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科技:抬起头_股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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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神坛的“亿安科技”

股市是创造神话的场所,想当年中国股市建立初期,不少人就是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才争先恐后入市的。神话也可称得上是中国股市一个永恒的题材了,而“亿安科技”则堪称是这类神话的代表。在2000年的行情中,它一路不回头地涨个不停,终于在2月15日创下了一项新的纪录:成为中国第一支百元股票,市场人士纷纷开动脑筋来阐述其股价高起的合理性,于是“亿安科技”再接再励、一鼓作气登上了126元的高价,该股的这种市场表现让很多人固有的价值观发生了动摇,就这样,“亿安科技”股票曾经从1998年8月的5.6元左右,最高上涨到2000年2月的126.31元,涨幅高达21.5倍,其中,2000年1月4日新年第一个交易日,以42.35元开盘,到1月24日,收盘80.88元,连续16个交易日排列出几乎笔直向上的阳线梯队,此后稍作调整,又继续上攻,到龙年的第二个交易日,即2000年2月15日那天,亿安科技突破百元大关,成为自1992年沪深股票实施拆息后首支市价超过百元的股票,引起市场极大震动。2月16日以114.83元收盘,并于2月17日创下126.31元个股绝对价位最高纪录。被广大股民誉为中国股票市场的神话。那时,一个围绕这支股票发生的故事让人津津乐道:一位老太用5000元买了5000股亿安科技原始股,一直躺着不动的这些股票后来变成了2万多股,老太当初的5000元投资也变成了200多万元。

亿安科技的前身是深圳市外贸系统第一家上市公司———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深锦兴,这家公司成立于1989年8月,1992年5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以前是一家从事禽畜饲料、仓储、粮油食品、纺织业务的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深锦兴上市后经营每况愈下,1993年度每股收益0.535元,并实施了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0.5元的分配;1994年度每股收益0.148元,实施了每10股送1股,配1.5股,配股价3元的分配;1995年每股收益为0.0029元,每10股送3股;1996年度每股收益为-0.233元,账面亏损1700多万元;1997年度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及债务转换,获得净利793.12万元,实现扭亏,每股收益0.108元;1998年再度陷入亏损,每股收益为-0.85元,1999年中期每股收益0.11元。

按照当时“亿安科技”的每股收益和1.325元的每股净资产,有谁愿意花100元去买一个每股净资产才一块多钱,每半年只能带来一毛钱利润的东西呢?假设亿安科技的这个盈利状况能保持下去,并且每一分钱的盈利都会被分配给投资人的话,那些在100元上买股票的人大概要等到公元2500年才有可能收回今天的投资,显然,它的股价完全是庄家操纵的结果。

1999年4月10日,深锦兴董事会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及第四大股东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亿安科技共持有深锦兴23346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6%,从此,亿安科技成为深锦兴的第一大股东。

亿安科技是做什么的呢?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为广东江门市港口路22号12楼,公司主营SVCD、DVD芯片、影碟机、通讯设备及数码科技产品的开发研究和生产销售,公司入主深锦兴后,1999年6月24日,董事会决议,将公司注册地迁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A座10楼,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亿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年8月18日,经深交所批准,股票名称由深锦兴更名为亿安科技,股票代码仍为0008,同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加工基地;首期生产经营禽畜、电子通讯、数码科技、网络工程、生物工程产品的开发及产销;投资办实业;仓储;国内商业批发和零售贸易;进出口贸易。

庄家是怎样操纵“亿安科技”的

刘克谦

尽管亿安科技入主深锦兴是在1999年的事,但有关该股资产重组的消息在1998年就已在市场上流传,并开始了其资产重组题材的炒作,对于这件事,我们只要看看自1998年8月以来“深锦兴”的走势图就会一目了然。

