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历届政府反腐败治理的经验及借鉴研究
王 生1,骆文杰2
[摘 要 ]中韩两国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经济增长模式也有着相似性,因此,无论是政治腐败产生的根源,还是展现出来的基本形式等方面都有其相似性。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韩国在追求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加强对于腐败问题的管控,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无论是朴正熙时代开启的“运动反腐”,还是金泳三时代着手启动的“制度反腐”,都给我们提供了广阔的思考空间,既有理论探讨的意义,也有丰富的实践内涵,借鉴韩国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正面经验将有助于我国更好地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 ]韩国;运动反腐; 制度反腐; 经验借鉴
当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亨廷顿针对现代化与腐化的关联问题指出,“腐化是指国家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的行为”,“腐化程度与社会和经济迅速现代化有关。”[1](45)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廉政建设,坚持反腐败工作主线,从根源上解决党面临的消极腐败危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严肃指出,“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2](67)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指出,“最根本的风险和挑战来自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侵蚀党的肌体”,“腐败是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3](127)这些重要论述充分表明了廉政建设对于促进我国政治文明发展的深刻意义。
中国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廉政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并且越来越重视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大决议指出,要“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明确了廉政建设中要更加重视制度的力量。[4](64)反腐败斗争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息息相关,在反腐败治理中需要特别重视制度建设,需要汲取发达国家在廉政建设方面积累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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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鉴发达国家反腐倡廉经验方面,与中国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的韩国值得特别关注。经过朴正熙、金泳三、金大中等国家领导人的励精图治,韩国制度反腐的工作路线逐渐明晰并确定下来,政府清廉指数大为提升,跻身世界政治清廉国家行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廉政建设成绩。因此,分析总结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背景十分接近的邻国韩国的廉政建设相关经验,汲取其国家治理经验,将给我们提供更广阔的思考空间。
一 、韩国产生政治腐败的根源
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逐渐探索出一条以政权力量驱动经济快速前进的发展道路,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汉江奇迹”。韩国从依靠外国援助发展的落后国家崛起为高科技制造业强国和中等收入国家,经过几届政府的励精图治,取得了治理反腐败工作的阶段性成就,政治腐败水平大大下降。但审慎观之,韩国政治腐败问题仍然是约束韩国社会发展的一大因素。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自1995年起每年在全球范围内发布一次腐败感觉指数(“清廉指数”),满分一般为10分。2018年2月,透明国际发布了2017年全球清廉指数统计表单,满分采用百分制,韩国为54分,在180个参排国家中排名第51位。[5]从美国国务院公布的2018年世界投资环境报告中可以看到,韩国在全球经商便利度、全球创新指数等指标上的排名远高于世界清廉指数上的排名,说明韩国的廉政建设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表1 韩国的外商投资环境相关参考指数统计
若要理解当前韩国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回顾韩国历史上出现政治腐败的社会与文化根源。韩国在经济现代化发展历史上之所以曾出现较为严重的政治腐败,根源于韩国重视人情往来的社会文化,根源于急功近利的经济效益追求等现实社会因素,根源于韩国社会政治与经济过从甚密的社会发展状况。
第一,韩国重视人情往来的社会文化是产生政治腐败的温床。分析社会文化与政治腐败之间的联系能够使人更加深刻地认识现代东方社会权力腐败产生的根源。儒文化强调讲等级、建序列,提倡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儒者要敦睦亲族、善抚邻里,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且有秩序地相处。古代朝鲜作为中国的藩属国,长期效仿中国的典章制度,袭染汉风,社会上讲究人情融通,遇到纠纷困难人们习惯于以疏通人情的方式去解决,并以此作为重要的生活方式。目前的韩国社会重视三种关系:一是地缘关系;二是学缘关系;三是血缘关系。有学者指出,韩国老百姓在社会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自然会倾向于使用礼贿,整个社会风气和民众心理对“正常范围内的腐败”是有宽容度和承受力的。[6](104)
