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宋代史料的视野与《三言》、《二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料论文,宋代论文,视野论文,三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开拓宋代史料的视野,兼谈所谓资本主义萌芽
中华古史悠久,史料太多,治史者一般只能从断代史着手。但是,天长日久,若盯住本断代史的一两个领域,不能上下串联,左右旁骛,亦势必作茧自缚。治断代史的好处是能够深入,其拘限是不易贯通。盯住一两个领域,一般说来,总是会有深入的馀地,但若能适时跳槽,从事其他领域的研究,即使若干年后,以更宽的视野重新研究,效果肯定会更佳。
宋史的资料卷帙庞大,超过了前代史料总和,难以遍阅,而与其前后左右衔接的五代、辽、西夏、金、元的史料也不可不读。人们的注意力最初集中在宋代的史籍、笔记、文集等,这并没有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研究的深入,就逐渐显得不足了。
例如传世的宋人儒经和诸子的注释,是相当丰富的宋学资料库,尽管许多文字艰涩难读,却是深入研究宋学所必读。直到近年以来,漆侠、杨倩描等先生方才进行开发利用。《道藏》也有相当丰富的宋史资料,但许多作品的年代就不易确定,人们欲利用它们,首先须下一番年代的考订功夫。为了写历史小说之需,我不得不了解郭京的六甲神兵,就附带考证了《道藏》中的《上清六甲祈祷秘法》应是宋代的作品,这还是依据两部史籍中西夏文皮靴的音译“吊敦背”参对出来的[1]。各种佛教典籍的阅读,当然又是研究宗教史和思想史所必需,但也决不能说,对研究其他史就全然无用。
明清的方志当然又是宋史的重要史料。其实,不少前辈学者都利用了明清方志,如邓广铭先生研究辛弃疾,张政烺先生著《宋四川安抚制置副使知重庆府彭大雅事辑》[2],都曾引证明清方志的记载。记得在笔者上大学时,邓先生曾对人说,明清方志肯定有宋代史料,可惜他自己一时没有精力遍查。真正重视明清方志,并且大量利用,是始于梁庚尧先生。我曾因留心宋代福建的史料,以为有所心得,写过一篇《宋朝福建路经济文化的发展》[3],直到读了梁先生的论著,方才明白,拙文的最大不足,就是没有大量查阅明清的福建方志。明清方志保存的宋史资料是十分丰富而可观的,主要是因为径抄宋代方志、金石等文字。例如宋代五等户最完整的史料,竟是《嘉靖惠安县志》提供的[4]。南宋后期,史料偏少,但如《嘉靖惟扬志》却提供了当地驻军的较丰富的记录[5]。一个时期内,我开始注意东南沿海的明清方志。一般认为,这个地区的明清方志修得好,至于北方和四川,因为经历金和元两次大战祸,似不可能有多少宋代史料。但此种看法又被推翻。例如民国的《滑县志》中,就保存了北宋滑州城行会的石刻记载。最近,河南大学研究生梁建国先生的论文,就援引了《嘉靖彰德府志》抄录宋相州志中有关各县的管与村的记录,这对于了解宋代乡村基层组织,自然相当重要。顾宏义先生《教育政策与宋代两浙教育》、陈国灿先生《宋代江南城市研究》等都大量引用明清方志。
当然,明清书籍援引宋的记载,并不限于方志。最近拜读王菱菱先生在《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4期发表的《明代陆容〈菽园杂记〉所引〈龙泉县志〉的作者及时代》一文,考证了陆容所引的《龙泉县志》系宋代陈百朋的作品,颇受教益。此论文除了论证宋代的火爆法生产技术外,还有如下一段记载:“大率一箩可得铜一斤。每铜一料,用矿二百五十箩,炭七百担,柴一千七百段,雇工八百馀。”依笔者的理解,此处“雇工”的“工”不是指工人,依上述矿、炭和柴等原料额,另加人工操作冶炼,炼二百五十斤铜,无须有使用工人八百馀人的规模。一人劳动一日,谓之一工,或称功,这是当时普遍的计量单位,“雇工”即是指依每一工支付的工值(注:宋时论“工”付酬的情况十分普遍。《四明它山水利备览》卷上,建回沙闸,“杂夫:每工支官会一贯五百文”,“砌粗石:每工支官会二贯三百文”。