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专业建构范式及其效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效用论文,大学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06)01—0017—05
作为一种专业的组织系统,大学是依托专业的分化与融合而发生、发展的,一定程度上讲,没有成熟的专业机制和社会化环境,就不可能有现代大学的“西方之源”和“当今之事”。在八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大学逐渐形成了一定的专业建构范式。这些范式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互相制衡,为大学的生存和发展构筑起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着大学从中世纪走到现在。
一、大学专业的起源与流变
大学专业的出现是在继承“七艺”学科的基础上,伴随着职业的专业化和学科知识的分化而从中世纪欧洲开始的。首先,当时欧洲的社会经济生活为专业的产生提供了条件。随着西欧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诞生了人类历史上具有现代大学意义的高等教育机构,为当时的社会提供法律、宗教、文学、医学等方面的专门知识。这些专业知识在当时的社会有着各自对应的阶层、行业和职业,正如柯林斯(Randall Collins)指出的,“正是这种教育系统的历史根本地决定了享有声誉的垄断性专业在何地以何种方式出现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1] 其次,职业知识的专业化和学科知识的分化是大学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伯顿·克拉克指出,最早的欧洲大学正是一小批师生出于满足将法律、医学、神学和其他领域发展中的思想加以分化和系统化这一外部的和内部的需要而创办的。[2] 第三,职业知识和“七艺”学科只有进入大学才能获得更高的专业地位和声誉。柯林斯把专业定义为:一种拥有强有力法人资格和界限的职业,这种资格和界限是通过颁发证书和垄断开业条件的正规教育而得以强化的。[3] 柯林斯的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职业和专业的关系。显然,任何职业、行业知识只有转化为大学的学科和专业,并获得证书和文凭的证明,才能获得更高的社会认可度。伯顿·克拉克就直言不讳地指出:“在社会的所有劳动分工中,什么行业的训练内容是在高等教育中进行的,什么行业及其相关思想和方法体系就被确定为先进的。”[4]
在职业(专业)的成长和学科知识的分化催生中世纪大学的同时,大学对专业的接纳、组织、研究又会产生新的专业。沃勒斯坦等学者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他们认为任何学科的论述和研究,其实都是在制造新的专业机会。在中世纪的大学里,实际情况如同许美德指出的那样,一方面知识要求专门化,另一方面又坚持把所有学科结合起来,转化成对知识的完整认识。而当时知识的生长和控制主要受行会、教会和寺院的影响,因此很难形成完整的知识。[5] 不仅与行会、教会、封建统治有关的实用知识在不断地专业化,而且人文学科知识也在走向专业化,这种专业化的过程在文艺复兴以后更加明显。保罗·奥斯卡·克利斯特甚至认为,“知识的这种组成方式是中世纪后期的特征”。“文艺复兴从中世纪后期继承了高度系统化、专门化了的一大批知识……,自此以后,七艺就为大量专业化的学科取代。”[6] 在大学专业的产生、分化和发展过程中,意大利的大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克拉克·克尔对此给予了由衷的赞许,感激之情跃然纸上:“它通过提供面向市场的专业训练促进了专业知识的传播与应用。……它们通过引进特别是在法律和数学方面的训练,支持意大利各城邦所领导的伟大的商业革命……同时它们建立法律、医学和教学等高层次专业的培训。后来,它们(特别是帕多瓦、佛罗伦萨和威尼斯等大学)领导了第二次意义深远的革命:把经验科学引进高等教育界。”[7] 直到现在,意大利大学的专业学院仍占优势。
纵览大学的专业演化历史,其专业流变颇似地质沉积,如果对这种沉积作一种剖面分析,则清晰地显示出大学专业的形成时期和发展顺序:中世纪关于职业的专业(律师、医生、牧师、教师、官员)和关于信仰的专业(宗教、神学);文艺复兴时期关于人的专业(人文、文学、艺术、历史等);科学革命时期关于自然和物的专业(科学、工程、数学、物理等);工业革命以来的各种应用型专业(商业、医学、法律、管理、工程等)。这些专业互相渗透,犬牙交错,共融共生,构成了大学的整体专业群。这些专业推动着大学教育逐步走向理性化、世俗化、道德化和实用化,使之成为人类知识的殿堂和理性精神的诠释者。
二、大学的专业建构范式
面对专业的不断分化和日益复杂,大学必须对各种专业群作出有效的组织和安排,惟有如此,才能在这个迷乱而复杂的生态世界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一)以学科规训为基础的专业建构范式
