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两国的信息政策及其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日论文,两国论文,政策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今,社会信息化趋势已成为不容争议的事实。一个国家的信息化水平和信息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对此而言,信息政策则是调整国家信息活动,并借以指导和推动整个信息活动发展的行动指南。了解发达国家制定信息化政策的发展道路,对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不无借鉴意义。
一、美国信息政策的制定与发展
美国信息政策的制定始于50年代末至60年代。二次大战前,美国在电话、电报、电视等信息技术方面已取得相当程度的发展,为后来通讯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结合奠定了基础。1958年美国第一代集成电路问世,便与计算机技术携手并进,此时,在美国诞生了著名的“贝克报告”,主张建立联邦政府科学信息局。该报告认为,美国社会的进步依赖于科学信息的自由流动,美国必须在承认所有现存的信息机构和信息计划的基础上,将政府和非政府的信息机构合并成统一的信息网络,由国家的指导机构来支持、协调和补充现有的信息计划,这是美国第一部分专门的信息政策报告。此后,六、七十年代美国出台了一系列信息政策研究报告,其中1976年的“洛克菲勒报告”主张在白宫设立信息政策办公室,使政府的信息集中化。该报告在美国信息化的发展中影响深刻,成为美国信息化政策研究中的重要文献。
70年代末期的美国信息政策鼓励从政府的实验室向公众传播信息,鼓励从国外向国内输入信息。1979年10月,卡特总统的国会工业革新咨文及后来形成的《史蒂文森——怀特勒法案》就体现出了这种政策。1977年,马克·波拉特向美国商业部提交了题为《信息经济:定义与测量》的研究报告,提出了将整个国家产业体系划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四大产业体系。这个报告还包含了劳动结构的重新划分和劳动就业变化趋势的新揭示。在理论指导和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下,美国的信息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产业的先锋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1982年V·卢森堡发表《国家信息政策》一文, 全面评述了世界范围的信息政策,强调信息保密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性,美国政府再次将信息政策提上议事日程。1989年,在第52届情报科学年会上,政府将国家信息政策列为最重大的议题之一。1990年6月, 国家图书馆与信息科学委员会(NC—LIS )制定了一套指导政府信息政策的原则,这套原则是“1976年洛克菲勒报告以来国家的第一份关于信息原则的声明”,主要思想是“主张公众应对公众信息有最大可能的利用”,这套原则成为美国政府解决公众信息问题的基础,也代表着90年代世界范围内信息化政策关注的热点。1991年7月, 在美国的第二次图书馆和信息服务白宫会议上,国家信息政策被列为十大专题之首,在会议的报告中,提出了95项建议,作为90年代国家信息政策的框架。1993年9月, 克林顿政府制定了“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简称NII(National 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这一计划是一项建设国家信息基础结构的计划,也是美国为发展信息产业而制定的指导性计划。美国政府认为“信息高速公路”将是美国在21世纪继续保持其“世界经济大国”地位的一次有利的机会。由于国家信息政策的制定和发展,90年代美国的信息产业发展迅猛,全国已有60%以上的工作涉及到信息产品的开发和制造,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美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信息产业产值已超过国民经济总产值的一半。
此外,美国政府在不断完善信息政策的过程中,还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如60年代的《信息自由法》、70年代的《版权法规》、80年代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国际电信法案》、《国际通信改革条例》等等。1996年2月,克林顿总统批准了新的通讯法案, 目的是解除政府设置在电话、广播、卫星通讯和有线电视工业之间的障碍,允许相互竞争,新的通讯法案对信息产业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世界未来学会副主席格拉哈姆·莫利托撰文指出,进入21世纪后,人们将增加投资加快对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开发,美国在今后几年里投资大约为1000亿到5000亿美元,用于提高竞争力的信息处理技术。美国信息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与实施,使美国信息产业居于了世界霸权地位。
二、日本信息政策的制定与发展
日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起来的经济大国,其发展速度之快与日本政府制定实施的一系列科技发展政策紧密相关,在当今世界信息化社会发展中,就其信息技术能与美国比肩的只有日本。
早在1956年,日本就成立了科学技术厅,从那时起,日本政府就已经注意到科学技术是国家发展的先导,开始了科技信息政策的研究制定。1957年,制定了《日本科学技术中心法》,这是日本最早的与信息有关的法规,当年成立了科技信息中心,并且实施了第一部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法规——《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