《长编》卷一二七康定元年四月己亥和《宋会要》方域八之二——三,韩琦建议,“听富民自雇人夫修筑”庆、鄜、泾三州城,“三万工与(太庙)斋郎,五万工与试监簿或同学究出身,七万工与簿、尉,八万工(与借职,十万工)与奉职”。甚至以“工”为单位,进行卖官。当时的“工”已有各种具体的计量,如《长编》卷一百天圣元年正月壬午,河防筑埽,“凡度役事,负六十斤,行六十里,为一工。土方一尺,重五十斤,取土二十步外者,一工二十五尺”。卷二七三熙宁九年二月癸丑,“淮南开河”,“计工,人日须开百二十尺”。)。大致产铜一斤,约费三个多工。《朱文公文集》卷二○《与曾左司事目札子》说,南康军“打造步入弓箭手铁甲,一年以三百日为期”,“计用皮、铁匠一万八千工,钱五千二百馀贯”。此处也用“工”作为支付雇值单位,皮匠和铁匠平均每工二百八十八文。此条史料可与《龙泉县志》互相印证。
此处顺便谈一下对所谓中国古代社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看法。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农业作为主要产业,是适合个体经营的,有很长时期的稳定的租佃制。古代也有作为次要产业的手工业和商业,而大工商业是不适合个体经营的。从史料上看,大工商业大致可有三种经营方式,一是使用奴隶,这在秦汉的史料中相当明显,二是使用雇工,这在明清的史料中相当明显,三是商人和手工业者联合经营。姜锡东先生注意到宋代商人“连财合本”[6],手工业者也有类似情况。古代大工商业经营发展的总趋势,是以雇佣制取代奴隶制,唐宋之际正是此种转变的重要时期。前引王菱菱先生援引的“雇工”史料,又提供一条重要的史料新证。
一些学者研究资本主义萌芽的角度,是侧重于手工业的雇佣制,并且认为,只有到明中期,方才算得上有资本主义萌芽。的确,自唐宋到明前期,如今找不到大量手工业的雇佣制记录,古代大量的史料堙没,是无法再生的。但是,在这八九百年间自然不可能没有大工商业,此类大工商业又是如何经营的呢?从相当稀缺的史料看来,唐宋大致已不像秦汉时期那样使用奴隶,而确是雇工或联合经营。例如文同《丹渊集》卷三四《奏为乞差京朝官知井研县事》,明确记录了当地大量使用雇工的情况。有人认为,并研县是落后地区,没有代表性。其实,井研县就宋代而论,也算不上落后地区,而即使算落后地区尚且如此,先进地区岂非是理应雇工更为普遍。明代前期的大工商业经营似也应如此。
已故的前辈学者、明史大家王毓铨先生在晚年,很不赞成使用“资本主义萌芽”的说法,我个人也有同感。因为西欧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其实应有政治、经济、思想、科学等诸多因素的综合配套,不可能是手工业雇佣制的单一因素。某些促使西欧封建制和农奴制瓦解的因素,例如土地买卖的兴盛,货币地租的发展,工商业中雇佣制的发展等,是在中国古代长期存在的,即使晚到清朝,也看不出此类因素会使中国这个以租佃制为主导的农业社会行将解体。总之,唐宋时的大工商业雇佣制是存在的,但今人不必将此视为资本主义萌芽。尽管此类雇佣制与近代资本主义雇佣制有相似或相近的方面,事实上却没有因此而产生近代资本主义社会。
考古文物资料当然也是重要史料,文字的表述有局限性,有时远不如图片和实物真切。我个人不常查阅考古、文物之类杂志和书籍,朱瑞熙先生在这方面比我强得多。我们撰写《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最后的配图工作全由他一人承担,堪称驾轻就熟,没有长期的积累,是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就完成的。古人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信息时代,许多门类的学科无此必要,但对史学而言,学者到各处参观名胜古迹,是很有必要的。例如研究宋朝军制,山西沁县城内关帝庙宋碑和河北定州开元塔的施主题名,就提供了重要史料。
