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预在西方理论中的演变_政府干预论文

政府干预在西方理论中的演变_政府干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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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制是否是完美的,政府是否应该干预经济”?从重商主义时代原始的国家干预主义到古典经济学时代的经济自由主义,从凯恩斯时代的现代国家干预主义到新经济自由主义,各流派纷繁,主张各异。

一、西方政府干预理论演进。

综观西方关于政府干预学说的历史,有三个不同时期的典型理论。

1、19 世纪初德国历史学派从后发展国家的角度提出国家干预思想。

在经济自由主义的代表斯密看来,市场经济由“一只看不见的手”所引导,它能自发增进社会福利和促进社会繁荣,国家的作用就是充当自由市场经济的“守夜人”。但进入19世纪以后,在经济自由主义由兴起走向鼎盛的同时,对它的批判也并步而起。作为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李斯特(Friedrish List,1789—1846)在其1841年出版的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各民族、各国家国有不同的发展道路,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民族的经济规律,由此提出了国家干预的理论依据。他认为,在各国、各民族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实行自由贸易只会对先进国家有利。落后国家只有在强大的国家力量扶持下,才能实现强国之梦。而关税保护,在他看来,是当时德国可采取的提高其自身力量的最有效的手段。在论述“生产力学说”时,他指出,生产力的源泉不仅是劳动,还包括一系列的社会的、政治和精神的因素,而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与国家的作用密切相关,因此,他把发展生产力的希望寄托在国家身上。李斯特的国家干预学说强调经济学的国别性和民族性,从时代和国别的需要出发,论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

2、福利经济学从市场外在性角度提出国家干预学说

20世纪初以英国剑桥学派重要人物庇古(Arthur Cecil Pigou,1877—1959)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从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的角度研究市场经济的效率与合理性,并对市场经济的优缺点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引入了国家干预的问题。庇古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第一次系统提出了与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不一致的市场外在性理论,并将市场局限与国家干预结合起来作为一个专门领域加以研究。庇古认为,资源最优配置的标准是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相等,但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者并不一定完全一致,这是因为存在着市场的外在性。所谓外在性,是指一个厂商与其他厂商之间的关系,包括外在经济与外在不经济两种情况。如果厂商的生产活动给其他厂商或社会带来无需报偿的利益,也就是厂商的边际社会净产值大于边际私人净产值,就叫做外在经济;如果厂商的生产活动给其他厂商或整个社会造成不必付出代价的损失,也就是厂商的边际社会净产值小于边际私人净产值,就叫做外在不经济。在存在市场外在性的条件下,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需要国家发挥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作用,通过立法、税收、补贴、公共投资等办法,协调私人经济利益与社会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福利经济学第一次系统地从正反两方面对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评价,第一次启发人们从市场机制缺陷的角度去认识国家干预的必要性,这对后来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福利经济学对市场缺陷的深入分析奠定了基础。而从市场缺陷角度阐述国家干预的意义,也正是现代市场经济下政府干预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3、凯恩斯学派从宏观稳定角度提出国家干预的理论

1936年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 1883—1946)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出版,凯恩斯对传统自由放任的学说提出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挑战,开始了一场旨在用国家干预思潮改变经济自由主义思潮的“凯恩斯革命”。凯恩斯第一次从宏观经济角度分析资源的充分利用问题,他认为,传统经济理论以“萨伊定律”为前提,假设资本主义经济能自行调节、实现充分就业是完全错误的。凯恩斯理论建立在否定市场经济自动调节理论的基础上,他指出,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的正常情况是经济活动具有不稳定性,充分就业只是一种特例,而典型的情况是就业水平低于充分就业水平,其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这种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不均衡是自由市场经济本身所固有的矛盾。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全新的国家干预的主张。在《通论》的结束语中,凯恩斯指出:“国家必须用改变租税体系、限定利率以及其它方法,指导消费倾向”;并且“把投资这件事情,由社会来综揽”,实现“国家之权威与私人之策动力量互相合作”,从而实现经济的稳定和均衡。显然,在凯恩斯的视野里,国家不再仅仅是“守夜人”,而是积极的干预者,并且是从维护宏观经济均衡与稳定的意义上,去弥补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不足之处。

