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护价格政策与玉米生产行为:19个省的样本_玉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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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对其价格进行调控,是世界各国农业政策的一个关键环节。[1][2][3]在亚洲、非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通常直接干预粮食购销、构建法定流通渠道、参与粮食价格形成;在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表面上是通过市场供求机制形成粮食价格,但其背后仍然离不开政府农业补贴的大力支持。对于中国而言,在调控粮食价格的诸多政策目标中,稳定粮食生产是其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目标;同时,调控粮食价格也是国家稳定粮食生产的最有效措施。

2003年以来,国家实行的粮食保护价政策①,对粮食价格形成了有力支撑,对粮食连年丰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经营条件的不同,各个地区粮食保护价的政策效果具有显著的差异性。比如,2003-2011年,黑龙江省和贵州省的玉米价格同样上涨1倍左右,黑龙江省的玉米产量由830.9万吨增至2675.8万吨,贵州省的玉米产量则由319.9万吨降至243.7万吨(横向比较而言,贵州省历年的玉米价格还一直高于黑龙江省)。各地区粮食生产对粮食保护价政策的反应显著不同,其主要原因就是各地区粮食购销市场化水平、土地经营规模、种粮收益水平等经营条件不同。因此,研究在不同经营条件下,粮食保护价对粮食生产的作用机制和作用效果,将有助于深刻理解粮食价格与生产的相互关系,为国家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经营条件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粮食保护价的作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确保粮食安全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相关文献综述

对粮食价格和粮食生产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和政策面关注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前,粮食价格长期被制定在较低水平,以此为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提供外生经济资源。杨坚白(1963)、何建章等(1964)首先提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价格形成机制要以生产价格理论②为基础,粮食价格水平过低、工农产品非等价交换,将不利于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改革开放后,这个观点得到普遍认同(孙冶方,1978),国家改变了“廉价粮食政策”,在1978-1984年连续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对该时期的粮食连年增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985年,我国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入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并行的“双轨制”过渡时期。计划价格是指国家为完成定购任务,在新粮上市前预先制定的粮食价格。市场价格是指国家完成定购任务后允许粮食自由交易,由市场供求形成的粮食价格。部分学者在研究粮食价格与产量的关系时,开始将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相互结合。郑毓盛等(1993)认为,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均对粮食产出起正向促进作用,政府可以通过提高计划价格来刺激粮食生产,但是,这个措施的实行受财政能力等条件的约束。叶兴庆(1997)指出,在1996年粮食丰收后的滞销苗头出现后,市场粮价迅速回落并下滑至计划价格之下,中央和地方财政均无力托市,导致滞销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粮食产量随之出现下降。

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统计方法在国内应用的逐步增多,学术界的研究开始由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变。陈志国、李惠茄(1996)以1978-1993年的定基指数为基础,计算出粮食产量对粮食价格的弹性。结果表明,价格对粮食生产的“弱波趋势”已经形成,即价格对产量的边际刺激作用正在逐步降低。但是,其他学者迅速对此提出质疑。董全海(1996)指出陈志国、李惠茄在初始假设条件和计算方法上都存在明显不足,他对这些进行修正后,重新计算了粮食产量对粮食价格的弹性,结果表明,所谓的“弱波趋势”并不存在。张治华(1997)也指出,价格对我国粮食生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调节作用,与其说价格对粮食生产的调节作用边际递减,不如说价格调控没有达到相应的力度,这个“力度”指价格变化所引起种粮收益的增长幅度。王铮等(1999)、成定平等(2000)认为,农民会依据价格信号合理地调节生产,在不引起财政等其他问题的前提下,适度地提高价格是促进粮食增产的有效手段。卢宪英、崔卫杰认为,在玉米生产中,农民对价格变化的反应十分敏感,当价格上涨时,农民会积极扩大生产行为。[4]因此,要稳定玉米产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应该继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稳定玉米市场价格。

在分析粮食价格与粮食产量的关系之外,部分学者也从价格与粮食播种面积、经营规模、预期价格与粮食生产等视角进行了研究。比如,张红宇指出,提高经营规模虽然可以提高种粮收入和劳动生产率,但是并不能替代价格上涨的全部功能,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非平原地区。[5]杜为长、科尔曼(1997)运用系统分配模型,分析了我国北方粮食、棉花等农作物播种面积对价格的反应程度。结果表明,所选作物的播种面积均与价格正向相关,且商品率高的作物反应更为明显。王莉、苏祯(2010)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调查的数据分析粮食播种面积与粮食价格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粮食播种面积与粮食价格的弹性系数为正,但是不同地区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在预期价格与粮食生产的相关研究中,王德文、黄季焜(2001a,2001b)指出,政府的粮食定购价格和定购数量同时影响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并且会对未来时期的粮食供给产生正向预期。雷钦礼(2005)认为,预期价格会影响农民的粮食生产行为,如果某一年的粮食价格下降、成本增加导致实际种粮收益下降,可能会降低农民下一年的生产积极性,进而影响粮食生产。陈飞等(2010)利用适应性预期模型,分别研究了价格、财政支农等因素对小麦、稻谷、玉米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的影响。结果表明,预期价格对粮食产量的影响并不明显,通过价格杠杆来刺激粮食生产的市场机制并不通畅,这个结果与前人研究存在较大不同。

