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逻辑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分析_数学论文

中西逻辑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分析_数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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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亚里士多德建构历史上第一个形式逻辑体系,形式化就一直是西方逻辑追求的目标和发展的方向。时至今日,源出古希腊的现代形式逻辑,已成为主宰逻辑发展大势的一种世界逻辑,并在现代科技中得到广泛应用。以名辩为代表的中国古代逻辑被称为世界三支逻辑传统之一,但它无疑是一种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逻辑,始终没有迈入形式化发展轨道,没有建立起独立的逻辑系统,而停留在一个幼稚的初始发展阶段,如今仅成为逻辑史研究的对象。这是为什么?如果我们从与逻辑发展密切相关的科学、语言和文化传统诸方面作些对比分析,就会看出,中西逻辑发展的两种不同命运,乃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一)

从科学对逻辑的影响来看,理论科学特别是数学对于逻辑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没有理论科学的催育,尤其是没有数学方法的借鉴,形式逻辑就不可能产生并发展为一门独立的科学。

在古希腊文明的沃土中,孕育出了世界逻辑史上第一个形式逻辑体系——亚里士多德逻辑,而亚氏逻辑的创立,在很大程度上得助于古希腊的数理几何学。

古希腊人在数学方面的最大功绩,是把埃及人在计算金字塔体积和丈量土地面积等方面所获得的经验事实,提高到一种关于证明的演绎科学的研究,即用一种数理的几何学取代经验的几何学,使一门实验科学变成了一门理论科学。古希腊哲学的鼻祖泰勒斯就已开始对几何命题的证明。毕达哥拉斯提出并证明了著名的“勾股定理”;由他所开创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也十分重视并系统研究了几何学,他们将一系列几何命题有规律地排列起来,建立了根据公设进行演绎推导的证明方法。智者派为希腊几何学的建立也作出了贡献。这表明,在亚里士多德前,几何学已经作为一门演绎科学在古希腊得到了广泛和系统的研究。古希腊数理几何学的创立,“标志着知识的进步方面的一个永久性的一步”(注:丹皮尔:《科学史》,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84页。)。

古希腊数理几何学是一种由某些不证自明的命题即公理或公设以及由公理推出的定理所构成的命题系统,“毫无疑问,论证几何学是希腊数学的主要特征”(注: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三册(数学),科学出版社,1978年第201页。)。古希腊几何学的这种演绎性质和特点,直接决定了亚里士多德的科学观和逻辑观,决定了古希腊逻辑的面貌及其发展方向。亚里士多德认为,“一门科学是一个命题系列,是一些无可争议的真的陈述句。它们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一些基本命题或公理,这些特定的命题既不能证明,也不需要证明就确定是真的;第二部分包括一些命题或定理,它们只有靠公理的真才能证明是真的”(注:参见亨利·肖尔兹:《简明逻辑史》,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8页。)。显然,亚里士多德把古希腊数理几何学当成了运用证明的典范,当作了一切科学体系的典范。在他看来,一切科学都应当象几何学那样通过对一系列命题的证明建立起来。而要使一切科学体系按照几何证明的模式来建立,就必须对证明本身作出一般的和专门的研究探讨,使之成为建构科学体系的基本工具和方法。这种关于证明的理论就是逻辑。亚里士多德在其《分析前篇》开篇即指出:“我们首先说明我们所探讨的主题以及它所属的科学。它的主题是证明,对它进行研究的是证明的学科。”(注:亚里士多德:《工具论》,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92页。)他还指出:“无论如何,我们确实是借证明去认知的。所谓证明,我指的是能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注:亚里士多德:《工具论》,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59页。)亚里士多德就是以分析和研究古希腊数理几何学如何进行证明为蓝本而建立自己的逻辑证明理论的。“数学为亚里士多德提供了对证明所做的大部分解释”(注:威廉·涅尔、玛莎·涅尔:《逻辑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5页。),也正因为此,几何学证明中的那些最普遍的形式和所有的特征,都可以在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找到。甚至有人认为,“当希腊人在搞出正确的数学推理规律时就已奠定了逻辑的基础”,只是“要等到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学者才能把这些规律典范和系统化,使之形成一门独立学科”(注:M·克莱困:《古今数学思想》第一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第62页。)。事实上,亚里士多德也是“在数学领域之外用数学方法写书的第一个人”(注:《莱布尼茨的哲学著作》,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19页。)。

