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基尼系数与再分配制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系数论文,基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33.13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5X(2013)02-0022-13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为此,“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在此背景下,研究、借鉴日本基尼系数改进政策及相关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一)基尼系数标准①
洪兴建(2007)、徐映梅等(2011)认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衡量收入差距的一般标准为: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合理;0.4~0.5表示差距较大;0.5以上表示差距悬殊,通常把0.4作为“警戒线”,超过这条“警戒线”时,贫富两极的分化较为容易引起社会阶层的对立从而导致社会动荡。[1]
(二)日本关于基尼系数领域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尼系数、贫困率、国民收入再分配与格差社会等逐渐成为日本学术研究的热点领域。这些研究主要分为3个方面。
一是论证贫富分化与基尼系数扩大现实存在。贝塜啓明和石田祐幸等学者从1979年开始关注日本收入不平等和贫富分化问题,认为二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国民收入不平等,1962-1969年间比较平等,之后又进入不平等阶段。[2]石崎唯雄(1983)首次旗帜鲜明地提出日本存在贫富分化,其经典著作《日本所得与财富分配》指出,按照他计算的数据,20世纪70、80年代“平等神话”时代并不真实,日本实际是仅次于美国的收入不平等国家。[3]松井吉三(1984、1988)认可石崎唯雄的观点,认为自1965年以来,工薪阶层收入低和财政再分配政策机能弱化,使收入不平等现象逐渐明显,基尼系数逐渐上升。[4]橘木俊诏(2006)[5]和佐藤俊树(2000)[6]再次肯定了石崎唯雄的观点,指出日本收入分配公平的“神话”并不属实,新数据证明,20世纪80年代以来,老龄化、单亲家庭数量上升、工资分配差距拉大(低层员工与高层管理;正规与非正规员工)等因素导致日本社会收入不平等加剧,基尼系数、相对贫困率和绝对贫困率均呈上升趋势。此外,日本还存在着一些统计数据未能体现出的制度性差距。橘木俊诏的观点引发了日本社会关于贫富分化是否扩大、中产阶级是否崩溃以及基尼系数上升的原因等的“橘木·大竹論争”。[5]
渡边雅男和韩冬雪(2008)认为,从2007年度OECD发布的《对日经济审查报告》来看,过高的贫困率说明日本在OECD国家内属于相对贫困,日本由非正式就业引发的劳动市场两极分化以及税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共同导致这种贫富差别。1972年OECD《经合组织成员国的收入分配报告》将日本和瑞典并列为收入最平等的国家,造成了日本虚假的“公平神话”。实际上,这个报告数据并未包括农民和单身群体,导致平均收入的平等指数高于实际水平。[7]
二是研究基尼系数扩大与格差社会、贫困问题。浜松诚二(2003)界定了日本进入格差社会的基尼系数基准(0.4)以来,[8]勇上和史(2003)、贝塜啓明(2003、2005)、山田昌弘(2004)、大竹文雄(2004、2005)、橘木俊诏(2006)和浦川邦夫(2006)、阿部彩(2008)等对基尼系数扩大、格差社会和贫困问题等进行了研究,指出尤其是小泉首相执政以来,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对市场调节作用过度信任,导致社会保障、税收等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弱化,基尼系数进一步扩大。[9]岩田正美(2007)更把格差社会表述为“现代的贫困”。[10]新田和宏(2009)甚至把基尼系数扩大的格差社会称为“新贫困政治学”产物,即政策导致的贫困,新自由经济主义尤其是小泉以来的政策动摇了日本福利型国家建设的根本。[11]
2007年12月日本大学牵头成立了“贫困研究会”,集中了日本各大学研究格差社会和贫困问题的著名学者,采用每两月一次的例会、每年一次的研究大会和出版《贫困研究》杂志等方式,专门、系统地研究日本贫困问题。截至2012年9月,已召开了21次例会、5次研究大会并且出版了8期《贫困研究》杂志。②
三是分析基尼系数扩大的原因。佐藤哲彰(2011)从劳动时间角度研究了不同年龄层的基尼系数差距及其原因。伊多波良雄(1984)、林宜嗣(1993)、林宏明(2000)、铃木靖法(2009)等则从所得税角度,研究了国民收入分配对基尼系数的影响。[12]北村行伸和宫崎毅(2012)实证分析表明,日本1984-2004年国民收入不平等,与税收再分配效能偏低有正相关关系。[13]
