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监督视角下的中国民主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_政治论文

权力监督视角下的中国民主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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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72(2002)05-0001-06

江泽民总书记在2002年5月31日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发展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仅就作为基本政治制度重要内容之一的政党制度而言,我们不但没有照搬西方的一党制或多党制,甚至也没有效法苏联的一党制,而是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的选择,虽有曲折但总体上成功的实践表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中国民主党派和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巩固、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应该是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拟从权力监督这一视角谈谈民主党派作用问题。

一、西方宪政国家政治相对稳定的关键是政党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些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在反封建斗争中提出的灼见被系统化为“三权分立”的国家学说后,成为西方资产阶级的立国原则。西方各国的政治体制形形色色,互有差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按照分权制衡原则建立起一整套严密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除了行政、立法和司法间的权力相互制约和监督外,立法机关又分上(参)院和下(众)院,国家官吏又分军人和文官,多党制度中又分执政党和在野党……从理论到实践经历几百年的历史发展,趋于成熟和完备。虽然它的鼎盛时期已经过去,(“自从杰斐逊等美国政治思想家的‘立体制衡’思想把分权原则推到顶点之后,分权论和分权制都再没有增加什么新的东西”[1](P121,P223))但它在当代资本主义政治生活中的活力仍然没有消失。它成功地防止了专制主义的复萌,有效地制约了官僚主义和腐败的蔓延,一定程度地消解了社会矛盾的激化,钝化了被统治阶级的反抗意识。可以说,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分权制衡机制是资产阶级得心应手的统治工具。

但是人们又看到,自20世纪资本主义发展至垄断阶段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分权制开始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中央行政权明显地僭越于立法权和司法权之上,初现冲破三权平衡之趋势。(国内外政治学者曾作过许多见仁见智的分析,不赘述。)其二,执政党通过对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控制,沟通三大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联系,或幕后或公开充当三机关一体化的向心力量,分立的三权,又在这里悄悄汇合。[2](P215-222)分权制在一步步地走向自己的反面。但如由此便认为西方国家政体已经走到了尽头,则大错特错了。其政治活力存在的原因,除了三机关相互制衡作用仍然存在之外,尚有诸多的监督制约因素,如法律制度、压力集团、新闻媒体等,尤其是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更是至关重要的原因。

从本质上讲,政党作为政治组织,总要代表一定的社会阶层的利益,总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影响直至掌握、维持公共权力。而在宪政民主国家中多党政治条件下,每个政党要实现这一目的都不能回避激烈的竞争。处于执政地位的党对政治系统的控制和运作,时刻都被置于在野党和反对党的严密监督之下。由于这种监督是以取而代之为目的的,因而是十分苛刻的,甚至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式的,其监督力度是任何其他监督因素所不可比拟的。并且由于政党间竞争的实质是夺取政权,因而其他各种监督(如新闻媒体的监督、利益集团的监督、民间组织的监督等等)最终都要通过政党竞争发挥其作用,政党监督的力度又因此而进一步被强化。

由于西方各国的历史、传统、文化、经济、政治诸因素的差别,政党制度也各具特色。传统政治学研究习惯上把西方国家政党制度区分为多党制、两党制和一党制。其实,在宪政制度下,并不存在纯粹的一党制(法西斯专制的特殊时期除外)。因为法律允许代表不同利益的政党合法存在和活动,任何一个合法存在的政党都有权利参加执政的角逐;各政党无论其影响大小、人数多寡,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理论上都存在执政的可能性。因此可以说都是多党制。宋玉波先生在其《民主政治比较研究》中认为,根据执政情况、政党活动及其相互关系、法律制度、历史传统、发展动态等方面因素可把政党制度区分为“多党一极政党体制”和“多党两极政党体制”[2](P106-115)

