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党内帮扶互助长效机制的若干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内论文,建立健全论文,长效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5684(2006)03-0012-04
一、困难党员群体的构成和特征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绝大部分党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因素的制约,仍有相当一部分党员由于企业改制、下岗待业、医疗负债及子女入学等原因导致经济拮据、生活困难。当前,困难党员群体主要集中在中小型企业、县以下的农村、社区、机关基层党组织以及游离于基层党组织之外的流动党员群体。毋庸置疑,绝大部分困难党员由于生活艰难,自顾不暇,在利益格局的变动中处于弱势地位,缺少让群众信服的资本,难以承担起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任,同时,也缺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热情和信心。因此,在先进性教育过程中,困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甚至有些地方的群众把困难党员评价为“党员不党员,就差几角钱”、“生活水平不如普通群众,有什么资格保持先进”。客观上看,当前党内的确存在一个人数不少的困难群体,也存在困难党员群体先进性削弱的现象,甚至是少数困难党员不仅生存发展能力低于普通群众,而且,思想和觉悟也落后于普通群众,承担不起带领群众前进的重任,因而发挥不了党员应有的作用。
基于以上现象的分析,困难党员群体是特指党内由于受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就业竞争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弱、生存发展和化解困境能力低下的部分党员。当前,困难党员群体具有以下特征:首先,经济上的贫困化将困难党员群体置于生存困境。困难党员群体虽然在概念上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划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困难党员通常都是经济上的低收入者,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或者收入微薄,他们长期徘徊于贫困线边缘。衣食之忧的困扰决定了他们在面对发展机遇时手足无措,难以抓住稍纵即逝的发展机遇;经济上的贫困导致他们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处于劣势地位,对生活前途悲观,心理压力巨大。其次,政治上的边缘化将困难党员群体置于发展困境。在政治层面,困难党员群体由于“远离政治权力中心”,掌握的社会政治资源很少,长期处于社会的边缘,有自卑感,有依赖心,缺乏社会关系资源,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他们周边的社会成员也大多处于相对困难的地位,没有足够的社会力量来支持他们表达合理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诉求,社会给予他们的关爱、帮扶、救助和福利等支持力度也相对弱小,难以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获得合理的利益和有效援助。再次,承受能力的脆弱化将困难党员群体置于弱势困境。经济上入不敷出导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让困难党员群体不仅在生活上陷入贫困状态,而且他们的社会声望、党内生活地位以及心理承受能力也日渐下降。一方面,由于自身条件和社会性因素的制约,困难党员的能力、素质较差,缺乏一技之长,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加上制度安排、体制转轨等原因,困难党员改变自身状况的机会较少,缺少安全感和生活稳定感,对改善现状缺乏能力,对未来没有把握。因此,他们的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低于一般社会成员,容易对自己潜能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一个陷入经济和精神困境的群体,在价值观念、文化生活等方面都会受到其他党员和普通群众的质疑,往往会导致政治地位、社会声望等方面出现下滑。可见,经济上的贫困化、政治上的边缘化、承受能力的脆弱化,容易导致困难党员群体在心理上产生严重失调,如果不及时加以帮扶和正确引导,就有可能引发信仰危机,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难以估量。所以,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让全体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必须建立健全党内帮扶互助长效机制,以妥善解决困难党员群体如何保持先进性的问题。
二、党内帮扶互助长效机制是困难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承载体
党员作为党肌体组织的细胞和行为主体,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基础和体现,党的先进性必须以党员个体的先进性作为基础,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困难党员群体作为党员队伍的组成部分,其先进性作用的发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体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也必须靠包括困难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要使困难党员群体思想政治觉悟高于一般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应有的先进性,必须让困难党员能及时得到组织关爱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因为困难党员群体在物质生活上也是普通人,会遇到普通人都会遇到的困难,同样需要组织的关心和帮助。试想,如果党员连自身温饱都无力解决,如何能够要求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党员应有的作为?如何能够让普通群众相信他具有带领群众致富的素质和能力?反之,如果党组织对困难党员所处的困境了解不多、无所作为,对困难党员群体的切身利益和政治诉求熟视无睹、态度冷漠,仅仅是空洞地号召他们按时参加党组织一切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那么,这种口号式的宣传能取得多大成效?如何能够让他们相信党组织的力量之所在?如何能够保持党组织对他们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因此,当前在党内迫切需要建立和健全困难党员群体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困难党员生产生活的保障、帮扶、救助等一系列制度,改变党内困难党员群体想发挥作用却又无能为力的现状,增强困难党员的安全感和归宿感,激发他们对参与党内生活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改变部分党组织对基层党员特别是困难党员关心不够,导致一些党员与组织感情疏远,尽义务、作贡献的热情衰退的现象。
三、建立健全党内帮扶互助机制的若干思路
当前,尽管各级党组织采取了一些帮扶互助办法,如每年“元旦”、“春节”、“七一”期间开展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但由于走访慰问的范围有限、访贫问苦的资金有限、帮扶救助的能力有限,往往是杯水车薪,仅能解决困难党员燃眉之急,难以将一时有效之举转化为经常之策,难以形成关心困难党员群体的制度性规范和长效性机制。因此,建立健全党内困难党员群体的帮扶互助机制,既是解决党员在生产生活中的紧迫困难,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客观要求,也是调动困难党员的积极性,增强困难党员的安全感和归宿感,巩固和长期发挥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必然选择。