当然,原纯甫和盛山和夫(1999)等学者也认为,虽然20世纪70、80年代基尼系数有所上升,但日本即使不是北欧那样的平等福利国家,也是和英、法、德并列的普通国家,并非美国那样的贫富分化极大的社会,而且今后也不会有很大变化。[6]
(三)国内关于日本基尼系数的研究
国内目前尚无文献专门研究日本基尼系数。莽景石(2006)、胡欣欣(2007)、王海涛等(2008)、曾国安等(2011)、孙章伟(2012)、王文元(2012)等的文献对日本基尼系数做过简单分析。[14]
二、UNDP与OECD关于日本基尼系数的不同结论
(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关于日本基尼系数的结论
2009年度UNDP的《人类发展报告》指出,日本基尼系数在经合组织(OECD)国家中仅次于丹麦,也是全球基尼系数第二低的国家,“R/P 10%”③比例甚至低于丹麦(见表1)。
从表1的样本国家看,2001年以来,UNDP发布的日本基尼系数一直是24.9%,丹麦、美国、法国和韩国的基尼系数也是自2001年后维持不变,而且UNDP与美国人口普查局(Census Bureau)发布的美国基尼系数(46.8%)差距很大,这表明UNDP统计体系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基尼系数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不足。
UNDP基尼系数数据采用的是总务省统计局的《消费实态调查》数据,而OECD统计局、内阁府和厚生省采用的是《国民生活基础调查》数据,因此提出了与UNDP报告截然不同的结论: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日本基尼系数并非UNDP发布的数据那么公平,相反,日本的基尼系数在OECD国家中排名较高且高于OECD均值,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并不如UNDP结论显示的那样理想,贫困率也高于OECD均值。
(二)OECD关于日本基尼系数的结论
OECD在《2006年日本经济报告》中指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基尼系数和相对贫困率大幅度上升并高于OECD均值,成为OECD中基尼系数和贫困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导致差距扩大的因素已经不是生产率,而是诸如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市场越来越显著的双重结构(临时性就业的比重已经从1996年前的19%提高到30%,其每小时的平均工资仅相当于正式工的40%,社保覆盖程度更低,且临时性岗位转变为正式岗位的可能性很小)等因素。[15]
1.初次分配基尼系数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平均基尼系数均超出了0.4的“警戒线”,且呈现逐渐上升态势,2010年较20世纪80年代中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2000年和2005年分别上升了33.91%、14.64%、6.94%和4.29%,并且超过了OECD均值(见表2),这说明日本在OECD国家中贫富差距事实上在日益扩大。2010年日本初次分配基尼系数超过了OECD国家均值,证明了日本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格差社会”现象愈发严重。
2.再分配基尼系数
国民收入经过再分配后,日本基尼系数低于0.4的贫富差距“警戒线”,属合理、公平范围,这说明包括日本在内OECD国家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效果卓著以及政府介入国民收入分配的必要性。但是即使经过再分配,日本基尼系数仍然高于OECD均值(见表3)。
3.贫困率
日本初次分配基尼系数在OECD 34个国家中排名第十八,再分配基尼系数排名第十一,相对来说,日本国民再分配制度的效能较低,导致再分配基尼系数排名提升,国民收入分配不公平相对程度加大。与再分配基尼系数排名类似,日本贫困率也高于OECD 34国的均值。
从初次分配贫困率看,OECD所包括的34个国家中,日本位于意大利(33.3%)、法国(32.6%)、德国(32.5%)、比利时(31.4%)、英国(31.2%)、希腊(31.1%)、芬兰(30.1%)和奥地利(28.8%)八国之后,排名第九(见表4)。
从再分配贫困率看,日本位于墨西哥(21%)、以色列(19.9%)、智利(18.4%)、美国(17.3%)和土耳其(17%)之后,排名第六,贫困率进一步提升(见表5)。初次分配贫困率高于日本的8个国家经过再分配后,贫困率全部低于日本,说明至少有8个国家再分配政策效能高于日本。而初次分配贫困率低于日本的墨西哥、以色列、智利、美国和土耳其五国的再分配贫困率高于日本,说明这五国改善国民贫困状况的再分配政策效能低于日本。
4.UNDP和OECD数据比较的评述
UNDP和OECD关于日本基尼系数的统计结论迥异,固然与其不同的数据来源、相关概念定义、统计口径有关,但日本学者主要采用OECD和政府部门数据,普遍认可OECD观点,说明UNDP的数据并未得到绝大部分日本学者的肯定。