回顾上述文献可知,粮食价格与粮食产量正向相关、价格调控是调节粮食生产的有效手段等观点,已经成为国内绝大多数学者的共识。但是,价格调控在什么样的经营条件下更为有效、量化分析后的结果如何?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尚显不足,仅有杜为长、科尔曼(1997)指出商品率高的作物播种面积对价格的反应更明显,王莉、苏祯(2010)指出粮食播种面积对价格的反应存在地区差异性。另外,对于预期价格对粮食生产的作用仍然存在一定的分歧。鉴于此,这里将按经营条件不同,把所选取的数据划分为不同的样本空间,在此基础上,分别研究不同经营条件下,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③对粮食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的作用效果,试图对以往的研究成果进行补充。

二、研究思路、样本划分与模型设定

(一)研究思路

根据Nerlove(1979)所提出的供给模型,价格和预期价格会影响农民的粮食生产预期和生产行为,进而分别影响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比如,当预期粮食价格提高时,一方面,农民可能会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以期获得更高的粮食数量;另一方面,农民也会增加精耕细作程度,增加时间投入和物质投入,促进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因此,将价格和预期价格对粮食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的影响分开研究,有助于更加深入地分析“从价格到生产”的传导机制。

在粮食品种上,此处以玉米为例。玉米是我国三大主粮(稻谷、小麦、玉米)之一。21世纪以来,随着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居民对肉奶蛋的消费需求增长迅速,直接用于口粮消费的粮食数量则不断下降。与之对应,稻谷和小麦的消费需求上涨缓慢,饲料粮用途广泛的玉米消费需求则上涨快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玉米产量为20812万吨,已经超过稻谷成为我国第一大粮食作物。并且,考虑到玉米也是工业方面用途最广的粮食品种,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玉米在国内的重要地位将不会改变。因此,选取玉米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样本划分

在数据收集过程中,依据玉米播种面积较大、产量较高等标准,选定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9个省份作为总体样本空间。依据商品率、土地经营规模、种粮收益水平三个经营条件,将19个省份划分为三组高低不同的子样本(见表1,下页)。

玉米商品率指某一年农民出售的玉米数量占总产量的比重,是衡量玉米生产发展水平和生产经营市场化水平的重要指标。理论上讲,商品率越高的地区,价格和预期价格对玉米生产的调节作用越强。因为在商品率高的地区,农民生产玉米的目的主要用于市场交换,而在商品率低的地区,主要用于自身消费。由于我国粮食生产具有小且分散、兼业经营的特点,如果玉米经营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重很小,即使在商品率高的地区,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玉米生产的作用也不会明显。

土地经营规模指在一定时期、某一地区中,每个农民耕种的平均土地面积。不同的土地经营规模,会产生不同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收益。土地经营规模并非规模越大收益越高,而是存在一个可以获得高于其他规模收益的区间,即适度规模经营。就目前而言,我国大多数省份的土地经营规模仍然偏小,这也是粮食生产不够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6]2003-2011年,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转入城镇,农民人均土地经营规模产生较大变化,从29.4公顷上升至34.5公顷;同时,不同省份土地经营规模的差异也变得更为明显,比如黑龙江省与江苏省的差距已由8.2倍扩大到10.5倍。在土地经营规模不同的地区,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粮食生产的影响也会存在很大的不同。

种粮收益指生产玉米的净利润水平,它是衡量农民生产玉米经营条件的核心指标之一。受气候、水土等因素的作用,不同地区生产玉米的平均成本和利润水平差异较大,这会显著影响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玉米生产的刺激作用。理论上讲,在收益水平较高的地区,种粮更可能成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种粮行为受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的影响也就越大;而在种粮收益低的地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般是种植经济作物或外出务工,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农民种粮行为的刺激作用较小。

综上分析,需对不同经营条件的地区进行合理划分,才能得到准确的实证检验结果。样本划分的具体方法是:以种粮收益为例,一是计算出各省份2004-2011年的农民出售每公斤玉米所得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二是按照该平均值的大小,划分成种粮收益高、低两个样本空间。商品率和土地经营规模的划分方法与之类似,划分结果见表1。