到1998年8月,亿安科技股价还在5元上下徘徊。就在公司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能不能生存下去还是个疑问时,具有“战略眼光”的庄家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开始从二级市场介入,采取最常见的打压吸筹方式,耐心地收集中小散户抛出的筹码,市场有关该股有资产重组的消息悄悄传出。于是,这支一直病病歪歪、不死不活的股票开始走强。从5元起步,到1998年底,已上扬至8.34元,涨幅达60%。1998年12月31日,持有亿安科技超过10万股的户头所持有的股票数占流通股总量的37.4%,当天,亿安科技的收盘价为8.34元,有消息说,这就是“庄家”的成本价,“庄家”在这个价格上下买进了大量的亿安科技。

然后,是长达一年多的拉升过程,打开亿安科技的K线图我们会发现,在整个1999年,它基本上是大涨小回,年底的时候,它的股价已达到42元,是年初价格的5倍,到了2000年,好像是打了一支强心剂似的,亿安科技的价格轨迹突然变得陡峭起来,在22个交易日里除了两天外,全是阳线。亿安科技的庄家非常聪明,从最初的拉升开始,从来不拉涨停板,因此也就不必因为连续的三个涨停板而向市场作出说明。在每天的分时走势图上,它的价格就像事先用直尺划过似的,直直地往上涨,一分钱一分钱地涨,连个弯都不打,在17个月创出2300%的涨势。谁若在1998年8月买入5万元的“深锦兴”股票,到了2000年2月他已经是百万富翁了。可调查一下就会发现,有此幸运的股民寥若晨星。

1999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转向网络和电子科技,“5·19”行情时股价翻了一番,达到34元。进入2000年,亿安科技展开了一轮波澜壮阔的上升行情,股价直指百元大关,从年前收市时的42.30元,到2月15日突破100元,共经历了20个交易日零30分钟。

与股价稳步攀升配合相当默契的是,公司资产重组也在悄然进行。在股价已经有了相当涨幅之后的1999年4月10日,深锦兴A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第四大股东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分别与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深圳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将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9228462股———占公司总股本26.11%,以约3.1元/股的价格,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持有的公司法人股4117620股———占公司总股本5.59%,以4元/股的价格,均转让给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346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1999年6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重组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开展了大规模的资产重组置换工作:

1.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备材料进出口总公司(简称深圳建材),以经过评估的净资产值9119万元等额转让,减少公司长期债务近400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由68.47%下降到62.09%。

2.将在建的深圳兴贸大厦工程、宝安区西乡翻身劳动村商住楼工程、阳江海陵岛房屋工程、北海合浦锦兴房地产工程及锦兴龙岗大厦工程等投资项目以4043万元整体转让给江门市蓬江区天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盘活资产,摆脱房地产业务的拖累,为经营重点的逐步转换创造条件。

3.以转让深圳建材所得收购广东万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万燕集团)22.24%的股权。

4.以对广东惠州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的投资权益4608万元置换广东万燕集团股权,使公司拥有的广东万燕集团股权增加到42.19%。

5.投资1020万元收购江门万燕多媒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江门万燕)51%的股权。

6.广东亿安控股垫资3046万元为公司偿还对深圳商贸控股及深圳建材债务。

通过资产置换重组,公司资产状况和产业结构得到很大改善。1999年下半年,公司又将经营重点逐步向电子通讯、数码科技、网络工程等高科技产业转移,广东万燕集团及江门万燕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伴随着重组消息的披露和股价的上涨,股本也在逐渐向“庄家”手里集中,资料显示,亿安科技流通股有3529.0498万股,1998年中期持股人数为2.9080万户,平均持股1213股;1998年末陡降至1.4906万户,平均持股为2367股;1999年中期更降至4099户。

这时,庄家的筹码收集工作基本大功告成。而到1999年12月30日,亿安科技流通股股东总数仅为2878户。其中,2238个户头所持股票不超过1000股,持股总数只占全部流通股的0.97%,其余99%以上的股票为650个户头持有,其中持有10万股以上的户头有131个,这131户持有亿安科技全部流通股的82.91%。由于股份高度集中,亿安科技的股价可以由庄家随心所欲地操纵。从每日盘面观察,投资者也常常能够欣赏到其“钓鱼竿”式的操盘动作。

