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江南蒙彩华侨家庭的基本类型_达鲁花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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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0) 03—0128—08

中国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北人南渡的移民高潮。元代又一次出现北人南渡的局面,虽然规模不及晋、宋南渡,却有着显著特点:以往的移民主要是中原汉人徙居江南,而元代的移居人口除北方人外还有大量来自蒙古高原和西域的蒙古、色目人,以及从海上丝绸之路前来的阿拉伯、波斯等地的人口。他们的到来,使当时江南地区的人口组成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历史局面,这种混居局面的形成,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一、随官迁徙

江南地区从广泛的意义来说指的是长江以南的大片国土,具体以江浙行省为代表,因为江浙行省人口最多,经济最为发达,辖境内包括今天的江苏南部、浙江、福建及安徽的一部分。本文所讨论范围大致以此为限。江南平附后,元政府为管理好这一大片疆土,必然委派大量的蒙古、色目人作为各级官吏,裁决地方军民政刑财赋等各方面的事务。

按照元朝制度,地方长官达鲁花赤必须由蒙古人担任。早在至元二年(1265年),元世祖就作出规定:“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1]至元五年(1268 年)又发布命令:“罢诸路女真、契丹、汉人为达鲁花赤者,回回、畏兀、乃蛮、唐兀依旧。”[1]进一步贯彻了至元二年的命令。至元十六年(1276年),世祖又一次议“罢汉人之为达鲁花赤者”。[2]至此, 江南平附初期归附蒙古而获得信任的汉人(包括契丹、女真人)被委派为达鲁花赤者,及征战过程中被随处任命的汉人达鲁花赤,基本上都被罢去。因此,江南地区的行政官员,从行省长官到各路府县的达鲁花赤,主要以蒙古人为主,色目人作为蒙古统治江南的政治助手也在任用之列。

笔者曾对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担任过宰相的人员作过统计,大约有200名蒙古、色目人做过江浙、江西行省的宰相之职。 无论历史形势怎样变化,江浙行省在元代承平时期都未曾有一个南人或汉人爬上丞相的职位。并且因为江浙行省“土地广、人民众、政务繁而钱谷之数多也”,[3]所以元政府非常重视该行省官员的任用, 出现了许多世官担任行省高官的现象,如木华黎家族中脱脱(大德年间江浙平章)和其子朵儿只(至正四年至十七年江浙左丞相)等等,可见,元代江南地区的行省官员绝大多数是蒙古、色目人氏。

元代江南地区除行省机构外,另一个重要机构就是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简称南台)。始创于至元十四年(1277年),按治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十道肃政廉访司。 台治虽几经迁徙, 但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定治于建康。这在江浙行省内又增添了蒙古、色目官员的任命。笔者根据《至正金陵新志》卷六《官守志》的记载,查检出主要担任过南台官员的蒙古、色目人有90人之多,无形中又为这部分人口寓居江南提供了机会。

另外,还有中央直属机构在江南设立的相应机构,也需要有蒙古、色目官员前来任职。仅以江浙等处财赋总管府为例,就有达鲁花赤一职的设置,在平江、建康、松江三处又各有提举司并设置官员,任命了蒙古、色目人氏为宦。这些机构中蒙古、色目人氏的任职,又为这部分人口侨寓江南开辟了渠道。

至于江南地区的路、府、州、县各级政府中的蒙古、色目官员更是人数众多。根据记载完备的《至正金陵新志》、《至顺镇江志》等资料统计,达鲁花赤一职除个别外,其人选主要是蒙古、色目人,仅江浙行省当时就有30个路、1个府、属州26个、属县143个,按照元朝官制的迁转法规定,三年为一任,在元代统治江南的近90年中,就有1800人次担任过江浙行省的路和录事司达鲁花赤,府有30人次,属州有780人次, 属县应有4290人次担任过达鲁花赤一职。只达鲁花赤一职就有相当数量的蒙古、色目人前来就任,当然,它也最能集中说明历史概况。

