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
1.部分农民认识不到位
部分承包土地的散户和小经营户满足于目前自己手中少量土地获取的利益,不愿意把土地再流转给农业企业和专业大户。一些思想保守的“老”农民不了解政策,担心土地流转后会丧失自己的承包经营权,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务工作依靠镇农技站兼职代管,人员较少、业务不专,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2.土地流转程序欠规范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土地流转行为都是农户之间的私下行为,往往出现流转双方不签订合同以及签订合同不规范、不备案等现象,加上二轮土地承包距今时隔较长,“一书一证”遗失较多,导致出现矛盾纠纷时无据可依。
3.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认识不到位
3.1对土地流转本身心存疑虑。一些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不清,对相关政策法规不甚了解。对于一部分场镇周边打工的农户,他们一边务农一边打工,务农效益较低,但是他们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手不但不交农业税,还可以获得农业补贴,害怕土地流转出去后,没有农业补贴。
3.2对流转合同存在疑虑。土地流转都是在双方协商下确定的,口头协议较多,签订合同的较少,没有一套评估机制,也没有权威的指导价格,各地土地流转价格悬殊较大。对于长期流转,流转价格怎么增长,心中没底。再者,随着土地流转市场日趋活跃,大家对土地租金的期望值也是越来越高。
3.3对流转年限存在疑虑。一些农民担心流转出去的土地多年后没有地界,或者国家政策影响,土地存在收不回,或收回土地矛盾多,不愿长时间流转。
4.部分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
草率承诺留下诸多后遗症。有的基层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不支持、不引导,任其自然发展,导致出现“缺位”现象;也有少数基层干部不顾客观实际,占地为王的思想,把政策引导变为行政干预,强迫农民土地流转,造成土地流转主体不合法。
5.规模经营主体存在二大困难
5.1集中连片流转难,土地承包到户,是根据土质、家庭人口分配到户的,再经过多次承包调整,每户的承包地块零星分散。
5.2基础设施建设难。流转期限短,再加上部分农户纯在毁约现象,并且农业预期效益不明显,经营主体就不愿加大投入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1.以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确保流转规范有序;以完善流转服务组织和网络建设为平台,逐步完善和加强流转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优化流转外部环境。充分考虑流转双方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好农民的现有利益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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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搞好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在用地、土地复垦、水利、电力、产品认证、农业开发、资金、技术、信息、税收等方面,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切实为他们解决好各类发展难题。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专业合作社做好引导规范提升,督促他们加强规范管理、选准特色产业、提高技术能力,增加运营效益。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3.加强科技支撑,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健康发展
加大对规模经营主体的科技文化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创新推广平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实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全覆盖。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4.完善市场机制
4.1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信息库和信息平台,方便土地流转信息及时公开的发布。建立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处理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纠纷。成立农村土地评估机构,对农村土地进行合理的定价,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
4.2要建立保障机制。政府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在电力、水利、道路、动植物检疫、气象预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为农业规模化发展提供便利。
5.加强激励与宣传
5.1要扩宽农民的收入渠道。建立完善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各类就业信息,帮助农民工找工作,增加他们的收入。
5.2要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土地补助、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减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
5.3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引导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
5.4解决经营者融资困难问题,为承包商提供信贷支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5.5要加强土地流转方面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土地政策,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土地流转的质量;宣传土地流转的典型任务,提高农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快速发展。
6.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法律保障
完善土地流转法律体系,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支持。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法律地位,规范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程序、双方权利义务、流转收益分配标准等,鼓励农民依法合规进行土地流转。完善包括农村户籍、就业、教育、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安居乐业提供保障。完善土地确权登记、监管制度,为土地流转提供制度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是落实农村土地流转、抵押、担保的关键因素,也是农村土地合法流转的基础要素,因此要做好、完善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制度。相关部门及村两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土地流转监管,监督土地受让方,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调解、仲裁方式的作用,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论文作者:刘德琴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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