第二,韩国历史上追求经济体快速成长及产业失序发展问题,是韩国曾深受政治腐败问题困扰的现实社会根源。韩国经济取得突出进展源起于朴正熙政府时期,朴正熙执政之后将促进经济现代化作为政权的中心任务,迫切想要实现国家经济的振兴。他在《我们国家的道路》中强调“我们必须首先形成现代化的精神状态”,“帮助人民摆脱贫困,并建立自立的经济。”[7](93)朴正熙深刻分析了本民族深受朝鲜朝国民意识形态的不良影响,附庸意识根深蒂固,缺乏独立和开创精神,往往懒惰企图不劳而获,缺乏进取精神和荣誉感。[7](28~65)他指出,要实现本民族的现代化发展就必须重振民族精神,实现民族经济的独立,“没有经济的重建,自主独立就无从指望”。[8](179)他把经济建设置于国家战略的首位,在全民中强调重视经济发展的强烈民族主义精神,在发展经济优先的指导思想下,韩国出口导向型经济初具规模,工业体系迅速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建设成效。但依靠政权强力驱动建立的经济体系有明显弊病,市场机制并未成熟,行政权力对于经济发展影响力过大,势必造成监管的盲区和暗涌不断的权力寻租现象。
首先,实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从启动文民政治时代的金泳三时期开始,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就落地为一项政治制度。美国国务院出台的研究报告表明,根据韩国法律规定,超过特定职级的公务员,包括所有民选官员,必须公开申报其收入和资产,并充分说明收入资产来源,官员隐匿资产将被处以最高一年的监禁和1000万韩元的罚款。
第三,韩国政治精英与经济团体过从甚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存在互相依赖关系,这使得韩国政治腐败难以根除。形成这一现象的经济原因在于韩国的经济发展道路选择的是政府主导型,政府把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目标,对经济实行强大的干预政策,在很长一个阶段内韩国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全,国家在微观经济中具有强大的干预力。[6](106)这导致公司间的竞争实际上是在非市场的不公平条件下进行的竞争,所以韩国民间的大量企业积极攀附政治精英,进奉政治献金以寻求其对企业的支持。形成这一现象的政治体制原因在于,韩国的选举制度实际上是需要高投入的一种政治体制,而这种体制存在的强大的经济基础就是国家的支柱企业。政治家为了准备竞选,需要接受大企业赞助的竞选资金来支付选举所需的巨额费用,因此避免不了“政治献金”的诱惑,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政企不分的腐败循环圈。而政治精英为了更方便稳定地获取政治献金,通常要支持和扶植大企业快速积累资本,兼并一些中小企业而发展为大企业财团。在这一过程中,政治家和官僚与大企业主之间自然形成了“利益裙带关系”,“官企相护”导致政企不分,从而出现国家资源分配不均衡甚至独占的现象,而维护这种不正常现象的背后,自然形成了腐败的黑洞。现代韩国很多大型支柱企业如三星、现代等,早期都是依靠攀附政治精英发展起来的。目前看来韩国政治精英与经济团体过从甚密的局面还将继续维持下去,这是腐败容易发生、并且久治不愈的根本因素。
虽然经过几代韩国政治家的励精图治,韩国的政治腐败情况有了很大程度的好转,但审慎观察可以看到,只要政治经济密切融合的态势不改变,就不能根除腐败生长的土壤。如有文献显示,2007年三星集团前首席律师金永哲指控三星集团持续贿赂政治家和政府官员一案轰动一时。金永哲的指控内容表明,三星以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经常试图贿赂政治家、警察和政府官员,目的是为了遏制调查或者促进企业利益。这是韩国裙带资本主义的典型实例,是一个基于个人、政府官员、企业高管之间黑金往来的慵惰关系网的真实反映。[9](116~123)可以预见,如何进一步发挥制度的力量限制约束政治与经济之间的过密互动,是韩国接下来推进反腐败治理的重要方向。
二 、韩国的反腐败历程及其举措
韩国反腐败和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将韩国反腐败的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韩国建国到20世纪90年代,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韩国经济发展取得突出成绩,同时政治腐败随之产生,但政府仍将主要精力放在促进经济发展上。第二阶段是韩国反腐败制度奠基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2年),韩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参与了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公约,积极开展独立的反腐败机构筹建和反腐败立法工作,2001年韩国反腐败法案正式颁布,2002年第一个独立的反腐败专门机构“韩国反腐败独立委员会”(KICAC)应运而生。第三阶段是反腐败工作加强时期(2002年到2008年),随着反腐败法案的颁布和反腐败专门机构的设立,反腐败工作纲举目张,更多地脱离了人治色彩,制度反腐路线进一步深化,这一时期治理腐败和预防腐败同时展开,更注重加强腐败防控工作。第四阶段是2008年到2016年,这一时期在反腐败工作上的标志性事件是2008年韩国反腐败和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正式成立,其主要作为体现在颁布了保护公共利益举报人法案、公务人员行为守则、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从2017年新政府的上台开始被视为韩国廉政建设历史上的第五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应对的首要任务是清除上一届政府腐败问题留下的创伤,迅速修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并通过加强廉政建设改善韩国的国际形象。[10]下面结合韩国1948年建国后历届政府的反腐败轨迹分析,我们可以探求韩国政府在建设现代化国家和腐败治理的经验和教训,以期达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目的。