按照福柯的观点,学科规训是一种“操控话语生产方式”的权力。在他看来,知识的形成和权力的增强是一种有规律地相互促进的关系。“任何权力的增长都可能在它们里面促成某种知识”。“这是一种双重过程:一方面,通过对权力关系的加工,实现一种知识‘解冻’,另一方面,通过新型知识的形成与积累,使权力效应扩大。”[8] 因此,学科规训制度是一种新的知识生态系统和新的知识“生产和消费体系”。它通过规训产生新知识,又通过学科规训权力推动知识的应用。长期以来,大学的专业就是在学科规训的过程中不断分化和发展出来的,学科规训制度是产生和应用大学专业知识的基本动力。由此,所谓以学科规训为基础,即大学的专业设置主要根据知识本身的逻辑和特点进行布局和调整。
那么,知识是如何产生并获取权力的呢?福柯认为,知识是在话语实践中产生的,每一种话语实践都可以由他形成的知识来确定。与此同时,福柯又认为,学科规训制度是一种“操控话语生产方式”的权力形式,“规训既不会等同于一种体制也不会等同于一种机构,而是一种权力形式,一种行使权力的轨道。”[9] 可见,在福柯那里,话语实践是学科规训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操控话语实践生产新的知识。由学科规训产生的知识主要是人文科学知识,而有关自然和经验的知识是从调查中产生的。福柯认为,调查是产生经验知识的一种重要方式。[10] 那么,调查和规训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在福柯看来,调查和规训都是产生知识的一种手段。前者主要用于中世纪,产生自然、经验知识,而后者主要用于18世纪以后,产生人文科学方面的知识。从这个角度来说,中世纪就已经存在学科规训机制(即调查和检查),因为,“检查始终是与规训权力极其紧密地相连的”。[11]
学科规训权力在大学专业发展中的应用主要表现在各种知识操控主体通过学科规训制度不断生产和使用知识。当教会的控制权很大的时候,大学里的神学专业居于统治地位,而当世俗控制权增长的时候,文学、罗马法、辩证法、医学等专业则取得主导地位。当民族国家取得统治地位以后,国家、政府成为知识权力的操控主体,有关意识形态、国家利益和其他具有“实践效能”的专业取得统治地位。随着大学和社会生活日益紧密地结合到一起,市场成为操控学科知识权力的主体,“实用”越来越成为知识的考量标准,各种实用型专业急速膨胀。尽管如此,学科规训制度仍然有自身的抵御能力,因为知识的分化和应用有其自身内在的逻辑特点和发展规律。
(二)以市场需要为导向的专业建构范式
按照马克思·韦伯的观点,“市场是理性的社会化的一种相互交错和相互并存”,“只要哪怕仅仅在一个方面多数的交换竞争者在竞争交换机会就应该说是一种市场”。[12] 显然,在韦伯看来,通过交换实现理性的社会化是市场的重要表现形式。林德布洛姆(charles e.lindblom)持同样的观点, 他认为:“市场体制由简单的交换关系引起……交换不仅是改变事物所有权的方法,也是控制行为和组织人与人合作的方法。”[13] 由此,所谓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即大学的专业设置较多地根据现有的资源和技术,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发展需要,通过和外部环境之间建立交换关系,实现大学和社会、市场的和谐发展。这里的交换反映的是人们通过资源配置和技术选择追求和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并使社会的各种利益矛盾不断获得解决和发展的社会关系。
这里的市场并非简单指涉现代市场经济,事实上,从中世纪大学产生起,大学就已经不同程度地和市场结合在一起。中世纪大学绝大多数起源于单科性的职业学校,直接服务于当时正在兴起的简单商品经济和职业市场。正如伯顿·克拉克指出的那样:“这时的大学主要是培养专业人才的职业学校,只是在有限的意义上可以说它们是为学习本身的概念而存在的,大学在满足专业、教会和政府对各种人才的需要的过程中不断发展。”[14] 可见,当时的大学已经与市场密切联系,拥有专业知识成为从事某种职业的基础。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大学曾经一度偏离社会经济生活,但这种状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在科学革命和产业革命以后重新并更加深入地介入自由市场经济。大学深入地介入市场则是近现代以来的事情,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国纷纷放松了对大学的管制,使其拥有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无需赘言,脱离了外部市场环境,大学的生存和发展都将陷入困境。尽管时有断裂或偏移,“为市场服务”仍可谓大学不变的真理。
伯顿·克拉克认为,在每一个高等教育体系内,国家权威、学术寡头及市场是三股影响高等教育形态及发展方向的主要力量,其中,“市场形式似乎具有最强的应变能力。”“市场形式看来最不容易改变它的作用,因此它是最有可能使教育体制接受变化、适应环境的新需求的一种形式。”[15] 基于市场的应变能力,在当今世界各国大学中,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市场经济的深刻影响,从而逐渐形成了大学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三种模式:市场机制强大,国家干预力度较小的模式,如美国、澳大利亚等;计划性较强,国家干预力度较大的模式,如法国、瑞典、意大利等;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如英国、德国、日本等。总体而言,尽管市场调节存在一些不足,但市场机制对于大学获得必要的资源以及对于推动其与社会的并存和合作不可或缺。