数学不仅决定了古希腊逻辑的面貌,而且决定了希腊逻辑的发展趋向。“我们有理由认为,希腊逻辑的一个趋势大都是由考虑如何把几何学表述为演绎系统的问题所决定的。”(注:威廉·涅尔、玛莎·涅尔:《逻辑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0页。)伴随着近代数学的长足发展,西方逻辑在挣脱封建神学的羁绊之后,再度与数学联盟,其结果就是一种崭新的逻辑演算思想的诞生和形式逻辑现代类型即数理逻辑的创立。从此之后,逻辑与数学更是盘根错节,难分难舍。到本世纪30年代,“数理逻辑已经能够将演绎方法作数学的处理,能够将逻辑问题转换为数学问题,从而取得了数学的性质。”(注:王宪钧:《数理逻辑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256页。)

数学方法的引进,不仅使西方逻辑走上了一条形式化发展道路,而且带来了逻辑科学的巨大发展。西方逻辑与数学发展的关系表明,只有数学才能赋予逻辑发展以顽强持久的生命力。

我国古代的科学,在天文、历法、医学和农田水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必须看到,它们大多停留在实验阶段,主要是一些经验现象的记录,而始终没有跨进理论科学的殿堂。我国古代也有关于“形学”(几何学)方面的知识,但它属于一种“文字几何”,都是对一些经验材料的记录、整理。“中国几何学是一种对于事实的认识,而不是逻辑推理”(注: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三册(数学),科学出版社,1978年第212页。),“中国数学的主流是朝着代数学的方向发展的。在中国从未发展过理论几何学,即与数量无关、而纯粹依靠公理和公设作为讨论的基础来进行证明的几何学。”(注: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三册(数学),科学出版社,1978年第338页。)在被誉为我国古代百科全书的《墨经》中,也提出了有关几何学的一些定义,如“体”、“平”、“尺”、“端”等,但《墨经》的几何观念与古希腊的数理几何是明显不同的。《墨经》的体、本、尺、端,是指现实形体的组成部分,它们都是具有现实的可证性的存在空间之形。例如,《经上》将“端”定义为:“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这里的“端”,是针对有体、有形、有位置而言的,“端对于尺而言为点,尺有长度,故有序;端无长度,故无序”,“物无位置,则不能表现其形体,故名端为尺、区穴等之最前者”,因此,《墨经》的“空间意义是指具体实物和经验感觉的形体说的”(注:汪奠基:《中国逻辑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19页。)。李约瑟博士认为,中国古代数学“最大的缺点是缺少严格求证的思想”(注: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三册(数学),科学出版社,1978年第338页。)。《名理探》的译者、我国明代科学家李之藻曾致力于西方数学与中国古算术的对比研究,他也认为,中国古算术最为缺乏的就是西方那种完整的推理系统。

中国古代科学特别是几何学在经验领域的徘徊,使得它不能为中国古代逻辑的产生和发展提供理论上的启迪和方法上的帮助,这就极大地限制了中国古代逻辑的发展。数学思维是最具有代表性的逻辑思维,“没有数学思想的帮助,逻辑就无法摆脱停留在幼稚阶段的恶运。”(注:莱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68页。)中西古代科学的不同发展状况,尤其是在数学方面的显著差异,乃是形成中西逻辑两种不同历史命运的根本原因。在没有理论科学熏陶、没有数学帮助的情况下,中国古代逻辑便在先秦论辩之风兴盛的历史背景下直接产生了。与古希腊亚氏逻辑相比,它无疑是属于历史的“早产儿”。中国古代逻辑的“先天不足”,也就是决定了它无法建立一个较完整的逻辑理论体系或某种确定的逻辑类型,而仅仅作为“辩”的某种克敌致胜的“方术”存在,且很快就在历史的发展长河中“夭折”、“消失”,成为历史的陈迹。秦汉以降,先秦名辩即走向衰落,不再有多少逻辑思想产生。

(二)

逻辑不研究语言,但逻辑必须要借助语言来表达。逻辑与语言是有密切联系的。一个民族的语言特征及其研究情况,必然会影响到该民族或该地区的逻辑发展状况。逻辑发展至今,已使用了两种表述语言,一种是自然语言,一种是人工语言即符号语言。现代形式逻辑用人工语言取代自然语言作表述工具,既是逻辑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它区别于传统形式逻辑的一个显著标志。由于人工语言是一种形式语言、通用语言,因而它不属于本文讨论之列。我们下面所说的“语言”,只限于自然语言,其目的是通过对自然语言民族特色的考察,来探讨它对于古代逻辑思想的影响,以加深对中西逻辑不平衡发展的认识和理解。

