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183号国家183号无产阶级专政制度_政治论文

政治体制183号国家183号无产阶级专政制度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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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体系概念兴起的背景及其理论方法的缺陷

政治体系(Political System)作为政治学研究的一个核心概念,是个舶来品。20世纪5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学者戴维·伊斯顿针对美国政治学的研究状况大大落后于其他社会科学,且其发展潜力出现了耗竭的现象,更令人不安的是政治学理论的发展无法对现实政治作出有效的应对和缺乏起码的人文关怀,为此他认为主要是因为政治学的一些主要概念(主要指如国家、权力等传统主义政治学主流概念)意义相当含糊不清和缺乏有效的解释,这种状况使得政治学学科的发展在所有社会科学的成熟档次中处于低档地位,仍然徘徊在它早期的发展阶段。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还有多方面,有在政治学学科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不太关心阐述命题的严格态度或表达概念所含意义的确切程度的原因,有政治学学科研究工作缺少可靠的知识以及系统地表达其见解的方式的原因,有对政治学研究方法论问题关注程度不高以及对资料收集的技术性问题重视不够的原因,有政治学理论的发展不能适应时代变革的需要的原因,等等。[1](P36-50)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他提出要把系统理论当作纠正美国政治学学科研究工作中许多缺点的一个重要理论来源来看待,也就是用政治体系这一核心概念来囊括对纷繁复杂的政治生活的研究。[1](P59)在戴维·伊斯顿看来,人类的政治生活必然涉及到一个社会所实行的权威性政策以及其付诸实践的方式这一重大理论问题,而政治学家采用系统理论的研究方法来分析人类的政治生活,可以较为深刻地揭示政治生活之中一些重要变量性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类以何种方式影响权威性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而达到实现参与政治生活的目的。故而,他认为,“制定和执行社会政策的活动,即政策的制定过程,构成政治体系。”[1](P122-123)政治体系就是与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相关的一系列互动行为。应该说,戴维·伊斯顿所作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他同时期以及其后的许多著名的政治学者相继从不同的角度对政治体系的概念、特征、范围进行了补充、丰富和发展,比如加里布埃尔·A·阿尔蒙德认为“政治体系不仅包括政府机构,如立法机关、法院和行政部门,而且包括所有结构中与政治有关的方面。其中有亲属关系、社会等级集团等传统结构,还有诸如动乱之类的社会非正规现象,以及政党、利益集团和大众传播工具之类的非政府性组织等。”[2](P5)S.N.艾森斯塔得赞成阿普特的分析,认为一个政治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一政治体系是一个地域社会的这样一种组织,它合法地垄断了这一社会之中的强制力量的权威性运用和调节;二对于它成为其一个组成部分的那个体系的维持,它负有特定的责任;三其组织实施严厉的世俗性制裁,以贯彻社会的集体目标、维持其内部秩序和调节其外部关系。[3](P6)由此而形成了西方政治学研究中政治系统分析理论、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信息沟通理论等等。