(一) 韩国开启运动反腐时期的有力作为
韩国光复后,日遗企业私有化过程中腐败丛生,当时“不贿赂政府官员,不同政治领导人有私人关系,是不可能买到工厂的”。[6](108)李承晚是韩国第一任总统,由于其执政期间的国际意识形态阵营对抗十分剧烈,所面临的国际形势十分紧张,同时由于美军对韩国的严格管控使得韩国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面对百废待兴的韩国,李承晚能够整合的统治资源和力量可以说是比较有限的。在这种权威不足、发展乏力的社会中,旧朝鲜的官僚体制和作风开始在韩国社会沉渣泛起,朝鲜朝晚期的腐败传统悄然兴起,贪赃枉法横行,贿赂公行现象大量存在。李承晚政府以远低于通胀率的利率将贷款发放给自己偏袒的商人,通过非法拍卖将进口许可证与外汇配额分配给那些愿意为自由党出力的商人,通过寻租自由党积累了大量政治资金,腐败严重地侵蚀了国家政治肌体。
李承晚政府在深度腐败的情况下也开始探索反腐败的路径和政策,他根据1950年发表的《管理座右铭》出台了《公职伦理确立宣言》,内容包括遵守时间,服从命令,完成任务,廉洁、公正团结等内容,[11](284)然而由于李承晚政权本身缺乏权威,在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寻求发展的初期缺乏权威的政府是根本无法清除腐败的,即使制定了反腐败政策也很难得到有效施行。这引发了国内的不满和失望情绪,李承晚只得借助于加强警察武装、管制言论、严格钳制社会以维持统治。据有关资料显示,1955年底美国国务院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对韩国国内的安全形势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韩国政府在西方标准看来是威权式的和腐败的。[12](312)1960年韩国爆发了“4·19革命”,迅速引发了国内政局的强烈震荡,国会通过“时局收拾决议案”,要求总统立即下台,李承晚于4月28日以平民的身份由景武台移居梨花庄。至此,当代韩国历史上的第一共和国时期就此宣告结束。[13](183)
朴正熙于1961年5月领导少壮派军人发动军事政变推翻了民选政府,建立了军人政权。朴正熙政府建立后迅速对国家政权进行了整合,加强中央权威,开启了以政治运动打击国内腐败的运动反腐时期,立志“扫除国家的腐败与社会邪恶,重振颓废的国民道德与民族正气”。[6](109)朴正熙一上台,就对李承晚时期的官僚体系展开清算,近乎于“一刀切式”地把旧政权遗留下来的35000多名问题官僚清理出去,对国家官僚体系进行了彻底的换血,把大批作为当时进步集团代表的军人和专家学者充实进政府机关,朴正熙通过清理官僚体系,使得国家面貌得到了迅速的转变,官员年轻化程度大大提高,高学历官员比例明显提升,绝大部分熟练掌握日语、英语,官僚整体素质较李承晚时期大为改善。[14](37)
朴正熙政府的目标是在中央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政治稳定和民族复兴的两大历史重任。铲除腐败是朴正熙“5·16”政变提出的六项誓言之一,也是他任总统后最关心也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朴正熙认为,“一国官吏的腐败及随之而生的国家行政的腐败,会招致该国政治体制破产,使现代化受挫,是最大的政治危机。”[15](240)他立志扫除国家的腐败与社会邪恶,重振颓废的国民道德与民族正气,采取高压措施对行贿、受贿和官商勾结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先后展开了“政治净化运动”和“庶政刷新运动”等政治运动。“庶政刷新运动”目的有三:第一,“消除所有腐败现象”;第二,“消除社会浪费和不公正”;第三是“最终升华为树立健全的国民精神的精神革命运动”。[16](141)1974年和1977年分别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肃正”,[17](11)这场“庶政刷新运动”改善了执政环境,提高了行政效率,为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条件。此外,还成立了直接对总统负责的审计监察机关韩国审计和检查委员会,这一机构一直为韩国政府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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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正熙政府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反腐败行动,有力肃清了国内官僚体系越发膨胀的腐败问题,为国家政治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因而韩国的运动式反腐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发展过程中经历的必然阶段呈现得比较典型。但由于朴正熙时代面临的国内国际压力十分巨大,为了打开外交局面、突破国内困局,朴正熙时代的秘密政治活动和黑金流动非常频繁,政府的清廉程度仍是比较有限的。有资料显示,朴正熙为了促成韩日关系正常化,派出心腹中央情报部部长金钟泌等人与日本政界及黑道人士大野伴睦、儿玉誉士夫、濑岛龙三、町井久之等人秘密谈判,以争取日本政府向韩国提供经济援助、低息贷款和民间借贷,并秘密授命国务大臣李秉禧等人向日本自民党特别是党内右派集团提供巨额政治资金以支援其选举活动。朴正熙政府对日工作的目的是确保日本对韩的支持政策,扩大日本亲韩势力,抵制国际压力,但条件和代价就是秘密政治和地下政治资金大量涌流,给政权的长久发展留下了隐患。[18](566~577)
(二)韩国反腐的新阶段:制度反腐工作路径逐渐形成并确立
根据韩国文在寅政府最新公布的政府机构组成,可以观察到韩国行政系统内涉及反腐败业务工作的机构单位主要有直接隶属于总统辖制的韩国审计和检查委员会 (BAI),由国务总理统筹的韩国反腐败和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韩国法务部(Ministry of Justice)及其重要分支单位韩国大检察厅(Supreme Prosecutors’ Office, Republic of Korea)。
1987年民主正义党总裁卢泰愚当选总统,卢泰愚由于其军人领袖的出身,牵涉到的利益集团关系颇为复杂,使得其反腐败斗争面临巨大压力,尽管如此,他仍然在任内回应公众关切,开始调查前任总统的腐败问题,并迫使全斗焕远离政界到寺院修行。卢泰愚与旧政府的深厚联系使得他尽管想革除弊政,但反腐败效果十分有限,各种政党活动对政治资金的需要也限制了政府在反腐败领域的作为。有资料显示,卢泰愚总统曾利用批建高尔夫球场、选择移动通讯工具等机会获取大量的秘密政治资金。[17](11)