(三)模型设定

根据Nerlove(1979)的供给模型分别构建影响玉米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的计量模型:

进而得到便于相互比较的计量结果,此处并没有在方程中加入其他控制变量。为进一步消除数据的剧烈波动和异方差,所有变量均以对数形式表示,为省级面板数据结构,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由于式(1)和式(2)的右端含有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项,在参数估计时会产生显著的内生性问题,最小二乘估计(OLS)和极大似然估计(MLS)都无法得出无偏或稳健的参数值,而采用一阶差分广义矩估计(FD-GMM)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Arellano and Bond,1991)。当样本结构中截面(N)很大、时间(T)很短时,通常采用系统广义矩估计(SYS-GMM),可以得出更为精确的结果。[7][8]在理论上,当因变量滞后项与随后的一阶差分项相关性很弱,特别是因变量接近随机游走时,FD-GMM会产生弱工具变量问题。在统计上,当方程(1)、(2)中的的参数估计值接近1时,弱工具变量较为明显,需要采用SYS-GMM改进估计结果,但是需要同时检验差分方程工具变量和水平方程工具变量的有效性。根据样本结构特征和相关结果的比较分析,FD-GMM更加适合本研究。

三、实证分析

通过动态面板广义矩估计的方法,对全国19个玉米主产省份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一)不同商品率条件下粮食保护价对玉米生产的影响

表2给出了不同商品率条件下,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玉米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的FD-GMM动态面板估计结果。其中,Wald统计量的P值表明,模型联合检验的显著性很高;自相关检验结果表明,模型不存在二阶自相关,即模型残差不存在序列相关性;过度识别的Sargan检验结果表明,工具变量选取或者其矩约束条件是有效的;各个变量z值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10%的置信水平上),表明回归系数确切可信。

第一,粮食保护价对玉米播种面积的影响。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商品率高低两个地区的价格弹性系数分别为0.21和0.12,即粮食保护价每上涨1%,玉米播种面积将分别扩大0.21%和0.12%。商品率高低两个地区的预期价格弹性系数分别为0.16和0.07。由此可见,在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玉米播种面积的作用效果上,商品率高的地区都要明显强于商品率低的地区。这说明,在粮食商品率高的地区,“价格上涨引起播种面积扩大”这个机制更容易发挥作用。可能的原因是,在商品率高的地区,粮食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更高、购销的市场化程度更发达,农民对价格信号的反应更加敏锐,会迅速相应地扩大或者减少播种面积。

第二,粮食保护价对玉米单位面积产量的影响。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在商品率高低两个地区中,粮食保护价弹性系数分别为0.06和0.17,预期价格弹性系数分别为0.2和0.11。通过比较可知,在粮食保护价弹性系数上,商品率高的地区要低于商品率低的地区,在预期价格弹性系数上则相反。综合来看,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玉米单位面积产量的整体影响,在商品率高低两个地区的差异不大,难以得出“谁一定高于谁”的定性结论。由此可见,在粮食商品率不同的地区,“价格上涨引起单位面积产量增加”这个机制的作用效果差异并不明显。

(二)不同土地经营规模条件下粮食保护价对玉米生产的影响

表3给出了不同土地经营规模条件下,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玉米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的FD-GMM动态面板估计结果。其中,Wald统计量的P值表明,模型联合检验的显著性很高;自相关检验结果表明,模型不存在二阶自相关,即模型残差不存在序列相关性;过度识别的Sargan检验结果表明,工具变量选取或者其矩约束条件是有效的;各个变量z值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10%的置信水平上),表明回归系数确切可信。

第一,粮食保护价对玉米播种面积的影响。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在土地经营规模大小两个地区中,价格弹性系数分别为0.13和0.1,预期价格弹性系数分别为0.26和0.04。由此可见,在价格和预期价格对玉米播种面积的作用效果上,土地经营规模大的地区都要明显强于土地经营规模小的地区。这说明,在土地经营规模大的地区,“价格上涨引起播种面积扩大”这个机制更加容易发挥作用。可能的原因是,土地经营规模大的地区,大多是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东北地区和宁夏、新疆等西北地区。相对于南方省份而言,这些地区都具有“地广人稀”的特征,也就是说耕地资源相对充裕。因此,当价格和预期价格上涨时,农民种粮行为的反应主要体现在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上。