毫无疑问,政治体系这一核心概念的引入,大大拓展了政治学对现实政治过程的研究,开辟了政治学学科动态研究方法的先河,但是戴维·伊斯顿用政治体系来代替国家,其潜在的意向正如王沪宁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国家是一系列具体的活动,其本身并没有存在的实质或实质的存在,”这样就“使人们的智慧集中在国家活动的过程上,从而偏废了政治国家的本质分析”。[4](P43-44)有鉴于此,王沪宁教授在他的著作《比较政治分析》中对政治国家与政治体系作了区分,“政治国家的概念指在一定共同体中形成的一整套政治制度和政治权威,而政治体系就是政治共同体中对全体公民行使公共权威的组织和关系的总和。”“政治国家是政治体系的抽象表述,政治体系是政治国家有机组织的概括表述。……政治体系的概念适用于对政治国家有机组织的分析和研究。”[4](P12-13,34)在这里,很显然,前者政治国家是作狭义上的理解,而后者政治体系是作广义上的理解。这种对政治体系的广义上的理解进一步体现在对政治体系活动的多维考察之上,即“第一,政治体系活动的水平方向,包括政府的各个机构,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在一些国家中,还包括军事机构、宗教机构(如果它们构成了政治体系的内部因素)。分析它们之间的组织关系、权力关系、人际关系、政治关系等方面。第二,政治体系活动的垂直方向,包括中央政治体系、地方政治体系,联邦制国家还包括州政治体系。第三,政治体系活动的全方向,即立体地考察和分析政治过程,这个方向包括各种社会力量对政治体系的介入和作用,如利益集团、政治党派、群众组织、人民大众、宗教组织、语言集团、种族集团等。”[4](P98-99)后来,王沪宁教授在为《中国政府与政治》一书所作的序言中,提出了“构筑政治体系模式”的宏观构想。他认为,政治体系模式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价值层次的理论,另一个是操作层次的理论,价值层次的理论确定政治体系模式的基本原则和政治取向,而操作层次的理论将价值层次的理论化为具体的步骤、程序和规范,使价值层次的理论得以在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运行。这两个方面的理论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原则层次的理论,政治体系模式无法构筑,等于建筑物没有总体设计思想。没有操作层次的理论,政治体系无法有效运转,等于蓝图没有变为实物。[5](P1-14)王沪宁教授在这里实质上是从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角度探讨政治体系的深刻内涵,也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对国家本质的深刻认识与西方政治学者对国家(他们使用政治体系这一概念)的具体活动过程的认识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使得对政治体系的研究更加丰满和完善。只是这一努力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而且他在这里既重视二者的统一,又重视二者的差别的做法更被人们忽视了。从当初戴维·伊斯顿致力于摆脱国家的本质问题转而借助政治体系的概念,用“价值祛除”的方式研究政治过程,到王沪宁教授厘清国家与政治体系的研究对象,再到王沪宁教授将二者合二为一统称为政治体系,提出构筑政治体系模式的宏观构想,应该说,政治体系的概念开始有了一个突飞猛进的质变过程。尽管王沪宁教授在这里也忽视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在实践中的构建问题的经典论述的重要意义(也就是他在为《中国政府与政治》一书中所作的序言中提出的,要重视对政治体系模式的操作层次理论的研究),即对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体系”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后文将要对此作进一步的分析),但他毕竟为政治体系概念的质变过程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非常遗憾的是,在当代中国政治学研究中,政治体系概念的使用,已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大筐子。只要研究需要,就可以在任何一个层面上使用,而不去注意其在不同层面的内在机理。

其实,政治体系概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系统分析理论、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等分析模式甫一问世,就遭遇到各种责难。尤其是将政治系统分析理论运用到比较政治领域之中的做法,导致了最为明显的问题,那就是“把一些不可比较的系统强塞在一个模式里,例如把拉丁美洲的一些独裁专制、西欧的民主制和社会主义制度塞在一个模式里。这种做法导致了许多严重的失误。”[6](P108)政治系统理论也存在一些先天不足的缺点,“人们把各种现象塞在一种联系中,系统论者追求秩序的强烈欲望,很难接受在社会现实中也有许多毫无联系的、对立的和矛盾的现象的说法,以及在这些现象之间,只能以专断来建立一种系统联系的说法。”1966年,K.多伊奇就已经看到了系统理论的分析方法有可能使得人们陷于结构和“目的”组合物的海洋中的危险。[6](P108)同时,伊斯顿主张使用政治体系这一更加简化和明了的概念是与他过分关注稳定、维持、支撑和平衡等若干价值理念有关,他的理论很难对现实的政治变革进行有效的解释,“我们因此不能在任何意味上认为伊斯顿的理论是一种政治变革的理论,是一种回答关于为什么会发生特定政治变革这类问题的理论。”[7](P172)更为关键的是,政治系统分析理论借助于政治体系概念来分析政治决策的制定过程,它强调民众的要求通过利益集团的表达进而被整合到政府的决策过程之中,从而实现民众的利益要求的模式,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的分析很难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这是因为在中国现实的政治生活之中找不到像西方国家之中存在的利益集团。June Tenfel Dreger认为在中国确实存在如妇女、工人、农民、作家、医生等大众组织,“但这些大众组织尤其受到政府的严密控制,与其说它们明确表达出的利益要求能够有助于组织的成员,毋宁说它们更倾向于支持由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各项议程。如中国医疗协会并不会要求增加医疗保健费,中国贸易协会只会要求它们的成员尽快完成年度生产定额,而不会去呼吁缩短工作时间或者要求提供更好的养老金计划。这些大众组织所发挥的功效远远抵不上利益集团所发挥的作用。”[8](P7-8)尽管June Tenfel Dreger的认识存在偏见,但他却道出了一个非常浅见的道理,这就是“橘生淮北则为枳”。