我国有繁多的家谱传世,其中往往追溯到宋代,当然有史料价值。例如许怀林先生的《“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7],就是使用了清道光时的《义门陈氏大成宗谱》。但是,传世家谱中显然有许多乱攀祖宗的情况,确实需要认真考证和甄别。朱瑞熙先生有一次与我谈及此事,都有同感。一位研究唐史的吴丽娱先生给我看一部周恩来的传记,我读后,建议她写一篇澄清史实的文章,论证周恩来的祖先其实是冒认宋代理学家周敦颐为祖宗。文章在《历史研究》刊出后,周氏人群哗然,一时之间,纷纷来信,对吴丽娱先生责难,其实又讲不出什么道理,因为他们毕竟没有史学素养。类似的情况当然不只是周氏一个宗谱。上世纪80年代,报上接连介绍了几个岳飞后代的宗谱,我对邓广铭先生说,这几个岳氏宗谱看来都是伪托者,邓先生表示完全同意,因为宗谱上所载显然与岳珂的《鄂王行实编年》等宋代史料不合。不料1983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我的《岳飞新传》,竟在不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使用一部《岳氏宗谱》作封面,真令人啼笑皆非。为了对一些宗谱祛伪,朱瑞熙先生撰写了《〈须江郎峰祝氏族谱〉中的伪作》[8]。我也写了《岳飞后裔考略》[9],在张政烺先生论证的基础上,论述《唐门岳氏宗谱》作伪,而在《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的自序中,也对传世《贡氏宗谱》中《武德大夫贡文宪公传》之作伪,作了论析。
二、《三言》与《二拍》中的若干宋代史料论析
笔者在学生时代读过《三言》,在个人的粗浅印象中,一直将《三言》、《二拍》之类视为明代小说和史料。直到拜读漆侠先生《知困集》中的《〈三言二拍〉与宋史研究》,方知其中的一部分脱胎于宋人话本,是可作宋代史料使用的。漆侠先生的文章主要是从经济史的角度,论析了《三言》、《二拍》的若干史料价值。最近因为撰写《水浒传》的文章,必须以宋元话本、元杂剧和《三言》、《二拍》作为参照系,在翻查《三言》、《二拍》时还是有所心得。
宋人话本并无原始的宋本传世,即使是较早的《京本通俗小说》、《清平山堂话本》之类,或系元人写本,或系明嘉靖时刊印,而《三言》、《二拍》成书更晚,故后人的窜改就势不可免。这是使用此类史料时必须注意的。
即以《冯玉梅团圆》为例,其中有“我宋建炎年间”,明显是宋人的口吻。但书中称金人为“鞑虏”,又可证明不是南宋前期或中期的作品,因为南宋称金人和女真人为“虏人”或“番人”,直到后期方称蒙古人为“鞑虏”之类。此处分明是将女真人误用蒙古人的称呼。此小说的故事来源于《说郛·摭青杂说》。《摭青杂说》中的“吕忠翊”和“广州使臣贺承信”,完全是宋人的习惯官称,意即是吕姓忠翊郎和贺姓承信郎,承信郎也确是包括在低品武官“使臣”的通称之内。然而在话本中,却改为“关西一位官长,姓冯,名忠翊”,这就流露出元人的窜改痕迹。
再说《拗相公》。话本末尾有“后人论我宋元气,都为熙宁变法所坏”,是宋人口吻。但其中又有“北宋神宗皇帝年间”,宋人并无将本朝区分为北宋和南宋之语,属后世窜改无疑。话本中记述王安石雇驴骡,命仆人“江居把银子称付主人”,这也不大符合宋人的用银习惯,宋人即使用银,一般也是以银折钱。
显然,唯有将传世的宋人话本和《三言》、《二拍》中的后人窜改之语辨别和剥离,宋人话本与《三言》、《二拍》中的记录方可作为宋代史料使用。此外,《三言》、《二拍》中的故事,如果能找到更原始的宋人话本,当然就不必再用两书中的记录。例如《警世通言·拗相公饮恨半山堂》,《范鳅儿双镜重圆》即是脱胎于上述《拗相公》和《冯玉梅团圆》,就不须再将此两回书用作宋代史料。今人搜采宋代史料,应注重载于《三言》、《二拍》中,而如今已找不到更原始记录的宋人话本。
