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世界:经济全球化中的两极均衡_国际经济论文

国家与世界:经济全球化中的两极均衡_国际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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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952(2000)10─0008─07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最后时刻的日益临近,国内外关于中国能否从中获益的争论日益激烈。与此相关的问题是,发展中国家能否从经济全球化中获益的争论,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而在全球学术界、实业界和政治家中达到白热化。在这场争论中,经济学家通常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具体测算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国家的获益水平。但是,这种计算一般是建立在可测的假设条件上的,并没有一种统一的理论可以说明,为什么有些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获益,而有些国家不能从经济全球化中获益,有些国家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获益很大,而有些国家则从经济全球化中获益很小。尤其是不能解释为什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的两极分化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却日益严重了。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问题就可能存在思想和理论上的障碍。本文试图建构一种统一的理论用以说明上述问题。

一、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

在人类经济史上,经济全球化是一种既新又旧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尽管经济学界至今没有一个大家公认的定义,但对经济全球化大致包括的内容还是清楚的。一般认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是,国际贸易量迅速增长,全球性资本流动的大规模扩展,在全球范围内利用资源。这些经济现象,至少在100多年前就已经发生了, 只不过其规模没有这么大罢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847年就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英国《经济学家》杂志1997年10~12月号上刊载的《对全球化的思考》一文也认为,至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50年中,经济全球化就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由此看来,正如德国经济学家赫贝特·杰尔施所言,经济全球化不过是用于形容一个早就开始的、漫长发展进程的新词汇(注:里斯本小组.竞争的极限:经济全球化与人类的未来[ 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

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它们之间关系的演进事实上存在着三个阶段,即商品输出阶段、资本输出阶段和产业输出阶段。18世纪中叶的产业革命,引发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国际大分工,即世界开始分为工业国和农业国,出现了工业品和农业品之间的贸易,这构成了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商品输出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资本成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重要现象。对上述两个阶段,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西方主流经济学,都曾经从不同角度进行过分析。我们的任务是把这两个阶段置放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研究它们对于国际产业输出的意义。在我们看来,商品输出、资本输出是产业输出的历史前提,产业输出是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发展的必然结果。20世纪60年代,产业输出成为一股潮流,当代的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已经纳入产业结构成长的范围,服从于产业调整和产业转移的需要。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已经不能成为一国经济发达的象征,只有具有连续创新与高度化的产业结构,只有不断通过产业转移连续更新产业结构,只有位列世界产业结构成长的主导地位,一国经济才能称得上先进、强大和发达。

当代经济全球化不是历史上的经济全球化过程的简单重演,它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产业成长和产业转移。有些经济学家认为金融市场和资本流动是当代经济全球化的核心部分,这实际上是把浮在水面的“泡沫”当成了江河湖海浩荡的主流。事实上,尽管金融市场似乎相对独立于产业市场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衍生品市场和对冲基金的投机更对产业市场的发展形成损害,但如果没有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产业成长和产业转移,金融市场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二、比较利益理论的假设前提

当人类历史上的经济全球化过程刚刚拉开帷幕,大卫·李嘉图就用比较成本理论说明了两国贸易中的互利性。今天,主流经济学解释经济全球化中的利益分配仍然以比较成本理论为基础,尽管人们已经发明了消费可能性分析的新方法。为了避免误解,我们仍有必要在此简要说明这个理论,虽然经济学家对此很熟悉。大卫·李嘉图用英国的毛呢交换葡萄牙的葡萄酒的例子来说明,假设生产毛呢,英国用 100单位劳动, 葡萄牙用90单位劳动;生产葡萄酒,英国用 120单位劳动,葡萄牙用80单位劳动。从英国来说,1<100/90<120/80,即1<1.1<1.5,这说明英国在毛呢和葡萄酒的生产方面都处于劣势,但在毛呢生产方面的劣势小于葡萄酒生产方面的劣势,换句话说,英国在毛呢生产方面具有比较成本优势。从葡萄牙来说,80/120<90/100,即0.66<0.9<1,这说明葡萄牙在毛呢和葡萄酒的生产方面都处于优势,但在葡萄酒的生产方面比毛呢的生产具有更大优势,换句话说,葡萄牙在葡萄酒生产方面具有比较成本优势。他认为英国和葡萄牙只要各自按照比较成本优势来生产并交换对方的产品,都可以从这种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获得比较利益。