中国的政治学者俞可平对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不足之处曾作过比较精练的概括,“一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有限。它仅适用于分析宏观的政治框架,无法分析大量的具体政治问题,它仅适用于分析抽象的政治运动一般形式,而无法分析丰富多彩的政治活动内容。二政治系统分析是一种严重脱离实际的空洞的分析。他们并没有对人的政治互动行为作出深入的分析,而只把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抽象为简单的模式。结果是,它与传统的政治分析一样无助于从根本上把握政治的实质性问题。三政治系统分析带有很大的模糊性。一方面,它专注于建构极其抽象的概念框架,而忽视了对这些概念框架的解释和论证,因而许多重要概念模糊不清。另一方面,由于政治分析框架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不易进行经验证实,所以它给研究者留下了过于宽泛的使用余地,以致于使得这种分析方法在实际应用中表现出很大的混乱。四当代西方的政治系统分析是一种带有一定保守倾向的方法。政治系统分析家实际上把现存的政治系统当作是在性质上万古不变的政治系统,把现存的政治制度当作既定的政治制度。因此,政治系统分析显然旨在反对政治系统的革命性变革,它是一种为现存统治秩序服务的方法,其思想实质具有某种保守性。同时,正因为它把维持现存政治系统的稳定和持续作为目的,因而,它首先考虑的是统治当局的利益,而不是人民大众的利益。”[9](P41-45)

尽管政治体系的概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系统分析理论等模式遭到了中外政治学家的诸多批评,但并不意味着它们一无是处,毫无借鉴意义。关键是从何角度、从何层面、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辩证分析。笔者拟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论述的系统梳理,并将之与西方政治学中政治体系概念进行比较分析,试图对政治体系或国家的不同层面的内在机理进行揭示。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观

对国家问题进行探讨,关键在于弄懂“什么是国家,国家的实质怎样,国家的意义怎样,我们这个为推翻资本主义而斗争的党即共产党对国家的态度怎样。”[10](P42)这主要是因为国家问题“是关系全部政治的主要的和根本的问题,”[10](42)同时因为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可以说,也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得最混乱的问题。”[10](P41)因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贯重视对国家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对其实质作了科学的揭示。1884年恩格斯在其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通过对国家的起源问题的考察,对国家问题作了全面的分析,“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11](P166)“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11](P168)这就科学地揭示了国家在表面上是以一种社会共同体的形式出现,但实质上这种形式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12](P38)是一种阶级组织的形式,是阶级的专政。所谓阶级专政,就是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共同的集体力量与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对社会实施领导和管理的权力,强迫敌对阶级服从自己利益的权力。这种政治权力,就是国家权力。[13](P42-43)为了实现本阶级的利益,任何阶级都要千方百计地将国家政权把持在自己的手中,为夺取或维持国家政权而进行殊死的搏斗。古今中外,任何一个阶级概莫例外。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4](P250)

