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中资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资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负责人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第一,以合并报表为总揽,综合运用审计抽样、计算机辅助审计、指标评价分析等多种方法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该领导人任期内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计检查,审查任期内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为评价该领导人工作业绩提供依据。
第二,认真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对被审计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资金和重点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从被审计单位资金运作中心--财务公司入手,了解其总体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照资金性质与流向,注意与空壳公司往来资金的运作,并对往来密切的单位及关联企业进行了延伸审计。
第三,关注重要事项。审计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两个并重",即账本审计与个别座谈并重;专项检查与调查研究并重,对重大决策事项和关联交易进行专项检查,注意重要投资项目、资产重组和重大决策的历史背景及长期影响,落实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力求跳出账本,捕捉正反两方面的信息,然后再返回到账本加以验证。
第四,注意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被审计单位自身及境外企业的特点,检查其内部控制制度,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分析利弊,提出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
第五,强化综合分析,审计评价要适当。对中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全面性、客观性和历史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就是要全面地考察被审计人员任期内的功过是非;客观性原则就是审计评价应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不夸大也不缩小;历史性原则就是在认定经济责任时,不能脱离当时、当地的客观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审计人员不仅要看企业领导人在任期内办了几件实事,搞了几项工程,更重要的是要分析企业的资金来源、财力状况和负债情况。如果负债超过自身财力可承受的范围,又缺乏后续财源,势必给后任留下沉重的包袱。在审计评价时,注意将数据评价、事实评价和审计结果评价相结合,同时,为防范审计风险,坚持谨慎原则,对证据不足、法规依据不明、未经核实以及审计未涉及的事项不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