但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只有全部满足下列假设条件才能成立:

(1)追求本国利益最大化。 各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目的就是获得比封闭经济条件下更大的利益(也就是我在1994年和1997年所指出的价值盈余),这就舍弃了那种不获利的“援助”或赠与等国际经济政治行为。

(2)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这就是说,在国际市场上, 一切交易对象,既有多个供应者,也有多个需求者,他们都是价格接受者,各国及其微观经济主体都不能决定或影响价格的形成。

(3)完全对称的市场信息。对于同一种商品, 所有的供应者和所有的需求者,都拥有相同的信息,谁也不能因为拥有比别人更多或不同的信息而影响交易行为或成交率,也不会有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

(4)市场交易制度是中性的。任何交易行为都是一定规则下的行为。但这些规则以及为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则而存在的组织必须是中性的,即不会因为这些制度的形成与执行而影响交易的公正和公平。这不仅意味着国家不利用强权影响规则的制定与执行,而且意味着已经形成的国际规则和国际组织对所有的国家都是不偏不倚的,所有国家在其中的地位与权利、权力是平等的。

如果满足了这4个假设条件, 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各方一般是互惠互利的。然而,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交易都能够同时满足这4个假设条件,有时人们往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才能大致满足或接近满足这4个假设条件。比如,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近, 他们在国际经济和政治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大致相同,他们之间的交易有时大致上是能够接近满足4个假设条件,尽管他们之间也需要艰苦的谈判, 甚至发生摩擦,有时即使付出艰苦的努力,也很难基本满足这4个条件。 比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由于他们的经济实力相差悬殊,他们在国际经济和政治体系中的地位与权利也完全不同,这不能不影响他们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获益水平。之所以不能完全满足这4 个假设条件,一个根本原因还在于,在强权政治的环境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国家往往使其他3个条件不能成立, 从而使比较成本优势不能得到有效地发挥。

三、利益分配的制度主义解释

现在,我们在继续坚持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假设条件下,逐步放宽上述的其他3个假设条件,看在现实的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 国家之间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会呈现什么样的格局。

(1)垄断竞争或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事实上, 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不完全竞争”市场的一种特例。由于规模经济造成的成本优势,也由于保护无形资产的制度限制了竞争,现实经济中的绝大部分市场是由少数大企业(常常是二、三个企业)支配的(萨缪尔森,1998 )。 在1997年,世界上前 100家大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额就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3,而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贸易额又占去世界贸易总额的1/3,在余下的1/3中,绝大部分也与跨国公司有关。而在全球投资活动中,80%是由跨国公司进行的。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1999年《世界投资报告》估计,约70%的国际技术支付是在跨国公司内部进行的。世界上主要产品和服务的交易价格基本上是由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控制的,至少他们不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他们往往通过控制产量从而使自己产品的价格高于他的边际成本。就象微软公司尽管受到其他公司产品的竞争,但他对自己的视窗产品价格的影响则是不言而喻的。在发达国家拥有绝大部分大型跨国公司的现实条件下,这样的贸易、投资和技术转移格局,自然使发达国家能够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远比发展中国家多得多的利益。

