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共同体”语境下的环南中国海海陆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陆论文,语境论文,共同体论文,区域经济论文,命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南海问题与环南中国海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显著特点。区域经济一体化(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由文化相近、体制相同、水平相似的地理近邻国家建立的区域经贸合作组织,促进资本、技术、劳动、信息劳务和商品的自由流动并实现合理有效配置[孟庆红,《区域经济学概论》,经济科学出版社]。
南海问题的国际化加剧,对峙和冲突时有发生。域外大国不断推波助澜,更加加重了地区的紧张局势。南海及周边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巩固国与国之间的睦邻友好关系,实现共同发展,促进地区和平的共同命题和高阶诉求。目前,南海及周边在国际关系上过多的军事和安全语境,实际上阻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离南海周边各国人民向往和平、向往发展的意愿越来越远。南海问题的最终解决还尚须时日,南海周边国家为解决南海问题而所做的军事准备大都是为美、日、俄等军事科技大国“埋单”。而南海地区各国无论从长远意义还是当前需求看,无疑都是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和参与全球化的进程,从而增强国家及地区经济实力,改善人民的生活和生存状态,这是唯一的也是各国都必须不遗余力去实现的大战略和大目标。
上世纪以来,中国和东盟地区各国领导人为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建设做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努力,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各国对世界和亚洲的经济发展形势及中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给世界和东南亚地区经济复苏、重振带来机遇与推动都有清醒的认识。2001年,中国总理朱镕基倡议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双方把农业、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作为近期合作重点,由此向纵深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整合的一种形式,其建立的目的包括:促进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和服务自由化;促进相互投资,增强中国与东盟对外资的吸引力;扩大市场规模,提高企业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提高企业和产业竞争能力;推进成员国制度化和自由化改革,增强抗风险能力。笔者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施步骤在很多方面沿用了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的制度安排。伴随这一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和东盟之间的年双边贸易额,比预计的2000亿美元,从2006年开始连续超过,2012年中国—东盟贸易额又创历史新高,突破4000亿美元,同比增长10.2%,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平均增幅。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只是发挥了各国“陆相型”经济贸易和资源禀赋的作用,而“海相型”经济贸易及资源禀赋还得到未充分发挥,甚至较少提及。
中国的崛起伴随着和平发展与“中国威胁论”一路走来。南海周边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建设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拉动下,日显强劲。与此同时,美国结束伊拉克战争之后,战略重心也开始东移,奥巴马政府实施“重返亚洲”继而“再平衡”战略,利用南海周边国家在领土、海域的边界争端,唆使部分东盟国家挑起事端,制造“中国威胁论”,阻挡中国的发展,这无疑也在“反推”东南亚地区经济一体化。2012年,中菲黄岩岛事件之后,中国积极应对,成立了三沙地级市、持续开展海上维权,18大中提出建房设海洋强国、海陆并举发展海洋经济的40字方针。今年的金秋十月,习近平主席访问印尼、马来西亚,与之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同时,再次提出地缘政治中的“命运共同体”观念。接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又出访文莱、泰国和越南,进一步就南海问题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三个坚持”不动摇,为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同时,延伸建设环南中国海海陆一体经济区,实现地区海陆经济一体化和更高程度地参与全球化,提供了大智慧大政策。
一、环南中国海海陆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基本命题
(一)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的范围和特点
环南中国海海陆经济一体化是指,在已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中国(台、港、澳)和东盟国家向海洋延伸并环南中国海的经济一体化建设。
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狭义上是环南海周边五国(包括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加新加坡、泰国、柬埔寨的沿海地区,广义的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包括中国(台、港、澳)加东盟十国。笔者所提出的“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概念,由三部分组成,其一是中国华南和西南地区的9个省份(即泛珠“9+2”中的那9个省份和港、澳),其二是属于大中华经济圈的中国台湾,其三则是东盟十国。在经济区内声称有利益关系的美、日、印度、澳、韩等国家,都在其外。
