧《说文》:“拉,摧也。”“牵引”义是后起的。敦煌变文无“拉”,“牵引”义的“拉”较早的例子是刘禹锡《花下醉中联句》:“谁能拉花住?争换得春回?”
(2)图表显示的主要是成员的历史变化。但除此之外还有分布的变化。例如,在“手使物向内移动”的概念域中,先秦有“輓”、“掣”和“引”三个成员,到《红楼梦》中,这三个成员基本上不用了,使用的是唐代新出现的词“拉”。这是成员的变化。但除此之外还有分布的变化。“輓/挽”和“掣”意义是有区别的,“輓/挽”用力均匀,速度较慢(如“挽弓”、“挽舟”),“掣”用力较猛,速度较快(如“掣肘”、“掣笔”),也就是说,它们在这个概念域中各自占一个位置。而“拉”就兼包了“輓/挽”和“掣”的意义,在这个概念域中占据了两者的位置。这是“輓”、“掣”和“拉”在概念域中分布的不同。“引”是“用手使物移来”,但移动的方向可以是向上或向下。比如,白居易有一首诗《井底引银瓶》,这个“引”肯定是向上移动,也就是说,“引”本身就可以兼表“移来”和“向上”。而在现代汉语中要表述这个动作,仅仅把“引”换成“拉”就不够了,在“拉”的后面还要加上趋向补语“上来”。这是因为“拉”本身通常只表示平面的移动,不能兼表“移来”和“向上”。这是“拉”和“引”在概念域中分布的不同。这些都是在研究词汇系统的历史变化时应当仔细考察的。
2.2 “所有关系的改变”概念域“所有关系的改变”概念域的层级结构可如左上角图所示:
2.2.1“舍弃”概念域
注释:⑨《世说新语》中“掷”单用无“抛弃”义,但陶渊明诗中有,例见下[说明]。
[说明]
(1)在这个概念域中,[投1B]是非典型成员。如前所述,“投”单用总是兼表动作(抛掷)和目的(舍弃),只有少数“投弃”没有“抛掷”义,只表示“舍弃”。[掷2]比[投1B]典型:[掷2]单用即有“弃”义,如陶渊明《杂诗十二首》之二:“日月掷人去。”又如敦煌变文《伍子胥变文》:“年光虚拂守空闺,谁能渡得芳菲敬。”敦煌变文《李陵变文》:“君须去,努力同归,莫相抛掷。”“掷去”连用屡见,仅《世说新语》就有两次,《世说新语·德行》:“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世说新语·豪爽》:“桓公读高士传,至于陵仲子,便掷去。”而“投去”连用罕见,经查检仅得一例:柳宗元《乞巧文》:“投去印绶。”但表“舍弃”的[掷2]用得不多,从《朱子语类》开始就不见[掷2]了。
(2)“弃”、“舍”和“丢”、“扔”虽然都有“舍弃”义,但用法有所不同。“弃”、“舍”可以直接带宾语,“丢”、“扔”必须说“丢了”、“丢下”,“扔了”、“扔下”,也就是说,光用“丢”、“扔”通常表示动作,加上“了”、“下”才表示结果。这也是它们分布的不同。
(3)“投”、“掷”、“抛”、“丢”、“扔”这些词的两个义位分屑两个概念域(“扔2”比“扔广常见),说明从“投掷”义很容易发展出“舍弃”义。不但汉语如此,英语的“throw away”(失去),“throw over”(抛弃)也是如此。可见在“投掷”和“舍弃”之间存在一种联想和隐喻关系,这是有普遍性的。但同中又有异;有的词“投掷”义常见,“舍弃”义少见(如“投”);有的词则相反,“舍弃”义常见,“投掷”义少见(如“扔”)。
2.2.2 “致送”概念域
[说明]
(1)这个概念域,实际上还应细分为两个,表的左边从“与”到“给”是“给予”概念域,表的右边从“赠”到“送”是“赠送”概念域。但因“投”兼有“给予”和“赠送”两个意思,而且有时不易区分,所以合在一起。
(2)“投”是这个概念域中的非典型成员,用得不多,能够搭配的词(如“书”、“简”、“牒”等)也很少。“投赠”连用,唐诗中屡见,但有的是“投诗赠之”,有的等于“赠送”,例已见前1.3.1.5。
2.3 “对人的惩处”概念域
“对人的惩处”概念域的层级结构可图示如下:
[说明]
(1)[投1C]主要在先秦使用,后代只用在固定组合(如“投荒”)或仿古的句子中,在本文调查的文献中未见。
(2)“配”、“发配”、“充军”从宋代起就很常用。但在本文调查的文献中未见。
2.4 “用手使物改变位置”概念域
“用手使物改变位置”概念域的层级结构可图示如下:
“放置”概念域
[说明]