至于达鲁花赤以下的官员,我们还不能作出精确统计,仅能根据记载较详的《至顺镇江志》和《至正金陵新志》粗略估算出当时两地达鲁花赤官职以下的蒙古、色目官员情况。以这两地为例,可以算出当时路州两级担任过总管的蒙古、色目人约占官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如果把这个统计数字加以类推,江浙行省则又有570人次的蒙古、 色目官员担任过总管一职。关于同知一职的统计又表明大多地区的同知一职,蒙古、色目官员都占了总数一半以上,少数地区为三分之一左右。如此总管和同知两个职务的任职者又构成了江南地区蒙古、色目官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簿以下的官员,根据《至顺镇江志》的材料记载,丹徒县约38位官员中只有4位是蒙古、色目人,约占总数的十分之一;丹阳县、 金坛县的统计结果也与丹徒县类似。当时镇江路是江浙行省的重要行政区属,有关统计数字和全省的情况应该相差无几,若按这个比例进行全省范围的统计,那么,江浙行省的下层政府官员地位固然不够显赫,但蒙古、色目官员的总量也还是不少,这些人员也是当地蒙古、色目侨寓人户的来源之一。

通过以上考察,可以发现元代江南地区集中了大批前来江南任职的蒙古、色目官员,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任职满后,定居江南,成为当地的寓居人户。有关这部分人移民的记载固然较为零散,但还是容易找到,例如成吉思汗时的四杰之一赤老温后人脱帖穆尔以千户镇守明州、越州,以后便家于此[4]。 名进士泰不花也是因为父亲塔不台曾为台州录事“遂家于台”[5]。文友吴师道称之为“君家世溯漠, 来住严陵州”。[6 ]此外元代蒙古统治者实行的分封也不同于汉文化传统意义上的分封,受封者往往认为封地就是自家的私有财产,派驻家人进行管治是分内之事。元代在江南分封给贵族、世勋功臣的土地及民户多达几十份,《元史·食货志》记载了赐封、食邑的详细资料。于是各家族派封在江南各地的守土官自然而然地构成了侨寓江南的又一类型民户。著名的穆斯林牙老瓦赤的孙女萨法礼夫人就是跟随丈夫前来封地的定居者。说明当时随官寓居的事例绝非偶然。

还有一种为官定居的类型,就是某些官员曾在江南地区任职,再迁转他处,或者根本没有在此地任职的经历,由于种种原因而在江南定居,从而兴建宅第。《至顺镇江志》卷十二《居宅》还记载着一些官员在镇江拥有府第的情况。不仅有镇江路的属官,还有行省乃至大都的官员,这就有力地证实了迁居现象的层出不穷。另外杭州、建康等地都有这些宅居的存在,可以发现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随官定居的现象十分普遍。

二、随军驻扎

随大军南下而留居江南是导致江南地区拥有蒙古、色目寓居人口的又一重要因素。

当元军最后在厓山灭掉南宋政权后, 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维持原南宋广大统治区的稳定。江南地区尤其是杭州、建康、镇江等地原来就是南宋的统治重心所在,所以元朝对该地区的统治除了实行通常的行政管理外,还需要用军队作为统治的倚仗。再者,江南又是全国的经济枢纽,北方大都“百司庶务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于江南”,[7]重戍成了情理之中的事,当然,鉴于江南地区人口组成单一, 元政府对此地实行的是以汉军为主的镇戍原则,这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但元制汉军中万户府、千户所皆置达鲁花赤一职,其职主要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还有少量由蒙古人及色目人组成的单一军队,江南地区因随军而寓居的军人主要指这两部分而言。元代基本体制是“诸省长官二员,给金虎符典军”[8],以下设都镇抚司。“专一提调军马, 镇遏地面。”[9]都镇抚司的长官由枢密院直接任命。 在军队万户以下设镇抚,千户以下设弹压,百官之下设军司,两者都直属都镇抚司。元制还进一步规定:自镇抚到军司各级都必须有两人担任同一职务,一位以蒙古人充任,一位以汉人充任;而且从弹压以上,千户以下都按迁转法三年一考[10](P126)。如此,在江南地区做过军官的蒙古、色目人为数也一定不少。随着他们在汉地驻扎的时间推移及和汉族人民的交往,他们中不少人也留居江南。在这类人中,钦察人完者都拔都一家定居高邮的事例具有代表性。完者都拔都“以材武从军”,因在平定江南的战斗中足智多谋,而被元政府赐予虎符,授高邮路达鲁花赤,以后又历任高邮万户府达鲁花赤,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左丞兼管本万户军,官职最高时曾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大德元年,完者都拔都在官任上去世,子孙将他归葬高邮城西,长子帖木秃思世袭高邮上万户府达鲁花赤,以后高邮上万户府达鲁花赤一职,又传至他的长孙。他还有其他儿子,即插都为常州路无锡州达鲁花赤,别里怯为湖州路长兴州达鲁花赤,彻里不花为高邮打捕屯田达鲁花赤[11]。可见,他们一家人的主要活动都在江浙地区,可以推测他们一家因为军职而留居当地。一般军人的情况史书虽不多见,那只是因为他们人微言轻,往往被记载所忽略。