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共处南海这一共同的海洋区域,无论面积大小、实力强弱,在经贸往来、信息共享、权益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等方面,都无可避免的有着紧密海上联系,是彼此之间经济、科技、文化合作的重要领域和必要环节。就我国而言,应该立足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化集团发展的历史潮流,参照世贸组织等国际经贸组织的规则组织生产经营,根据我国和南海其他国家在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区间的相对经济发展优势、资源禀赋优势及政策导向优势,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开展区际间、国际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加强彼此间的经贸往来,拓展经济发展的时空范围。
海洋经济是一个基于经济、科技、社会和开放的陆海一体区域及系统创新体系,它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兴产业的形成有着广泛的影响。合理的经济合作模式的构建,将在实现海洋产业的持续发展的同时,使沿海和腹地经济优势互补,互为依托,实现共同发展。
综合考虑未来海洋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当前我国与周边国家合作现状,确定环南中国海经济区近期的发展目标是: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以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为原则,努力探索并初步建立环南海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海洋经济合作的内容和机制以及时间路径安排,促进环南中国海经济区内的各经济要素低成本流动,使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成为带动周边各国和地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安全和谐的重要平台,成为未来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经济区域合作典范。
(二)环南中国海海陆一体化经济区,是中国与东盟多种经济区和自由贸易区组合的完整版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部,要实现商品、资本等市场经济的要素无障碍自由流动,不是一步到位的,它要受到各国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自然条件的制约。由于东盟国家内部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我国各省区发展的不平衡,中国与东盟这两个大经济体要达到比较同一,全面接轨的制度安排尚存在比较大的困难。这样,我们可以采取次区域合作这一灵活变通的合作模式,以弥补大区域合作之不足,让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国家、地区先走到一起,结成新的合作机制,更切实地发挥区域合作这一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杠杆的作用,从而分阶段、分区域、分领域实施一体化进程,先易后难,稳步、不断推进。
从某种意义上讲,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与2003年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南海北部海洋经济区、北部湾海洋经济区、海南岛海洋经济区,与最近十多年来中国和东盟陆续提出和建设的大湄公河经济区、泛北部湾经济区、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等都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下的次区域合作,它们之间存在交叉、叠合、包容和涵盖关系,在区域合作机制上进行衔接、吸纳、融入,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利用。从地理上看,笔者提出的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中的“泛珠三角区域”,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中心位置,也是结合部位,其地缘特征十分突出。它在地域上形成了一个连接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的地理大板块;在功能上成为临海、临边,直接与东盟国际市场连接的双向开拓的经济大通道大走廊。东盟在“泛珠三角区域”诸省区的对外经济关系中都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广西、云南凭借其地缘优势,跟东盟接壤的越南、缅甸、老挝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特别是华南经济大省的广东省更是占据了中国与东盟外贸的三分之一强,双边投资也居全国之首。无论中国还是东盟,对外贸易均是以海上贸易为主,广东拥有与东盟之间海上运输距离最短的地缘优势,而且在港口群建设方面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广东的港口群已成为华南乃至中南和西南地区的港口航运业的龙头,其中的湛江港,东临南海,西靠北部湾,北倚大西南,是我国大陆通往东南亚、非洲、欧洲、大洋洲航程最短的港口,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主枢纽港,也是西南地区货物进出口的主航道。广东发挥其海域优势及海运价格竞争力优势而积极打造的海上物流中心和转运中心,已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西部大开发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桥头堡”,全国其他省区货物由陆路、水运或空运的途径取道广东经海运进出口东南亚国家。从通道互补的角度来讲,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充分发挥了海运的优势,而东盟自贸区主要以陆路交通网络相连接,三者相互补充,犹如一只蝴蝶的两翼,双翼齐飞。从经济空间的互补角度讲,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扩展和后院,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又是环南中国海经济区的示范和依托,共同成为环太平洋经济区的重要一员。环南中国海经济区同时也弥补了其它经济区陆路运输的不足,将有力地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和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以及闽台海陆经济区的融合与发展。