因此,列宁认为,“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不弄清这一点,便谈不上自觉地参加革命,更不用说领导革命。”[15](P19)对于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来说,怎样才能实现将国家政权把持在自己的手中呢?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回答是,“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4](P264-272)而实现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根本道路在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革命的方式在于“集中自己的一切破坏力量”,[16](P691)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1852年,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产生的必然性和它的历史作用,“……至于讲到我,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7](P332-333)在这里,马克思鲜明表明了无产阶级要实现自己的政治统治,只有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舍此别无它途。后来,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马克思这段精彩论述作了评析,“在这一段话里,马克思极其鲜明地表达了两点:第一,他的学说同资产阶级最渊博的先进思想家的学说之间的主要的和根本的区别;第二,他的国家学说的实质。”接着,列宁对此又作了进一步的解释,首先,“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同庸俗小资产者(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这里。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测验是否真正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其次,“一个阶级的专政,不仅对一般阶级社会是必要的,不仅对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只有了解这一点的人,才算领会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当然不能不产生非常丰富和繁杂的政治形式,但本质必然是一个,就是无产阶级专政。”[18](P198-200)自此,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精髓,便成为指导各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为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的根本行动指南,并推动了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走向实践,从一国走向多国。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通过对国家的实质的揭示,阐明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要实现其政治统治,就必须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但这只是问题的第一步,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夺取了国家政权,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以后,只是取得了政治上的胜利,政治上的胜利如果没有经济上的胜利作保证,是不可能巩固的。有鉴于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此进行了分析,“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4](P272)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权力量,一方面剥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以此来确保无产阶级在经济上的完全胜利。而这一切都有赖于无产阶级在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之后,组织自己的国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来实现。无产阶级组织自己的国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创建无产阶级政党,因为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利益的最高代表,它“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14](P264)1889年恩格斯在致格·特利尔的信中,谈及他对无产阶级政党的态度时说,“要使无产阶级在决定关头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必须(马克思和我从1847年以来就坚持这种立场)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于它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19](P469)

随着革命形势的向前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1848年欧洲革命的历史经验时指出,在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能不能把农民争取到自己的一边来,是决定无产阶级能不能取得胜利的根本问题。1850年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中,根据巴黎工人六月起义失败的教训,第一次指出了工农联盟对无产阶级革命的意义。他说,“在革命进程把站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国民大众即农民和小资产者发动起来反对资产阶级制度,反对资本统治以前,在革命进程迫使他们承认无产阶级是自己的先锋队而靠拢它以前,法国的工人们是不能前进一步,不能丝毫触动资产阶级制度的。”[20](P403)在这篇文章里,马克思不仅明确指出了工农联盟的重要性,而且还进一步指出了工农联盟的可能性。由于农民群众在经济上的贫困和政治上的无权,农民和工业无产阶级同时遭受一个剥削者——资本的剥削,无产阶级和农民结成联盟就有了可靠的基础。如果无产阶级在革命的过程中,坚持了走工农联盟的道路,并始终掌握了领导权的话,那么“无产阶级革命就会得到一种合唱,若没有这种合唱,它在一切农民国度中的独唱是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16](P699)无产阶级在创建了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建立了牢固的工农联盟之后,是不是就能确保无产阶级专政取得胜利呢?马克思的回答是不能。1871年马克思在高度地评价了人类历史上成立的第一个工人阶级政权——巴黎公社的伟大历史意义的同时,还对巴黎公社为无产阶级专政所提供的历史经验与教训进行了深刻而科学的总结。其中最为重要的有两点:一,“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21](P372)也就是必须以暴力革命的方式,彻底打碎、摧毁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器,用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专政来代替。二,必须建立无产阶级的军队,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条件”。[22](P443)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的新特点时指出,“这次革命的新的特点在于人民在首次起义之后没有解除自己的武装,没有把他们的权力拱手交给统治阶级的一群共和主义骗子手里;这次革命的新的特点还在于他们组成了公社,从而把他们这次革命的真正领导权握在自己手中,同时找到了在革命胜利时这一权力保持在人民自己手中的办法,即用他们自己的政府机器去代替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政府机器。”[23](P424)这种无产阶级创建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政党、建立稳固的工农联盟、建立属于自己的军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确保无产阶级取得最终胜利的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巴黎公社的伟大历史实践,不仅在于它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国家政权,而且还在于它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化为具体的、生动的历史实践,相继创建了属于自己的无产阶级政党、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工农联盟以及建立了属于本阶级强大的人民武装队伍,更为重要的是它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治制度上作出了非常重要的、有益的尝试,这就是公社制度的建立。如前所述,巴黎公社是在巴黎无产阶级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专政,这种无产阶级专政所采取的政治形式是民主共和国。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初稿和二稿之中对巴黎无产阶级所创造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公社——的性质、特征以及目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马克思认为,公社的产生是为了实现无产阶级的完全解放,因为无产阶级肩负着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统治的历史使命,肩负着消灭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的历史使命,同时公社这一政治形式又是无产阶级实现完全解放的根本途径和工具。“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21](P378)同时,公社实行与资产阶级议会制不同的议行合一制,这种议行合一制超越了资产阶级议会与行政相互分离并相互制约的政体形式。由于公社实行了真正意义上的普选制,并贯彻了“廉价政府”的原则,它能够给共和国奠定“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21](P377)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21](P375)巴黎公社所开创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形式及其议行合一的政体形式,为后来其他国家的无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提供了经典的范例,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所作的最为精彩的分析以及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所作的最大贡献。

