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太平洋盆地国家地区财政金融会议在申城召开——中国制定发展资本市场八字方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金融论文,太平洋论文,盆地论文,资本市场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讯 记者姚锡敏报道 第9届太平洋盆地国家、地区财政金融会议8月25日至28日在上海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殷介炎在会上作报告时说,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操作逐步转向间接调控。中央银行合理确定、有效控制货币供应量,试编基础货币供应计划。进一步改进货款管理办法,争取逐步将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规模的指令性控制,改为在人民银行调控监督下的商业银行的自我控制,即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他还说,中国将稳步发展现有外资银行,做好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外汇体制改革,完善结售汇制度,做好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加强对资本项目的管理。
殷介炎说,中国政府对资本市场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资本市场“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8字方针,积极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
第一,要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制定《证券法》已列入国家“九五”立法规划。为推动《证券法》的出台,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并根据市场规范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细化现有法规,使其更具操作性。
第二,要逐步改善资本市场的结构,完善市场功能。要组建和发展资本市场的发行机构、投资机构、交易机构、公证机构和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分工,促进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转。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市场监管。要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考试与注册制度;对咨询机构实行资格注册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证券机构内部财务制度与市场风险控制制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四,要继续坚持在规范的基础上稳步发展资本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规模。要在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丰富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法,为企业融资开辟新的途径,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199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标志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提高和金融改革取得很大成绩。
目前,我国已有23个城市和海南省允许外国银行设立营业机构,并已批准9家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浦东经营人民币业务。到1997年上半年,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代表处为540家,外(合)资营业性金融机构16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