(1)[投1D]在历代用得不多,典型用例在本文所调查的文献中只见于《论衡》(例见上1.3.1.4)。[投1D]是这个概念域的非典型成员,不但用得很少,而且在用法上和“置”、“放”、“搁”等有一个显著的差别:“置”、“放”、“搁”等既可以是动作,也可以是状态(某物置/放/搁在某处),“投”没有表示状态的用法。
(2)这个概念域的典型成员最初是“置”,后来逐渐被“放”取代。明清以后的口语中又出现一个“搁”,但“搁”一般只用于具体的动作,很少用于抽象意义,所以“搁”在概念域中的分布和“置”、“放”不同。
2.5“人体运动”概念域
“人体运动”概念域的层级结构可图示如下:
2.5.1 “身体向下跳”概念域
[说明]
(1)首先要说明,秦汉时的[投2A]兼跨“身体运动”概念域中的两个最低概念域:“向下跳”和“扑倒”。前者如《吕氏春秋·离俗》:“而自投于苍领之渊。”后者如《汉书·外戚传》:“从床上自投地,啼泣不肯食。”上面已经说过,根据概念要素的分析,这两个“投”是一个义位。为什么一个义位会兼跨两个最低概念域呢?这是因为人类的概念和概念域大体相同,但并非一成不变。有的时候,按逻辑关系分列在不同概念域中的不同概念,在不同社团的语言中,可能有不同的分合。例如:人皮、兽皮、树皮,按逻辑关系应该分属“人”、“兽”、“树”三个不同的概念域。但在古汉语中,只有两个词“皮”和“肤”。“肤”指“人皮”,在一个概念域中;“皮”包括“兽皮”和“树皮”,兼跨两个概念域。在英语中,也有两个词“skin”和“bark”。“bark”指树皮,在一个概念域中,“skin”包括人皮和兽皮,兼跨两个概念域。这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分类不同的缘故[1]。同样的,在现代汉语中,人们把“向下跳”和“扑倒”这两种动作分成两类,分属两个概念域。但在秦汉时期,人们把这两种动作合成一类,用同一个[投2A]表达,因此,[投2A]就兼跨“向下跳”和“扑倒”两个概念域。
注释:⑩“跳”先秦很少,目前见到仅一例:《楚辞·九辩》:“见执辔者非其人兮,故駶跳而远之。”《史记》中的“跳”通“逃”。《论衡》无“跳”字。到六朝时“跳”才多起来。
(2)但这种兼跨两个概念域的情况难以用图表来表示,所以在上面的图表中只把[投2A]列入“向下跳”概念域。在这个概念域中,我们列入了另一个词“跳”。从使用的频率看,[投2A]是随着时代而递减,“跳”是随着时代而递增,而且“投河/崖/井”等后来说成“跳河/崖/井”。但对于这种变化,我们不能用“词汇替换”来表述,不能简单地说“跳”替换了“投”。因为[投2A]和“跳”在概念域中的分布是交叉的,有相同的部分,即都可以表示“向下跳”;但也有不同的部分,即[投2A]还可以表示“扑倒”,这种意义不能用“跳”代替,如“投地”不能换成“跳地”,而“跳”还可以表示从低处到高处,或者往前或往后,这种意义古代并不用[投2A]表示。表中把“跳”列入,只是表示“跳”表达的概念有和[投2A]相同的一部分。如果要准确地说明[投2A]在历史上的变化,那么,应该说,古代有一个独立的概念表示“身体从高处到低处运动”这种运动,用“投”这个词表达。后来这个语言社团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概念)发生了变化,“身体从高处到低处运动”不再是一个统一的概念,而是分解为“向下跳”和“扑倒”两个概念,前者和“向上跳/向前跳/向后跳”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概念,用“跳”来表达,后者用“扑倒”来表达。这也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分类的变化。
