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宪政;个人信息保护;政府;立法
引言
虽然个人信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但是如何应用宪法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是当前政府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而大多数公民对信息权保护的意识并不具备,所以必须要在宪法视野下对信息保护的内涵与本质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够提升我国社会公共利益,提高我国政府发展的动力。
1宪政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的内涵
对于个人信息及其保护的来说,其基本内涵是探索宪政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基础。在当前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个人信息保护也进一步得到加强,在宪法当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通过不断了解其基本内涵我们才能进一步了解宪法想要表达的方式基础。提高保护必要性认识才能提高每一个人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对于个人信息的内涵,每个学者都有自己的理解,但就目前而言,个人信息的术语在学界还未能得到统一,所以在进行立法比较和研究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混乱。我国从法学研究上来说,一般对个人信息的用语是比较恰当的,首先因为信息和其它术语之间差别较大,信息具有的价值能够体现的一个人所利用的资料,包括其自身与周围的信息环境等内容,这样通过对自身信息的保护,能够进一步加强整个资源价值和识别效果。对于资料来说其财产属性比较明显,可以将整个数据转化为经济,但这并不说明没有转化为数据的信息是没有价值的,对个人信息的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发展。一般来说数据属于技术领域,而个人信息用在本文中更为恰当,个人信息的用法在法学界是一种主流,而相关法律以及刑法修正案中都对个人信息罪等进行确定,所以说对于特定人群来说,通过有效的采用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表达是比较完善的。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家庭情况、民族性别、教育背景、工作、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内容,这些信息可以单独识别,也可以与其它的信息对比,识别这些信息也都是个人的客观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而无论将这些信息如何分类,通过电脑将信息进行输入并且进行处理、公开或者是隐藏都属于个人的事物信息,都应纳入宪法的保护范围,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力,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对于信息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是关于人格尊严的信息,都应该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
2宪政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的本质
法律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来说都具有指导性,而对于各种事物的保护也是法律的基本特征,通过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就是对人的权利的保护,只有个人的权利得到了全方位的保护,才能让每个人在国家中都有满足感和归属感。各国法律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也就是让每个人对其信息的支配和控制更加自由并且能够有效地防止其它人员对本人的信息进行侵害,在个人信息权中其内容也包括了对自己信息的决定权、保密权、信息查询权和更改权。通过对不同信息的处置,能够让个人信息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同时信息的封锁权和删除权以及报酬请求权等也是当前个人对其信息重要性的有效归纳。一般来说,通过法律对个人信息的权利进行确认和保障,能够让个人更加系统地享有自己的信息,得到有效地利用。对于个人信息权的性质,很多学者认为信息是一种物质,所以信息权属于物权,而有的学者认为信息更加涉及到个人尊严,在收集与利用信息时包含了很多私密情况,这样就体现了更多的信息利益,而这一权利是资料权。所以,从权力的归属来看,资料权也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个人信息权应该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民事权利,这种权利更有双重的属性,个人信息不是全属于物权,而是具有双重属性的一种人格权与财产权。
3宪政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
科技的不断发展带动着信息流通的加速,而个人信息在网上贩卖的情况也随处可见,几乎每个人都受到了个人信息泄漏在不同程度上的影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科技的发展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经营,通过借助信息手段我们能获得更多的便利,但是信息社会也给人们带来了更多信息安全问题。与信息相对固化的前信息社会不同,当前的信息社会的信息流动更加快速,其覆盖面也更加庞大。在1993年美国杂志就曾就此刊登了一幅漫画“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什么?”,这个漫画的意思也就是互联网上的一切活动都不会留下你的信息,而当前社会日新月异,时代在不断发展,我们所进行的任何互联网行动都会留下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不管你是何身份,愿不愿意留下这些痕迹,都会被快捷的社会发展和信息平台所留下痕迹,这样我们在不断地享受社会带来的便捷同时也面临着社会所带来的风险。但是对于普通公民而言,信息的泄露所带来的是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也开始重视起来,世界上很多国家和信息都将何时地区都将个人信息立法的重要性得以提高。
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财富,我们一定要更加全面的看待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通过对本身以及社会综合考虑来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进行确认,通过对每个人的信息问题进行了解,在发展过程中也要应用法律的眼光进行审视,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对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进行惩处,这样才能够通过更高级别的宪法保护来对个人信息权进行维护。所以个人信息的保护早已不是个人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一定要通过立法给予重视,让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在信息社会中受到保护,并且提升其抵御损害的能力,这样才是从宪政视角审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根本意义。
4宪政视野下中个人信息的制度设计
4.1向信息主体告知的程序性规定
如何在宪政视野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效果,需要通过有效的设计来提高个人与社会的信息保护意识,通过政府与国家对当前社会的信息发展情况进行了解,对个人信息受到的侵害情况进行了解掌握,通过不断地研究如何将其侵害降到最低。通过宪政的视野加强对其进行保护的力度,通过程序设计加以保障。将程序设计的重点和基础对每一个人员进行告知,提升每一个人员对信息的保护意识。在国家和相关部门对每一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定过程中需要对每一条进行细致的解答,通过不断地向社会进行解读解释,对个人信息的制度设计进行全方面的掌握,同时也要对每一个涉及个人信息的自然人和个人信息中可能出现的事件进行公布,对接触到信息和获取信息的人员进行管控,不得出现滥用信息的情况。同时在每个信息应用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申请的范围和申请的义务条款进行告知。虽然很多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政府忽略了其告知义务,这时候就要对政府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政府也不能回避责任,一定要勇于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够提升个人与政府共同的信息保护意识。
4.2防范非法查询个人信息的机制
对于当前社会来说,每一个人都能从互联网上获得海量的信息,很多犯罪分子通过非法的个人信息查询而从中获益,这使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受到了较大的威胁,所以在个人进行信息查询的过程中,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对公共记录中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防止出现非法的查询和处理信息等情况的发生。例如当前很多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身份查询个人的信息,并没有通过有效的记录以及告知这样个人信息非法查询就已经成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问题。当前可以通过宪政视野下加强立法规定,对政府纰漏以及政府应用的个人信息有效的管控,将每一个环节都得到细致的运用,这样通过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法律,能够保证个人信息在收集和应用的过程中能够具有更加明确的目的。在自由利用和执法方面也能够解释解决避免随意性的问题,同时也要将程序约束机制进行控制,加强每一个通过个人信息和数量限制环节的控制,将相关检索信息加以限制。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信息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公布在网上,而如何加强每一个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如何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个人信息不断转化的过程中,每个人都需要走出原有的领域,通过宪法对自己的切身权益进行保护,对每一个人信息的获得进行保护,这样通过技术的方式加上宪政视野下的立法方式,能够有效地避免个人信息的滥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侵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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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吴滢
论文发表刊物:《科学与技术》2019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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