除了蒙古、色目军官定居江南外,还有些由单一的民族组成的军队驻扎在江淮一带, 作为汉军的补充以备随时调遣, 如至元二十八年(1291 年)二月, 元政府就曾“调淮探马赤军及汉军二千人于脱欢太子附近扬州屯驻”[12]。大德八年(1304年)又调“自乃颜来者蒙古军三百人守定海”。[12]还有庐州万户府更是“一军皆夏人(唐兀人)”[13],元末,因农民起义军攻陷安庆而率领一家人自杀的进士余阙就是庐州唐兀军人的后代。另据陈高华先生研究,元代的庆元路也有哈刺鲁人组成的军队,元代著名诗人迺贤就是哈刺鲁军人的子孙[14]。正是许多军人久戍一地,进而以戍地为定居点,形成了军人移居人口。因此,随军而迁的军人在江南蒙古、色目寓居人口中占有相当比例。

三、经济动因

因逐利而外出迁居是自古以来移民的一个重要原因。元代统一以后,东西交通畅通无阻,领土辽阔,为各民族人民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了广阔天地,尤其是商业活动呈现出愈加繁荣的局面,也表现出多渠道,多民族的特点。

整个元代,从事经济贸易活动的途径主要分南路和北路,北路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丝绸之路,在元代依然兴盛不衰;而南路则是唐宋之际繁荣起来的海上丝绸之路。沿着两条路线,阿拉伯、中亚各国及西域地区的商人纷至沓来,他们中的许多人日后定居中国,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到处留下了他们的生活踪迹。

南部的海上丝绸之路到宋代已经相当繁荣。北宋初年,政府就指定广州、明州、杭州作为对外贸易港口。正是在大规模的贸易互市基础上,阿拉伯商人源源不断地进入东西沿海各港埠和华人杂居。当时,广州、泉州都有蕃坊的存在,是阿拉伯商人的主要集中地,但是直至南宋之际,阿拉伯商人的主体都还是行商。元代,海外贸易又在原有基础之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许多阿拉伯商人在中国迅速致富,受到财富的强烈吸引,阿拉伯商人中的很多都卜居东南沿海,泉州港的发展,典型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在色目人蒲寿庚父子的相继经营下,泉州更加发达,吸引了大批来自阿拉伯等各国的商人,史称“四海舶商,诸番琛贡,皆于是乎集”。[15]这些商人中就有人侨居当地,如沙律忽丁就曾购得晋江县三十七都东头塘花园、山地、房屋等,至他的儿子麻合抹时又将家产卖给了另一个回回商人阿老丁[16],证明了穆斯林商人在江南定居的事实。50年代以来陆续发现的泉州石刻也以元代居多,更加证实了海路穆斯林定居江南之事。特别是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图泰来中国大致是从泉州上岸、去广州,再去建昌(江山)、鄱阳、杭州、大都、然后从泉州返回,沿途都受到穆斯林的友好招待,再次反映了海路来的穆斯林存在的范围之大。

