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预算外资金的审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预算外资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收费、罚没“标准”不透明,有的执收执罚部门或单位存在随意收费现象。在审计中我们发现,预算外资金收取依据不合法现象比较多,具体表现在:有的执收文件本身系越权审批的,有的仍在执行已被取消或改变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或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标准,或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还有的在执行合法收费时以各种名义搭车收费等等。
2.违规使用票据。一些单位在执收执罚过程中,不是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而是擅自使用普通收据或自行印制的票据;有的单位采取合法票据与不合法票据结合使用的方法进行收费,将使用合法票据收取的收入在账面反映,将不合法票据收取的收入转移账外,逃避监督。
3.瞒报收入、截取资金体外循环。—些单位利用监督力度不够的漏洞,采取少报收入等方法截留资金进行“体外循环”。
4.“以费养人”导致消费基金迅速膨胀。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头费、专项经费都由财政负担,缺钱向财政要,预算外资金基本上谁收谁支,财政只留部分基金,但留的范围和比例十分有限,大部分收入仍旧归执收单位所有。返还款除部分用于弥补单位的经费外,其它则用于奖励单位创收人员。个人收入的迅速增长,也是造成消费基金膨胀的主要原因。
二、预算外资金收支的审计方法
1.审查资金来源。重点检查执收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范围及标准收取和提取预算外资金,有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取项目,随意调整征收范围和标准问题,有无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擅自转作预算外资金的问题。
2.加强票据审计,包括对票据使用的合法性和票据使用的真实性两方面。首先审查预算外资金收取所使用的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其次对票据的领、用、销、存进行审查,清点库存专用票据的账实是否相符,上报收入是否准确,缴交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是否存在瞒报收入、截留资金现象。
3.内查外调,揭露账外资金。要针对目前比较普遍存在的采用普通收据搭车收费转移账外的现象,在进行审计时,注意运用外调的方法,对未审计单位的执收项目调查取证,掌握证据,揭露账外资金。
4.审计资金使用。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安排和使用预算外资金,部门和单位用预算外资金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用于福利等方面的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部门和单位用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是否经财政部门审查并报计划部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