第二,粮食保护价对玉米单位面积产量的影响。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在土地经营规模大小两个地区中,粮食保护价弹性系数分别为0.07和0.15,预期价格弹性系数分别为0.18和0.25。通过比较可知,无论是粮食保护价弹性系数还是预期价格弹性系数,土地经营规模大的地区要低于土地经营规模小的地区。可能的原因是,在北方土地经营规模大的地区,备用耕地资源相对充裕,农民种粮行为对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的反应,主要体现在对播种面积的调整上。土地经营规模较小的地区,一般是黄河以南的江苏、安徽、湖北、四川等省份,这些省份的耕地资源相对紧张,备用耕地十分有限。因此,当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上涨时,农民更多是增加精耕细作程度,通过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方式来提高粮食总产量。

(三)不同种粮收益条件下粮食保护价对玉米生产的影响

表4(下页)给出了不同种粮收益条件下,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玉米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的FD-GMM动态面板估计结果。其中,Wald统计量的P值表明,模型联合检验的显著性很高;自相关检验结果表明,模型不存在二阶自相关,即模型残差不存在序列相关性;过度识别的Sargan检验结果表明,工具变量选取或者其矩约束条件是有效的;除了种粮收益低地区中播种面积对预期价格的弹性系数外,各个变量z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10%的置信水平上),表明回归系数确切可信。

第一,粮食保护价对玉米播种面积的影响。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在种粮收益高的地区中,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的弹性系数分别为0.18和0.22;在种粮收益低的地区中,粮食保护价弹性系数为0.14,预期价格弹性系数不显著。由此可见,在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玉米播种面积的作用效果上,种粮收益高的地区都要明显强于种粮收益低的地区。这说明,在种粮收益高的地区,“价格上涨引起播种面积扩大”这个机制更加容易发挥作用。可能的原因是,在种粮收益高的地区,农民将种粮收入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人数更多,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其种粮行为的影响也就更为明显。在种粮收益低的地区,农民兼业经营的特征更为明显,即外出打工人数较多,种粮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重要性相对较低,因此,当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变动时,农民对粮食播种面积的调整相对迟缓。

第二,粮食保护价对玉米单位面积产量的影响。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在商品率高低两个地区中,粮食保护价弹性系数分别为0.16和0.06,预期价格弹性系数分别为0.23和0.19。通过比较可知,无论是粮食保护价还是预期价格的弹性系数,商品率高的地区均要大于商品率低的地区。这说明,在种粮收益高的地区,当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提高时,农民增加精耕细作的热情更高,“价格上涨引起单位面积产量增加”的机制与“价格上涨引起播种面积扩大”一样更加容易发挥作用。

四、主要结论和政策启示

在将全国19个玉米生产大省划分为商品率高低、土地经营规模大小、种粮收益高低三组样本的基础上,采用动态面板广义矩估计的计量方法,估计了不同样本中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影响的弹性系数。结果表明:第一,在种粮收益高的地区,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的作用,都要强于种粮收益低的地区;第二,在粮食商品率高的地区,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播种面积的作用比商品率低的地区更强,对单位面积产量的作用则差别不大;第三,在土地经营规模大的地区,粮食保护价和预期价格对播种面积的作用更强,对单位面积产量的作用则要弱于土地经营规模小的地区。

基于上述结论,可以得出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粮食保护价的形成,要以农民的种粮收益为主要参照目标。在不同的经营条件下,粮食保护价对粮食生产的作用效果存在显著的不同,种粮收益对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都有较为明显的影响。因此,在粮食保护价的形成过程中,政府需要着重考虑粮食生产的成本变动情况(如种子、农资、灌溉用水价格等),进而使种粮收益稳定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从2004年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看,将三大主粮的平均成本利润率控制在35%左右,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

第二,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高粮食购销的市场化程度。粮食购销的市场化程度将直接影响粮食的商品率,也影响着粮食生产由“自给自足”向社会化、商业化转变的进程。而商品率越高,农民对粮食保护价变动的反应越明显,价格调控的效果也就容易发挥。因此,提高粮食流通的市场化程度,是粮食保护价政策发挥效力的重要保障。

第三,确定适度的经营规模。某个产区的土地经营规模发生变化,对粮食保护价政策效果会有不确定的影响,对此要有清晰的认识。实证结果表明,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保护价对播种面积的作用会增强,对单位面积产量的作用则会逐步减弱。对于不同资源禀赋的粮食产区而言,需要权衡这种机制的影响,并且找到符合自身情况的适度经营规模。

该标题为《改革》编辑部改定标题,作者原标题为《经营条件对粮食保护价政策效果的影响分析:以玉米为例》。

①在1998年前后,中国粮食供求形势有了很大的好转,粮食收储部门逐步实现政企分家,并于2000年正式成立自主经营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此后,国家不再实行计划形成的定购价格,对粮食市场的干预方式也改为间接调控,即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也称粮食保护价政策。

②该理论的基本表述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生产价格由部门平均成本和社会平均利润构成,商品的市场价格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

③即农民对粮食保护价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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