在海路贸易兴盛,人口不断南来的同时,当时许多商人也取道陆路从西域、中亚前来。由于色目人在元代拥有优越的政治地位,可以利用自己和蒙古王廷的关系在经济上取得优势,获利颇丰,故许有壬精辟地指出:“其国人柄用尤多,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区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17]江南为天下至富,免不了集中西域富商,只是因为各地方志及其他文献资料对少数民族的事迹记载不完全,所以不能精确描述,但有一个事例很能说明江南地区回回商人之多的事实。泰定帝时,回回人倒刺沙因拥戴泰定帝而位居丞相,一时间西域人纷纷党附于他,回回商人也在这种政治势力的保护下大获其利。两都之战后,元文宗即位,杀倒刺沙,下令清查其党羽,此风波及普通的西域回商。江南常熟就有汉人乘机向官府诬告:“回回百余人匿海渚,杀猪会饮,谋为乱。”幸好地方官本人熟知各民族不同的风俗习惯,认为其中有诈,他说:“回回不食猪,今言杀猪,诈可知也。”经查证,确实是因为诬告者本人曾经向回回人借贷,因无力偿还而企图借机陷害债主[18]。由此可见,常熟一地应有不少回回商人留居。常熟在当时还只是富庶的小城镇,那么商业中心及大都市应该更吸引更多的色目商人。杭州是南方最大的都会,就生活着为数不少的色目商人,城内有专门的地区为色目人聚集之处。例如“荐桥侧首有高楼八间,皆为殷富回回所居”[19],而著名色目诗人丁鹤年就是商人后代。不言而喻,因逐利外迁的色目商人并不都是成功者,更多的人从事的是活跃而又艰苦的民间贸易,是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的直接桥梁。有名的《老胡卖药歌》就向人们描绘了以卖药为生的西域老胡商形象:“西域胡商年八十,一生技能人不及,神农百药旧知名,久客江南是乡邑。”白天,他“朝来街北暮街东”,晚上还要“箧里青蚨夜还数。”通过辛勤劳动赢得了乡人的信赖,以换取“全家妻儿得安居”。[20]这类人于史书往往湮没无闻,其实在定居江南的色目商人中,他们肯定所占比例最大。

四、其他类型

还有其他几种类型使蒙古、色目人口移徙入居江南。

其一就是获罪流徙江南。元代刑法规定“有罪者,北人则徙广海,南人则徙辽北”,因此就有蒙古、色目人因罪而被流放江南,使这部分人口移居江南。其中最大的一次应属世祖平定乃颜叛乱后进行的移徙活动。庆元定海县就是乃颜部人的主要定聚区之一,直至延祐年间,倚纳脱脱公为浙相时,乃颜族人还在以水土不服屡屡上诉,企图迁转他处,遭到政府的拒绝[21]。

其二就是求学江南。江南是人文荟萃之地,集中了大量优秀的知识分子,许多人有志于学,便来江南求学,其中不乏有蒙古、色目人。比如色目人丁八苑,又名哈八石,取其父名姓丁,有志于儒学,在江南求学,逝世后归葬杭州。他的儿子受他影响,学习儒学。登元统年进士第[22]。像这样因求学来江南的蒙古、色目人并非一个、两个,随着元统一及统治巩固,这种现象愈加多见,当然是得益于各民族间的文化交融。