而事实是,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大量买入“深锦兴”(后更名为“亿安科技”)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时2000年1月12日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这四家公司通过他们控制的股票账户进行几乎没有成本的对敲买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亿安科技”的股票价格。截至2001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控制的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共实现盈利4.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股。这些行为正好与“亿安科技”股票价格的飙升启动相吻合。

关于“庄家”操纵“亿安科技”的内幕,当时市场存在多种说法,在一个证券网站的BBS上,一个署名为“WWW168”的人在2000年1月14日凌晨写道:“据悉,几个大机构原准备拉抬清华紫光到100元,为20到30元的科技股打开上升的空间,以此展开一波科技股的大行情。但是由于清华紫光的筹码较分散,各庄家难以统筹协调,无法达到预期目的,于是以上几个大机构决定放弃清华紫光,转向亿安科技。由此和亿安科技庄家一拍即合,决定联手合作。于是在该股40元左右散布利空消息,打压洗筹。近日展开逼空行情,超越清华紫光势在必行。”当时,亿安的价格为57元,而清华紫光的价格为60.9元。

神话破灭后的反思

刘克谦

2001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宣布调查操纵亿安科技股票案,并已对持有亿安科技股票的主要账户进行重点监控。消息一出,市场立即作出了反应,亿安科技一开盘便被牢牢封在了42.66元的跌停板上,市场人士指出,对于“亿安科技”本身来说则可能意味着下跌刚刚开始。果然,1月17日,以25.19元跌停开盘,较其126.31元的最高价,已经跌去101.12元。至此,亿安科技又以累计跌去100多元爆出新闻,成为首支跌幅超过100元的股票。目前该股也一直在25元~26元徘徊。“亿安科技”的神话最终以彻底破灭而告终。

一支股票成为百元股乃至千元股,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它是怎样涨上去的。“亿安科技”神话的破灭带给人们太多的思考。“亿安科技”持有1000股以上的人数仅有640人,惊人地少,而持股量却为99.0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2条和第157条规定,股份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之规定”。“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述条件,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上市”。之所以强调“千人千股”,为的是一个目的:反对操纵。

“亿安科技”大大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市场人士很早就知道,亿安科技是一支大庄股,90%的筹码锁定在庄家手中。既然是一支大庄股,市场表现又是如此突出,为什么那么长时间没人管?肯定不会因为管理层没有发现或者找不到证据。管理层某位高层领导在春节前召集券商和有关证券类指定报刊领导开会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看中国的股票就是不够活跃,老是死死的,不过亿安科技还不错,比较活跃。”这段话从这位领导嘴中说出的时候,亿安科技刚刚80多元。有了某种默许,庄家胆子也就大了,可以随心所欲地操纵股票的价格,人有多大胆,股有多高价!

依据《证券法》第49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不满足“千人千股”自然不满足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照理应该暂停或者终止上市,但是亿安科技非但没有停牌,好像连个公告也没有发。从巨潮互联资讯网公布的材料来看,在1999年12月31日,深市不符合“千人千股”规定的至少还有另外四家公司。直到今天,除了“亿安科技”好像还没有任何一家因此而受到《证券法》处罚。沪市也并非没有类似的现象,只是沪市没有公布有关信息,所以人们无从知晓。谁都不把规矩当回事,不管是市场参与者还是监管部门,这就是我们市场的现状。

遍观世界股市,“坐庄”行为都是违法的,是绝对禁止的。我国修改后的新《刑法》专门设立了“操纵证券价格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1.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价格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不过,新《刑法》实施了好几年了,但还没有听说哪一个庄家因操纵证券价格罪而被“开刀问斩”的,尽管这样的违规事例并不鲜见。