1960年,日本最高科学技术咨询决策机构——科学技术会议提出了《以10年后为目标的科技振兴的综合基础政策》,指出“信息活动不能完全依赖于科技人员或者民间机构的自发努力,必须从国家的角度合理地整顿和强化信息流通及信息服务的体制”,并且提出了改善信息业务,加强信息机构和培养信息专家三项具体政策。随后又制定了1966年4 月—1972年3月的《超高性能计算机的开发》计划。1969年, 日本的科学技术会议提出了一份以《关于科学技术信息流通的基本政策》为题的咨询报告,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国家科学技术信息政策,其核心内容是提出了建立国家科学技术信息流通体制的计划,即NIST构想,这一构想的目的是要改变完全企业或行业分散自主地从事信息活动的局面,通过国家力量对现有的信息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协调,建立一个综合性全国科技信息交流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这一年,日本政府还制定了《发展信息及信息处理产业的措施》。由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使日本经济在60年代进入了高增长期。
进入70年代以来,日本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中心的信息技术突飞猛进,联机服务已从商业领域进入了信息活动领域,同时,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外信息服务业开始进入日本。此时,日本把国家信息政策重点放在了大力促进本国信息产业的发展上。1978年,日本科学技术厅发表了《关于推进科学技术信息活动的目标及措施》的政策报告书,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数据库的规模和发展联机业务问题,特别强调对国产数据库的开发。
1985年,信息提供与服务委员会发表了《关于数据库服务的中间报告》,此报告提出了促进政府行政方面信息的公开流通,在政府和民间的职能分担的前提下由政府从事数据库的开发,制定了对数据库产业在税收和金融上的优惠政策,及促进数据库技术人才培养,健全有关数据库方面著作权的法律,加强国际交往等方面的政策。另外,根据学术审议会1980年提出的《关于今后学术信息的状况》的精神,1986年在原来东京大学文献情报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全国各大学图书馆和计算机中心为主体的学术信息网络——学术情报中心,这个中心和日本科学技术信息中心成为日本最大的信息网络,这些都为日本数据库行业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措施。
80年代中后期,随着日本科技和经济实力的不断加强,日本对科技经济信息的要求日益增长,为此,1984年日本政府在《有关当前许多技术信息流通问题的政策》中,提出了建立英文数据库、与国外信息协作、向信息国际标准化靠拢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把扩大科学技术信息的国际交流作为今后信息政策的三大重点之一。自美国政府率选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后,著名的野村综合研究所提出了《日本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新政策》,主张将整个建设分为政府部门信息化、民众区域信息化和信息技术研究三大领域来实施。1994年10月日本“信息通讯社会推进本部”向政府提出了“日本应在2010年以前建成‘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议。
在日本政府各项信息政策、法规的指导下,日本信息产业的发展突飞猛进,1996年的信息传播量相当于43.2万亿个单词,国内的信息产业生产总值突破了百万亿日元,占所有产业生产总值的11.4%。1993年到1996年信息产业的年平均增长率为6.42%,大大高于日本整个产业平均增长率的1.68%。信息产业的投资对国内生产实际增长率的贡献为15.4%,也高于其他产业。从1990年到1996年,日本信息产业的生产总额增加了22.7万亿日元,对其他产业的波及效果达7.3万亿日元, 而同期日本所有产业的产值增加额为44.6万亿日元。很明显,信息产业生产额对日本整个产业生产额的增加起了主导作用。鉴于信息产业在未来社会中的特殊地位,日本已将信息产业视为21世纪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日本政府也期望通过加快信息产业建设,全面启动已经沉闷了7 年之久的日本经济。
三、美、日信息政策的主要特点
信息产业是包括了信息设备制造业、信息产品的生产加工业、信息服务业在内的系统产业,实际上是一组很大的产业群。虽然每个国家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有差异,但是其信息政策的研究制定都是从自身的社会信息环境实际出发,以求达到高效发展的。
1.由分散到集中的美国信息产业政策
美国的信息活动和信息政策最实初是自由分散的,不论是政府信息系统或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信息机构,都是自行开展活动,制定各自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虽然在世界范围内,美国较早的启动了信息产业,并且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信息资源拥有国,但对是否制定统一的国家信息政策始终没有达到统一共识。从“贝克报告”以后的“温克报告”、“克劳福德报告”、“科技交流委员会报告”等众多的信息政策研究报告的出台,使美国意识到国家信息政策的必要性和指导作用,于是制定了《公平原则》,《信息自由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制定了《版权法规》等等。1975年,原苏联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送上太空,更使美国看到了在教育及科技信息方面的不足,此后开始制定国家性有关信息活动的政策法规,如1976年制定了《阳光下的政府法》,1980年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法》,1982年制订了《国际电信法案》等等。国家性法律法规的制定,使美国的信息政策形成了系列,也促使美国在80年代开展了对信息政策的研究讨论。80年代后,美国将信息政策的重点放在了出版自由,通讯与发展,直接的跨国卫星广播,信息的定价与税收,知识产权等6个方面。特别是90年代以来, 美国的国家信息政策直接影响着美国的对外政策,决定着美国的产业政策及就业结构。综观美国信息政策的发展不难看出,美国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信息的自由流动和信息市场的自由竞争,一方面是联邦政府在信息政策上介入水平的不断提高。