(3)从“人体运动”这个较高层的概念域来看,这个概念域中的成员及其分布在历史上变化是很大的。A.在“进退”概念域中,成员没有变化,从古到今“进”和“退”一直是基本成员(只是后来出现了复合词“前进”和“后退”)。但古代“进”的反义词只有一个“退”,后来“进”的反义词有两个:“退”和“出”。也就是说,后来的“进”增加了一个义位,这个义位在古代是用“人”来表达的(入室→进屋)。B.“跳跃”概念域先秦分为三个下位概念域:“向上”、“向前”、“向下”,其中的词汇分别是“踊”、“跃”、 [投2A]的一部分。后来出现了新词“跳”取代了它们(“跃”作为语素还保留着),并且用词语的组合“向上跳”、“向前跳”、“向下跳”来表达原来由“踊”、“跃”、[投2A]的一部分表达的动作。C.在“起仆”概念域中,古代在最低层概念域“起立”中的词有“兴”(由躺着到起立)、“作”(由坐着到起立,也可以是由躺着到起立)、“起”(泛指起立),在“扑倒”概念域中有[投2A]的一部分,在“向前跌倒”概念域中有“仆”,在“向后跌倒”概念域中有“偃”、“僵”。到后来,“兴”、“作”、“起”的区别消失了,都用词组“站起来”表达。[投2A]的一部分由“扑倒”代替。“仆”、“偃”、“僵”的区别在词汇中也消失了,由“跌倒”来取代了它们,而它们的区别用词组“向前倒”、“向后倒”来表达。“起仆”概念域的变化充分反映了汉语词汇在历史发展中的一种趋势:用上位词取代下位词,而原先下位词的语义差别改用词组来表达。这也可以说是从综合到分析。
2.5.2 “肢体和头向下/前”概念域
[说明]
(1)这个概念域中的四个成员应该分为两类:[投3]、顿、拂(摔)为一类,是肢体和头快速向下/前运动。“伸”为另一类,是肢体和头向下/前运动而不强调快速。
(2)“投3”也是一个古代独有的概念,当时的语言社团把“足/袖/角”等向下或向前的快速运动合成一个概念,用“投”来表达。后来这个概念不存在了,人们把“足/脚快速向下运动”和“袂/袖快速向下运动”看作两个不同的动作,分别用“顿(足)”和“奋(袂)/甩(袖)”来表达。至于犀牛的角快速地向前顶这种动作,后来人们并没有把它单独看作一类,而是把它放在“顶”这个概念中,这种动作的“很快的”、“向前”等特性,在语言中不是用一个专门的词,而是在“顶”这个词前面加上修饰语“很快的”和“向前”来表达。这里我们又看到一个实例:概念是概括的,并不是客观世界有一种动作就有一个相应的概念,用一个概念概括几种动作是常有的事。而且,某一种动作和别的哪几种动作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概念,并不都是永远不变的,如在古代,“(角)快速地向前运动”和“(足/袂)快速地向下运动”构成一个概念,用“投”表示,在现代,“(角)快速地向前运动”和“(头)用力向前运动或向前伸出坚持不动”构成一个概念,用“顶”表示。这种情况,也是“分类”的变化,而不能简单地说成“投”和“顶”的词汇替换。
2.6 “人际关系改变”概念域
“人际关系改变”概念域的层级结构可图示如下:
[说明]
(1)“投2B”在《史记》仅一例(见前1.3.2.2),在《世说新语》中很常见。直到《红楼梦》仍是“投2B”多于“投靠”、“投奔”。
“依附”概念域
(2)“投”和“依”、“附”不完全相同。“投”是动态的,表明从不依附到依附。“依”、“附”是静态的,表明既成的依附关系。也就是说,它们在概念域中的分布不同。
2.7“行旅”概念域
“行旅”概念域的层级结构可图示如下:
“逗留”概念域
注释:(11)“投2C”在《论衡》和敦煌变文中均未见,但在《汉书》《后汉书》中和唐诗中有,例见上1.3.2.3。
[说明]
(1)这个概念域中,“次”、“驻”是军队的住宿,和“舍”、“宿”、[投2C]有所不同。[投2C]又和“舍”、“宿”不同,“舍”、“宿”是在某处过夜、“投”是找地方过夜。
(2)在敦煌变文以后,[投2C]逐渐不用了,偶有使用也是结合成“投旅店”、“投店”等固定组合。取代[投 2C]的是复合词“投宿”。
2.8 “时间关系”概念域
“时间关系”概念域的层级结构可图示如下:
“到达某个时点”概念域
注释:(12)“投2D”在《论衡》中未见,但在《汉书》中有,例见上1.3.2.4。
[说明]
(1)在这个概念域中,“至”和“到”是典型成员。“至”在先秦很常见,“到”在先秦较少,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到”的使用频率逐渐超过了“至”(在《祖堂集》中“到”已超过“至”)。[投2D]是非典型成员,历来用得不多,而且能搭配的词语很有限。只是在《元刊杂剧》中“投至”很常用(例见上1.3.2.4)。