然而《三言》、《二拍》中也有虽是讲宋代故事,其实却是明人创作的“拟话本”。欲精确分辨明人的拟话本与宋人的旧话本,自然是困难的事。依个人的阅读经验,明人模拟者,在追拟宋代名物制度的细微处,是不大可能惟妙惟肖的;而经明人加工的宋人话本,即使搀杂了明代的名物制度,也必然在名物制度的细微处,能够惟妙惟肖地反映宋代社会生活的现实。如果在名物制度的细微处能确定为宋代者,大致可依宋人话本处理。
由于漆侠先生已经罗列了《三言》、《二拍》中的若干宋代经济史料,以下主要就他的论文之外,摭拾若干零星史料,进行考订,以补史之阙文。今列举如下:
一、制度:《二刻拍案惊奇·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看来是大致照抄宋话本。如说“秦申王荐于高宗皇帝”,是南宋人的口吻。话本说:“有一个宗王家在东首。有个女儿名唤真珠,因赵姓天潢之族,人都称他真珠族姬。”又称宋神宗皇后为“钦圣皇后”,王韶的儿子王寀入宫,“妃嫔每要奉承娘娘,亦且喜欢孩子”。按宋神宗后向氏的谥号确是钦圣。据《铁围山丛谈》卷一:“国朝禁中称乘舆及后妃多因唐人故事,谓至尊为官家,谓后为圣人,嫔妃为娘子,至谓母后亦同臣庶家,曰娘娘。”如宋哲宗称祖母高后为“娘娘”。宋徽宗时,一度改称宗女为“族姬”,为时不长。南宋话本的记载虽然不准确,但非后人所能杜撰。“妃嫔每要奉承娘娘”,“娘娘”照理应称“圣人”,可能是宋人尊向氏为太后,故称“娘娘”,也可能是经明人窜改,或南宋后期已将“圣人”改称“娘娘”,这有待进一步考证。
《醒世恒言·勘皮靴单证二郎神》说:“保和殿西南有一坐玉真轩,乃是官家第一个宠幸安妃娘娘妆阁。”也以“娘娘”相称。《宋史·刘贵妃传》,“时又有安妃刘氏者,本酒保家女”,“擅爱颛席”,“林灵素以技进,目为九华玉真安妃,肖其像于神霄帝君之左”。安妃本非宋朝贵妃之类正式的“内命妇”等级名号[10](职官志)[11](后妃四之——二),而是因宋徽宗迷信道教而赐名。另可参见《宋史·林灵素传》。小说对玉真轩的描述,并且引用了蔡京诗:“保和新殿丽秋辉,诏许尘凡到绮闱。雅宴酒酣添逸兴,玉真轩内看安妃。”可在《宋人轶事汇编》卷二引《碧湖杂记》中得到印证,其中蔡京诗只有几个字的差异。宋朝宫女也有依外命妇名号,“或封国夫人、郡夫人”[11](后妃四之一)。小说着重描写“内中有一位夫人,姓韩,名玉翘”,称“韩夫人”,即是封号为国夫人、郡夫人者。
《二刻拍案惊奇·赵县君乔送黄柑,吴宣教干偿白镪》,“话说宣教郎吴约,字叔惠,道州人,两任广右官。自韶州录曹赴吏部磨勘。宣教家本饶裕,又兼久在南方,珠翠香象,蓄积奇货颇多,尽带在身边随行。作寓清河坊客店。因吏部引见留滞,时时出游伎馆”。在受骗后,“看看盘费不勾用了,等不得吏部改秩,急急走回故乡”。此段记事完全符合宋代的史实。宣教郎是从八品文阶官,录曹是录事参军的简称。因宋代对外贸易发达,广南韶州的官员容易拥有“珠翠香象”的奇货。宋时“磨勘”为铨选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南先生《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有详细论述,而“磨勘”的结果正是“改秩”,即升官,而非除授实职“差遣”。
《古今小说(《喻世明言》)·赵伯升茶肆遇仁宗》有西川“王制置”,宋仁宗又命赵旭出任“新制置”,“制置”是制置使的简称,属宋时的方面大员,后世不设此官。“仁宗问司天台苗太监”,宋时设司天监,其长官可称大监,大监与太监通用。此处无疑是宋人话本使用本朝的官称,可与史籍互相印证。太监一词,宋与明清的词义迥异,明清时成了宦官的称谓。若将宋代的宦官称为太监,便成无知妄说。《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记载宦官,则称“穿宫的高品近侍中大人”。据《宋史·职官志》,宋朝宦官有阶官称“高品”和“祗候高品”,宋徽宗时改称“左班殿直”和“祗候殿直”。宦官分属内侍省或入内内侍省。所谓“穿宫的”可能即是指入内内侍省。宦官称“中大人”,似可补史料之缺佚。但“中大人”一词如果用于第二人称时,为“某(姓)中大人”,在汉语中似嫌拗口。另据《云麓漫钞》卷三,“今人呼中官之次者曰阁长”,“今呼内官阁长以上为大官,亦始于唐”。大约在第二人称时可称“某大官”或“某阁长”。