在一般类型的多党制国家(如以色列),既无稳定的长期执政党,也未形成稳定的两党轮流执政格局,在这种政党政治下,执政党(或执政联盟)面临多个政党的不同角度的强力监督;在典型的多党两极政党体制国家(如美国、英国等),执政党无时无刻不慎之又慎地在在野党的眼皮下操持政务,如履薄冰;即令是在典型的多党一极体制国家(如瑞典、印度、日本、意大利、墨西哥等国)执政多年的政党也会在一夜之间丢掉执政权。瑞典的社会民主党执政60多年,两度出现了闪失;印度国大党多年苦心经营,被人民党击败;墨西哥革命制度党70余年执政,也会一朝下野;日本自民党独霸政权多年,也有被社会党夺去执政权的历史。即令那些看似永无执政希望的政党,也从未放弃夺取执政权的打算。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声称要“坚守岗位”——有效地监督执政党(以“巫统”为核心的“国民阵线”)及其控制的政治系统,作“资本主义病床前的医生”。这种条件下,任何执政党都要慎之又慎地操持政务,不敢懈怠。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西方资本主义政治相对稳定的奥秘之一是权力的制约,而其中的关键又是多党制下的政党监督。

二、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对多党制的积极扬弃

我们不能期盼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政治家的理论和实践能够越出他们所代表的阶级的狭隘眼界。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巩固资本的统治服务的。早在100多年前马克思就指出:“寡头政治不是靠把政权经常保存在同样一只手中而使自己永存下去,而是采用这样的方法:它轮流地使政权从一只手中放下,又立刻被另一只手抓住。”[3](P399)多党制起着双重的作用,一方面是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关系的手段;另一方面钝化和消解民众的反抗。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自我调节的润滑剂,它与资本主义整个制度配合默契。

即令是对资产阶级政党体制本质规定性有了上面的分析和认识,我们也不能把这样一种运行了300多年,今天仍有一定生命力的政党制度一骂了之,而应从本来的意义上扬弃它。如果不就统治手段,而就管理国家的艺术而言,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也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一定阶段上的产物。无论是其保持政治稳定的经验还是阻碍政治民主发展的恶果,都应视为一笔遗产,认真加以清理。

始终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积极扬弃的眼光看待多党制。在中国民主革命进程中,逐渐地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为主,其它民主党派并存的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的统一战线。民主革命胜利,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大计为重,虚怀若谷,与民主党派共商建国大计。1949年9月全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内有人认为:民主党派要求民主,现在民主已经实现了,民主党派已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连民主党派一些领导人自己也认为,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准备回去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宣布解散。而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谋党派和个人私利的坦荡胸怀,反复阐明与民主党派合作建国的统战思想,实践中不仅在国家机关中实职实权地安排了大量的非共产党人士,而且提出并确定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6年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话,正式提出了这一方针,明确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注: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确定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显然不是心血来潮或一时的权宜之计,而后在中国共产党其他领导人的讲话及党的决议中多次强调,要长期坚持这一基本制度。如毛泽东所说:“要有两个万岁,一个是共产党万岁,另一个是民主党派万岁。”[4](P813)这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战略思考。以后尽管有“左”的干扰和严重的曲折,中国共产党人还是一以贯之的坚持和发展完善了这一基本制度和基本方针。邓小平主持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进一步完善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江泽民总书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指出:“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监督,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注:江泽民:《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对当今中国政党制度特征最集中、深刻而明确的阐述。

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否定了一党制,这种选择是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思考。一党制存在几种情况:一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党制,主要表现为法西斯主义一党制。这种“极端反动、极端沙文主义、极端帝国主义分子的公开独裁”[5](P41),以党魁专制的形式垄断国家政权,并以暴力手段、恐怖方式维持这一体制,作恶多端,为全人类所不耻。二是民族主义国家的一党制,这些国家多在历史上处于被分裂、受压迫的地位,在争取民族独立斗争中和国家独立后都试图通过一党制来对国内外事务进行集中领导,以维护统一、稳定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这在实践中一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常有专制、腐败相伴随,社会矛盾难以有效排解直至激化而酿成内部的动乱(大国插手是外在因素)。三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这些国家的共产党和工人党在巩固人民政权、发展生产力、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方面的巨大历史功绩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在长期执政过程,单靠执政党自身的政治信念、革命热忱、纪律约束、道德自律、自我反省是远远不够的。实践证明,这些国家的执政党几乎都不同程度出现了个人集权、领导终身制、个人崇拜、干部特权、腐败、决策严重失误、矛盾激化乃至葬送了社会主义。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少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批评和警告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也否定了西方的多党制。西方的两党(或多党)制度有效地排斥了专制,防止了执政党滥用权力,政府政策的偏差和失误被一定程度的纠正,但同时又付出了高昂的代价。黑金政治、政党攻讦、互相倾轧……在一向被视为“民主典范”的美国,民主、共和两党不断上演着一幕幕的闹剧。“水门事件”导致尼克松总统的不光彩下台;“拉链门事件”中,独立检察官斯塔尔仅为调查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暧昧关系,便整整用了4年时间,耗去纳税人4000多万美元巨款——美国政党政治的光环在这里黯然失色!