至今韩国公众对全斗焕政府评价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全斗焕执政以后出现了家族式的贪污受贿,全斗焕的兄弟全基焕、全敬焕等相继被曝光出贪腐丑闻。[19](112)有资料显示,在20世纪80年代,实施工业合理化措施是全斗焕政府进行权力寻租交换的主要手段。在工业合理化措施中失利的企业为了争取优势企业的收购,成为向全斗焕提供贿赂的主要对象。全斗焕曾秘密地与商界领袖进行一对一的会面,在不透明的政策环境下垄断廉价资产交换和低息贷款以收受贿赂,新闻审查制度确保了全斗焕的罪行一直处于隐匿状态,直到他失去权力。[20](635~663)可见,全斗焕时期的反腐败行动基本没有取得实效。
太医诺诺答应了,素心转过脸来,朝着青樱一笑,话也客气了许多:“回小主的话,主子娘娘要在里头歇息了,怕今夜不能再去大殿主持丧仪。主子娘娘说了,一切有劳小主了。”
进入20世纪90年代韩国经济高速发展,韩国民众对民主和反腐倡廉的呼声越来越高。1993年金泳三当选总统,开启了韩国政坛的“文民政府”时代。金泳三宣布要创建一个“新韩国”,进行政治改革,消除腐败,振兴经济,完善纲纪法规。金泳三推进“阳光法案”,率先公示了家族的全部财产,并大力号召国务总理及内阁成员们都要公布个人的财产,接受公众监督,在全国力推廉洁政治、透明政治。金泳三总结了以往各届总统的反腐经验,认为只是从事运动式的反腐是不能根治腐败的,应该从制度反腐着手制定一系列法律制度,运用制度的力量限制权力、监督腐败问题。高级官僚阶层的财产公开制度在民主监督较为发达的西方社会已经得到多年实践,实施财产公示对腐败有釜底抽薪的作用,能有效地从根本上约束官员贪腐。金泳三的反腐从大力推进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落实启动,同时坚决推行了金融实名制,一切金融活动都要使用真实姓名,这使得很多暗藏的贪腐行为浮出水面。金泳三发动的阳光法案行动席卷了韩国上下,近5000名各级官员落马,正是因为金融实名制的推出才使得两位前总统卢泰愚、全斗焕的秘密资金问题得到揭露,前国家最高领导人锒铛入狱,金泳三的反腐行动力度之大为世人瞩目。金泳三顺应时代大势,及时清理独裁时代的遗产,大兴民主政治。他从制度角度提出了根治腐败的一系列举措,为接下来韩国的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金泳三总统率先公布自己家族财产的勇敢行为使得他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为反腐行动解除了许多障碍。他承诺在他的任期内不收取任何政治资金,改善了政府形象,形成了正向的国际影响力。[21](133)但金泳三的反腐行动也伤及自身,1997年5月,他的儿子因为在韩宝集团借贷丑闻中受贿和逃税被拘捕并判三年徒刑。金泳三志在消除腐败,并没有阻挠对其子的合法逮捕和判决。尽管如此,韩宝集团丑闻以及其子被捕还是严重损害了金泳三政权的合法性,也影响到他进一步推进反腐治理。
1997年有政坛“忍冬草”之称的民主斗士金大中当选总统,并高调宣布要彻底清除腐败。他延续了金泳三时期的制度反腐路径,重在制定防止腐败的专门法律制度。2001年推行了《防止腐败法案》,2002年成立了专门的反腐败机构“韩国反腐败独立委员会”(KICAC)。在完善约束腐败法律法规的同时,金大中政府重视民主力量对于反腐败的积极意义,鼓励公民协会和市民组织加入反腐败委员会。金大中政府之后的卢武铉政府、李明博政府、朴槿惠政府在制度反腐的路径上继续推进。卢武铉政府,为了动员全社会对腐败行为进行监督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修订通过了《腐败预防法修正案》等反腐败法案。李明博政府继续推进相关反腐败法案的完善,并成功推动了“反腐败与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的成立。
朴槿惠政府在廉政领域迈出的重大步伐当以推进《金英兰法》的出台为标志。2015年3月3日,韩国国会通过了反腐法案《关于禁止不正当请托及收受财物等的法律(金英兰法)》,该法案的目的是确保公务人员及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公正履行其职责,禁止公务人员以及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不正当的请托以及收受钱物,以确保民众对公权力的信心。《金英兰法》对“公共机构”的含义进行了拓展,明确指出“公共机构”指称包含几个基本类别:一是国民议会,法院,宪法法院,选举委员会,审计和检查委员会,国家人权委员会,中央行政机构(包括总统办公室和国务总理办公室等)及其附属机构,以及地方政府;二是根据《中小学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幼儿教育法》或任何其他法案或附属法规设立的各级学校,以及根据私立学校法规设立的教育基金会;三是依法成立的新闻媒体组织等。法案第5条明确规定了15类情形属于“不正当请托”,明确设置了反腐败领域的禁区和红线。在《关于执行〈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的总统令》中的两份附表里,还进一步规定了涉公人员人情往来中三个主要项目食饮、庆吊礼金、礼品的开销限额,附表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公职人员在外发表演讲的酬金限额,直接规定了具体数目。《金英兰法》的立法初衷就是要在韩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根除请托与招待惯性,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虽然朴槿惠政府已经结束历史使命,但其在任内推进出台的反腐败法案仍将长期发挥作用。在朴槿惠政府执政末期,还签发了《关于执行〈预防腐败及韩国反腐败和公民权益委员会管理法〉的总统令》等文件。一系列反腐败法案的施行有助于提高韩国社会的透明度,也会对韩国的政治生态形成深远影响。