“令公”一词,原意专指中书令。《世说新语·德行第一》称晋朝中书令裴楷为“裴令公”。《魏书·高允传》,高允任中书令,“高宗重允,常不名之,恒呼为令公。令公之号,播于四远矣”。唐季五代,武将藩镇往往加中书令的虚衔,称号遂滥。《古今小说·葛令公生遣弄珠儿》称五代后梁大将葛周为令公,说他有“中书令兼节度使之职”。据《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本传,葛从周或称葛周,但他生前授侍中,并无中书令的头衔。可见所谓“葛令公”,亦不过出自宋代说书人的随意杜撰。小说称申徒泰由葛周“补他做个虞候”,又“令公分付甲仗库内,取熟铜盔甲一副”。按虞候是唐宋时的官称,又当时称兵器库为甲仗库,故此卷可大致判定为宋话本。今人最熟悉的“令公”,当然是“金刀杨令公”,至今戏曲中传唱不衰。按《宋史·杨业传》,他在生前只是一个战区副司令,其官衔是云州观察使,按宋时习俗,可称杨观察;身后追赠太尉、大同军节度使。北宋前期,太尉是三公之一,官位甚高。但在宋人话本《杨温拦路虎传》说:“话说杨令公之孙,重立之子,名温,排行第三,唤做杨三官人。”杨业即使在身后并无中书令之官衔,而讹称杨业为杨令公,亦是由来已久。《古今小说·裴晋公义还原配》称唐朝宰相裴度为“裴令公”,《史弘肇龙虎君臣会》称五代史弘肇为“四镇令公”,符彦卿为“符令公”。裴度、史弘肇和符彦卿确是“拜中书令”,“兼中书令”(注:分别参见《旧唐书·裴度传》,《新唐书·裴度传》,《旧五代史·史弘肇传》,《新五代史·史弘肇传》,《宋史·符彦卿传》。)。
《史弘肇龙虎君臣会》最后交待说:“这话本是京师老郎流传。”应是南宋说话人的口吻,南宋人往往仍称开封为京师,而称临安为行在。其中有“郭部署向前与尚衙内道”。按宋英宗赵曙即位后,部署就避其御讳,改称总管,话本中居然保留了他的御讳,可证明是创作在他登基前。小说中又有“怎见得司理院的利害”,按五代时,诸州设马步院,宋太祖开宝六年,“改马步院为司寇院”,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又“以司寇院为司理院”(注:分别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四开宝六年七月壬子朔,卷二八太平兴国四年十二月丁卯条。)。由此可见,此话本最初的创作时限,应在宋太宗到宋仁宗时。但此后显然又辗转修改,如小说中提及“村东王保正家”,保正又是晚至王安石变法时方才创设。小说的风格颇与宋人话本《碾玉观音》相似,在开头引用了不少宋诗,而对作者都是避免名讳,只使用号或官称,如“洪内翰”是洪迈,“张紫微”是张嵲。两人都是南宋人,这又是南宋时再行加工的明证。《裴晋公义还原配》有一些属唐宋时代的官名,如“唐璧授湖州录事参军”,又“复除湖州司户参军”。“外面一人,约莫半老年纪,头戴软翅纱帽,身穿紫绔衫,挺带皂靴,好似押牙官模样”,“紫衫押牙”,押牙即是押衙。此类官名非金元以降所有。同书卷八《吴保安弃家赎友》有“蔚州录事参军”、“代州户曹参军”之类官名,也可反映话本产生的时代。
《警世通言·金明池吴清逢爱爱》以开封著名的游览胜景金明池为背景,“忽一日,有两个朋友来望,却是金枝玉叶,凤子龙孙,是宗室赵八节使之子,兄弟二人,大的讳应之,小的讳茂之”。“节使”是节度使的简称,宋朝确有宗室授节度使虚衔的制度,而元明无节度使官衔。宋人称呼也有官衔前加排行的习俗,但宗室不呼姓。如《朱子语类》卷一三○说:“有宗室十五太尉者,名叔向。”参照《宋史·宗室世系表》,宋太祖弟魏王赵廷美的五世孙都是“之”字为辈,如赵动之、赵葵之等,故小说大致是反映了宋朝的宗室制度。《古今小说·单符郎全州佳偶》中有“扬州府推官”,称府当然是明代的事。但故事中确有不少宋代的名词,如“单司户”是单姓司户参军,“郑司理”是郑姓司理参军,“邢四承务”是邢姓老四,任承务郎。邢春娘说:“我司户正少一针线人。”据《说郛》卷七三《旸谷漫录》谈到宋代士大夫雇用女使,“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针线人、堂前人、剧杂人、拆洗人、琴童、棋童、厨娘,等级截乎不紊”。小说中称“正值金鞑子分道入寇”,既用“鞑子”的称呼,又可证明为南宋晚期,或是明代人改写。