众所周知,印欧语系是一种反象形文字的约定表义的声音语言系统。我国使用的汉语则在本质上继承了象形文字的特点,它是借助可感知的形象符号来标记语言所指称的客观对象,属于表形、表意的形象语言。

从两种语言对思维的影响和作用来说,声音语言有利于实现意义的超越,形成抽象的概念,而汉语不利于思维实现由观念向概念的过渡,进入到纯粹的理性思维层次。汉语以形象为主导,它是对空间中显现的客观自然现象的模仿与掌握。这种语言的优点在于,它储存的信息便于人们通过视脑产生丰富的联想。但它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它常常使人们的思维受到直观的影响,总摆脱不了客观事物的形象的干扰、纠缠,不利于人们的思维由感性的直观上升到理性的抽象。此外,由于形象语言是以字的形象决定字义,字的形象又源于对客观事物外在形征的模仿,因此,形象语言要掌握发展变化着的客观世界,其意义必然随现象的变化而不断积聚、改变。这种动态关系就会造成意义的多样性、多层次性,导致概念内涵的游移不定,杂乱不清。与汉语不同,声音语言以字母的拼音组合来决定字义,通过时间的延续显示客观事物。由于它使主客关系分离,人们要达到对事物的认知和把握,就只有把客体固定下来,撇开其表面现象,不断寻找事物更真实的组合,形成抽象概念。“不同于中国语言的积聚性,西方语言是意义的重新界定;不是用一种语言重复说明外在世界,而是不断发明新的名词以不断重新界定外在世界。”由于“每个意义必须加以固定而不能积聚,于是能够产生多元的理论系统、概念系统、理论架构。”“理性包括科学思考与逻辑思考,它们都是由于对声音语言的理性思考而产生的”(注:张岱年、成中英等:《中国思维偏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95~196页。)。

从两种语言对逻辑理论的形成和影响来说,声音语言有利于建立规范化、程序化的命题形式和推理形式,而作为形象语言的汉语,则不利于从具体的语言结构中,概括出一般的逻辑形式。汉语的基本语言单位是字,一个字就是一个词,它本身是表意的;汉语以字或词的顺序表示语法关系,没有单、复数之分,没有性的区别,没有时态的变化,也没有确定的主谓结构;关系词、连词少;一个句子就是不同字、词之间的一种自由组合。由于汉语中的最小语言单位本身就是表意的,人们就无法使用变项,而没有变项的运用,就无法形成一般的命题形式和推理形式。由于汉语不能有规则地显示出句子的形式结构,它不利于人们去揭示和总结思维的逻辑结构及其逻辑关系,不利于人们从语言入手并结合语言去研究语言表达的推理形式。事实上,在我国古代始终没有对一般命题形式、推理形式的专门研究,即使是被称之为中国古代逻辑发展高峰和集大成者的“墨经逻辑”,亦是如此。而声音语言的最小单位是字母,它通过元音将字母组成音节,由音节而形成意义单元即表达式,并且,它的性、数、格、时态等语法变元明确,主谓结构固定,句子变化丰富而有规律。这种严格、规范化的语言体系,为逻辑科学中变项的运用,以及从句子中分析出命题,从语法形式中概括出逻辑形式,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条件。

西方逻辑在它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一直受益于西方的语言学。亚里士多德首次将变项引进逻辑,并将命题限于主谓式命题,与古希腊语言以字母为最小语言单位、以“主谓结构”作为基本语法结构是密切相联系的。亚氏围绕一个命题中谓词对主词的陈述关系,建立了四谓词理论;从区分名词、动词出发进而分析句子,并以真假为标准,在句子中区分出命题;在研究命题过程中,根据语言特征分析了肯定命题、否定命题、量词、联词以及各种命题形式之间的关系;从区别前提的种类出发,规定了全称、特称、肯定、否定这些形式的直言命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三段论。亚氏逻辑中的许多术语如名词、句子、肯定、否定等,都是直接从古希腊语言学中借用的。亚氏之后的西方逻辑,虽然在很长时期内因亚氏为逻辑与数学所建立的联系遭到破坏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在中世纪语言研究的帮助下,中世纪逻辑仍获得了发展并别具特色。中世纪逻辑中的推论理论、对范畴词与非范畴词的区分等,就直接利用了中世纪的语言学成果。有的中世纪逻辑学家如阿尔伯特,甚至将自己的逻辑研究看作是对语言语法研究的一种深化和修正。现代逻辑同样从语言学中汲取了营养。莱布尼茨关于普遍语言的构想,与当时语言研究所提供的语言构造方法的启迪是分不开的。现代逻辑普遍使用的形式语言,也是与语言学密切相关的。有的逻辑学家将形式语言中的初始符号直接称为字母表;形式语言的形成规则与自然语言的语法规则虽然不同,但从根本上说,是从拼音文字系统中的语言形成规则套用来的(注:参见王路:《逻辑与语言》,刊《哲学研究》,1989年第7期。)。