2017年5月新一届总统文在寅上台,文在寅政府执政伊始,韩国反腐败和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就发布了《新政府反腐大纲》,针对朴槿惠政府为腐败摧败的巨大政治危机坚定表示:“通过成功地克服危机,国家逐渐认识到其人民和整个社会永远不会容忍腐败,这一事件也充分证实国家有能力打击腐败。这场危机让韩国获得了更成熟的民主,并收获了更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希望。”[22]文在寅政府深刻体察国民在上一届政府腐败案中受到的心理创伤,他表示,防腐与根除国防产业腐败是全国人民殷切的愿望,新政府应担当起反腐工作重任,并强调国防腐败已经不是单纯的腐败问题,而是安保漏洞,相当于通敌行为。据韩国政府发布的公报显示,文在寅政府整合国内反腐败相关机构力量,成立了国家反腐败政策咨询委员会(The Anti-Corruption Policy Consultative Council),2018年4月,文在寅在其主持的第二届反腐败政策咨询委员会会议上宣布了五年全面反腐败计划。这项反腐败计划包括4个战略领域的50项任务,涵盖公私多领域的反腐败举措,这4个战略领域分别是整合反腐败力量,促进公共部门廉洁执政,促进透明公正的商业环境,促进社会廉洁诚信文化的传播。鉴于前一届政府的前车之鉴,可以预见文在寅政府将始终把反腐败作为政府工作重点。
三 、韩国反腐败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中国的儒文化传播到朝鲜半岛之后深刻影响了韩国民众的思维方式、文化认知和生活习惯。在如今的韩国社会中仍然保持着强大的影响力,以儒文化构建家国共同体已经成为不少韩国学者讨论的话题,在韩国社会有着深厚的社会认知基础。儒文化中“内圣外王”的义理之说要求国家政治以道德为体,以仁政为用,在儒文化的基本认知中道德与政治二者不可分离,圣德与王政是统一的整体,体现了儒文化对最高理想人格的不懈追寻。儒文化对于道德和政治等量齐观的基本认知路径直接影响了人们对国家领导人的评价衡量标准,这也造就了韩国民主政治格局下的一大突出现象,社会公众对于国家领导人出现的腐败往往难以容忍, 一届政府任期中支持率急剧下滑往往是以出现一些事关领导集体道德负面消息为标志的,而大规模腐败丑闻的爆发往往直接导致政权的崩溃。可见在韩国反腐败治理的成效关系到政权的生死存亡,每一届政府上台之后无不在反腐败领域加大力气争取人心,都以极度谨慎的态度面对政权廉政建设问题。
而且,奈卡水晶洞内温度高达58℃,湿度高达90%-99%!一个毫无准备的人进入,会在30 分钟内一命呜呼。所以进入水晶洞的人,都要穿戴冷冻服和冷呼吸系统,相当于低配版太空服,即便如此,他们在里面最多只能活动20 分钟。
有韩国学者认为,政府民众支持率的波动一方面呈现出周期变化的特征,还受到经济状况和腐败丑闻的强烈影响,这是影响政府执政基础的两个重要指征。同时韩国政治的突出特点还表现为公众在评估政府时将经济和政治问题明确分开,并在评估总统表现时过重看待政治因素。一旦政府出现腐败现象,即使是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也并不能挽救民众对政府的支持率。民调机构盖洛普韩国(Gallup Korea)从1988年2月开始对卢泰愚政府及以后的历届韩国政府总统民间支持率进行跟踪调研。2005年韩国国内成立的民调机构 Realmeter也开始从事总统支持率调查,对卢武铉及其后数届总统的支持率保持跟踪调研。目前盖洛普韩国和Realmeter整理发布的总统支持率数据成为比较受韩国国内及国际社会认可的统计数据,其中特别是盖洛普韩国的数据被引用最多。
根据盖洛普韩国(Gallup Korea)调查数据可知,从卢泰愚政府开始,韩国历届政府执政之初的民众支持率都大致处于高位,但在五年任期内却都毫无例外地呈现逐渐走低的态势,其中关键的时间转折点往往是以腐败丑闻爆发为标志的,腐败这一政治之癌的出现直接削弱了政权的执政合法性。
其次,韩国反腐败和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是韩国唯一将“反腐败”写进机构名称的国家机关,是韩国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主体机关,其主要工作围绕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方面展开。在惩治腐败方面的工作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处理关于政治腐败问题的举报,侦检违背公务员行为准则的行为,对举报人加强保护和奖励;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主要工作体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开展公共机构廉政评估,评估政治腐败影响,实行公职人员行为准则,开展反腐败工作培训。韩国反腐败和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的主要职能是领导动员全社会包括政府、公共机构、公民社会以及企商行业的反腐败工作,为了强化韩国反腐败和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在韩国主导反腐败工作的中枢地位,韩国授权ACRC发挥8项主要职能,包括开展改进反腐败法律规章,加强举报腐败线索人员的保护,支持企商行业的腐败防治工作,在整个社会中传播诚信廉政文化,提升韩国作为廉洁国家的整体形象,引入韩国公共机构评估机制提升公共机构透明度等。
说完,她跑回座位,趴在桌子上“嘤嘤”地哭起来。意料之中,张绍凡哭过后就去班主任那告状了,在校我挨了老师一顿批,回家又挨了老爸一顿揍。
后来的朴槿惠政府更是深受腐败困扰并因为腐败问题导致崩溃。朴槿惠执政时期遭遇的最大危机是崔顺实丑闻事件,根据盖洛普韩国统计的数据,崔顺实事件在2016年秋季经媒体最初曝光之后,朴槿惠的支持率开始下滑,特别是10月25日朴槿惠公开道歉后,其民众支持率在数日之内发生了断崖式的下降,跌落至5%,并于11月底跌至4%,可以说这是历届韩国政府民众支持率的冰点。腐败丑闻的爆发导致朴槿惠政府被迫提前结束任期,实现政权更迭。韩国宪法法院在2017年3月10日对朴槿惠弹劾案进行了审理,认为“鉴于公众对禁止不正当请托和收受财物法中建构的公平美德社会的渴望,总统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严格公平的处理。驳回这一弹劾将表明即使再发生类似的违宪行为,法院也无法将总统免职。因此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禁绝政治腐败,结束总统滥用权威接受不正当干政的过往,终结政治与经济企业的勾结,宪法法院决定通过弹劾案”。[23]经过宪法法院的宣判,朴槿惠被立即终止行使总统权力,韩国也随之提前启动了选举新政府的程序,朴槿惠时期的崔顺实丑闻案是审视韩国公众面对韩国政治腐败零容忍态度的真实案例。
红琴在风影面前表现出了两个极端,一方面因为有负于他,心怀鬼胎,怕见不得阳光的隐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她一下子成了低到尘埃里的花,低声下气,另一方面又抱着侥幸心理,估计被他知晓真相的可能性不大,就对他颐指气使,骑到他的头上作威作福。极度无聊的时候,她就朝山头上走去,可是她来到高处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似乎得了恐高症,有一种悬空的感觉,失重的感觉。她怕了,这鬼地方居然那么高,万一踩空了,失落了,那后果简直无法设想。