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选择是对以往各种政党制度的积极扬弃,它否定了一党制,但并没有简单地采用多党(或两党)制,它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从本国的国情出发确定了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说:“这既避免了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就在这里,同国外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也在这里。”(注:江泽民:《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选择了久经考验的共产党为领导,共产党选择了风雨同舟、拥护社会主义的民主党派为友党,为合作伙伴。这为中国政治的稳定,社会的发展,民族的复兴提供了制度的前提和保证。

三、民主党派在权力监督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中国的政党制度下,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必然体现为“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对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人在理论上始终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毛泽东1956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我们和苏联不同。我们有意识的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注: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同年李维汉在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上讲话中指出:“中共中央已经提出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同存在,互相监督,首先是对共产党起监督作用的方针。”[4](P813)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强调“我们当然首先要加强党内的自我批评和依靠广大劳动人民的监督来消除……缺点和错误,同时,我们应当善于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和批评中得到帮助。”[6](P328)1954年周恩来指出:“互相监督,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7](P348-352)邓小平认为监督问题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江泽民同志根据党和国家政治制度的现实情况,特别是党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明确指出:“我们是执政党,必须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没有监督,就难以有效防止腐败,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注:江泽民:《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监督问题不断深化的认识。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地位发生了变化,由革命的党变成了长期执政的党;党所处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由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的条件变为对外开放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因此执政党“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也增加了受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腐蚀的危险。”(注:胡锦涛:《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十六大召开》。)这样一来权力监督问题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显得更重要,成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在中国的权力监督体系中,包含着诸多的要素:除执政党和政府的自我监督外还包括人民群众监督(主要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司法监督(主要通过宪法和法律)、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监督(主要是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以及民主党派监督等外部监督。如果不拘泥于法理而联系实际操作过程来分析的话,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因而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本身是执政党的执政“要件”;新闻媒体也多为执政党的“喉舌”,其主要任务是表达执政党的意志,“唱响主旋律”;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质上是执政党的外围组织,其主要作用是作为“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这样一来,其监督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转化为“内部监督”,监督力度不同程度地被弱化,尤其是在执政党的思想路线出现偏差,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下降时更易显现出来。这可以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的历史经验中受到启发。至于一般民众,由于受到其组织化程度、文化水平、政治参与度和各种主客观条件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因素限制,其监督作用距理论上的理想状态相去甚远。

民主党派的监督则有明显不同的特点:其一,各民主党派都有自己独立的纲领和完备的组织形式,是典型的政治组织,其主要政治活动就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因而民主党派对执政党和政府的监督具有不可推诿的专责性。其二,民主党派自成立以来便以追求民主为目标,几十年的政治生涯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监督经验,善于选择监督的方式,把握监督的力度。其三,民主党派的领导人物大多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统战机构中任职,亲自参与国家机关的政治运作,掌握丰富的政治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其四,民主党派的成员多是知识分子,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其五,民主党派在与中国共产党几十年风雨同舟的合作中形成了盟友间的政治认同感,能够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真正的诤友。其六,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友党”,但毕竟不是“同党”,因此它们的意见和建议自然会受到执政党的格外重视。正因为这样,民主党派是当今中国社会宝贵的政治资源,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那种把民主党派视为“政治摆设”的看法是政治上的近视病;而仅仅注意到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而忽略其民主监督作用的作法则具有明显的片面性。仅仅把民主党派视为“智囊团”、“思想库”,而没有做为“晴雨表”和“监控器”,这是对政治资源的浪费。

江泽民同志2002年5月31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而完善民主监督,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民主党派监督又是其中的重要因素。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监督不能流于空泛的谈论,而应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如同江泽民同志所言:“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比较而言,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方面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程度相对较高,而民主监督方面则相对薄弱。历史和现实都证明:缺乏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因素,缺乏权力的监督是无效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的权力是无意义的权力。

收稿日期:200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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