日本内阁府《2005年国民生活白书》正式认可了日本收入差距扩大的“格差社会”存在的现实。近年来日本政府与OECD统计局的数据基本一致而迥异于UNDP,可以视为是对20世纪70、80年代“公平神话”统计的修正。不过,日本政府也不完全认同OECD统计结论。2006年《经济财政报告》认为,OECD计算所使用的是日本《国民生活基础调查》数据,如转换成《全国消费实态调查》数据,基尼系数与相对贫困率将与OECD的计算结果不同,当然,这一差异仍然属于OECD统计结论范畴,从而表明了对OECD统计数据的基本认同。实际上,UNDP的数据正是来源于日本《全国消费实态调查》。[16]
5.日本政府数据:对OECD结论的支持
(1)基尼系数。厚生省公布的数据比较接近OECD数据,与UNDP数据差距较大(见表6)。
(2)工薪阶层家庭收入变化。从工薪阶层收入变化情况看,日本劳动者的收入总体趋于下降(见表7)。山田昌弘(2004)在《希望格差社会》中认为,日本从1998年前后进入了“希望格差”的两极化社会,并揭示了在不同规模的企业中管理阶层和工人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都呈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17]
房地产泡沫破灭对日本家庭资产状况产生了巨大冲击,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年收入也呈逐年下降趋势(见表8)。
此外,日本家庭的平均收入在1996年达到781.6万日元峰值后就处于下降通道。2010年高龄者家庭和有孩子家庭收入分别为307.2万日元和658.1万日元,以峰值为基准,下降幅度为8.44%和15.8%。显然,高龄者家庭收入相对平缓稳定,原因是67.51%的收入来自刚性社会保障等,而有孩子家庭收入的89.38%来自工资(见图1)。
从国民收入分布看,2011年家庭收入平均所得538万日元,中位数为427万,低于中位数一半的比例,即初次分配贫困率(即年收入低于213.5万日元的家庭比率,参见表4的注解)约为27%(见表9)。这与表4的OECD的数据基本一致
(3)相对贫困率。与表5比较,厚生省再分配贫困率的数据与OECD数据相同(见表10),说明日本政府认同OECD的统计结论。
三、日本基尼系数改进
日本初次分配基尼系数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说明贫富差距比较明显。不过,国民收入经过再分配后,基尼系数降低到0.4以下,进入了合理、公平范围。尽管如此,日本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效能在OECD国家中并不领先。
(一)基尼系数改进
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日本国民初次分配基尼系数处于下降通道,形成了稳定的中产阶级。随后,基尼系数增长,贫富差距一度拉大。1993年以后,初次分配基尼系数经过短暂下降之后重拾升势,国民收入差距逐步显现,并出现了格差社会。
为此,政府努力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等再分配政策最大限度促成了社会平等,再分配基尼系数一直处于平稳通道,并与初次分配基尼系数形成喇叭形通道。2008年初次分配基尼系数达0.4539,但再分配基尼系数仍维持较低的0.3192,改善度达29.7%,创下历史最高(见图2)。这表明,虽然日本国民初次收入差距扩大,但通过再分配政策,实际收入仍保持了相对稳定,初次分配的不平等得以平等化。
从具体年龄结构上看,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再分配基尼系数改进幅度最大,较好保证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总体而言,由于“格差社会”的出现,日本国民收入基尼系数有扩大趋势,尽管这一变化非常细微(见表11)。
(二)再分配后实际收入的提高
按厚生省的数据,如果初次分配年收入在550万元以下,经过再分配后,其实际收入会高于初次分配,反之则低于初次分配(见表12)。这就较好地保证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
四、改进基尼系数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
按厚生省的解释,国民再分配所得是指“扣除社会保险费用和税金之后的初次分配所得加上社会保障所得”。因此,社会保障与税收成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制度安排。
(一)社会保障制度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形成于20世纪60-70年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及高龄人士就业、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卫生医疗保健和失业救济6项。日本1958年修订了《国民健康保险法》,1959年制定了《国民年金法》。“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以来,为配合拉动内需消费型经济发展,日本政府相继出台了系列社保政策,尤其是以1961年实施的“国民皆医疗保险体制”奠定了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国民皆保险,国民皆年金”的目标。