《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是目今所见最早的白蛇传故事,大致是照抄宋人话本,但也掺杂了明代的若干名物。例如货币使用银两,这是明代的情况。许宣姐夫寻思说:“今日坏得些钱钞。”“钱钞”两字联用,已非宋人词汇,而是金元明的词汇。白娘子自称“奴家是白三班、白殿直之妹”。按宋朝有左、右班殿直,本是北宋正九品武阶官[11](职官八之四),属三班院管辖。宋徽宗时又改为宦官的阶官,而武官的左、右班殿直改名成忠郎和保义郎,三班院则在元丰时已改为吏部侍郎右选。“白三班”大约是指白姓勾当或管勾三班院公事,既有“三班”,“殿直”就只能是元丰改制前的武阶官,似可证明白娘子传奇最早应起源于北宋时,后经各代说书人辗转修改。小说是以南宋为背景,开头说:“话说宋高宗南渡,绍兴年间,杭州临安府过军桥黑珠巷内,有一个宦家,姓李名仁。见做南廊阁子库募事官,又与邵太尉管钱粮。”小说中称“李募事”。“南廊阁子库募事官”找不到史料印证,但校注者严敦易先生估计“当是指的宋代的左藏南库”,而“募事官是小吏性质的杂职”,看来有一定道理,这反而是明人难以杜撰者。太尉则是武人尊称。许宣是李仁妻弟,“在表叔李将仕家生药铺做主管”。“将仕”当然是将仕郎。小说叙述许宣找白娘子,“迳来箭桥双茶坊巷口”,白娘子住宅“对门乃是秀王府墙”。后来“做公的”要抓白娘子,也“迳到双茶坊巷口秀王府墙对黑楼子”。按秀王是宋孝宗的生父,“追封秀王,谥安僖”[12]。《梦粱录·诸王宫》载:“秀安僖王府,在后洋街。”《淳佑临安志·桥梁》:“黑桥:秀王府解库前。”虽与小说中的地名不合,但《咸淳临安志·桥道》所载的桥名就与前一地方志有异,故小说记载的秀王府方位未必就是杜撰。
小说叙事说:“那大尹随即便叫缉捕使臣何立,押领许宣,去双茶坊巷口捉拿本妇前来。”《勘皮靴单证二郎神》有“缉捕使臣王观察”,“三都捉事使臣姓冉名贵”。使臣是宋朝八、九品的十等武阶官的通称。缉捕使臣当然是宋代特有的官称,《永乐大典·吏部条法》第25页就有“临安府缉捕使臣”,可知这确是宋制。
小说叙述许宣被判刑,“决杖免刺,配牢城营做工,满日疏放。牢城营乃苏州府管下”。后来又“押发镇江府牢城营做工”。牢城是宋朝厢军的一种,往往以发配罪犯充。但苏州府却掺入了明代的地名,南宋时应称平江府。“李将仕与书二封,一封与押司范院长,一封与吉利桥下开客店的王主人”。押司是宋时的吏名。另据《夷坚志补·临安武将》,“向巨源为大理正,其子士肃”,“呼寺隶两人相随,俗所谓院长者也”,院长是与刑法有关的吏胥的尊称。类似的记录是《警世通言·皂角林大王假形》,这个神怪故事说真知县赵再理被假知县、妖怪皂角大王所害,“开封府断配真的出境,直到兖州奉府县”,“到牢城营里”。另有《醒世恒言·闹樊楼多情周胜仙》:“当案薛孔目初拟朱真劫坟当斩,范二郎免死,刺配牢城营”。孔目也是宋代的吏名。
《古今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大致应是照抄宋人话本,其中有若干耐人推敲的细节。“店二哥道:‘告官人,公公要去,教男女买熬肉共蒸饼。’”据《青箱杂记》卷二:“仁宗庙讳祯,语讹近蒸,今内庭上下皆呼蒸饼为炊饼。”既然不避宋仁宗的御讳,似可判断此话本的创作时间最初是在宋仁宗之前。小说中宋四公说:“东京有五千个眼明手快做公的人,有三都捉事使臣。”按宋朝有东、西、南、北四京,但并非是同时设置。南京应天府是设置于宋真宗大中祥符时,而北京大名府是设置于宋仁宗庆历时,如将最初的创作时间定在宋真宗时,恰好是“三都”。《宋会要》兵一一之七载,宋真宗时,设有“捉贼使臣”。将“捉贼”改成“捉事”,可能是明初的事。