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司法考试”——对2002年司法考试试卷的总结及对2003年司法考试命题的预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司法考试论文,命题论文,司法论文,考试试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2年司法考试试卷命题的水平和质量应该说是比较高的,能很好地测试出考生的真实水平。这里以北京某基层法院为例,参考人员45人,通过12人。通过人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学历即硕士以上的人多;二是名校毕业的多;三是科班出身的多。
透过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试卷,我们提醒考生在今后的复习和准备过程中应格外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司法考试在题型设计上增加了试题难度。以往的律师资格考试在前三卷的题型设计上是40道单项选择题、40道多项选择题、20道不定向选择题。而2002年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将前三卷的题型改成30道单项选择题、50道多项选择题、20道不定向选择题。这无疑增加了试题的难度,因为多项选择题比单项选择题考查的知识点更多,需要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更强。估计这将成为今后考试的固定题型,短期内不会改变。希望考生对此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综合性增强。首先,跨学科考查的题目增多。例如第一卷中法理学与宪法学在《立法法》基础上的联合命题。第三卷中考到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的不同规定。其次,各学科每道题目所涉及的知识点综合性增强。例如第二卷中刑法部分各题所涉及的知识点增多而不再单一,所以考生必须通过对多个知识点的综合分析比较才能解答,而原来只凭单个法条的记忆就能做对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种考法在今后考试中将会有更突出的表现,以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对此,考生在今后的复习备考过程中应更加注意各学科之间的联系以及单个学科内部知识点的交错。
3.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理论性增强,考查法条更加细致。过去律师资格考试中曾流传着只看大法条就能通过的说法,但对于国家司法考试而言这就不如以前灵光了。以往考试中,多数题目是直接以法条为依据设计的,而统观国家司法考试这几卷的试题,我们很明显地感到其理论深度大大增强。这就需要考生在熟悉法条的基础上明了法条背后所隐含的法理。就是对法条的考查也较以往更加细致、深入。如果只是停留在对法条的字面理解、泛泛了解,那对于做对题仍不起作用。因此,考生不仅要掌握法条,而且还要仔细研读司法考试指定教材,掌握主要知识点。
4.国际法学部分的考查内容大大增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占了40分,总分值比2000年增加约7分,这充分体现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及我国加入WTO后,国际交往更加频繁,国际法的地位更加重要的趋势。估计在今后的考试中世界贸易法的内容还会有所增加。因此考生应更加注意掌握这部分内容。
5.注重对司法解释的考查。例如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刑法部分的一个趋势是增加了司法解释的分值。刑事诉讼部分绝大部分的试题是同有关的司法解释相结合的。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些解释同刑事诉讼法的地位同等重要。另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要引起考生的足够重视。行政法学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确定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而考试中涉及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问题也是相当多。由于该解释综合了行政诉讼法实施十余年来行政审判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开创性的、前瞻性的解释。因此考生必须扎实掌握该解释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考试分值比以往有所增加,2002年达到45分,以上一年增加11分。考题分值大多集中在司法解释中,尤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24分,独占鳌头。可见司法解释的规定相当重要,考生必须高度关注各个部门法的司法解释。这在今后的考试中也将会有更大体现。
6.紧扣热点、重点。这是国家司法考试和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的共同点。热点一般是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人们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重点是指重要的法律法规,比如民商法学中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同时重点还意味着重点法条,即具有可考性法条,这就要考虑一法条与其他法条的联系性和其本身的复杂性。2002年证据问题是学术界、司法界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证据的各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许多的成果。实践中也呼吁有一部《证据法》出台指导实践。司法考试中有关证据的内容也大大增加,此次考试中关于证据的内容有: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分类、证人的权利义务、非法证据排除、证明对象等。国家司法考试中考查了3分证据问题,而且其中2分涉及到了新颁布的当时还未开始施行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这将是今后不变的趋势,像司法考试这种既注重理论性又注重实务性的考试,一定是既突出重点又不失全面且密切结合当前热点。因此考生在复习中应善于在全面中抓重点,而且要与学术界、司法界的热点问题联系起来。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那么,2003年司法考试命题会有什么趋势呢?笔者认为:
1.2003年试题的题型会继续延续2002年题型。
2.综合考查会更强。这不单是司法考试试题的趋势,同时这一趋势在高考、考研上表现尤为明显。
3.刑事法律不会像2002年那样考得特多,这部分分值会分解到行政法律和法律文书制作中。
4.重者更重,轻者更轻。重要法律、重点法条命题分值密度会更大,相反,有些不重要的部门法规考分会更少。
5.考查法理会加强。法理变,法条早晚必须变,掌握了法理,能更好地理解法条。
6.综合性案例会增加,即跨部门法学、法律的案例。如,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例糅和在一起出题。这样的题最能考出考生的真实水平,也能拉开考分距离。
(本文为节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