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来的政治文明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重要会议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构想_政治文明论文

25年来的政治文明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重要会议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构想_政治文明论文

政治文明建设廿五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重要会议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提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要会议论文,提法论文,五年论文,十一届论文,文明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第一次在我们党的重要会议的报告或决议中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也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下面让我们回顾一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重要会议有关民主政治的决议,加深对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

十一届三中全会:政治上发展民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的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中共中央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邓小平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这篇讲话堪称开辟新道路的宣言书。讲话指出:“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邓小平着重讲了经济民主的问题,指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

12月18日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肯定了邓小平这篇讲话中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并提出要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会议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决定,在组织上健全党规党法,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反对接受和制造个人崇拜,加强集体领导。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就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后来又说过: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的政策,从国内来说,“最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

十一届五中全会:重设中央书记处;发扬民主是改革的总方向

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于1980年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叶剑英就会议要讨论成立书记处问题发表了一个很有分量的讲话。他说,中央书记处是培养锻炼党的高级干部的场所。重设中央书记处,准备实行的是集体接班。林彪、王洪文式的个人接班的做法是失败的。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加强党的建设,纠正党内的不良现象做出明确规定,以整顿党风,严肃党纪。

1980年12月,邓小平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中,明确地指出:“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不移地、有步骤地进行。这些政策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的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这是邓小平多年一以贯之、反复重申的观点。

十一届六中全会:不搞“非毛化”,坚持“非神化”;高度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之一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正确地评价了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通过了3万余言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邓小平以无产阶级革命家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和超人胆识,在同《决议》起草小组同志的谈话中,一开始就提出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是第一位的问题、关键性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他告诉世人,中国不会搞“非毛化”,但对毛泽东要“非神化”。经集体智慧形成的《决议》充分体现了邓小平提出的指导思想,它以历史的辩证的锐利眼光拨开错综复杂的矛盾现象,创造性地提出坚持毛泽东思想、纠正毛泽东晚年错误这样一个科学命题,在罕见的两难选择之中作出一个合实情、得民心、有远见的正确选择。

《决议》指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建国以来没有重视这一任务,成了‘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是一个沉痛教训。”《决议》总结道:过去“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主要历史教训,一是没有集中力量发展经济,二是没有切实建设民主政治。”

十二大:首次提出政治体制改革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党的十二大在北京举行。十二大报告提出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报告的第四部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其中首次提出了“政治体制”概念,强调“继续改革和完善国家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

报告强调:“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新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党是人民的一部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一经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全党必须严格遵守。”

报告指出:“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的改革,主要是消除权力过分集中、兼职副职过多、机构重叠、职责不明、人浮于事、党政不分等种种弊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大会强调,要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改革领导机构和干部制度,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十二大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政治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后,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严重后果日益显现。因此,邓小平反复重申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仅在1986年就有近20次谈话谈到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其中有9次是作为主要谈话内容。他在1986年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

十三大:确立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和任务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中共十三大在北京举行。十三大的主要精神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行改革、开放、民主,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所以在改革开放四个字之后加上民主二字,是因为十三大作出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决定。十三大报告中说:“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地取得成功。党中央认为,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

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政治体制中,在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上存在的一些重大缺陷,主要表现在“权力过分集中,官僚主义严重,封建主义影响远未肃清”这三个弊端。更详细点说,就是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所说的五个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十三大报告中说:“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目的,都是为了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就是说,我们最终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这些国家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十三大报告从七个方面描绘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一)实行党政分开;(二)进一步下放权力;(三)改革政府工作机构;(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五)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十四大:强调法制建设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共十四大在北京举行。十四大报告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贡献:第一,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报告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概括为9个问题。第二,关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第三,关于改革是党领导的又一次革命。第四,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十四大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模式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在政治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文化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就完善了和丰富了党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三个领域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和全面改革的政治路线。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经济、政治的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为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十四大对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较大调整,改革步伐有所放缓。政治体制改革强调的重点由十三大的党政分开、下放权力转变为法制建设和机构改革。十四大后的5年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最令人瞩目的成就是加快了法制建设的步伐。中国的立法工作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创下了新中国法制建设史的新纪录,为十五大形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作了实践和理论准备。

十五大:依法治国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共十五大在北京举行。大会把邓小平理论作为一面伟大旗帜、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指明了我们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向前推进的坚定方向,向人民和世界展示了我们党和国家坚持改革开放的光辉形象。

十五大提出“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基本目标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本方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十五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党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报告阐明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

十六大:建设政治文明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共十六大在北京举行。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十六大党章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党的十五大总结了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治理国家的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十六大进一步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明确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强调要坚持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不断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前进。党章总纲第十二段增写这一内容,表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有利于全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十六大强调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九大任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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