另外,“泛珠三角”与东盟在资源与产业结构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双方优势互补的贸易形式逐渐由“产业间”走向基于规模经济和差别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且贸易产品范围不断扩大,正在形成互补性的分工;双方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合作形式不断创新、领域不断扩大,从直接投资为主向重组兼并、股权置换、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发展,投资领域从传统的商品贸易向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开展境外合作以及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等方向发展。经济合作的加强带动了人民币的国际化,催生了区域强势货币,环南中国海经济区的构建将加速人民币的区域化、国际化,成为亚洲地区乃至全世界重要的结算工具,必将极大地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西部大开发、泛北部湾经济区和大湄公河经济区的发展,全面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二、建设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的基本路径
近年来,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双方经贸合作领域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近期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相继出访东南亚国家后,双方未来的经贸合作将进一步升级。习近平主席在印尼国会发表了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演讲中,习近平全面阐述了中国对印尼和东盟的睦邻友好政策,提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构想,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指明了方同。指出:中方高度重视印尼在东盟的地位和影响,愿同印尼和其他东盟国家共同努力,使双方成为兴衰相伴、安危与共、同舟共济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历史的经验证明,正是中国和东盟的合作,增加了双方在应对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的抗风险能力。如果没有这种合作,双方都会受到伤害。之所以讲“命运共同体”,是要强调和平与繁荣的重要性,维护这一地区稳定的重要性,维护文化的多样性和保护环境、尊重差别的重要性等等。同时也是要加强经贸、能源资源、人文之间的各种交流,加快地区一体化进程,才能把一个有差别的地区统摄于一个命运的共同体内。
(一)建立南中国海海洋资源区域市场管理—配置—开发共同体
南中国海海洋资源、能源作为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特别是在当前世界各种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能源安全形势日益复杂多变,而使海洋资源、能源领域合作成为中国及南海周边各国共识的今天,积极推进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在海洋渔业、油气、矿业等资源的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快整个南海海洋资源体系的管理、开发合作,实现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共同利用与开发海洋资源,构建紧密的经济生命共同体保障能源需求,对保障双方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利益,以及改善双边关系具有深远的意义。
近十多年来,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在以油气为代表的海洋资源、能源开发合作迈出了较大的步伐。目前采取的合作方式主要以直接贸易为主,但是随着南海周边国家经济规模的增长,自身对资源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加,再加上受到国际经济政治关系和各国的贸易政策的影响,以往单纯依靠贸易进口方式获取资源已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未来需逐步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开发,鼓励本国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投资和参与南海周边国家海洋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生产,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以及南海周边国家的资源优势,灵活采用长期贸易协议和参股开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形成一个包括政、经、商互动多维的海洋资源管理、开发区域化体系,通过区域资源、能源市场一体化建设,构建紧密的经济生命共同体以保障各国经济发展的能源安全。
为了深化我国南部省份和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海洋资源、能源领域的合作,加快形成区域市场一体化,可以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做出努力:
1.政府层面
(1)以制度创新深化合作
借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制度创新和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整合,将整个环南海区域整合成为更加富有活力的经济发展区。我国南部省份与南海周边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经贸合作对话协调机制,努力寻求在南海周边各国建立经贸合作开发区,积极探索建立深化合作的各个产业集群模式。以此带动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海洋矿产、海洋生物、水资源利用以及能源二次开发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合作。
(2)提升政府支持与服务的作用
一是充分利用我国南部各省份与南海周边国家政府间的外交优势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契机,加强政府的号召作用,宣传推介“泛珠三角”的企业和优质产品,逐步扩大企业在南海周边国家的影响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营造国际氛围。