其三就是因为传播宗教而移居江南。元朝实行宗教自由政策,各种宗教自由传播,而宗教的发展给非汉族人口移居江南也提供了历史的契机。

元代以前,江南从未出现过复杂的宗教传播局面。而元代基督教、犹太教、摩尼教等都在江南地区有活动,得缘于这些宗教活动,一些非汉族宗教人士迁徙至江南。如基督教中的分支聂思脱里亚教(景教)于辽金时期在中国西北民族中已得到了广泛传播。蒙古族人口中有许多人笃信此教,元统一后,此教又传入江南。据《至顺镇江志·僧寺》记载:撒马尔干的景教徒马薛里吉思在至元十四年(1277年)担任了镇江府路总管府副达鲁花赤,他先后在镇江建造了六所景教堂,在杭州还建了一所。显然,镇江一带地区聂思脱里亚教的传播具有了一定的规模。杭州也有十字寺,入明以后改成了“三太傅祠”[23]。此间罗马教皇还委派过使节前来中国传教,这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堪称一件大事。解放后扬州地区的考古发掘发现了拉丁文的天主教标记,证明当地确有过天主教士的活动。还有泉州、温州地区也存在传教士们的活动,尤其是泉州,从14世纪起由杰拉德、佩里格林、安德鲁先后担任泉州主教之职[24](P271)。因为这些宗教的信徒基本上都是蒙古、色目人,教堂的设立往往就昭示着他们的存在,而教皇委派的神职人员又远离故土,往往在中国度过一生,例如安德鲁主教就死于1326年,他的墓已经在泉州发现。因此,宗教的自由传播也给江南带来了定居的非汉族人口。

诚然,上述几种类型的移居者绝对数量肯定不多,但形式奇特,所以值得一记。

五、历史影响

综上所述,元代平定江南以后吸引了蒙古、色目各民族迁徙,从而形成了与汉民族一起纷然杂处的格局。这种迁徙一直延续了整个元代,各民族和汉族一起共同演出了宏伟壮丽,多彩多姿的历史长剧,他们共同创造的文化也早已汇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巨流。

首先,入居江南的蒙古、色目人中涌现了很多热衷汉学的人士。对此,陈垣先生的分析极为精当:“西域人之读书,大抵在入中国一、二世以后。其初皆军人,宇内皆平,武力无所用,而炫于中国之文物,视为乐土,不肯思归,则惟有读书人仕之一途而已。”[25]对于蒙古人也是一样,因为,随着元朝的建立和巩固,武功已不能作为人仕的必备条件、普通的蒙古、色目人又没有所谓的大根脚,而世袭高官,只有依赖于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再者科举制度恢复后,蒙古、色目人受到特别优待,更加激励蒙古、色目人学习儒学参加科举。马祖常有记说:“天子有意乎礼乐之事,则人皆慕义向化矣。延祐初诏举进士三百人,会试春官五十人。或朔方、于阗、大食、康居诸土之士,咸囊书橐笔,联裳造庭而有待于有司,于时可谓盛矣。”[26]在这种形势之下,蒙古、色目子弟中,出现了许多积极学习汉文化的人士,如至元年间的江东宣慰使蒙古人珊竹氏拔不忽,原来在大都就曾师从汉人李康伯学习儒学,晚年,他定居于真扬间,更加致力于学习儒家经典,达到了“朝夕闻其诵说,遂致知义理之学”的地步。珊竹氏始祖和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同源,因此是蒙古贵族的典型代表,但是在江南地区也受汉文化浸润,自己学习汉文化,还延请名师教育子弟,以诗书礼义维系其家庭的社会地位。元代孔、颜、孟三族的教授张,临川大儒吴澄都做过他家的私塾教授[27]。元初镇守明州、越州的脱帖穆耳,是成吉思汗时期的四杰之一赤老温的四世孙,他也是在“讲阅之暇日与贤士大夫游,清言雅论不休”。甚至,“每遇风日清美,辄缓辔郊外,徜徉竟日;或幅巾黎杖,命家童自随,散步闾巷间。”完全是一个汉族文人士大夫的形象,在他的直接影响下,子弟都从名师学习汉文化,在科举考试中屡屡获胜,其中三子月鲁不花最有名,是元统元年的进士,擅长诗词格律,四子笃列图在至正25年也中了进士[4]。 祖先居北庭的家铉翁是脱脱太师宁国公的裔孙,“幼颖悟,自命不凡,脱去纨绔习,修孔氏之业,读文公之书,应江浙进士举及第”[28]。随着蒙古、色目人在江南居住日久,越来越多的蒙古、色目子弟学习汉文化。