三、列宁对国家观认识的深化以及无产阶级专政体系概念的提出

巴黎公社革命尽管最后以失败而告终,但其伟大的历史实践不仅严重地打击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而且还极大地鼓舞了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革命的勇气。历史的发展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初所预料的那样,“巴黎公社可能倒下,但是它所创造的社会革命必将胜利。它的策源地遍于全球。”[24](P650)1917年10月,俄国无产阶级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推翻了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统治,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苏维埃国家政权,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其中,列宁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一方面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另一方面对苏维埃国家政权在实践中的构建问题,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体系问题作出了科学的阐释。

1917年不仅在俄国的历史上,而且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都占有一个非常重要而特殊的历史地位,首先是俄国二月革命的爆发,直接导致了沙皇专制主义政府的覆灭,建立了全国范围的工兵代表苏维埃,但是革命的大部分胜利果实很快被社会革命党右翼以及孟什维克党人所窃取,并由这些代表大地主和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掌握了临时政府的权力,出现了俄国历史上一个很特殊的时期,即两个政权——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和实行工农民主专政的工兵代表苏维埃——并存的时期。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列宁在《论两个政权》一文的开篇中,向无产阶级发出了庄严的警告,“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不弄清这一点,便谈不上自觉地参加革命,更不用说领导革命。”[15](P19)无产阶级要为夺取国家政权而展开斗争。俄国二月革命,“无论从革命这一概念的严格科学意义来讲,或是从实际政治意义来讲,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手里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都是革命首要的基本的标志”,但它只是解决了“俄国资产阶级或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一历史任务。[15](P25)这种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决不是觉悟了的无产阶级所致力追求的目标。列宁指出,“毫无疑问,这种‘交错’是不能长久保持下去的。一国之内决不能有两个政权。其中必有一个要化为乌有。现在,俄国的整个资产阶级正在各处拼命用各种办法排除、削弱和消灭兵工代表苏维埃,好造成资产阶级的单一政权。”俄国无产阶级应致力于这种“已完全接近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的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向“‘纯粹的’无产阶级和农民的专政”的局面过渡。”[25](P39-40)为此,无产阶级不仅要掌握革命的领导权,而且还要广泛地争取广大工人、农民的积极支持。在这里,列宁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掌握革命的领导权,建立工农联盟的理论,还科学地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必须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思想,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的思想,[26](P21)并明确地提出了“对于从资产阶级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制度,对于无产阶级专政,工兵农代表苏维埃共和国不仅是更高类型的民主机构的形式(与有立宪会议这一花冠的普通资产阶级共和国相比),而且是能够保证最无痛苦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唯一形式”的思想。[27](P377)