(2)国家干预国际经济活动。 跨国公司的发展并没有也不可能取代国家对市场的作用。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和竞争机制是国家的杰作(波拉尼,1983),跨越国界的统一的全球性市场的建立也不可能离开国家权力的作用。国家对国际经济的干预远远甚于对内部经济的干预。这种干预源于两个原因:一是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二是国内利益集团的外在压力。在某种意义上说,国家利益与本国公司的利益是紧密相关的。《竞争的极限》的作者已经观察到经济全球化过程出现了一种新趋势:即相互竞争的公司利益与相互竞争的国家利益相互结合,产生了与市场机制本身相对抗的趋势。例如,实施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实施战略贸易政策,限制技术和知识的流动,贸易伙伴之间的互惠主义政策,参与双边或多边经济关系谈判等。无论是全球化,还是逆全球化(罗兰·罗伯森,1992),都服从于公司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要求。公司与国家之间已经形成了新的联盟,其核心是:公司为了自身的全球化而要求自己的国家即政府对经济全球化及时作出反应,国家即政府则为了自身的合法性或执政权威而为公司的全球化提供各种条件。美国公司当年曾经抱怨日本的竞争机制是通产省加股份公司,其实美国的竞争机制何尝不是商业部和贸易代表加跨国公司。曾经有人认为,经济全球化导致国家权力的衰退。英国《经济学家》撰文指出,这种论调既奇怪也错误。该文用公共开支规模的变动说明了政府作用的增强。据统计,发达国家的政府开支占GDP的比率,从1913年的10%上升到1996年的45%。这说明,经济全球化不仅没有削弱政府权力,相反加强了这种权力。其结果是,发达国家对经济尤其是对外经济活动的干预更加明显与有力。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美国和欧盟的表现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他们耗时14年,千方百计提高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门槛费”,其目的就是为了在未来的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为他们的公司或企业创造一个有利的竞争条件,从而获得更多的企业利润和国家利益。

(3)国际经济政治权力分配的失衡。 国家在国际经济政治体系中的地位与权力的大小,决定于各国的经济政治实力。谁也不会否认,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当代国际经济政治体系中的地位与权力是完全不同的。里斯本小组运用K·奥玛尔的“三角化”概念,说明北美、西欧和日本这“三角”具有文化与科学的统治地位、技术优势、军事霸权、经济福利,还有改造世界经济与世界社会的能力(里斯本小组,2000)。我也曾指出,世界经济中存在着“优等生”组合或以“优等生”为核心的新的支配体系。在这样一个新的支配体系中,发达国家是世界市场上信息的制造者和享受者,而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得不到想要的信息。英国的苏珊·斯特兰奇教授曾经分析了国际经济的基本权力结构和次级权力结构,认为无论是属于前者的安全结构、生产结构、金融结构、知识结构,还是属于后者的运输体系、贸易体系、能源与福利,发达国家在其中都处于支配和控制地位,他们决定着规则的制定和监督着规则的执行,而作为规则载体的组织的目标也是由他们确定的。她举例说,国际贸易组织的作用和影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并且反映最强大的成员国或国家集团关心的问题和优先考虑的问题的变化。GATT原来只是管理货物贸易的一种准贸易体系,而WTO现在是管理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的永久性组织,这种变化就是反映了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利益要求。国际金融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也是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成为超级大国,根据他的要求并照顾到英国的利益,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由于他出的资金最多,他在其中也就居于支配地位。现在,这两个组织已经成为把美国的新自由主义思想输送到地球上哪怕是最偏僻角落去的机构。他们把向发展中国家或东欧国家提供贷款与新自由主义经济措施联系起来:降低关税、政府退出经济活动、国有企业私有化、为贸易和企业参股打开国门、严格财政预算、稳定汇率。

根据比较成本理论,所有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的国家都能够获得比较利益,也就是说都能通过全球化而实现共同富裕,但事实上却存在着世界范围内两极分化继续加剧的情况:法国学者雅克·阿达不久前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信息与前瞻性研究中心的数据,计算了世界范围内人均收入的国际差异,1996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以美国为100, 日本为86,欧盟为71,亚洲“四小龙”为67,中国为13, 撒哈拉以南非洲为4。那么,这究竟如何解释?显然,有着严格假设条件限制的比较成本理论是无法说明这种现象的。我们只有放松这些假设条件,把科学假设置放在可靠的现实基础上。上述的3个假设条件与其说是一种假设, 不如说是当代国际经济政治的现实反映。这些条件不是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由国家经济实力所决定的制度因素。正是这些国际经济政治制度因素,扭曲了比较成本理论所反映的那种经济过程,把根据比较优势共同获益的均等分配机制变成了一些国家获益大、另一些国家获益小、甚至不获益的分配过程。这是世界范围内两极分化继续加剧的根本原因。