二、西方政府干预理论的新发展

尽管凯恩斯从理论和政策上构造了国家进行宏观管理和干预的基本框架,但仍有许多漏洞和问题,尤其是在实践中,西方各国在二战后到70年代长期推行凯恩斯主义政策,结果出现了凯恩斯主义难以解释的“滞胀”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凯恩斯主义面临着新的挑战,并在挑战中发展。其中,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斯蒂格利茨(J.E.Stiglitz,1943—)与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克鲁格曼(Paul Krugman,1953—)关于政府干预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也生产了很大的影响。

1、斯蒂格利茨较为温和的国家干预理论

斯蒂格利茨在80年代出版的两本著作《政府经济学》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中译本名为《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对他独特的政府干预理论作了深入的阐述,在西方经济学界以“干预经济学”(Economics of intervention)的代表人物而著称。

在斯蒂格利茨看来,市场与政府都不是完美的,所以需要二者的结合,一方面,市场失灵具有普遍性,“只要信息是不完善的,或市场是不完全的——基本上往往如此——那么市场就达不到约束条件下的帕累托效率。”他认为,公共产品、外部性、垄断等市场失灵现象为政府干预市场以提高整体福利水平提供了空间。与科斯主张不同的是,斯蒂格利茨主张对市场失灵不能靠“自愿联合”或“协商解决”,而要靠政府调控。因为政府与其它经济组织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它代表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性;二是它具有强制力,这使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交易费用优势。为此,他提出一个“非分散化基本定理”,该定理表述为:如果没有政府干预,就不能实现有效的市场配置,另一方面,斯蒂格利茨还认为,政府的经济行为同样具有一定弊端,政府干预的结果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不完全信息和不完全市场也是导致“公共失灵”的原因。不完全信息影响了政府决策的准确性,不完全市场,即缺乏竞争,则制约着政府调控的效率。因此,政府本身需要改革,需要采取措施增强竞争、削弱垄断、适度分散政府功能,以加强政府干预的积极作用。

可见,斯蒂格利茨关于政府干预的观点是比较折衷、温和、实用的,它是在总结了福利经济学关于“市场失灵”理论与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当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的实践而提出来的。

2、克鲁格曼对萧条与全球化条件下政府作用的探讨

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要对过去20年所谓的“正统”经济学进行反思,重新考虑过去被主流经济学所扬弃的凯恩斯“需求经济学”,重新思考政府干预的问题。

克鲁格曼的观点在他1999年出版的《萧条经济学的回归》一书以及他近年发表的文章中集中地反映出来。他认为90年代世界经济出现的“大衰退”与30年代的大萧条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解决的办法也是如此。他指出:“短期中的现实世界正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危机,所有问题都一针见血地涉及到需求不足……因此,如何增加需求,以便充分利用经济的生产能力,已经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了。”针对长期以来居主流地位的自由市场的观点,他提出了明确的政府干预的依据:首先,在一个没有足够需求的世界里,自由市场原则是难以运行的。其次,应重新认识全球化的兴起对人类的作用,在一个接一个的经济体系崩溃后,只是通过不停地重复坚持自由市场政策,是无法捍卫经济全球化的。在总结萧条经济学的教训时,克鲁格曼指出有四种政策改革造成了不良后果5:国际贸易的自由化、 外汇管制的削弱使一些国家容易受到破坏稳定的投机性的攻击:国内金融市场的自由化、金融监管的放松使破坏稳定的金融恐慌重新变成可能;恢复价格稳定(消除通货膨胀)使发达国家受流动陷阱损害的可能性加大,如日本:恢复财政预算平衡的努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日本经济重新陷入衰退。因此,克鲁格曼对走出萧条和减少全球化带来风险的药方是:对那些既不适合建立货币联盟,又不适合让其货币自由浮动的国家来说,应该限制资本流动;应该在某种程度上重新实现管制;应该寻求很低的、但不是太低的通货膨胀,而不是寻求价格稳定。可以看出,作为凯恩斯主义者的克鲁格曼,在新的形势下,用凯恩斯主义的方法分析现实的新问题,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观点和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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