其次是十月革命的胜利,标志着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实践活动的全面展开。俄历1917年10月25日(公历11月7日),俄国无产阶级在列宁的亲自指导和直接发动下,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统治,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和农民苏维埃的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它预示着俄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终结和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开始。1917年10月25日(公历11月7日)晚,具有历史意义的全俄工兵苏维埃代表第二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用法令的形式对苏维埃政权的基本结构进行了全面勾勒:在国体形式上,“根据绝大多数工人、士兵和农民的意志,依靠彼得格勒工人和卫戍部队所举行的胜利起义,代表大会已经把政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代表大会决定:各地全部政权一律转归工兵农代表苏维埃,各地苏维埃应负责保证真正的革命秩序。”[28](P352)这种苏维埃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政权,因此,“如果我们不脱离现实,至少是准确地说明苏维埃政权是新的国家类型、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29](P486)在政体形式上,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俄工兵农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临时工农政府——人民委员会,国家中央政权权力机构按照“全俄工兵农苏维埃代表大会——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人民委员会”的格局构建。[30](P25-26)这种政体形式是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巴黎公社“议行合一”原则和俄国无产阶级在革命斗争实践中所创造的群众性政治组织——苏维埃而发展起来的俄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这一涵盖国体和政体的苏维埃国家政权的基本性质和特征正如列宁在《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苏维埃是新型的国家机构,第一,它保证有工农武装力量,并且这个武装力量不是像过去的常备军那样同人民隔离,而且同人民极密切地联系着的;在军事方面,这个武装力量比从前的军队强大得不可比拟;在革命方面,它是无可替代的。第二,这个机构保证同群众,同大多数人民有极其密切的、不可分离的、容易检查和更新的联系,这样的联系从前的国家机构是根本没有的。第三,这个机构的成员不是经过官僚手续而是依民意选出和更换的,所以它比从前的机构民主得多。第四,它保证同各种各样的行业有紧密的联系,所以它能够不要官僚而使各种各样的极深刻的改良容易实行。第五,它保证有先锋队即被压迫工农阶级中最觉悟、最有力、最先进的部分的组织形式,所以它使被压迫阶级的先锋队能够用来发动、教育、训练和领导这些阶级全体广大人民群众的机构,而这些群众向来都是完全处在政治生活以外,处在历史以外的。第六,它能够保证把议会制的长处和直接民主制的长处结合起来,就是说,把立法的职能和执行法律的职能在选出的人民代表身上结合起来。同资产阶级议会制比较起来,这是在民主发展过程中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一大进步。”[31](P308-309)