经过前后相继数十年的反腐败治理,韩国取得了一系列反腐败治理成效,其经验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第一,国家领导集体对反腐败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国家领导人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虽然根据一些学者的分析,腐败与东亚经济增长率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发达国家没有严重的腐败问题,而发展中国家则长期遭受腐败问题困扰,腐败可能会促进经济增长初期的经济增长,可以激励官僚更加努力地工作。但从维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层面审视腐败,就不能不看到腐败给政治生态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韩国历史上朴正熙、金泳三等总统都以惊人的勇气推进廉政建设,为了实现民族振兴和吏治清明加大力气对国家腐败肌体动刀不惜灭身,其政治勇气令人感佩。
第二,除了开展基于东方国家传统的贤能治国思路下的道德防控,由国家领导人推行严以律己、清慎廉洁的政治道德观外,韩国还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设和完善一系列反腐专门机构,这是韩国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取得突出进展的最重要经验。正如有的韩国学者所指出的,如今的民主制度区别于从前的中央集权体制,包含了更多的政治行为体,比如非政府组织、私人公司、私人医院以及顶尖科研团队等各种组织。这些力量都有足够的潜力对政府和国会施加腐败影响,因此腐败的概念应该从政府领域扩展到非政府领域。[24](83~115)面对高度发育的公民社会和多元化发展的政治形势,韩国政府越来越意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开始了制度建设的相关探索,朴正熙政府于1963年成立了“审计和检查委员会”(The Board of Audit and Inspection of Korea,BAI),将其确定为“经济官僚直接检查机构”,可以说BAI是韩国第一个事实上的反腐败机构。运动反腐虽然在当时取得了重大成效,有力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由于打击方式简单粗暴,也造成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后遗症,旨在打击腐败的方案通常会造成新的腐败,这是运动反腐的突出弊病,韩国的运动反腐模式向制度反腐模式的转变是以韩国民主化为契机逐步实现的。
全斗焕和卢泰愚在朴正熙遇刺后的权力真空中迅速抓住机遇,发动军事政变相继登上历史舞台。他们都是朴正熙秘密培养的新军官组织“一心会”的骨干成员,效忠于最高领袖朴正熙。全、卢二人夺取政权很大程度上依靠的也是“一心会”的成员,所以全、卢二人在当选总统后,为了巩固“一心会”形成的政治同盟,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朴正熙政府的政策路径,继续在运动反腐路径上做出探索。这一时期“社会净化运动”和“新秩序、新生活运动”先后启动,但收效有限。
戴威的经历堪称天之骄子,曾是北京大学学生会主席,创办ofo时就立志要改变世界。戴威以30亿元财富排名《2018胡润80后富豪榜》第32位,可以说是最著名的90后创业者和企业家。
首先,韩国审计和检查委员会(BAI)是直接对总统负责的独立审计机关,BAI主席由总统在国民议会的同意下任命,BAI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均由总统根据BAI主席的建议委任,其薪酬按副部长级长官执行。根据审计和检查委员会专项法案第一章第9条规定,韩国审计和检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任何商业经营,不得同时担任国民议会或地方议员,不得担任国内行政机关部门职务,不得担任接受审计调查单位的相关职务,不得接受任何单位的兼职薪俸酬金。而且根据第一章第10条法案,委员被禁止参与任何与政党相关的政治活动,这都是为了充分保障BAI行使审计监督权力时的独立性。
有学者分析了金大中政府和卢武铉政府时期民众支持率下降的转折原因,金大中时期虽然在1999年第一季度开始出现经济复苏,缓解了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但此时金大中总统的执政形势却反而出现危机,金大中支持率的下降是以“皮草门事件”的爆发为标志的,根据国会和特别检察官对皮草门事件的调查,揭露了总检察长和总统法律助理的妻子收受了一名商人的昂贵皮草和其他贿赂,有传闻称金总统的家人也参与了这起丑闻,这起事件严重损害了金大中总统的民众支持率,是金大中政府走向衰落的转折点。又如卢武铉时期被媒体揭露的韩国农业协会联盟(NACF)腐败丑闻也直接打击了卢武铉政府的执政根基,在此腐败丑闻中,商人朴渊次被迫向40余名政府精英成员提供贿赂,一些接受贿赂的大国家党(GNP)政客有意泄露信息来反对执政党的总统候选人,卢武铉的政治丑闻迅速占据了传媒的头条,这引发了公众对政府腐败的普遍不满。[20](635~663)
最后,隶属于韩国法务部的韩国大检察厅(Supreme Prosecutors’ Office, Republic of Korea)是直接对国务总理负责的检察机关。尽管在机构设置上韩国大检察厅的位阶并不够高,但由于其专业性质使得韩国大检察厅虽然接受法务部的领导,但同时也保留了相当大的自主权。大检察厅负责统筹韩国检察系统工作,下设首尔高等检察厅、大田高等检察厅、大邱高等检察厅、釜山高等检察厅、光州高等检察院五所高等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可以受理以国家为诉讼对象的行政诉讼,下设议政府地方检察厅、仁川地方检察厅、水原地方检察厅、春川地方检察厅、全州地方检察厅等18所地方检察厅,并进一步往基层地区延伸设置了40所地方检察厅分厅。在韩国大检察厅内设有企划协调局、公共安全局、科学侦查局、行政事务局、反腐败局、刑事侦缉局、重大犯罪调查局等,其中的反腐败局是韩国检察系统反腐败的领导力量。反腐败局为铲除腐败行为而设立,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地方检察厅开展特别调查工作,统筹处理从其他机构转送来的案件,开展审计分析、资金跟踪、资产追索等工作,推进调查技术研究,促进国际侦查业务合作。韩国检察系统在具体刑事案件诉讼中履行立案、逮捕、拘禁、转送起诉审判等程序。