(2)“至”、“到”都可以表示到达某一地点和某一时间,从认知的角度看,有关时间的观念是由有关空间的观念投射来的。从[投2C](“投郃候舍”)发展为[投2D](“投老”),也是由空间到时间的投射。但[投2D]的表时间和“至”、“到”有所不同:在语言的使用者看来,“至/到山中”和“至/到天明”的“至/到”并没有区别,所以表示到达某一地点和某一时间的“至/到”还是应该看作一个义位。而[投2C](“投郃候舍”)和[投2D](“投老”)两者意义差距较大,应该看作两个义位。也就是说,“至”和“到”都是一个义位而兼跨“到达某个地点”和“到达某个时点”两个概念域,而[投2C]和[投2D]是两个义位,分别处于“行旅中逗留”和“到达某个时点”这两个概念域中。因此,“至/到”和[投2D]在概念域中的分布也是不一样的。
2.9 小结
在作了上面的分析之后,简单地谈一谈对于词汇系统和如何考察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的一些看法。
(一)以概念场为背景来考察词汇系统,是文本采取的基本方法。把词的各个义位放到概念场的各个概念域中,就可以看到,处于同一个概念域中的各个义位具有同位关系,和处于上位/下位概念域中的义位具有上位/下位关系,这样,这些义位就构成了一个系统。而一个词的各个义位又是互相关联的,所以词汇也构成一个系统。这是我们对词汇系统的基本看法。
(二)考察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词汇系统非常复杂,而且我们现在对词汇系统及其历史演变知之甚少,所以要研究汉语整个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至少在目前还无从谈起。我们只能从局部做起,局部的研究做好了,对词汇系统及其历史演变的认识就会加深,而且,通过局部研究成果的积累,可以逐步向整体研究前进。局部研究可以有两种做法。(1)以词为出发点。选择若干组使用频率高、古今变化大的词,把它们各自分解为义位,放到相应的概念域中作为其中的一个成员,并且在各个概念域中找出别的成员;然后考察这些成员及其分布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这是本文采取的做法。(2)以概念域为出发点。选择若干重要的较高的概念域,全面考察其中成员及其分布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这两种做法只是出发点不同,实际上主要方法是一样的:都是以概念场为背景,考察其中成员及其分布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不过,本文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投”这个案例来探讨这种做法的可行性,所以采取了以词为出发点的做法。而对于词汇系统历史演变的研究来说,以概念域为出发点的做法可能更为合适。
(三)以概念场为背景,考察其中成员及其分布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是研究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本文用这种方法对“投”这一个案例作了考察,从中就可以看到一些有关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的值得重视的问题。
