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多元化时代儒家婚恋观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张 瑜
(安徽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1200)
摘 要: 个人婚姻道德观的正确与否,对个人幸福生活有着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呈多元化方向发展,婚恋道德观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应当有正确的主流婚姻观,它可以为人们提供婚恋问题的判断标准。
关键词: 多元化;婚恋观;传统与现代
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进入多元化时期,在婚恋观方面,在传承一些优良的传统之外,还出现了一些庸俗的、物化的婚恋道德观,这与我国当前倡导和谐家庭建设背道而驰。正确的婚恋道德观事关家庭的稳定,家庭成员的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传承和弘扬优良的婚恋道德观有助于家庭美德建设,有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种子可通过包衣、消毒、催芽等措施进行处理,用于后续种植。种子消毒方法主要包括温汤浸种,干热消毒、杀菌剂拌种,菌液浸种等。针对有育苗需要的黄芩,应提高育苗水平,培育壮苗,可通过营养土块、营养基、营养钵或穴盘等方式进行育苗。
一、传统婚恋观的沿袭
历代以来,虽然不同时代的婚姻观有所差别,但儒家婚姻观几千年来渗透在人们婚姻生活的方方面面[1]。《礼记·昏义》中提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大学》中也有说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儒家对婚姻的重视程度。几千年来,国人都深深的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直到今天,儒家思想对人们现实生活的影响仍然随处可见。 迄今为止,我国经历了改革开放40年的努力,在这40年中,许多传统观念受到了冲击和震荡。但是传统关于婚恋的基本观点和优秀思想在今天仍然有大部分得以沿袭。比如今天绝大多数的青年男女在择偶中,仍能坚持以感情至上的原则。虽然大部分年轻人不会再坚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一婚姻法则,但是他们仍然会征求父母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对方人品和家风的选择上,绝大多数的年轻人还是愿意参考父母的意见。调查显示,在婚前更多征求父母意见而结合的夫妻,他们婚后的幸福指数普遍较高;反之,婚后离婚的或者不幸福的可能性更大。再如,传统儒家思想尊崇的“门当户对”思想,在当前社会也被一些年轻人接纳,只不过这种接纳是一种继承上创新,他们诠释的“门当户对”,不是指物质、财富上的相当,而是价值观、婚姻观的匹配和吻合,是双方原生家庭对婚姻所持态度的大致相当等等。在传统婚恋观的沿袭中,出现形式上的不同并不是对传统婚恋观的否定,而恰恰是当今社会进步的表现,人们在结合现实与传统中找到了双方相互发展的契合点,既有利于中国优秀传统的传承,又彰显了时代的特色。
二、传统婚恋观遭遇的冲击
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明确表明了自己对婚姻家庭的看法,他认为爱情和婚姻是家庭的基础,而互相的爱是爱情建立的基础。在这方面,妇女和男子处于平等的地位[2]。而恩格斯在这里论述的观点在今天成了现代人努力追求的目标。当代年轻人对于婚姻家庭观念的看法发生了明显变化,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甚至把伴侣的选择看成是一种投资,而结婚则是通往成功的跳板,这样的选择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一部分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更多的资源和更大的成功。而恩格斯的这一观点,恰恰与传统儒家婚恋观中的某些思想背道而驰。众所周知,贯穿在传统儒家思想中的一条重要的线索就是,男女“授受不亲”,而且信奉“男尊女卑”的,特别是宋代以来,“男尊女卑”的思想在整个封建社会被演绎得淋漓尽致,他们推崇妇女的三从四德。再比如,在传统的夫妻关系中,胡适认为妻子就是奴隶,丈夫的“玩意儿”,只用负责“丈夫的欢喜”,自己不用有自己的思想和想法,“妻子对丈夫可以什么都牺牲,丈夫对妻子犯不着任何的牺牲”[3]。这种观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封建社会的男权思想,夯实了封建婚姻观的基础。在封建社会的婚姻观里,不管是从法律还是道德的角度,男性的三妻四妾都成了合情合法,这种行为上至皇权贵族,下至黎民百姓。而女性却要坚守从一而终的思想,且一日为妾、终身为妾,导致女性完全成了男性的附属、繁衍后代的工具,甚至人为的造成了所谓嫡庶之分,带来了无数的人间悲剧。在这种一夫多妻制度下,男性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即“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4]。这种情况下所谓的真正的婚姻幸福在今天看来似乎无法理解。当然这种婚姻观的形成,跟当时落后的农业社会生产方式有密切关系。直至近代,随着西方思想的传入,中国女性逐渐开始接受一些先进思想,她们开始跨出家门,接受新思想,逐渐意识到与男性之间的不平等以及自身的潜力,开始为了自己的命运抗争。这体现在婚姻观的变化上,就是她们极力摆脱封建婚姻的消极方面,开始主动追求两情相悦的爱情,为自己的幸福生活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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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变化,并不代表着传统婚恋观遭到了否定,相反,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人们对自己的婚姻生活做出的努力和奋斗,有利于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被人们在新时期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形式。
