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伦理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伦理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工业化以来世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1.1 人口膨胀
19世纪初全世界有10亿人,1920年20亿,1960年30亿,1974年40亿,1987年50亿,20世纪末超过60亿。预计2050年全球人口将达95亿。
1.2 资源匮乏
整个20世纪人类消耗1420亿吨石油、2650亿吨煤、380亿吨铁、7.6亿吨铝、4.8亿吨铜。占世界人口15%的工业发达国家,消费了世界56%的石油、60%以上的天然气和50%以上的重要矿产资源,各国间出现严重的不平衡。
目前全球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为1400多亿吨,按当前产量,静态保障年限仅40年;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为150亿m[3],静态保障期限仅为40年。
1.3 环境污染严重,全球环境问题突出
世界范围内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仍然严重,工业化导致的酸雨也在明显加重。由于大气中二氧化碳等痕量气体增加带来温室效应,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极地冰川萎缩,海平面上升;1970年以来,臭氧层破坏日益严重;全球荒漠化在不断扩展,生物多样性也急剧锐减。
2 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文明转型
2.1 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
1962年美国科学家卡逊发表的《寂静的春天》是现代环境运动的开端,而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上发表的《人类环境宣言》,真正开创了现代环境保护事业。
2.2 可持续发展战略
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第二次人类环境会议,即环境与发展大会,公布了《21世纪议程》,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2.3 科学发展观
1993年我国公布《中国21世纪议程》,宣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2003年我国提出“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2.4 文明转型
面对全球的环境问题和资源危机,当前人类社会共同面临一场新的文明转型。可持续发展思想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协调及人类世代间的责任感。由于地球表层区域差异明显,可持续发展还应当考虑其区域性,即全球、国家和区域等不同尺度。我们在实现一个更加可持续未来的过程中面临着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以及护育环境的新挑战[1]。
3 环境伦理
3.1 环境保护与环境伦理
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文明转型都涉及环境伦理问题,包含环境伦理内容,需要环境伦理的支持。
科学发展观的环境伦理内涵十分丰富。
a.人本——把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放在首位:尊重公民权利,提高全民素质,创造平等发展环境,让人民生活幸福、身体健康。
b.全面——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五方面实现统筹,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
c.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关键在于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改善环境的关系。
3.2 古代的环境伦理观
中国古代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哲学思维上强调“天人合一”;体现农业时代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朴素认识,也反映对自然依赖的现实。
3.3 近代的环境伦理观
3.3.1 人类中心论
近代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人类自认为是自然的主人,人类中心论思想占主导地位;狭隘的人类中心论是导致当代环境问题的深层根源。
人类中心论的含义有如下不同的角度,即人作为主体的认识论角度和人作为物种的生物学角度,这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争议的焦点,关键在价值论角度。
人类中心论在价值论意义上的核心观念认为:人的利益是道德原则的唯一相关因素;人是唯一的道德代理人和道德顾客;人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他存在物只具有工具价值。
3.3.2 非人类中心论
非人类中心论反对的是价值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论,认为自然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人类对非人类存在物负有伦理责任和义务。
3.4 现代的环境伦理学
3.4.1 人类价值观的反思
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是我们建立正确的人地关系的基础。自然界对人类需求的满足不仅是生存意义上的,还包括享受和发展等方面。长期以来,人类视自己为自然界的主人,自然界则被看成是可以任意征服改造的对象。片面强调人的内在价值,认为自然界应无条件服从于人类的价值观,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
3.4.2 走出强化的“人类中心论”
人们应当走出强化的“人类中心主义”[2]。人与自然休戚相关,应当用相对的、可变的观点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对自然界的有效维护,不是放弃人的主观能动性。人类是地球自然界的一部分,应以全球整体利益为出发,才有较大的安全性和包容性。应当以尊重自然规律及其内在价值为基础来规范人类活动,构建新的文明发展模式。
3.4.3 认识大自然的价值
利奥波德主张应该认识大自然的整体性和内在相关性,其大地伦理的价值标准要求人们善待自然。罗尔斯顿探讨了大自然所承载的价值,如生命支撑价值、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等。在生态系统中,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都有客观存在的价值,生物和非生物因素是不可分割的。
自然界的所有存在物,除对人类的工具价值外,还具有其内在价值,生态系统和自然界的存在物还有其系统价值,有继续存在下去的权利。因此,人类不再是价值关系中的惟一主体,评价的最终根据要服从于包含人在内的自然系统的尺度[3]。
3.5 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由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差异,地区及国家利益的不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影响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发展。按照“生态占用”来衡量,有的发达国家的消费远超过其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同利益集团对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存在各种矛盾,需要协调。从全球角度出发,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离不开人与人关系的正确处理,需要国际合作。
4 构建开放的环境伦理学
4.1 不同环境伦理学之间的共识
虽然不同的环境伦理学存在着明显的分歧,但它们之间也有如下一些共同认识:a.人是地球上唯一的道德代理人;b.环境危机的实质是文化和价值问题;c.后代对自然界拥有的权利和我们对后代的义务——适宜生存的自然空间;d.对人和非人类存在物要区别对待,人与非人类存在物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e.地球的承载力是有限的。因此,有可能构建开放的、互相包容的环境伦理体系。
4.2 开放的环境伦理体系的主要内涵
尊重与善待自然(认识自然的价值,对自然界承担的义务):最小伤害性原则、基本利益原则、公正补偿原则。关心个人及人类整体:正义原则、公正原则、平等原则、合作原则。着眼未来并顾及后代:责任原则、节约原则、慎行原则。
环境伦理应兼顾自然生态的利益和价值、个人与全人类的利益和价值、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和价值。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则,代际公平的目标必须通过这一原则来实现[4]。人类应当培养尊重自然、关爱生命、护育环境的伦理观念,尽到管理好地球家园的义务。
4.3 环境伦理的功能与作用
环境伦理与可持续发展观在形成和社会功能上有密切的联系;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十分重视环境伦理的研究、教育和实践。
环境伦理的研究和宣传具有如下功能:认识和批判的作用;教育和激励的作用;调节和规范的作用;对于环境立法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制度是伦理建设的社会基础设施,为人们确定行为框架,运用利益调节机制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选择。
4.4 环境伦理与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责任
4.4.1 政府决策管理的作用
在区域发展中,政府管理、市场运作和伦理规范三者互相补充。
领导决策部门对待环境与发展问题,往往存在功利主义,如“形象工程”,追求政绩等。这与片面理解“发展是硬道理”以及受评估体系的影响(如传统GDP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有关。
地方政府对待环境与发展问题,应当代表民众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涉及利用、改造自然的工程,应当有评审和评估。
4.4.2 企业家的行为
企业家从人本主义角度,应注意社会代价,社会利益优于企业,勿滥用非再生资源,抵制“消费主义”的影响。从自然主义角度,应重视生态系统的手段和天然植被的功能,慎对脆弱环境,尊重自然、善待物种、护育环境。
4.4.3 科学家群体的责任
科学家群体对自然的认识,对人类家园的忧患意识应当更强。他们有责任做好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让决策者、社会公众认识地球、尊重自然、护育环境。科学研究活动,包括评审、评估项目,要考虑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和效应。科学家应根据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做到实事求是,讲真话。
4.4.4 媒体的责任
避免宣扬“人定胜天”思想,应当公正地摆明不同的意见分歧及争论所在,让公众了解区域发展及其与环境的矛盾与协调问题。
4.4.5 社会公众的责任
社会公众是区域发展的参与者与监督者,应关注所在区域环境与发展的协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