第三,韩国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反腐败制度框架以协调反腐败机构发挥作用,机构与制度密切结合发挥廉政监察威力。韩国现行的反腐制度框架主要分为预防制度和协同治理制度两类。
回屋后,我到灶膛刮了半瓢锅底灰,抓一把捂在桂生还在滴血的耳朵上,扯了块儿棉布把他半个脸都包起了。大梁把瓢接过去,锅底灰刚撒上阿黄的伤口,很快就被鲜血洇湿了。我把桂生料理困了,就来陪阿黄。它躺在我的脚边,眼睛闭着,一个劲儿打寒战。到后半夜,阿黄冇打寒战了,只是隔一刻就抽搐一下。它终究还是冇能熬到天明!五更天鸡叫头遍,我看到阿黄好久都冇动静,摸了摸它的身子,冰冰凉的——可怜的阿黄,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匆匆走完了它短暂又卑微的一生!
第一类为预防制度实践,具体内容包括:
(1)基本原则。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体现医院向一线倾斜,一线向临床倾斜、临床向骨干倾斜的分配原则,突出特色优势、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以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的宗旨。实现绩效管理与岗位配置管理,成本管理、薪酬管理及医院的战略管理相结合,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次,实施较为成熟的审计监察制度。韩国的审计制度由来以久,主体业务机关是韩国审计和检查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在于审查国家收支账目,不断对规定单位进行反复审计和监督,以促进公共行政的良善运转。法律赋权BAI对中央政府财政账目、道市及地方政府财政账目、地方自治区财政账目执行强制审计,法案还规定BAI有权查访韩国各大银行及银行法人的账目,具体审核相应单位的财物等资产的收支、添购、管理、处置等业务。以韩国经济财政部(Ministry of Economy and Finance)下辖的重要分支机构公共采购服务中心(Public Procurement Service, PPS)接受的审计工作为例,需要接受常规审计和事前审计,内容十分繁多,目的都是为了查检其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腐败因素。
根据膳食宝塔的建议,再按照孕期宝宝发育的规律,孕妈妈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每日食谱。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给孕妇的建议是一个膳食宝塔,强调合理、均衡。没有一种或一个食物是完美的,人类要通过不同种食物的搭配才能满足自身营养的需求,所以不偏食、不挑食,合理的膳食结构才是最重要的,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给孕妇的建议就是一个膳食结构,并没有强调单一食物的优越性。
表2 韩国公共采购服务中心(PPS)的审计业务工作
再次,建立较为完善的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培训机制。ACRC在韩国清州成立的专业培训机构反腐败培训学院(ACTI)是开展廉洁教育的重要载体,ACTI的培训计划经过系统设计以帮助学习者提高对廉洁诚信的敏感意识。通过培训活动,韩国政府努力传授公务人员必要的道德规范和处理工作中面临道德困境的方法,提高公务人员的道德标准。根据资料显示,ACTI的培训活动十分丰富,不仅有案例研究,讲座研讨,还有一系列实践演练等活动,帮助培训人员积极感受廉洁诚信的重要性。
最后,建立国家组织机构廉洁诚信和腐败风险评估机制。ACRC于2002年开始对韩国各个公共机构进行廉洁诚信评估,以评估每个公共机构的腐败程度和原因,并提出防治腐败的政策,不仅呈现通过对社会民众和公共机构职员的调研得出的廉政指数,而且还呈现腐败案件的具体统计数据,这有利于促进公共机构及时发现腐败风险,实现自我调整及时纠偏。韩国着力推进的廉政诚信评估机制在预防公共部门腐败方面的有效性得到国际承认,此评估项目在2012年获得联合国预防公共部门腐败类一等奖。ACRC正在向亚太地区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和蒙古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关廉政诚信评估的技术援助。
第二类为协同治理制度实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立便捷有效的举报申诉渠道,提高涉及腐败案件的反应和处理效率。韩国广泛应用电子政务,通过网络收集腐败举报线索,并通过网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韩国反腐败专门机构ACRC推出的“e-People”是政府主导建立的反腐网络平台,其宗旨是打造公民积极发声建言的政府平台。这一平台连接着韩国所有的中央部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机构、驻外使领馆以及国家法院系统。公众对于政府部门的投诉建议会在平台上经过分类发送到相关单位处理,其中筛选出的重要问题会由ACRC直接协调处理。这一平台十分注重双向的交流和反馈,在公民通过网络提交投诉建议之后,接到消息的相关部门会及时作出反馈,与当事人沟通,平台会及时跟进调查投诉事务办结满意度。值得关注的是平台提供14种语言服务,这意味着“e-People”平台不仅面对本国国民开放,也便于外国公民对韩国政府事务提出建议或投诉。
其次,保护举报人的安全,举报人保护制度可以说是近年来韩国采取的最有力度和成效的反腐倡廉的措施之一,引起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广泛关注和研究借鉴。有文献显示,2011年9月韩国出台了对举报人进行保护的法律,该法律保护私营部门举报人,并允许反腐败和民权委员会接收涉外的私人贿赂报告。[25](353~373)此后韩国反腐败和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对举报人保护法进行了修订,在2015 年7月举行的国民议会全体会议上通过,并从2016年1月起开始实施。修订后的举报人保护法引入了高额处罚机制,规定对于违反举报人保护法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可以处最高2000万韩元的罚金,对于同一违法对象每年可以处罚2次,最多可以连续处罚2年,这有效加强了对公共安全以及经济弱势群体公共利益相关举报人的保护。