声音语言在西方逻辑创立和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相反,在中国古代,虽有令西方人啧啧称奇的“经”、“史”,却始终没有出现一部较完整的汉语语法著作,古汉语本身的构成特征,也无法为逻辑提供有益的启示。如果说声音语言对西方逻辑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一种积极的促进作用,那末,形象语言对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则起到了一种消极的阻碍作用。正如沈有鼎先生所指出,“中国语言的特性就制约着人类共同具有的思维规律和形式在中国语言中所取得的表现方式的特质,这又不可避免地影响逻辑学在中国的发展”(注:沈有鼎:《墨经的逻辑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90页。)。

(三)

一种思想学说的产生和发展,取决于一个社会对它的需要程度。社会对一种思想理论的选择,反映了一种社会文化的机制和功能,显示了一种社会文化的特质。反过来,从一种文化传统的特点,也可看出它对一种思想理论的包容性或排斥性。

在人类文明史上,古希腊人作出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而古希腊文明成就的取得,与古希腊人追求知识的文化传统或者说文化的精神,是紧密相联系的。

在古希腊人看来,求知乃是人类的一种本性。因此,他们追求知识,不以任何功利、实用为目的,纯粹是“为知识而知识”。亚里士多德说:“古往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他们先是惊异于种种迷惑的现象,逐渐积累一点一滴的解释,对一些较重大的问题,例如日月与星的运行以及宇宙之创生,作成说明。一个有所迷惑与惊异的人,每自愧愚蠢,他们探索哲理只是为想脱出愚蠢,显然,他们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5页。)这种崇尚知识的“希腊精神”,使得古希腊人在知识问题上敢于“拒绝一切宗教的与历史的权威,而代之以人类理性(它成为真理问题的裁决者)的权威”,“把哲学和各门科学从宗教神话中解放出来”,“给予哲学思想和科学思想以推动,使古希腊科学达到了当时无与伦比的高度”(注:阿·谢·阿赫曼诺夫:《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第11页。)。也正是在这种“希腊精神”支配下,古希腊人坚信几何学是一门源于自明前提的演绎学问,无需验证,“古希腊精神的最成功的产物就是几何学这门演绎科学。”(注:丹皮尔:《科学史》,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82页。)

古希腊人崇尚知识,也崇尚理性的完善。他们坚信,人先天就具有抽象和演绎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可以为知识建立一种普通的原则。在他们看来,经验只是个别知识,理论科学才是普遍知识,后者比前者更踏实,更可靠,也更宝贵。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古希腊人把理性的内在的完整性当作知识的最高标准,要求一种知识必须具有结构上的完备性,推导程序的严格性和规范化,以及表述上的准确性。“希腊人对数学的最大贡献,是坚持一切数学结果必须根据明白规定的公理用演绎法推出”(注:M·克莱困:《古今数学思想》第一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第39页。)。他们在演绎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天生丽质,使他们不仅在世界科学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而且在世界逻辑史上留下了绚丽的一页。

在古希腊这片崇尚知识和完美理性的沃土上,亚里士多德努力探索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奥秘。他的学术研究遍及科学的各个领域,且建树卓著,成为了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乔纳逊·伯内斯写道:“有件事我们可以确确实实地断定,亚里士多德终其一生都受一个不可遏止的欲望——求知识的欲望所支配。他的整个生涯和各种活动都表明他最为关注的是促进真理的发现,增加人类的知识量。”(注:《亚里士多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0页。)在求知欲望的支配下,亚里士多德将古希腊人崇尚的几何学中的演绎证明方法,大胆地、富有创造性地运用到逻辑研究中,从而建立了世界逻辑史上第一个三段论公理系统,成为“形式逻辑之父”。