2.以科技为先导的日本信息产业政策
虽然日本的经济发展晚于美国,但其信息政策的研究制定却与美国同期而入。与美国不同的是,从60年代起,日本就逐步制定了比较系统的国家信息政策和法规,其中科技信息政策是日本国家信息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1960年发表了科技会议第一号咨询报告《以10年后为目标的科技振兴的综合基础政策》,指出要把加强科技信息交流作为科技兴国的基本政策之一。1969年,日本科技振兴会议在题为《关于科技信息交流的基本政策》中提出了建立“全国科技交流系统”(NIST)的意见,即建立综合性全国科技信息交流系统,其目的是加强机构之间的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1978年的《关于推进科技信息交流体制报告》又提出了其后5年内日本科技信息活动要加强信息交流、加快信息流通建设、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扩充信息服务范围等四项基本目标。并提出了发展数据库;扩大联机服务;加强文献服务和各种咨询服务;扶植国内信息机构;推进国际信息协作;加强科技信息活动的基础建设;推进筑波地区的示范性信息活动等7项信息政策。 这些政策和法规在信息产业的发展中,起到了科技信息的组织利用,科技信息保障,以及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促进国际信息合作等作用。80年代日本政府还制定了《第五代计算机研究开发计划》、《高技术密集区已开发促进法》、《邮电通信新领域开发制度》等等。由于科技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信息产业得到迅猛发展,使日本顺利地实现了“科技兴国”的伟大战略目标。
3.共同的资源开发和网络建设政策
信息资源开发和网络建设,做为信息产业中的核心产业受到了美、日政府的特别重视。在美国制定信息政策的初期,著名的“贝克报告”就强调了美国必须承认所有现存的信息机构,并将这些政府和非政府的信息机构合并成统一的信息网络,由国家进行指导和支持。在其后的产业政策发展中,极其鼓励从政府的实验室向公众传播信息及国外信息的输入。90年代,国家图书馆和科学信息委员会制定了指导政府信息政策的原则,强调了信息资源开发和网络建设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位置。NII计划是一个能给用户提供大量信息,由通信网络、计算机、数据库以及日用电子产品组成的网络。它能使所有的美国人享有信息,并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通过声音、数据、图像或文表相互传递信息。这一计划的出台揭开了21世纪争夺高新技术发展优势的帷幕。而且Internet网的建成,使美国拥有了世界上最大的信息网络,在网络刚刚建成的1994年,美国本土的使用率就高达94%,这就决定了它强大的信息资源优势,信息传播优势和信息控制优势。可见,美国的信息资源开发和网络建设政策在各个方面发挥的作用,使美国维护了其世界信息强国,特别是信息技术强国的优势地位。
在资源开发和网络建设中,日本政府认为,信息是一种国家资源,它的共性很强,因此,信息资源的开发是一种社会资本的准备。并且,民间企业在研究开发活动中,不可能全部依赖于内部的信息资源,强有利的外部信息资源是维持企业信息活动的重要保障。因此,日本在开始制定信息政策时就注重建立学术交流中心,把日本的大学所拥有的信息资源连成一体,并且逐步把地区公共图书馆信息资源连成一体,形成国家信息资源的大开发。
几十年来,日本国家信息政策制定一直在努力缩小与美国的差距。70年代后期,由于软件开发落后于市场需求,日本政府适时地将信息产业发展重点放在软件开发和数据库的建设上。1978年,日本科学技术厅发表了《关于推进科学技术信息活动的目标及措施》的政策报告书,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数据库的规模和联机服务的问题,还特别强调了对国产数据库的开发。1984年通产省和有关省厅对信息政策进行调整,认为数据库产业已和计算机硬件、软件产业一起成为当今社会最重要的产业,必须研讨数据库产业政策问题,加强对数据库行业的管理和控制。1985年出台了《关于数据库服务的中间报告》,指出必须采取统一方针政策来促进政府和民间数据库服务业的振兴。1987年,通产省建立了数据库准备金制度,为日本数据库行业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保障。在美国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后,日本政府很快就拟定了“信息研究及流通新基干网”计划,该计划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先在日本研究机构及政府和企业之间运行,第二步是与美国“信息高速公路”交互式联网。另外,1994年出台的《对技术立国的建议》的报告和“新一代通信网试验协会”的成立,以及通产省提出的有关多媒体软件版权使用的新方案,都为日本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作用。在信息技术革命中追赶美国,是21世纪日本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日本政府提出的课题就是要加强信息网络技术的市场战略,推动信息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
此外,美、日两国在制定信息政策中都十分重视国家投资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和财税优惠政策的制定,以推动信息产业的成长。并且注重信息保密对国家经济和安全的重要作用,强调促进技术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事实地制定与信息政策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对信息政策的顺利实施发挥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作用。
收稿日期:19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