式(2)和式(3)中,b、c、d、e为方程的回归系数,反映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程度,表示当P、A、T1、T2任一自变量变化1%,则会导致 I相应地发生b%、c%、d%、e%的变化。
再次,加强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协作机制。韩国签署并实施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UNCAC)和“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OECD Anti-Bribery Convention),韩国是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经合组织发起的“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反腐败倡议”(ADB/OECD Anti-Corruption Initiative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成员国,是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成员国。根据ACRC呈现的报告,与韩国在反腐败领域联系密切的还有世界银行反腐败局联合体(Anti-Corruption Authorities,ACA),G20反腐败工作组(G20 Anti-Corruption Working Group),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反腐败学院(IACA),亚洲监察专员协会(Asian Ombudsman Association,AOA),国际监察专员协会(International Ombudsman Institute,IOI)等国际组织。
自噬受体视神经蛋白和p62都含有泛素化的LIR(LC3-interacting region),其可促进受损线粒体的清除[22]。线粒体自噬受体包含BINP3、NIX以及FUNDCI,在受损线粒体的清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BNIP3/NIX和FUNDCI与LC3通过LIR结构域相互作用,促进受损线粒体的清除[20,22]。BNIP3/NIX还可直接连接线粒体或通过与Bcl-2/Beclin-1相互作用促进线粒体自噬[23]。FUNDC1可以介导缺氧诱导的线粒体自噬。目前对于肾小管细胞中线粒体自噬是如何被诱导及发生的知之甚少。
第四,加强思想上的自觉防腐,促进公域与私域的融合协作形成反腐合力,构筑社会普遍信仰的廉政文化。有学者指出,解决东北亚地区政治腐败问题取决于其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程度,基于经济增长和透明政府决策过程的职业道德改革以及基于政治民主化的公民社会审计,将消除东北亚未来的腐败问题。[24](83~115)2016年9月最新修订通过的《公职人员行为守则》对公职人员的道德担当提出了要求,明确禁止公务员就个人事务进行不正当请托,详细规定了公职人员接受钱物的限额,明令禁止从事借贷活动,此外还对公职人员从事社会演讲活动、收受庆吊礼金等事项都进行了约束限制。严格的行为守则等法律行政规章约束了公职人员的行为,对于促进全社会廉洁文化是大有裨益的。2017年韩国召开的反腐败及廉政政策指导方针会议指出,反腐败工作的一大重点是促进公职人员强化廉政意识,传播廉政文化。修订之后的韩国反腐败法案要求对公职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廉洁教育,通过促进公共组织和培训机构的合作使得公职人员接受多层次的教育影响,将廉政文化推广到全社会。结合韩国国情来看,道德文明建设显得十分重要,韩国社会需要继续加强廉洁文化传播,进一步扭转人们依赖人情关系、习惯于滋生腐败的政治文化环境的风气。
正如有学者所言,尽管目前韩国反腐败治理还存在不彻底、不深入的问题,但基于民意观察、经验调查等迹象可以确认,韩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反腐败治理是成效突出的。由于在民主化后从事腐败活动的风险较高,寻租回报率较低,从事腐败的人尽管收受贿赂,但会在寻租额度上有所节制,考虑公共利益。[20](635~663)从韩国的反腐败治理历程和案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从运动反腐到制度反腐的历史演变轨迹,韩国在反腐败道路上出现的种种负面危机值得深入研究。鉴于此,我国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必须对反腐败工作中的风险保持高度警惕,要在汲取外国廉政建设经验的同时保证我国深化改革事业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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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312.6.7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19)01-0016-11
[收稿日期 ]2018-08-29
[基金项目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韩国历届政府反腐败治理的经验与借鉴研究》,项目编号:2015LZY021。
[作者简介 ]1.王生,男,政治学博士,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朝鲜半岛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建设及东亚社会化研究;(长春130012)2.骆文杰,男,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朝鲜半岛问题和东北亚国际关系。(北京100084)
[责任编辑 朴莲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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