(三)以国家利益为宗旨的专业建构范式
大学生存和发展于民族国家的环境之中,正如克拉克·克尔指出的:“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不仅要为民族国家的行政和经济的利益服务,而且还要成为发展民族身份的重要方面;不仅要成为国家的一个工具,而且要成为社会的灵魂和人民大众的有机组成部分。”[16] 这就决定了大学的发展不能不考虑国家的利益。
大学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受到僧俗统治阶级和民族国家及其意识形态的控制和干预。典型的事件如1158年,意大利弗雷德利克一世(Frederick Barbarosca)颁布法令,承认波隆那法律学校为波隆那大学,使该大学成为世俗政权的工具,推动了法学和自然科学的分化与发展;1167年,英国亨利二世(Henry Ⅱ)为了自主建立国教会反对罗马教皇的统治,通过控制和支持牛津大学的发展,禁止英国学生到巴黎大学学习,从而摆脱了罗马教皇的干涉和统治;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在越南战争期间利用哈佛大学、加州理工学院等对越南开展的政治干预和技术渗透,等等,充分表明了僧俗统治阶级、政府及其意识形态对大学的控制和利用。
克拉克·克尔认为,民族国家对大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民族国家强调民族的历史、文学和风俗、自己的爱国主义、自己喜欢的行为准则;它们有自己认可的意识形态、自己带有不同程度的保护主义的经济、自己占支配地位或国家认可的教会;它们自己对主要职业实践的要求等。[17] 民族国家对大学的这些影响,实际上反映了国家利益对大学的要求,这些要求最终都要体现在大学的专业设置上,如通过设置文学、历史、宗教等方面的专业传播和诠释自己的意识形态、价值观;通过设置基础专业和应用型专业,维护知识的持久生产与应用,改善其政治技术并提高其经济效能,增强国家的实力和竞争力;通过开设职业性专业,满足消费者需要,实现社会公正和平等。总之,大学的专业建构从来就不可能不考虑国家利益的需要。
三、大学专业建构范式的效用
大学的专业建构范式共存于某个大学实体之中,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它们都可以被归结为“需求导向型”的专业建构范式,不管是满足于内部的学科、知识需要,还是满足外部的国家、市场和职业的需要,都是如此。
首先,以学科规训为基础的专业建构范式是大学的基本专业建设机制,它对于维护大学的本质功能和核心使命发挥着基础和堡垒的作用。
在中世纪,大学专业的取舍或者说偏好主要取决于各种知识操控主体,如在北欧,由于牧师对教育的垄断,辩证法或逻辑学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在意大利,实际生活的需要使修辞学和法律占有重要地位,神学退居其次。文艺复兴及科学革命以后,大学从满足职业和阶层的需要转向研究人的心智和纯理性知识,这些知识和人类的实际生活并无多大的关系,但是,判断一种知识是否“有用”,并不能简单地依据其短期的经济效用和实用价值,还需要考量其对于整个人类文明和文化的意义及其潜在价值。正如弗莱克斯纳指出的,“智力与精神生活在表面上是一种无用型的活动,……但对这些无用满足的追求却往往能意外地得到梦想不到的有用效果。”[18] 事实上,大学的这种偏向为人类知识之树结下了丰硕的果实,并由此确立了大学自中世纪以来的第一次转型:从学科专业较为简单的职业性大学发展成为学科专业较为复杂的探究高深学问的“象牙塔”。
然而,大学毕竟生活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它不可能真正做到遗世独立,因此,当产业革命和工业革命到来的时候,大学再也不能继续那种孑然独守、不问世事的“修行”生活。大学及时调整学科方向和专业结构,通过开设应用型专业适应外部生态环境的变化,由此开始了大学的第二次转型:从“象牙之塔”转向“社会服务站”。大学之所以能够迅速实现转型,主要还是依靠其知识的潜力和价值。因为,大学依靠其学科知识权力,已经构筑起大学专业的核心:文理学科专业群。这些专业既成为大学抵制外部侵袭的堡垒和屏障,又成为大学运用知识服务社会的力量源泉。
其次,以市场需要为导向的专业建构范式,拓展了大学的社会功能,为大学的生存和发展赢得了合法地位并获得了必要的资源。