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列宁不仅对俄国苏维埃国家政权的国体和政体形式作了科学分析,而且对这一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过程问题,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体系问题提出了全面的规划和设想。列宁认为,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候,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种专政却不是由包括全体产业工人的组织(指工会,笔者注)来实现的,而是由代表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无产阶级政党来实现的,是无产阶级政党把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吸收到自己的队伍中来,从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不过,无产阶级要想实现自己的政治统治,没有工会这样的基础,根本不可能实现专政,也就不可能执行国家职能。无产阶级要执行这些国家职能,就必须通过一系列的也就是新型的特别机关,即通过苏维埃机关来执行。这样,列宁就把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结构概括为“一个由若干齿轮组成的复杂体系”,这一体系包括无产阶级政党、苏维埃机关、工会组织等。其中工会组织起着把先锋队和先进阶级群众以及劳动群众连结起来的“传动装置”的作用,一方面“工会建立起先锋队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工会通过日常的工作说服群众,说服那唯一能够领导我们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去的阶级的群众”,另一方面“工会是国家政权的‘蓄水池’”。由于“工会是一个当权的、统治的、执政的阶级的组织,是实现专政的阶级,行使国家强制的阶级的组织”,同时,也由于“工会不是国家组织,不是实行强制的组织,它是一个教育的组织,是吸引和训练的组织,它是一个学校,是学习管理的学校,是学习主持经济的学校,是共产主义的学校”,因此工会“在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的地位来说,是站在——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党和国家政权之间”。[32](P403-404)而无产阶级政党在这个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是领导核心,其作用不可替代,“只有工人阶级的政党,即共产党,才能团结、教育和组织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的先锋队,也只有这个先锋队才能抵制这些群众中不可避免的小资产阶级动摇性,抵制无产阶级中不可避免的种种行会狭隘性或行会偏见的传统和恶习的复发,并领导全体无产阶级的一切联合行动,也就是说在政治上领导无产阶级,并且通过无产阶级领导全体劳动群众。不这样,便不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33](P483)在这里,很明显,我们可以认为列宁所指的无产阶级专政体系就是指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政权机关(苏维埃机关)与社会团体(工会)等一系列组织在无产阶级专政中的地位、作用和彼此关系的总和,其中无产阶级政党肩负着领导全体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去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重任,这是其他任何一种组织所不能替代的,但是无产阶级的政党要实现其历史使命,如果没有国家政权机关和社会团体把无产阶级政党和群众有机地联系起来,同样也是不可想象的。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对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无产阶级政党、苏维埃机关和工会三者的关系作了精辟的分析,无产阶级专政是“由组织在苏维埃中的、受布尔什维克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实现的”,党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的全部工作“都是通过不分职业而把劳动群众团结在一起的苏维埃来进行的”。党对苏维埃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大政方针上,“我们共和国的任何国家机关未经党中央指示,都不得解决任何重大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工会形式上是一种非党的组织,而实际上绝大多数工会的领导机构,首先当然是全俄总工会的中央或常务机构(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都是由共产党员组成,执行党的一切指示。总之,这是一个形式上非共产党的、灵活的、比较广泛的、极为强大的无产阶级机构,党就是通过这个机构同本阶级和群众取得密切联系的;阶级专政便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这个机构来实现的。”[34](P203-204)

后来,斯大林把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思想进一步发扬光大,他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根据列宁的理论,无产阶级专政不是由个别机关,而是由一个体系所组成,这个体系有“传动装置”、“杠杆”和“指导力量”,它们综合起来就构成“无产阶级专政体系”,而且无产阶级专政的日常工作就是依靠这些东西来实现的。在这个体系中,“杠杆”或“传动装置”是指无产阶级专政的群众组织,如工会、合作社、青年团等,“指导力量”是指作为无产阶级先进部队的共产党。它们在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工会是无产阶级的群众组织,它首先在生产方面把党和本阶级联系起来;苏维埃是劳动者的群众组织,它首先在国家事务方面把党和劳动者联系起来;合作社主要是农民的群众组织,它首先在经济方面,在吸引农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把党和农民群众联系起来;青年团是工农青年的群众组织,它的使命就是帮助无产阶级先锋队以社会主义的精神教育新的一代并培养青年后备军;最后,党是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的主要指导力量,它的使命是领导一切群众组织,——大体说来,专政‘机构’的情况,‘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情况就是如此。”[35](P32-35)

四、政治体系、国家与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本质的揭示,主要体现在厘清了一切国家的本质都在于阶级的专政,而无产阶级要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治理想,就必须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建立稳固的工农联盟,必须建立强大的军队,必须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彻底打碎和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在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过程中,都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本质的基础上,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政权——苏维埃的国体性质和政体形式作了科学的理论分析,并对它们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过程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由此而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体系问题。这种无产阶级专政体系是一个涵盖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政权机关和社会团体在内的“由若干齿轮组成的复杂体系”,它们在这一体系中各自拥有不同的地位和发挥不同的作用,并且彼此之间紧密相联,不可替代,其中无产阶级政党是最为关键、最为核心的领导力量。