了解并熟悉汉文化的不少蒙古、色目官员在江南任职期间还能够以儒家的政治标准要求自己,在为政期间致力于当地的各项建设,促进了当地的社会发展。在诸多的政绩中,最令人注目的就是兴学兴教,懂得用兴学来变革民俗。如至元年间畏兀儿人八资刺监临昆山州,“昆山州先有怜人睥睨学宫,屏斥诸生,且立石以灭其迹。八资刺下车慨然兴学,复自任,茸修庙宇,建采芹亭,绘髹漆,焕然一新”[29]。淳安的石峡书院是南宋大儒方逢辰的讲学之处,至大二年,淳安县达鲁花赤爱祖丁将书院扩大,以“平江田二百一十亩为赡,远莫时致,爱祖丁复率田九十二亩,立养贤仓贮,以膳来学之士”。[30]这类仕宦在地方倡学兴学的事例在有元一代一直是屡见不鲜。

蒙古、色目人口入居江南以后,还发生了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那就是民族间的通婚。在各类交往中,民族间的通婚是最高形式,这是入居江南的蒙古、色目人口出现的必然社会现象。通婚出现的根本原因是蒙古、色目人口在江南绝对数量太少,男女比例也大相径庭,置身于汉人的汪洋大海中不可能实行完全的族内婚。加之,元政府对民族通婚并不限制,造成民族通婚在元代呈有增无减的历史趋势。其中蒙古、色目人娶汉女最为常见,如定居镇江的酎温台氏的万嘉闾祖父就有汉人妻子叶氏,万嘉闾自己的继妻也是汉女赵氏。前面所提赤老温四世孙脱帖穆尔娶有三位妻子,正妻是哈刺鲁人,其他两位都是汉女。明代大学士宋濂撰有《西域浦氏定姓碑文》,具体描述了这户色目人定居江南与汉人通婚的情况,浦氏的母亲聂夫人就是汉人,自己也娶萧山沙氏。同时,也有蒙古、色目女子嫁与汉人为妻、比如万嘉闾之女嫁给汉人王敏行,脱帖穆耳之女嫁给汉人齐伯颜察儿。钦察人完者都拔都的二女、三女、四女都嫁给汉人,分别是司徒洪塔刺海、张胜因、扬州路泰兴县丞游德宣。松江人俞俊娶蒙古人丑驴之女。就是孔子的后人也有娶高昌人为妻的,可见,民族间的通婚大潮已经波及到了儒家文化的中心代表,表明民族通婚的广泛及其历史大趋势。

通婚不但加深了民族间的交流与了解,也加强了民族间融合的力度。因为一个蒙古、色目人通过婚姻关系可以很自然地和与之通婚家族成员发生交往,促进了民族间的交流。民族通婚产生的直接结果还形成了回族,这个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新成员,因为入居江南的色目人是江南回族的直接祖先。而蒙古、色目人口通过民族融合、又为汉族增加了新鲜血液。蒙古、色目移民后裔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族属不明,终至融入汉族人口。正是这种亲密的交往促进了各民族间的感情,有力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内聚力。

元中期以后,入居江南的许多蒙古、色目人逐渐采用汉人名号,著名的如小云石海涯,因父名贯兴哥,就以贯为姓,名云石、号酸斋。到了明初,蒙古、色目人迫于种种压力、多改汉姓,与汉人无异。

久居江南的蒙古、色目人中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层次较高的学者,对代表着中国文化精髓的文学艺术尤为擅长。比如泰不花就是他们中的最有成就者,他不但精通儒学,而且还有诗集,被顾嗣立收入《元诗选》中,极富个性。除此之外,他也会丹青书法,显示了极高的悟性。小云石海涯在元曲艺术上也有极高的成就,其他在文学艺术上也还有许多人获得了高度评价。成就卓著的学者和艺术家们,继承了汉文化的优良传统,融入了自己的创造,丰富了传统的艺术宝藏。今天通过这一问题的研究,使我们更能理解元代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性,理解这一时期内人们所创造的文明,肯定他们所创造的文明的价值。

收稿日期:199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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