社会和市场是大学生存的土壤。因为脱离社会、脱离市场而走向衰亡的大学并不鲜见。大学的知识生产和运用必须适应外部环境,尤其是职业市场和学生消费市场的需要,否则这些知识和学术成就将因为“无用”而遭到淘汰。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更是决定着大学的生死存亡,尤其对于那些多科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学院等而言更是如此。借用彼得·布劳的话说,大学和市场之间是一种“社会交换”关系,借助这种关系,大学和市场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使大学的专业办学更加贴近社会、贴近市场,使其专业取向多样化、实用化和理性化,更加注重办学特色,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大学的专业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具有双赢的作用。首先,以市场需要为导向,有助于证明大学的存在价值并获得必要的资源,进而维护和捍卫大学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使命。大学的本质是知识中心和文化传承机构,文理基础专业是大学的核心专业群,是大学知识再造的根源。但是,这些基础知识和基础专业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应用价值,并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通过开设应用型的专业满足外部市场的需要,能够为大学探究高深学问提供庇护和必要的资源。其次,以市场为导向有助于提高大学教育的服务质量和针对性,市场接纳了高质量的大学教育后,能够提高受教育质量、就业率、回报率等,有助于社会的安定以及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与文明进步。
另外,以国家利益为宗旨的专业建构范式满足了民族国家的需要,承载并维护着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意识形态、价值观和利益追求。
首先,大学通过设置有关民族国家历史、文学和传统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保护、传承和创新民族国家的传统文化精髓。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是这个国家绵延不绝的根源,是民族身份认同的象征,任何割断和舍弃自己文化根源的民族和国家都将失去进一步发展强大的基础。
其次,通过在大学设置政治学、思想教育、公民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或课程,诠释和传播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使其为更多的人理解和接受。
第三,通过有意识地扶持和保护某些专业并强化专业的经济效能,使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技术更趋完善。随着绩效管理在公共管理中逐渐取得统治地位,管理在实践上成为一种政治技术,大学的专业办学活动也被作为一种生产组织而需要考量其投入产出,大学的“生产”越来越走向量化和标准化,大学必须为民族国家参与全球政治、经济和文化竞争提供智力上和技术上的支持。同时,政府协同大学对专业效益或效能的重视与强调,还伴有意识形态的内涵。正如鲍尔(Stephen J.Ball)指出的那样,“效益研究其实也灌输意识形态”。[19] 这种意识形态强化了专业的政治技术和经济效能,使专业具有更大的实用价值,能够为维护民族国家经济、科技、国防安全等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各种范式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制衡,共同对大学的专业建设施加综合影响,使大学在宕宏起伏的历史长河中绵延发展。
任何一种范式都不能单独满足大学的全部专业需要,大学的各种专业建构范式之间是互补的,同时又是相互制衡的。首先,学科规训力量能够遏制市场力量的泛滥。市场力量的强大必然会导致大学基础专业和长线专业投资的减少,因而有可能遭受市场力量的排挤。当市场的力量走得太远的时候,学科规训力量可以发挥制衡作用,维护基础专业和基础研究的应有地位。其次,市场的力量能够为大学获得必要的资源和资助并防止大学的自我封闭和僵化。大学的学科规训力量有可能使大学仅仅囿于基础专业建设,在自闭的象牙塔内为知识而知识,但却不能够应用和传播知识。这就可能使大学脱离社会实际,失去生存的基础,而大学专业的市场范式正好可以弥补这种缺陷,通过开设应用型专业,把知识推向社会和市场,更好地发挥大学的服务功能,同时也通过适应社会需要获得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第三,国家利益把学科权力和市场力量统合到一起,并用绩效标准测量其产出情况,有助于协调国家、学科和市场的关系。范式之间的制衡使任何一种范式力量都不可能走得太远,总的来讲,没有纯粹的市场,也没有纯粹的学科权力和国家利益,这三种力量共存于大学的专业建设机制中。
总之,大学的专业建设是一个分层次的综合系统,既要考虑学科知识的需要,也要考虑政府和市场的需要。在三者之间,学科专业知识是大学之本,是大学的根基,大学必须按照知识分化和综合化的规律来安排知识生产;面向市场和政府需要是大学之用,是大学功能的外延和拓展。没有大学和社会、市场的交换和互动,就不可能有一个理性化的文明社会。在一个经济上越来越全球化,在文化和价值观上越来越多元化的时代,大学只有在服务民族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普遍的知识世界和全人类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