随着实践的发展,尤其是随着苏联的国家政权已完全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全部生产资料也已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这一历史新情况,苏联的国内形势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1923年列宁在《论合作制》中特别提出,“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这种根本的改变表现在: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也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等方面,而现在重心改变了,转到和平组织‘文化’工作上面去了。……我们面前摆着两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第一个任务就是改造我们原封不动地从旧时代接受下来的简直毫无用处的国家机关;这种机关,我们在五年来的斗争中还来不及也不可能来得及认真加以改造。我们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在农民中进行文化工作。”[36](P687)列宁在这里提出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文化工作”之上,他所说的“文化工作”既包括经济建设工作,又包括文化建设工作,这就意味着原来因适应政治斗争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权,必须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而进行新的改造,改造的思路遵循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要求,在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政权机关和社会团体之间构建一种新型的关系。也就是说,列宁在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本质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问题展开了新的可贵的探索。这是因为随着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走向实践,马克思主义当初所设想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面临着在实践中的转化问题,而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提出则是对这一转化问题的有力回答。尽管在苏联后来的具体实践中出现了国家政权体制、党的领导体制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高度集权等等现象,尽管这些现象的产生既有历史的因素,这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当初设想的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剥夺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建立无产阶级国家之后,对阶级、国家都将迅速消亡持过于乐观估计的因素,以及苏联在十月革命后长时期陷于复杂国际国内斗争局势中,从而不得不采取强化无产阶级专政职能以确保苏维埃政权巩固,以至历史的惯性在苏联国内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以后,仍然残留在一部分人的脑海之中始终挥之不去的因素,等等;也有现实的因素,这包括苏联在国家政权基本确立以后,走上了大规模经济建设之路,在经济体制上开始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在另一方面必然要求政治上的高度集权,从而导致国家政权体制、党的领导体制难以真正按照列宁当初的设想来进行改造,同时也与列宁之后苏联国家与党的最高领导人斯大林对此问题的探索出现了失误有一定的关联,等等(这些问题应另当别论,也不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然而,列宁从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过程角度即无产阶级专政体系角度对国家的分析无疑大大地拓展了我们的研究视野。也就是说,对国家或政治体系概念的分析应在两个层面上来展开,一是国家或政治体系的本质,即国家或政治体系是一定阶级的专政,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对社会实施领导和管理的政治权力或者国家权力,这主要表现在以国体和政体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制度之上;二是国家的实际运作过程,即国家政权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过程,这主要表现在政党、国家政权机关与社会团体的关系之上。毫无疑问,长期以来,我们对前一个层面的问题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可以说,对此问题已有十分充足的了解,而对后一个层面的问题则主要借鉴西方政治学的政治体系概念来进行阐释,其效果并不十分令人满意。究其原因,在于西方政治学的诸多分析理论对于中国的实际并不十分吻合,许多分析模式和分析工具并不适用于中国,如笔者在前面所提及的就连西方人士都觉得西方的利益集团的分析模式并不适用于对中国政治的分析。恰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或政治体系的实际运作过程早已给予了十分充足的关注,并对此提出了相当经典的分析理论,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理论,只不过长时期以来被我们忽视了,或者说是被西方政治学的政治系统等分析理论遮蔽了(这并不是说西方的政治学理论一无是处),这实在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情。综上所述,无论是政治体系的概念抑或是国家的概念,都有其不同层面的内在机理。我们在研究中使用时,不管采取哪一种概念,都应注意是从何角度和从何层面来理解,而不能想当然地、不加区别地胡乱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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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183号国家183号无产阶级专政制度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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