“亿安科技”之后还能看到什么

巩胜利

投资股票资本市场,应该是一场大家都能赢利的“赌博”,这是现代经济已经展现给这个世界的无穷魔力。

但资本市场的“赌博”与赌场“赌博”有着根本上的差异。前者是无本之木;而后者,是以资本挟着人类所有的

产业与财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升级进步的链接、核能汇聚爆发的反应。

赌博,有赌博的游戏规则。最起码有两点大家都会遵守:骰子转动的时候,可以做任何的投注动作;转停以后,任何投注都被视为违反游戏规则。于是就有了“对策”:有人欲走“捷径”,就控制骰子转动、最后停止的刹那;还有人力图在停止转动后继续出“牌”,而取得结果是一目了然的赢利。这种明目张胆、在众目睽睽之下的违反游戏规则,又很快地被业界所唾弃,于是更高明、更隐蔽、不被人们眼球所视界的“黑市”,却一直在偷偷摸摸地延续到今。

4月25日,中国证监会终于逮住了操控“亿安科技”的黑手,把这些控制“骰子”、乱出“牌”的“黑手”逮个正着,中国证监会同时依据国家《证券法》第71条规则,没收这四家公司违法所得4.49亿元,再罚款4.49亿元。这两项之和是近10亿人民币的庞大资本啊,每家公司平均2亿多人民币,真让中国老百姓大开了眼界。

其实,没收4.49亿元,再罚款4.49亿元,是中国《证券法》第184条对“操纵”股票资本市场违规者最最底线“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也正好是违反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低下线的处罚。对照《证券法》该条款“任何人违反本法第71条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制造证券交易的虚假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除此而外,还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此次披露的“亿安科技”,并没有涉及该四家公司“内幕事件”的“犯罪”与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惟一能够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对号入座的有第180条和第182条。触犯第180条的罪名是:“证券内幕交易罪”,触犯182条的罪名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而前者构成的定罪必要条件是,只要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论行为人是否获利均要定罪;而后者的要件是,只要有利用资金、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之一者,且后果严重者就要定罪;前者处五年以下拘役,5~10年法定刑,后者,处五年以下拘役的法定刑期。从中国证监会4月25日披露的“事件内幕”上,这四家公司对号入座都不为过,但犯罪与否的法律程序上,应该首先归公安机关管辖。

尽管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这四家公司在法定时间内有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法院行政诉讼的权利,但有学者分析这四家公司会当然认可,因为诉讼将面临着“陪了夫人又折兵”、国内舆论及股民们“黑市”祸源的境地,更何况,这四家公司根本就不想与国内外媒介发生任何交往,不仅事发焦点的今天是这样,而且在炒作“亿安科技”从5.60元到126.31元的6个多月时间中也是万马齐喑。毫无疑问,此次“操纵”亿安科技股票,是这四家公司胆大妄为、低估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错误判断所故意而致。

其实,中国股票资本市场的这种“操纵”行为,大家都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像中国股市最“红得发紫”的领头羊“川长虹”和“深发展”都有过类似的历史纪录,但谁又能怎么样呢?此次中国证监会拔剑出鞘,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幸之万幸!大凡进入中国股票资本市场的人,大都有一条不成文的心理规律:买涨不买跌。而这次,真让中国老百姓开了回眼界,同时也为中国证券资本市场开了一个新世纪超126元的“国际玩笑”。

成就了这四家涉嫌“市场经济犯罪”的公司,应验了中国股票资本市场没有“庄家”、猴子称霸王的现实,不说是瞎猫逮住死老鼠,最起码也是守株待兔的结果。但最真实的是:监督中国资本市场的证监会,开始猫抓老鼠了。猫只要抓老鼠,环境就一定会得到改善。

中国古人说:“文似看山不喜平”。意为越有两极兀立、越跌宕起伏,就越令人耐看,越有其生命的价值。而今的中国股市却相反:越是两极、越是“黑马”杀出,将越是灾难前的另一个征兆。而“玩火者自焚”,这是中国人的古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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