一是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基金。当前,针对困难党员群体普遍存在的发展生产缺乏资金、生活比较困难的情况,探索困难党员帮扶保障长效机制的当务之急就在于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基金”,以经济支持的方式,对遇到困难的党员进行帮助,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基金。首先,需要明确帮扶对象和帮扶标准。这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做好困难党员分类建档和排查工作,对基层党组织系统内部的党员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困难党员调查填报制度,根据困难党员收入、身体、就业等状况,建立困难党员群体基本信息网,通过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责任网络及时了解困难党员的生活工作状况,及时反馈信息,确定帮扶对象,便于对困难党员实施动态帮扶管理。在经济帮扶标准上,应该把城市低保对象、未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下岗、失业、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党员,农村无固定生活来源、年老多病等切实需要帮扶的党员纳入帮扶范围。在政治帮扶标准上,可以纳入帮扶范围的党员应该是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能较好履行党员义务,能支持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自觉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党员。其次,需要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尽管从理论层面上讲,对困难党员群体的关爱是建立在多年来不遗余力关怀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础上的,关心群众利益与关心党员利益并不矛盾,关爱困难党员群体只是手段,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是目的,但由于帮扶救助资金的用途仅仅局限在党内部分困难党员群体,如果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或者企业捐赠,容易在群众心目中产生这是政党组织内部给予其成员更多的利益特权,或者是依靠行政权力强迫企业进行的赞助。因此,笔者认为,帮扶救助资金来源主要应该是由各级党费划拨和全体党员捐助组成,同时可以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各种各样的捐赠活动,筹集帮扶资金,但不能作为指令性政治任务纳入财政预算或者直接摊派给个人、厂矿、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在使用原则方面,必须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救助联动、逐级审批等基本原则,建立专用账户,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严格规范救助程序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党员和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发展生产或自谋职业,提供无偿救济、无息贷款和信贷担保,帮助他们顺利渡过难关。再次,需要明确审批程序和监管制度。申请帮扶救助基金必须由困难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通过所在党支部核实后在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上进行评议,并在党(总)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然后报所在基层党委审核。基层党委必须对帮扶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逐户了解,分析党员产生生活困难的原因,集体研究处理办法,签署审核意见,并报上级组织部门给予复核和审定。同时,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财经管理要求,自上而下对帮扶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年度帮扶救助的金额和人数,补助、帮扶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对虚报、挪用和截留帮扶救助资金的相关人员,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二是建立困难党员结对帮扶机制。在困难党员的帮扶工作中,既要关心党员的工作和生活,又要注意帮助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既要重视党员的正当合理的利益和需求,同时也要将帮扶困难党员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这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注意区别不同对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困难党员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增强帮扶互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建立健全困难党员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关键在于推进“两个结合”。首先是在单位、系统内,党员干部结合本支部和本系统实际,优先与本支部、本系统困难党员结对,逐步建立系统内部“关系熟悉型”的结对帮扶机制。通过系统内部的组织资源优势,以“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发展上扶业、健康上扶强、教育上扶学”为工作重点,为困难党员想办法、谋出路,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引导困难党员自强自立,确保“离岗不离党,管理不断线”,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党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困难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强化党员干部为普通党员服务,基层组织为广大党员服务的意识。其次是在单位、系统外,结合困难党员生活条件、家庭情况、居住区域等实际状况,逐步建立系统外部“关联型结对帮扶机制”。将党组织的“扶”和社会各界的“助”有机结合起来,聚合各方力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生产、生活和居住等平台,掌握困难党员在社会救济、职业指导、子女教育、医疗保健方面的迫切需求,积极发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开展“一助一”爱心帮扶和“爱心一日捐”活动,使“扶贫帮困、共献爱心”在辖区单位中形成共识;在困难党员产生思想问题,发生突发事件,遇到特殊生活困难时,各级文明单位要了解他们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明确帮扶对象、制订帮扶计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解除困难党员的思想困惑,解除困难党员的消极情绪,增强困难党员解困脱贫的信心,全力解决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广泛动员各级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开展“一对一”、“一包一”的挂钩联系困难户活动,通过帮思想、帮资助、帮技术、帮服务、帮项目等各种途径,开展多样化的帮扶活动;依靠和发动辖区单位、社区群众和基层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困难党员排忧解难,使困境中的党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集体的温暖,真正把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工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三是建立困难党员再就业帮扶援助机制。对有工作能力的特别是由下岗失业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来讲,建立健全党内帮扶互助长效机制的关键在于建立再就业帮扶援助体系和机制。所以,党员再就业帮扶援助体系应该以各街道、乡镇党员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与地区职业介绍部门、就业服务部门的经常性信息交流,为需要帮助的下岗、失业党员建立起集技能培训、就业政策解答、上岗推荐于一体的立体化就业服务新平台。对此,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党组织应该加强对所属劳动保障机构的领导和指导,逐步建立和完善困难党员再就业服务机制。首先,要抓好困难党员的就业观念转化工作。宣传再就业有关政策以及困难党员自主择业、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先进典型,使其了解就业形势、政策和他人的成功经验,增强就业竞争意识和艰苦创业意识。其次,要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困难党员就业能力。大力提倡劳动保障网络解决一批,兴办实体吸纳一批,利民便民网点安置一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共助、共建推荐一批的办法,增加就业机会;依托社区党员服务中心为困难党员免费提供电脑应用、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实用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使困难党员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使多数下岗党员从简单介绍就业转为在市场竞争中就业。再次,要加大推荐就业力度。建立困难党员就业信息库,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积极与企业联系岗位,举办专场招聘会,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把困难党员作为推荐的重点对象,优先向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推荐,优先安排参加面试,优先向困难党员提供环卫、绿化、基建等季节性公益岗位。最后,要将困难党员家庭成员纳入帮扶视野。要千方百计解决困难党员配偶、子女的就业问题,密切关注困难党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缓解他们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