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监事会效能建设的几点思考论文_陈秀平

对国有企业监事会效能建设的几点思考论文_陈秀平

陈秀平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310011

摘要:国有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为了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我国政府提出了监事会制度,为国有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推广有效的满足了国有企业发展的要求,达到了预期效果。在新形势下,为了能够让监事会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需要围绕监事会进行研究,进一步加深相关人员的认识。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事会;效能建设

1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

1.1强化企业自身约束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国有企业必须要积极开展规范化改革进程,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实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但是国有企业的情况较为特殊,企业经营者不是产权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在给予企业管理人员足够自主权力的同时,还需要对这个权利进行监督,避免管理人员不计后果的开展一些活动危害国家利益。因此,需要通过监事会强化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企业正常发展。

1.2及时发现国有企业的运营问题

监事会能够及时地发现国有企业存在的弊端,推动企业实现规范化经营,降低经营风险发生。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关管理条例的支持,而设置监事会的另一个主要功能,就是通过监事会检查企业的各项管理条例是否标准,企业领导班子的相关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是否与公共利益诉求相违背,这些都是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必须要关注的问题。监事会在国有企业中的主要作用,就是要及时发现、解决上述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更好地保护国家资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3保证国有企业资产增值

监事会在保证国有企业资产增值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是因为监事会作为独立于企业经营管理之外的机构,能够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督,更全面的了解国有企业资产风险问题,纠正企业经营管理的错误行为,制止董事会、领导班子危害国有资产的行为,最终推动实现国有资产增值。

2国有企业监事会效能建设策略

2.1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监事会效能发挥的基本前提

我国《公司法》在制度设计上构建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四套机构的管理架构,这一架构是一个有机整体,股东会是企业权力机构,决定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董事会重在解决具体做什么的问题,经营层具体解决怎么做的问题,按照董事会决策抓好执行、落实,而监事会是侧重于做得怎么样的问题,依法监督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并对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这就从决策、执行、监督层面上厘清了各自职能,明确了权责边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在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重视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国有企业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二是职工代表大会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三是非国有股东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相比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更要处理好国有股东和其他投资者之间关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尊重各方股东合法权利,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实现决策权、监督权与执行权分开,为监事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2.2明确的职责定位是监事会效能发挥的指引方向

监事会的作用在于监督,按照《公司法》以及国资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重点是监管、监控,即对企业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等实施有效监督,提出相关意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主要包括: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等情况;企业建立及执行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情况;监督企业财务、资金运行等情况;监督国有资产运行和保值增值情况、监督产权代表及董事、经营管理层等经营行为;监督企业内风险控制、风险防范体系等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从国有企业监督职责的范围分析,一是涉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方面的监督,二是涉及对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管控等规章制度有效执行的合规经营监督,三是涉及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企业经理层等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行为等监督。

2.3结构合理的人员组成是监事会效能发挥的重要保证

目前,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独资企业采用外派监事会的做法,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履行出资人监督权利,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国资控股、参股企业则更多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由股东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养是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先决条件。一是要体现内外结合的原则。《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即职工代表比例、名额具有法定性,由外部的股东代表、内部的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体现了《公司法》对企业主要利益相关者权益保障的考虑。二是要体现民主性、专业性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监事会成员中除国有出资人、股东选派代表并履行相关程序外,明确职工监事应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程序产生,对职代会负责,实施职工民主监督。同时从监事会效能建设出发,监事人选应有相应的任职条件,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参与能力,应优先考虑具有审计、法务、财务等相关职业背景的人员。如职工代表占监事会一定名额,在得到职工认可、具有较好群众基础的同时,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也是保障其民主参与的基本条件。实践表明,一些来自企业风控、审计、法务等部门的职工监事,能将其日常工作、岗位经验、职业判断等与监事会相关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了监事会建设。此外要重视维护职工监事合法权益,企业可明确将职工监事劳动合同期限与监事任期有机衔接一致,对履职能力强、作用发挥好的职工监事,应与其工作考核、职务晋升等挂钩,激发起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其三是处理好监事会与纪检监察的关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属于党内监督范畴,其工作内容与监事会职责有较多交集,如规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议事程序、监督经营管理层履职行为、防范制度缺陷和廉政风险等。

2.4健全的工作机制是监事会效能发挥的必要条件

监事会要履行好监督效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实现日常监督与定期监督的有机结合。一是建立工作会议制度,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公司重大决策、经济运行、财务管理等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列席相关会议制度。信息对称是监事会顺利运行的前提,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监事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制度,便于监事会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相关动态,并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为重点,对重大决策和重大投资等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是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如监事会调研制度,围绕监事会所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是监事会掌握工作主动权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工作的切入点。专项工作检查,针对企业重大投资、重组改制、产权转让、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内控建设及高风险业务等重要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在制度执行、风险控制、操作规程等环节上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并可通过监事会工作建议书、专项报告和工作信息交流等方式,对重要问题或需要关注的事项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提示或通报,形成“监督—改进—反馈”的良性循环。四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监事从提高履职能力出发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结论

监事会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动国有企业进步发展的动力,因此必须要得到相关人员的重视,能够进一步了解监事会在国有企业内部的地位,支持监事会相关工作的开展。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也必须要坚持自己的工作准则,不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只是发挥监督、建议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监事会功能,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武志敏,姚冰.新时期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职能定位[J].东方企业文化,2017(22):43-44.

论文作者:陈秀平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9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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