当婚姻出现问题时,人们也不再完全信奉“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理论,他们会选择多种途径解决问题,如选择利用媒体,借助专业的力量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也有的人选择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比如妇联、警察、法院等等;如果双方认为婚姻实在难以维系,他们也会勇敢地终止这段婚姻,社会对于离婚问题的宽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新的《婚姻法》的颁布,女性更加注重在恋爱择偶方面的追求,她们开始主动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然在不同时期,择偶的标准不同,比如建国初期,人们择偶的标准是出身如何;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人们择偶的标准是看对方是否有钱,特别是女性在选择伴侣的过程中更会坚持这一观点等等。到了现在, 人们在选择伴侣的过程中则会综合考虑对方的优缺点。然而,不管是采用何种标准,传统观念中女性处于男性附属的思想已经被彻底打破,她们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把大胆的表达自己的喜好看做是自己的权利,事实上这与建国初期主要是男追女的现象相比,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良好的夫妻关系是构成和谐家庭生活的基础。在儒家文化中,长期以来夫妻双方的角色、分工以及男女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被人们所接纳和认可。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对国人影响很大, 特别是妇女[5]。在这段时期内,男性主导着社会的主要发展,封建统治者从天命出发设立了三大不平等关系: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这也就是儒家中所说的“三纲”,为的就是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甚至到了汉朝,董仲舒还提出了阴阳理论,认为“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在东汉时期,还有儒士提出“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是身为女性的基本要求。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女性越来越多的参与社会分工,她们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家庭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某些掌握了科学技术的女性无论是从经济收入还是社会地位来看,都与男性处于平等的地位,甚至出现了某些超越。这些变化反映到夫妻生活中,传统的夫妻关系遭到了彻底的颠覆,夫妻角色在家庭分工、社会生活中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遭到质疑和挑战。越来越多的男性也开始承担了部分家务,越来越多的女性则更加关注自我价值的实现,绝大多数的女性不再是丈夫的附庸。
三、现代婚姻家庭中出现的问题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是注重家庭观念的民族,我们有着优良的家风家训,而优良家风的形成过程中,夫妻双方关系的和睦则是重要的基础,这从一些经典词语中可见一斑,比如“相敬如宾”“琴瑟之和”等等,都体现了夫妻感情和睦的重要性。然而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随着各种思想的出现,传统与现代在激荡中碰撞,人们的思想也变得更加活跃和开放,体现在婚恋观上,人们不管是在择偶标准还是婚姻家庭的维系上,观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部分人出现了比较庸俗的、物化的婚恋价值观,导致当前社会各类家庭问题的出现,比如婚外恋增多,离婚率居高不下等等。这与我们当前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思想是相背而行的,也不利于中华优秀家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当然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近二十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的出现,许多夫妻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状态,给婚姻破裂埋下了不良的种子。再比如随着一些留守儿童成年,越来越多的90后已经进入结婚年龄,由于留守,他们中的一部分从小缺少父母正常的关于婚姻家庭的教育,也不能耳濡目染父母是用何种方式沟通交流,也就是在婚前没有学会如何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婚后矛盾一旦出现,不知道如何解决,往往以离婚为最终的解决办法,这也直接导致了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高居不下;再加上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很多人并不明白自己更高的价值追求是什么,于是思想上逐渐迷失自我,开始在婚外寻找刺激,比如婚外恋、一夜情等等。
四、结语
总之,对爱情的观念,在不同的时代受到了来自社会、思想文化、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都呈现出了不同的看法[6]。如今社会的飞速发展,传统的儒家关于婚姻家庭观念一部分得以进一步的传承与弘扬,也有一部分已经被现代人所抛弃,而这种传承和抛弃都恰恰说明了社会的进步。当然婚姻家庭观在现代人的演绎过程中,有进步成分存在,也有一些消极的现象伴随,而这种消极的现象在一段时间内可能还会比较严重,甚至与我们当前社会提倡的主流价值观不相吻合。但是从辩证的角度来看,也正是积极和消极成分的同时并存,促使着越来越多的人去思考,什么是幸福的婚姻家庭生活,该如何更好的维系幸福的婚姻家庭生活,当然这也衍生了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观念,在不断的改变着一些人的认知,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邬迪,袁伟.贵“和”尚“仁”——谈儒家人际观及其现代价值[J].山西青年,2017(14).
[2]《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学习导读编委会.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节选)学习导读[J].求是,2011(15):57-61.
[3]山川丽.中国女性史[M].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15.
[4]罗良金.从《平凡的世界》看路遥的儒家文化意识[J].剑南文学(下半月),2011(3):69-70.
[5]薛文礼.路遥《平凡的世界》中的婚恋观[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2018(09):35-37.
中图分类号: B222; B8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2086( 2019) 03-0026-02
收稿日期: 2019-06-20
基金项目: 本文为安徽外国语学院校级思政专项重点课题“安徽地区婚恋美德的传承与弘扬研究(课题编号:2018007)”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张 瑜(1979-),女,安徽萧县人,安徽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标签:多元化论文; 婚恋观论文; 传统与现代论文; 安徽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