(1)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最明显的表现是同一概念域中成员的变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词汇替换。按理说,既然概念域中的成员表达的是某一个概念,那么,只要这个概念继续存在,如果某个成员消失了,在语言中总会有别的成分来代替它,用以表达这个概念。不过,这种替换并不只是简单的一对一的替换。有的是一对几,如[投1A]后来换成了“抛1”、“摔”、“丢1”、“扔1”。有的是几对一。如“置”、“措”、“安”换成了“放”。有的是用复音词替换了单音词,如用“放逐”、“充军”替换了[投1C]有的是用一个词组替换了单音词,如“站起来”替换了“作”、“兴”、“起”。有的是原来就有几个成员表达同一个概念,后来其中一个成员消失了,当然就不一定需要别的成分来替换,如表示“到某时”的原来就有“至”和“到”,从东汉开始[投2D]也可以表达这个意思,到明清时[投2D]又消失了,而且没有别的语言成分替换它。
(2)词汇系统历史演变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分布的变化。以往研究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时侧重于成员的变化,对分布的变化注意得不够,这是今后应当加强的。成员的变化是显性的,研究时要立足于准确的描写。分布的变化是隐形的,研究时要立足于深入的分析;而这种深入的分析能告诉我们一些对历史词汇学非常重要的东西。比如,从[投1]到“抛1”、“摔”、“丢1”、“扔1”,不仅仅是成员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分布的变化,可以说,和[投1]相比,“抛1”、“摔”、“丢1”、“扔1”对动作的方式表达得更加细致(见2.1.1)。又如,从“挽”、“掣”、“引”到“拉”也是如此,和“挽”、“掣”相比,“拉”不强调动作的方式,而和“引”相比,“拉”更强调动作的方向(平移)(见2.1.2)。这些都是很值得注意的问题。在汉语词汇的历史演变中,分布的变化有没有一些共同的趋势和规律?这个问题本文研究得不够,今后还有待于深入。
(3)成员和分布的变化,都是在一个概念域里观察到的词汇演变。除此之外,词汇系统还会由于人们对客观世界的“分类”不同而产生变化。例如,秦汉时的[投2A]是把“人使自己的身体在空中快速运动到达某处”的动作看作一类,后来把这类动作分成“向下跳”和“扑倒”两类(见2.5.1)。秦汉时的[投3]把“肢体和头向下或向前快速运动”的动作看作一类,后来用“顿”和“拂”(摔)分别表示脚和袖的动作,把“角向前快速运动”合并到“顶”这一类中(见2.5.2)。这种“分类”的变化不但引起了词汇替换,而且造成了跨概念域的变化。这也是词汇历史演变的一个重要内容。
(4)处于同一个概念域中的成员是互相关联的,概念域也是互相关联的。不但处于上下位关系的概念域互相关联,就是不属于同一层级关系的概念域,有的也会互相关联。例如本文中观察到的“投掷”概念域和“舍弃”概念域就互相关联。而且,其关联在历史上有变化:上古是[投A2]一个义位兼跨两个概念域,后来是“抛”、“丢”、“扔”各分两个义位分别处于两个概念域(见2.1.1)。如果把研究的范围再扩大一点,我们可以期待发现更多的概念域之间的联系。这对词汇系统及其历史演变的研究也是很重要的。
(5)汉语词汇从古到今有一种“从综合到分析”的演变趋势[4]234,这在本文的研究中也有反映:在“起立”概念域中,古代有“起”、“作”、“兴”三个成员,这三个动词自身就包含着“身体向上”的概念要素;后来都用“站起来”表达,不但词换成了词组,而且“身体向上”的概念要素从动词内部分离出来,用补语“起来”表达(见2.5.1)。不过,“从综合到分析”说的是一种演变的总趋势,而不是说到从古代汉语到现代汉语,词汇全都由综合式变成了分析式。比如,和古代的[投1]相比,现代的“抛1”、“摔”、“丢1”、“扔1”还多了一点综合,分别把“向上”、“使之破碎”、“对对方轻蔑”等要素也包括在动词自身之内。汉语词汇系统在历史演变中有哪些趋势和规律,也是我们应当密切注意的一个问题。
总之,本文所做的只是一个案例的研究,意在探讨一种研究词义系统、词汇系统及其历史演变的方法。文中难免有考虑得不全面、不周密之处,希望得到专家和读者的指正,更希望能引起大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