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日本制定了“福利三法”——《生活保护法》(1946)、《儿童福利法》(1947)和《身体残疾人福利法》(1949)。60年代日本增加了《智力残疾人福利法》(1960)、《老人福利法》(1963)和《母子及寡妇福利法》(1964)。“福利新三法”与“福利三法”并称为“福利六法”。1973年被称为日本的“福利元年”,该年日本修订了《老人福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及《国民年金法》等,不仅给予老年人免费医疗,还把年金与工资、物价挂钩,确保国民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80年代“福利六法”与《老人医疗保健法》(1982)、《社会福利事业法》(1951制定,2000年修订)并称为“福利八法”。
年金(养老金)制度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通常被比喻为“三层建筑”:底层(一楼)是面向全体国民的基础养老金制度“国民年金”;中层(二楼)是面向公司职员的“厚生年金”及公务员和教师的“共济年金”;“上层建筑”(三楼)是公司独自的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和公务员独自的、与职务挂钩的追加制度“岗位加算”。其中,一、二楼是为国家直接运营的公共年金。
日本年金的三层建筑,由于实质是一种养老制度的“三轨制”,即自营业者等、公司职员和公务员(教师)等实行不同的退休养老制度而备受诟病。尽管2007年4月日本内阁通过了《被雇佣者年金一元化法案》,拟在2010年废止“共济年金”和“岗位加算”,将其统合到“厚生年金”当中,消除公共养老金上的官民差距,但直到2012年仍未得到国会通过。2012年4月日本政府推出的《年金一元化改革法案》中,取消“共济年金”并合并到“厚生年金”的时间又变更为2015年。[18]
(二)税收制度
涉及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税收制度主要有所得税、资产税、消费税等。2008年这3个税种收入占比分别是32.5%(其中法人所得税22.3%)、15.8%和29.3%。而美国的数据分别为50.9%、16.2%和23.5%。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占比平均为46.5%。实际上,在OECD 34个经济体中,日本税收负担占GDP比例排在墨西哥、智利、土耳其、美国、韩国和澳大利亚之后,是第七低的国家(详见OECD Revenue Statistics 2011)。
1.个人所得税收及减免制度
针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收,国税称为个人所得税,地税称为住民税。个税实施6级超额累进税制,与美、英、德、法等相比,日本个税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最低,仅3.7%;起征点则低于法国而高于美国、英国和德国;最低税率5%,低于四国。
目前个税的累进税率为:195万以下5%,195~330万10%,331~695万20%,696~900万23%,901~1 800万33%,1 800万以上40%。此外,地税(住民税)税率从3档改为1档并确定为10%。总体来看,1974-2007年间,税率和税率档数均呈下降态势(见表13)。
为减轻国民税务负担,日本1962年对住民税开始推行“所得税扣除”的个税减免政策,最基本的包括“给予所得扣除”、“基础扣除”、“社会保险费用扣除”、“配偶扣除”和“抚养扣除”5项。如一个年收入700万,有两个孩子的家庭经过各种扣除后,最终纳税额是301万,所得税(20.4万)与住民税(32.6万)共计53万元,实际税率仅有7.57%。
此外,根据家庭不同,除5项基础扣除外,还有医疗费用扣除、生命保险金扣除、地震保险金扣除、捐赠扣除、杂损扣除(自然灾害与偷盗等)、小企业互助金扣除等6项扣除项目(见表14),大幅减轻了民众税负,较好地保障了低收入家庭的消费能力。
此外,日本政府还实施一些特别减税政策,如1994年针对个人所得税的4.5万亿元的一次性“特别减税”,1995年起每年2万亿元“特别减税”,等等。
2.资产税
日本资产税主要包括继承税与赠与税。以继承税为例,从具体税率看,1998年前,如果法定继承人为3人,则扣除额为3 200万日元,即应税价格在3 200万日元以下,则无需申报和纳税。2003年后扣除额为8 000万日元。2003年税制改革后,日本继承税采用10%、15%、20%、30%、40%和50%的6档累进税率制,不足1 000万日元的部分按10%的税率征税,而超过3亿日元的部分其税率则为50%。应税比例和税收负担率均呈现下降态势(见表15)。
3.消费税
尽管日本1989年开征3%消费税,1997年提高到5%,但税率在OECD国家中一直最低,且低于OECD均值的18.7%,也低于欧盟全部成员国,与欧洲理事会要求的标准税率(15%~25%)差距较大(见表16)。1997年4月政府把消费税提高到5%并取消特别减税政策后,致使消费不足,加上公共投资减少,导致景气下滑,经济进入因政府政策失误所导致的“政策萧条”期。因此,对于OECD关于日本增加消费税的建议,日本政府一直比较犹豫不决和更为谨慎。
