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业利用外资问题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用外资论文,旅游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利用外资硕果累累。据不完全统计,至1994年我国旅游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协议(合同额)约150亿美元, 实际利用外资约70亿美元。利用外资,弥补了我国旅游基础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了先进的旅游接待设备和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增强了我国旅游业的创汇能力,使我国旅游业在“软件”和“硬件”建设上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在旅游业利用外资规模呈现跳跃性扩张的同时,其结构不合理,效益不佳的倾向也日渐明显。因此,研究旅游业利用外资结构优化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课题。
一、旅游业利用外资结构不尽合理
⒈在产业结构上,外资过多投向宾馆饭店业
旅游饭店业是我国利用外资比重最大的行业。“六五”和“七五”期间,国家引导下的饭店建设吸纳外商直接投资协议累计80亿元,占同期全国30%,如加上中方相应投放部分,估计合资合作饭店建设投资总额将超过130亿美元。至1994年,全国利用外资新建、改造、 扩建的饭店已达476座,客房10万间。外资集中投向宾馆饭店业, 对有效缓解海外游客住宿难的问题,改善投资环境起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使旅游投资出现失衡现象,不利于旅游业的协调发展和利用外资效益的提高,也不利于优化我国旅游产业结构。
⒉在地区结构上,外资主要投向沿海及旅游热点城市
我国吸收的外资在地区分布上呈不平衡之势。得区位、政策、历史、资金积累、地理之利的沿海地区,利用其天然优势,理所当然地成了吸引外资的热土,利用外资颇具规模。同时,由于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和垄断性,使得中部和西部一些热点城市如西安利用外资也呈蓬勃之势,并进而推动了这些城市以及中西部地区旅游业的发展。而我国广大的内陆沿边地区及旅游温冷城市,利用外资却很少。
⒊旅游外资来源、期限、币种、利率等方面尚未实现结构的最优配置
旅游业吸收外资主要分为国外借款和外商直接投资两部分,我国旅游业以直接利用外资为主,而间接利用外资所占比例极小。以饭店业为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饭店占总数的90%以上,国外商业贷款项目不多,且对外借款以美元、日元为主。
我国旅游外资来源中,80%以上来自港澳,其次为日本,其它为美国、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而来自欧洲资本输出国的外资较少。在利率方面,我国旅游业外债的利率都是流动利率,利率偏高,所以利息较重。
二、影响旅游外资投向合理化的因素分析
⒈中外双方投资目的相悖
我方希望外资投向旅游经济的薄弱环节,如旅游交通、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商品生产和加工等,以使整个旅游产业合理、均衡地发展。外资受利润的吸引,大量流入旅游热点城市和地区,且主要投向投资少、见效快的短平快项目,如宾馆、饭店。而投资量大、资金回收期长的一揽子项目,急功近利的外商很难产生投资兴趣。
⒉中央投资主体主导作用不足
对外开放以来,我国的旅游投资,从一开始就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决策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例如,“七五”期间,全国旅游业投资的总规模约250亿美元,国家投放仅28.76 亿元, 只占11.5%,“八五”期间国家投入的比重也大体维持在这一水平。国家投入不足,就无力发挥有效的导向作用。难以较快改善六大要素的配套程度差的被动状况,因而也就很难在宏观上把握利用外资的整体结构。
⒊外资投向的具体引导不够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文化与社会背景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再加上中国本身不同的省份和不同的城市也有不同的投资程序和规定,往往会使外商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而我国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也没有在国家对投资的宏观导向的指导下,结合本地或本部门的实际,制订出具体的项目规划和投资导向,向外商宣传,供外商选择,把外商的投资意向引向我们的投资重点。同时,政府在审批外商投资申请时,缺乏透明度,导致外国投资者不清楚哪些投资会被拒绝,而哪些投资将可获批准,因而也就无法确定、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
⒋投资环境对外资投向也有影响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提高引进质量,作了大量工作,但我国的投资环境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制约着外资投向结构走向合理化。譬如,举办旅游交通项目,需要大量资金,而国内经济不发达地区筹措资金制约因素较多,从而影响外资投向旅游温冷地区和短线项目。而且,越是利用外资少的地区,限制和框框越多,从而使地区差距有拉大之势。