四、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行为策略

在无制度因素介入的条件下,按照比较成本优势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是可以获益的,但获益的大小往往与制度因素有关,即只要某个国家影响甚至支配、控制了国际经济政治制度,其制度收益可以内部化,而制度成本却可以外部化。从边际主义的角度来看,一国参加经济全球化的“度”,或者说从经济全球化中的获益最大化,如果把比较成本优势作为常数来看待,则取决于制度的边际收益等于制度的边际成本。从这个理论可以引伸出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行为策略:即一方面努力形成本国的比较成本优势,按照比较成本优势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去影响国际经济政治制度的形成与改革,通过改革国际经济政治制度形成有利于本国企业竞争的国际经济政治环境。显然,不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国既不可能获得比较利益,也不可能影响国际经济政治制度的运行与改革。其结果就是中国既无法增进国家利益,也无法利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机遇。所以,问题不是要不要参与经济全球化,而是如何参与经济全球化并通过它最大限度地增进中国的利益。

行为策略之一:按照静态比较成本优势,增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工业是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多纤维协定”的废除,提高了它们的竞争力,导致这些部门的出口扩张。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些部门的比较成本优势,大力促进它们的出口。政府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促进与协调作用,联合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与外国企业竞争,防止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相互之间进行竞争。

行为策略之二:充分发挥企业的特定优势,促进寡头垄断型企业的对外投资。我国的某些行业与产品,有的具有所有权优势(如中药制剂)、有的具有内部化优势(如家用电器)、有的具有区位优势,他们完全可以迅速向国外投资。国家要通过制定各种法规,引导这些企业的市场兼并与联合,迅速把自己的优势寡头垄断化,以占领和控制这些产品的世界市场。

行为策略之三:按照动态比较成本优势,尽快扶植高科技企业的出口与对外投资。仅仅按照静态比较成本优势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还不足以支撑我国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我们要看准产业发展的基本趋势,把目前可能还不具备比较优势但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具备比较优势的行业扶植起来,尽力推动其产品的出口和海外投资,并在海外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尤其是对那些高起点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国家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规定,尽快把他们扶植起来,使他们迅速成长为向海外出口与投资的主力军。

行为策略之四:积极参加多边合作组织和国际组织,竭力扩大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对于已有的多边合作组织和国际组织,我们要想方设法地进入,因为在不在组织内部,其影响力是不同的。即使我们现在进入其影响力不会很大,但进入要比不进入有利,进入可以为扩大影响力创造机会。对于即将成立或将来要成立的国际组织,我国要争取成为发起国。

行为策略之五: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为进一步参与经济全球化创造基本条件。为使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多的利益需要进一步放宽外贸经营权;需要更多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需要加快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

五、结论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国家始终是世界市场上重要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利益获得者。国家离不开世界,世界也离不开国家,他们构成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两极。国家离开世界就失去了发展的机会,世界离开国家就不成其为世界。比较成本理论的分析单位是国家,而一个国家获取利益的机制是世界市场。在世界市场上活跃的微观经济主体,离不开国家的支持、扶植与引导。国家支持本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为的是本国人民在世界经济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由于国家的参与,形成了世界经济政治制度,它构成了一定时期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规范。由于国家经济政治实力不同,世界经济运行规则就可能比较有利于经济实力强的国家的企业。为了国家利益,一个国家除了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鼓励本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还需要不断地要求改革不利于本国企业竞争的各种旧的制度。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一方面表现为中国企业在世界市场的微观经济活动,另一方面表现为国家政府代表企业进行双边或多边的经济谈判,参与各种地区性或全球性会议或组织,这两方面构成一个整体目标,即增进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总体获益能力。

收稿日期:200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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