与古希腊崇尚知识和完美理性的文化特质不同,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实用,讲求实际功效,具有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先秦诸子百家的学术争鸣,的确是中国文化史上辉煌夺目的一章,然而最终是心照不宣地共同落在救世济民的实用目标上。他们兴起辩论,相互诘难,议论时政,各抒己见,其旨归都在治国安民以求太平盛世。孔子首倡“正名”,其目的并不是讨论抽象的逻辑问题,“正名”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正政”,达到天下治,礼乐兴,刑罚中。墨子倡导“辩乎言谈”,但“谈辩”是为他的“兼相爱,交相利”的政治伦理主张服务的,功利主义是墨子哲学的根本。后期墨家更明确地将“审治乱”、“处利害”当作“辩”的重要任务,“辩”只不过是去乱致治,“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以求国泰民安的工具。荀子于名学有较系统的论述,但他的名学是以孔子的正名主义为宗的,目的在于“正道而辨奸”,使“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明贵贱”是荀子正名的首要目标。荀子提出“君子必辩”,只是要以“有益于治”的君子言仁之辩,来止“上不足以顺明王,下不足以和齐百姓”、“甚察而不惠,多事而寡功”的“小人之辩”。在中国古代,有一种最明白不过的现象,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崇敬的圣人,如伏栖、神农、轩辕、尧、舜等,都是以其服务精神、造福于民而得赞誉。大禹治水所以为人称颂,原因就在他为百姓造福、谋利。同样,中国古代的科学成就,也都集中在天文、地理、历法、数学、医药、栽培、农田水利、冶金铸造等与人们现实生活、与中国农业文明社会密切相关的领域,带有明显的实用功利色彩。“国民常性,所察在政事日用,所务在工商耕稼。”(注:章太炎:《驳建立孔教义》。)注重实用功效,不仅是思想家立说的旨归,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的原则。

中华民族也是一个崇尚经验的民族。对经验的重视,是中国思想千古以来的传统。前人的经验和生活模式,便是后人生活的基础;前人的所言所行,便是后人立身处世的准则。不管人类生活如何变化,人生的全部真谛似乎都要到前人的言行中去寻找。这一点,《墨子·非命上》说得很明白:“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显然,这里只有对经验的崇尚,对功利的关注,而恰恰忽略了对理性、对知识的追求和探索精神。也正因为此,在代表西方演绎思维的《名理探》传入我国之后,数百年间,“习者盖寡”,影响甚微。“中国的经验长梦”虽然使其在一些实用型、技术型的学科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它后来就停步不前了。因为,科学一旦走进理论的殿堂,“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能有所帮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65页。)由于中国古代科学始终局限于经验材料的记录、整理,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就只有量的积累,而无质的飞跃。正如哲学史家罗斑所说,“东方的科学在它存在的许多世纪之中,甚而至于和希腊科学接触之后,都从来没有超出实用的目标,或对细微末节的好奇心,以提高到纯粹的思辩和决定原理的阶段。”(注:《希腊思想和科学精神的起源》,中译本,第52~53页。)

概言之,西方文化传统对逻辑具有包容性,它对逻辑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一种促进作用;而中国文化传统对逻辑具有排斥性,它对逻辑的产生和发展起一种制约作用。末木刚博指出:“不言而喻,西方的逻辑学,是由古代希腊人以纯粹求知的兴趣开始研究,一直衔接不断,连绵至今的一个成长过程。它既不象中国那样,为实践的目标所限制;也不象印度那样,被宗教的功效所束缚。由于是从为理论而理论的立脚点来进行研究的,所以呈现了极为深广和多种多样的景象。”(注:《现代逻辑学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25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西方逻辑之所以走上形式化发展道路并得到充分发展,在于古希腊崇尚知识的文化精神为其提供了驱动力,数学方法为其提供了借鉴,语言研究为其提供了启迪。而在古代中国,因受崇尚经验和实用功利的传统文化的影响,科学始终滞留在经验阶段,未能走进理论的领域;以形象语言为特征的古汉语又恰是制约逻辑发展的不利因素。这样,在没有数学方法的借鉴、没有理论科学的催育、没有语言学滋养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古代逻辑无力迈入形式化发展轨道,而停留在一个幼稚发展阶段。由于受制于政治伦理,它最终也伴其母体——政治伦理思想的失宠,而被扼杀于襁褓之中。这种“母死胎亡”的悲剧,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们今天应予吸取的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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