三、优化旅游业利用外资结构的对策和建议
⒈强化政策导向,有效引导外资投向
目前旅游业吸引外资中仍然存在着饥不择食,争相攀比给予优惠而盲目地认为“多多益善”的情况。针对中外双方投资目的的偏差及现实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强化政策导向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⑴建立旅游投资咨询机构,对外商的投资加以引导和服务;⑵政策措施要有预见性,超前出台,强化事前导向;⑶在操作技术上,可以由国家旅游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的系统调查,作为产业政策的一个部分,建立一个全旅游行业的“利用外资项目库”,以利于旅游决策时的综合平衡。
⒉制订行业差别的优惠政策,促使外资投向旅游产业中的“瓶颈”产业
十几年来,我国制订的旅游优惠政策中,集中体现在区域差别优惠,行业倾斜较少。这就使得地区的不平衡加剧,利用外资与旅游产业导向的矛盾日趋加深。笔者认为,在积极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过程中,行业差别政策对改善外资投向更为重要。应推行倾斜的行业政策,对于符合旅游业引进外资重点,有利于我国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的外商投资项目,应给予一系列优惠待遇,以调整“瓶颈”产业的收益水平,提高外商的投资热情。
为实现旅游产业结构以及旅游业利用外资结构的优化,今后我国旅游业吸收外商投资的重点取向应是:
①利用外资建设风景名胜区。中国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但这些宝贵的资源尚有许多未开发利用。现有景点,大部分存在景点老化,景观内容单调等情况,需要进一步开发建设。因此,把外资投向风景区,不仅可以进一步开发我国的旅游资源,增强我国旅游业的吸引力,而且也是优化和调整我国旅游产品结构,使其从单纯的观光型向观光度假型转变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大外资对旅游风景区建设投入的比重,对旅游业的持续稳步发展至关重要。
②利用外资发展旅游商品生产。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是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商品的销售创汇,是旅游创汇极其重要的一环。旅游商品生产是我国旅游业的薄弱环节。尽管我国富有民族特色,值得开发的旅游商品很多,但业已开发、上档次、形成规模的只占很少一部分。如果有更多的外资投向旅游商品生产,对形成我国的旅游商品特色和生产优势必将是十分有益的。
③大力发展外资“嫁接型”旅游企业。发展外资“嫁接型”旅游企业,可采取补偿贸易的办法。我国的旅游企业大量地表现为设备需要更新的老饭店。补偿贸易改造饭店,是指我国现有大型饭店向国外投资者赊购材料、设备对饭店进行改造,以改造后的客房按一定的年限交付国外投资者使用,偿还债务。至1994年,全国已有涉外饭店2995座,客房40.63万间。按5—6年更新改造一次,每年约需要更新改造6—7 万间客房。更新改造老饭店,除国内自筹一部分资金外,利用外资是一条可行之路。
④利用外资发展旅游交通。旅游交通是旅游业发展的要素之一。而交通运输在我国是个短线。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际国内游客剧增,对旅游交通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利用外资解决我国旅游交通的短线制约问题,将是我国在资金短缺情况下的明智选择。今后,我国不仅要利用外资增加交通工具,而且要下决心引进外资搞机场、铁路的建设,以根本上解决交通“瓶颈”问题。
⒊加大国家对旅游业的投放比重
国家导向性投入不足,是造成旅游业外资投向结构不合理的一大原因。例如,“八五”期间,浙江省旅游业的实际投入为 5.66亿元和1.755亿美元,合计20.23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家投入仅占3.8%,省投资占0.5%。为此,“九五”期间国家应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 以加强宏观管理,改善外资投向。
⒋尽快促使旅游业外资引进的多元化结构形成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旅游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已成为蓬勃之势,但旅游业利用优惠贷款仍是空白。为化解外资利用中的风险,应将以往以直接投资为主的引进外资结构,丰富扩展为多元化结构,如在借款中扩大官方优惠贷款;在直接投资中,增大土地批租与股权筹资的比例;在币种结构上也要加大与收汇币种的匹配以防范汇率风险。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环境中的“软件”和“硬件”的不断完善,90年代将是我国引进外资结构逐渐趋向合理,即由单一转为多元化的年代。旅游业应该顺势而为,积极开放一些80年代外资尚未或很少涉及的领域,大胆采用一些与传统似乎相悖,但与国际规范相符的做法,促使我国旅游业外资引进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