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推动职业大学改革与建设的几点意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教育委员会论文,几点意见论文,职业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教职[1995]12号)
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通过改革现有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和成人高校以及举办灵活多样的高等职业教育班等途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通过改革与建设,促进职业大学的健康发展,使其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职业大学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中
的地位和作用
八十年代初,为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部分地方和中心城市相继举办了一批为当地培养实用人才的职业大学。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多数学校已具备了基本的办学条件,形成了一定的办学实力,教育质量逐步提高,为社会培养了三十多万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探索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路子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与可喜的成绩。但是,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经验不足,重视不够,以至职业大学在办学中尚存在着政策不配套、发展不平衡、办学条件不足、专业特色不明显等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职业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必须进一步明确,职业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大学直接面向地方经济建设,面向基层,面向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担负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级(部分中级)实用技术、管理人才的任务。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动职业大学的改革与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进行结构调整,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一项重大改革。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重视和加强对职业大学的领导和管理,积极推动职业大学的改革、建设与发展。
二、推动职业大学改革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
1、密切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深化教学领域的改革, 努力办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要从职业分析入手,根据一定的职业岗位(群)所需的知识能力结构并兼顾长远需要,确定培养目标,制订切合实际的教学计划。学校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灵活设置专业,教学上要以能力培养为中心,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理论教学要以“必需,够用”为原则。切实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制订行之有效的职业能力训练计划,并列入考核内容,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实行毕业文凭和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要根据教学的需要重视和加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国家教委将推荐一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明显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模式,并部署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制订高等职业教育的教材建设计划。在条件成熟后,将对全国职业大学开设的专业进行汇总,在总结分析各类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情况的基础上,逐步进行规范。
2、要加强与产业部门的联合,积极实行校企结合。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包括企业界、科技界等方面代表组成的校董会。要努力探索产教结合的办学路子,大力发展校办产业,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与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开展应用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推广以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工作,承担成人教育和岗位培训任务,不断增强学校在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与促进作用。
3、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关于“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体系”的精神,依照国务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中关于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国家教委将组织制定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要求和评估体系,对现有职业大学的办学条件与办学水平进行评估。确定并采取措施,首先办好一批起示范作用的骨干学校。具备办学条件、社会又有较大需求的学校,要努力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对不合格的学校要责成主管部门制定计划,采取措施,限期改善办学条件。职业大学要保持相对稳定,要在办学特色上下功夫,今后职业大学不再改名高等专科学校。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鼓励教师, 特别是专业课教师钻研专业技术,对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可逐步实行评定教师职称与专业技术职称的双职称制度。在评聘教师职务时,应将教师的教学实绩和专业实践能力与贡献作为重要的业务条件。要聘请一批富有实践经验,又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到校任兼职教师,做到专兼结合。
5、改革职业大学的招生制度。职业大学要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 逐步扩大招生对象,对于操作、技能性强的专业,可试点招收部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学校,结合专业特点,经国家教委批准,也可举办专科层次的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的专业。
6、职业大学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制度,根据职业教育实践性强, 所需经费多的特点,其收费标准可由当地教育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参照当地其他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制定。
三、切实加强对职业大学的领导
1、职业大学属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招生、 在校生和毕业生待遇等方面执行普通高等院校有关的政策。学校主管部门配备学校领导人员,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的要求对待并力求相对稳定。
2、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制定必要的政策措施, 为职业大学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要将职业大学的发展列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中,保证必要的事业、基建和设备经费的投入,其生均经费当前应首先做到不低于当地普通专科学校的标准,并逐年有所提高。
3、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加强职业大学的管理。 根据职业大学办学地方性的特点,学校的专业设置、干部任用、办学经费筹集等主要由地方负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教育、教学指导及质量检查等工作。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及时了解办学中出现的新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职业大学的健康发展。
一九九五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