二是要发挥政府对企业投资导向与服务的职能。一方面,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中国驻南海周边各国的商务机构与南海周边国家的相关部门之间互通信息的渠道,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科研机构、高校及重点企业对南海周边国家的国情联合调研等渠道获取信息,并在分类整理后传递给相关企业。另一方面,加快信息交流中心的建设,开设专门服务于企业的互联网站,为双方企业提供各国最新的政治、经济、法律、产业政策等多类型、多层面的信息,形成信息层面的“互联互通”,为企业提供各国的产业发展导向与信息服务。
三是积极鼓励支持海洋资源、能源的投资。一是强化政府的引领作用,积极鼓励国有、民营企业加大向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资源及矿产勘察、开发投资,特别是在与印尼、马来西亚、文莱、泰国、越南等国的优势能源、矿产项目上,在原来的资源产品购销基础上逐步向合资开发推进,最终建立稳定的资源、能源矿产供应基地。在海洋风能、潮汐能等海洋新能源、清洁能源开发上与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开展合作,利用新加坡的科技与技术管理优势。二是建立对南海周边国家的联系渠道,促进海洋资源、能源投资在技术与合作方面交流。
四是在政策层面,从外汇、海关、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到南海周边国家投资的企业以政策方面的优惠,为企业开展与南海周边各国在海洋资源、能源领域合作创造更有利的投资软环境。
在金融服务方面,可利用当前人民币汇率稳定及人民币汇率调整逐步市场化背景下,人民币已成为区域主体清算货币的地位开始初步确立的发展机遇,鼓励我国的商业银行积极拓展与南海周边各国的国际合作业务,为跨国合作的双方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扩大双方本币互换的规模和范围,扩大跨境贸易本币结算试点,减低贸易和投资的汇率风险和结算成本。
在财税政策支持方面,应设立海外投资基金,建立与完善基金支持体系,对海洋资源、能源类的国际合作项目给予资金、税收减免等多种手段支持[丘杉等,《携手“蓝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2月]。
2.企业层面
企业“走出去”投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计划,做好充分的资金、人才、风险应急等方面的准备,加强对目标市场的自然资源、投资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市场准入、经济发展水平、法律法规、市场竞争程度等方面的跟踪调查研究,制定周密的应对策略,同南海周边的国家开展海洋资源合作并非同步推进,应抓住印尼、新加坡、文莱、越南等国为重点,“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注意以海疆矛盾不存在或可控制的国家为投资重点,对矛盾显现化的国家则以贸易为主,以期规避风险,获得较好的效益。
(二)海陆一体化的现代物流网络建设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陆路交通建设起步非常早,进展迅速,但海上通道建设在自贸区中未占多大的分量。从当前南海周边各国的物流发展水平来看,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拥有发达的海运和著名的国际型港口,印尼、菲律宾虽然拥有亚洲最为古老的铁路系统,然而却是依靠沿海航运进行其国内的主要运输业务,马来西亚和泰国拥有相对完备的公路和航空系统,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则由于长年的战争导致各种物流设施老化、损毁,整个物流水平处于非常低的运作状态。
无论是中国还是南海周边国家,对外贸易均是以海上贸易为主。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建设海上通道是双方贸易的关键着力点。华南地区的广东省拥有与南海周边国家之间海上运输距离最短的地缘优势,在港口群建设方面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广东已初步形成了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五大港口为枢纽港,佛山、东莞、中山等中小港口作为支线或补给港的运输港口格局。为了加快推进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的建设,广东和港、澳地区要加强和深化与南海周边国家的港口合作,以港口物流推动与各国经济合作。双方要加快建设运输通道并做好通关、运输、仓储等配套发展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加快建立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海港网络”,把船运界、港口界和有关政府机构联系在一起,运用机器光学识别、信息科技、无线通信和网络技术,建立现代物流园,提高工作效率。采取降低各种港口费用的政策措施来吸引往来货船,并大力发展与港口配套的铁路和公路系统,形成海陆一体化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随着南海周边各国外来加工型经济的飞速发展,港口的改造和建设及大力发展海运业的导向性政策已成为各国普遍采取的策略,各国纷纷调整国外企业对其港口投资和经营的限制性政策,并大力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国外投资者的进入。广东的企业可充分发挥资本及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南海周边国家相关港口工程建设和物流服务等合作,通过在这些国家选择那些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基础雄厚、科技发达及劳动者素质较高的地段附件优先建立港口,同时充分发挥当前沿海港口城市的现有优势,构筑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的海陆交通体系。
三、中国大陆推动环南中国海地区海陆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区间合作准备
(一)新世纪开始成形的海陆统筹观念在国家海洋区域规划中实现