2012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消费税增税法案,将于2014年4月和2015年10月分别把消费税由现行的5%提至8%和10%。由于日本消费税是统一税率,而并没有像欧洲大部分国家对食品等生活必需品采取较低的税率。这就有可能使低收入人群相对面临更大的负担,从而拉大格差社会的差距。按照“大和总研”公布的测算,以年收入500万日元的四口之家为例,消费税率增至10%后,与2011年相比,每年新增消费税负担额约为17万日元,约占年收入的3.4%,收入越少则相对税负就越重,显然不利于降低基尼系数。[19]
五、日本国民再分配制度改革
尽管日本国民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效能在OECD国家中并不领先,但基尼系数得到了实质上的改善,同时日本财政负担也愈发沉重。按内阁府数据,日本国民税负负担率在1989年达到峰值的27.7%后逐步下降,而国民负担率则一直稳步攀升(见图3),2011年两个比率数据分别为22%和38.8%。两个指标走势相反并形成喇叭口趋势,表明国民税负在90年代后逐步减轻,但日本财政社保负担却越来越沉重。
具体来看,2009年社会保障费用来源比例情况是,个人承担24.05%,财政32.16%,企业21.43%(见图4)。1960年以来,财政支付社会保障费用的比例绝大部分时间均高于个人支付,导致日本财政背负沉重的社会保障负担。
按照厚生省的数据,社保费用占比在2012年将会达到31.34%(见表17)。在109.5万亿日元的社保支付中,保险费用支付60.6万亿日元,财政支付40.3万亿日元,而当年的国家税收为42.3万亿日元,国债44.2万亿日元。日本财政近乎入不敷出,政府债务与GDP之比达到196%。而老龄化(加上人均寿命世界第一)和少子化,更使得日本财政雪上加霜(按照厚生省的测算,1990年65岁以上老人与20~64岁工作人口的比例是1:5.1;2010为1:2.6;2025年为1:1.8;2060年为1:1.2)。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1年11月,日本设立了“社会保障改革推进本部”。2012年2月,日本内阁制定了以提高消费税率为主的《社会保障与税制一体化改革大纲》,主要内容如下。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确定了5个方向:鼓励多生子并给予生子家庭及孩子养育更多的财政支持;强化社会保险和医疗、看护制度的社会保障机能;强化缩小格差社会的制度机能;取消共济年金,构建一元化的养老金制度,扩大年金和医疗保障覆盖面并使其更加公平;实现人人有体面、稳定工作的“全民参与型社会”;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有稳定的财源支持。
在税制改革方面,确定了两个方向:消费税增收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本次税制改革是以消费税改革为抓手的,包括所得税、资产税在内的完整税制改革。[20]
2012年6月26日,日本众议院表决通过了《年金改革法案》、《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法案》和《提高消费税率法案》等8个“社会保障与税制一体化改革”相关法案。这些法案有助于日本建设稳定财源和健康财政,强化社会保障机能和确保基尼系数可持续稳定改进。
尽管日本基尼系数与贫困率都超过OECD国家均值,但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日本国民还是公平地共享了国家发展成果,实现了国民皆保险和国民皆年金的社会保障。其中,日本政府坚持公布基尼系数并制定系列降低基尼系数的再分配政策安排,完善全民社保和医疗制度,取消共济年金的年金一元化改革政策,把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双轨制”并轨运行等值得我国借鉴。
注释:
①关于基尼系数判断标准来源,国内文献主要缺陷是,使用的都是“一般认为”、“国际社会认为”、“按照国际惯例”或“联合国有关组织定义”等模糊说法,国家统计局《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2011)》使用的也是“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至于这个“有关组织”是谁,判断标准具体可见于哪一份文献,均未提及。笔者认为这个“有关组织”应该是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但是,UNDP《人类发展报告》只是把0.5作为贫富悬殊的基准,并未提到其他数据基准。日本文献除具有中国文献类似不足外,具体的引用还有浜松诚二(2003)界定的“基尼系数基准(ヅニ係数の目安)”。
②关于更多贫困研究会和贫困研究杂志的资料,详见http://www.hinkonken.org/。
③10%最富裕(贫困)占比是指10%最富裕(贫困)群体收入或消费占全国的比例;“R/P 10%”是所得差距倍数,表示这两个群体即10%最富裕和10%最贫困的占比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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