朱元璋造反起家,忌讳“贼”等字,我曾见过明代翻刻的宋版《忠文王纪事实录》,将其上的“贼”字统统剜去。小说中有两个地名,一是“平江府提刑”,提刑即提点刑狱,二是“定州中山府”。按苏州升平江府,定州升中山府,已是北宋晚期的事。小说中称“将带一行做公的去郑州干办宋四”,“又象个干办公事的模样”。按南宋避宋高宗赵构御讳,将官名“勾当公事”改称“干办公事”。故此两处“干办”即显示了南宋人窜改的痕迹。但另一处滕大尹说:“不想王遵、马翰真个做下这般勾当。”不避宋高宗的御讳,又疑为宋代以后之改动。小说称“缉捕使臣马翰”为“马观察”。前引《勘皮靴单证二郎神》也有“三都捉事使臣”。《水浒传》第十七回何涛自称“小人是三都缉捕使臣何涛”,人称何涛为“何观察”或“缉捕观察”,特别是也有“三都”一词,与《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相同。似可推测,北宋时的捉贼使臣到南宋时改称缉捕使臣。小说还另有“王七殿直王遵”,此人当是排行第七,而殿直的官名已如前述。通过以上考证,可判断此小说自北宋、南宋到明代,经不断修改。小说称“宋四公只见一个丞局打扮的人”,按“丞局”应为“承局”的笔误,也是一种小官。小说称赵正偷盗“钱大王府”,当然是指原吴越国钱氏后裔,但自钱俶纳土归宋之后,其后代并不封王。“钱大王”也不可能在白玉带丢失后,“差下百十名军校”,前去搜索张员外的解库。
《警世通言·李谪仙醉草吓蛮书》描写唐朝大诗人李白,其中说“阁门舍人接得番使国书一道”。按唐朝有通事舍人,而宋朝到南宋孝宗时方置“合门舍人”[11](职官三四之八)。由此亦可推断此篇原是南宋话本。
《皂角林大王假形》说的是宋徽宗时,赵再理“授得广州新会知县”,到任后“客将覆判县郎中”。宋朝以高品官出任低品差遣,可称“判”。“郎中”按宋时的称呼习俗,当是赵再理任知县前的差遣。“客将”就是衙前(注:《朱子语类》卷八四:“器之问:‘国初衙前役用乡户?’曰:‘客将次于太守,其权甚重,一州之兵皆其将之。’”卷九一:“法帖中有颜真卿与蔡明远帖,都书名牙将,即是客将,蔡明远亦是衙前。”又说,“赵丞相帅某处”,“令人见宰相,欲有所言,未及出口,已为客将按住云:‘相公尊重。’至有要取覆,而客将抗声云:‘不得取覆。’”),客将和衙前都是沿袭五代武人的旧衔,其实已非武人,而是吏胥。小说叙述赵再理“即往大王庙烧香,到得庙前,离鞍下马”,骑马而不坐轿。《朱子语类》卷一二七说,“记得京师全盛时,百官皆只乘马,虽侍从亦乘马”。“今却百官不问大小,尽乘轿”。赵再理骑马,还是反映北宋的情况。
《警世通言·三现身包龙图断冤》大致上也是抄宋人话本。“卖卦先生姓李名杰,是东京开封府人,去兖州府奉符县”,按奉符县是宋真宗伪造天书,去泰山封禅,改干封县为奉符县。金元两代,奉符县改属泰安州,明代废奉符县。此处的介绍无疑是沿用宋代的称呼和州属,但“兖州府”又属明代,而已废的奉符县地界不属兖州府管辖,流露了明人窜改的痕迹。小说中说县衙有大、小孙押司,押司为宋代县衙的吏胥。大孙押司“是奉符县里第一名押司”,小孙押司“元是奉符县第二名押司”。按宋代同样名目的吏胥中,确有“名”的级别差异,升级也可称“升名”。王安石说:“吏人旧有升名、转资之法,可以劝能,抑不能。”[11](职官三之二六)。宋朝中央机构的吏胥有“第三名令史”、“第一名守阙主事”之类[11](职官三之三二),至于县衙押司也有第一名、第二名之类差别,确可补史籍之不足。附带交待一下,宋代各县的押司名位可有不同序列,如宋神宗元丰时的威胜军关羽庙碑施主题名记中,有“孔目官韩同、勾押官耿良、开坼官陈进、正勾覆官郝经、副勾覆官路遵、上名押司官王烙、□□押司□□□、□名押司官徐俊、下名(下缺)”[13],可见有的地方押司只有上名和下名之级差。