2003年笔者提出的中国“新东部”经济区“海陆统筹”观念[徐志良等,《中国“新东部”海陆区划统筹》,海洋出版社,2010年9月],现已上升到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层面,2012年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准确把握海洋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陆海统筹,科学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要破除长久以来重陆轻海的传统观念,树立海洋国土的意识,确立海陆整体发展的战略思维。实施“海陆统筹”,就是要正确处理海洋开发与陆地开发的关系,加强海陆之间的联系和相互支援,海洋开发既要以陆地为后方,又要积极地为内地服务,相互促进,努力做到海陆并举。“海陆统筹”将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方面是通过临海产业带这个载体,把海洋资源的利用及海洋优势的发挥由海上向陆域转移和扩展;另一方面,促使陆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内陆的经济和技术力量向沿海集中。这两方面作用的结果是把海洋资源的开发与陆域资源的开发,海洋产业的发展与其他产业的发展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了海陆一体化建设,实现海陆经济一体化。实施“海陆统筹”,就是为了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改善投资环境,多渠道引进外资和技术,把我国的对外开放推向新的高度。
(二)泛北部湾经济区的滨海经济带的形成
泛北部湾经济区包括我国广西、广东、海南及越南、泰国、菲律宾、印尼、新加坡、缅甸、马来西亚等环北部湾的国家和地区,区域内的东盟国家拥有漫长的海岸线,海洋资源丰富。区内形成了以滨海旅游、贸易物流、海洋资源和能源开发、农业及加工业为主的具有泛北部湾特色的优势产业群。
(三)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形成
2009年1月,国务院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规划以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为主体,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促进珠三角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珠三角海洋经济区东起惠东县,西至台山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这一区域是广东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最好、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区内海洋资源优势主要在于岸线资源、港口资源、旅游资源、滩涂资源和原油天然气资源。目前,珠三角海洋经济区形成了以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油气业、海洋化工业、海洋渔业等五大产业为支柱的产业体系,这五大产业产值总和占海洋主要产业产值的85%以上。区内临海工业、海洋运输业和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重点在提升海洋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海洋新兴产业,突出发展海洋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打造一批世界前列的海洋产业基地。
(四)全国海洋经济大调查即将实施,将为大陆沿海海洋产业布局提供依据
2012年1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此次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总体目标是全面、系统掌握我国海洋经济基本情况,完善我国海洋经济基础信息。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摸清我国涉海单位基本信息,形成全国涉海单位名录库;二是全面掌握海洋经济现状,分析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结构和分布;三是全面摸清海岸带和海岛地区经济活动情况,明确海洋对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四是全面掌握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等基础信息,了解其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该次调查旨在摸清海洋经济“家底”,实现海洋经济基础信息数据在全行业、全国范围内的全覆盖和一致性,有效满足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评估决策等的数据信息需求,对宏观指导的支持能力显著提高,为科学谋划海洋经济长远发展、实现海洋强国建设目标奠定基础。
区域外大国积极介入南海事务。美国对南海的基本政策从“中立—不介入—介入但不陷入”的转变,从“即使南沙发生冲突也无义务直接卷入战争”到“愿意帮助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战略调整,特别是2011年以来,随着美国战略重心向“亚太”转移,美国高调“积极介入”南海争端。公开拉拢东南亚国家,分裂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关系,鼓动在东盟框架内解决南海问题;扩大南海的军事存在,与东南亚国家举行年度军演;派遣监测船在南海从事非法活动,侦测中国海洋军事情报。日本为了维护其“海上生命线”、扩大其在东南亚的战略空间和势力范围,打着维护南海自由通行权的幌子,积极介入南海争端,公然鼓动东盟国家“合纵”对抗中国。印度为了继续保持其在南亚和印度洋的战略优势,坚持图谋东进,积极染指南海,与越南签订了《国防合作协定》,与其在南海争议区内开展油气勘探合作。此外,澳大利亚等国也以“南海航行权”关系到其国家利益为由,表示“不能对此视而不见”。这些大国插手南海事务,不断强化在该地区的政治、军事渗透活动,对中国南海的安全环境构成严峻挑战,为建立区域安全机制设置了障碍,加大了中国与东盟有关国家在解决南海争端问题上的难度。
面对当前严峻的南海局势,我国坚持奉行“周边是首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政策,通过自身的发展惠及周边国家。过去的十年,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双方进一步深化经济合作,共同推进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建设,使双方合作朝着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在全球贸易体系和产业分工中,结成一个利益攸关、损益相连的命运共同体,通过经济互信推动政治与文化互信深化,共同筑牢双边关系稳固的堤坝,就能够成功抵御各种外部势力的侵扰,让宁静的南中国海成为各国之福祉,让世世代代生活在南海周边各国的人民共享海洋经济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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