《警世通言·计押番金鳗产祸》依据原注,是收录宋人话本《金鳗记》。其中有“去干当官的事”一句,按“干当”一词,北宋时一般称“勾当”,到南宋避宋高宗的名讳,改为“干当”。小说称“官员都随驾来临安”,故原是南宋话本。小说开头称“话说大宋徽宗朝有个官人,姓计名安,在北司官厅下做个押番”。宋朝的“北司”是入内内侍省或殿中省的别名[14](47、262页)。入内内侍省是宦官机构,而文官主持的殿中省掌皇宫供应。押番大约是吏胥名(注:“押番”一词较为少见,《宋史·兵志》记载施州等义军土丁,其军官就有押番。但到南宋后期,情况有所变化,如《梦粱录·顾觅人力》“又有府第宅舍”“顾觅大夫、书表司、厅子、虞候、押番”等,就不是军官。)。“押”字有督率之意,宋时有押官、押班、押队、押司等名目。北宋时制定“保甲上番法”,即值勤“巡警”制度[15]。小说有“今日是下番日期”,“便是你上番时”,“晚间押番归,却打发我出门”等句。可知押番应是值班吏胥的头目。小说又称“这个人是虎翼营有请受的官身,占役在官员去处,姓戚名青”。虎翼是宋军的一个军名,南宋临安仍有虎翼军,属侍卫步军司。“请受”是指他领取军俸,而被官员私人“占役”,又属宋朝常见的军中弊政。小说还写道:“那官人是高邮军主簿,家小都在家中,来行在理会本身差遣,姓李名子由。”主簿按官制,是高邮军属县的官员。“行在”自然是指临安,而“差遣”是指实职,都是南宋常用的语汇。李子由妻为“恭人”,是宋时官员外命妇称号。他的属下有“虞候”张彬,又是宋代的吏胥名目。
《古今小说·李公子救蛇获称心》开头说:“南宋神宗朝熙宁年间,汴梁有个官人,姓李,名懿,由杞县知县,除佥杭州判官。”将宋朝分成北宋与南宋,大致始于明代。辽金元时期,“南宋”一词一般是指南方的宋朝。如《辽史·营卫志》叙述冬捺钵,“兼受南宋及诸国礼贡”。《食货志》:“以通南宋、西北诸部、高丽之货。”元代王恽《秋涧先生大全集·玉堂嘉话》:“和宋书:皇云:眷命大蒙古国皇帝致书于南宋皇帝,爰自平金之后……。”另据《金史·地理志》:“杞:宋雍丘县,杞国也,正隆后更今名。”此处没有说明改名的原因,其实是因为金世宗于大定十四年三月,“更名雍,诏中外”[16](世宗纪)。为避其汉名御讳,而将雍丘县改名,杞县的地名一直沿用至今。小说中的“佥杭州判官”,按照宋官制,其全名应是签书宁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金元无此类官名。但小说另一处称李懿之子为“通判相公李衙内李伯元”,宋时各州设通判,却不应有“佥杭州判官”的简称。据《金史·百官志》,金朝确是在各州设“判官”,“签判州事”,反而可与上述“佥杭州判官”相合。上述错讹,似反映了金代说书人囿于本朝官制,而对北宋话本中“佥杭州判官”的词义,产生误解。宋时对尊官方称“相公”,也无称通判为相公的习俗。尽管如此,小说称“李元果中高科,初任江州佥判”,“一年,改除奏院,三年任满,除江南吴江县令”。对照宋官制,“佥判”即是签书江州军事判官,属低等文官,“奏院”应是进奏院之简称,最后又升迁吴江县令,显然又符合宋制。由此可知,此部小说大致是自北宋流传至金元,而屡经润色,故夹杂了宋金元三代的名物制度。
《古今小说·月明和尚度柳翠》也显露了明人窜改的痕迹,开头说,“绍兴年间,有个官人,姓柳,双名宣教,祖贯温州府永嘉县崇阳镇人氏”,“御笔授得宁海军临安府府尹”。宁海军确是宋代临安府的节镇军名,而温州府又是明朝地名,宋时只称温州。宣教疑即从八品文官宣教郎,而明人将它改为人名。小说中“有个工部邹主事,闻知柳翠翠丰姿貌美,聪明秀丽,去问本府讨了”,“养做外宅,又讨个奶子并小厮,伏事走动,这柳翠翠改名柳翠”。宋朝尚书省六部,据《宋会要》职官八之三——四,一一之五七,一四之一,吏部和兵部设有主事,作为最高等的吏胥,但工部的情况不详。上引记载证明,工部也同样设有主事。一个高级吏胥能够纳妾,拥有“外宅”,雇“奶子并小厮”,亦足见其社会经济地位。
《拍案惊奇·赵司户千里遗音,苏小娟一诗正果》说,妓女苏盼奴与宗室赵不敏相爱,赵不敏“除授了襄阳司户之职”,司户是司户参军的简称。赵不敏的“房分兄弟赵不器,就自去做了个院判”。后来苏盼奴之妹苏小娟入狱,由赵院判的“宗人”、临安府的府判将苏小娟释放“脱籍”。府判应是临安府通判的简称[14](524页),而院判是什么差遣的简称,尚须研究。据《宋史·宗室世系表》,“不”字辈是宋太宗六世孙。
二、开封、洛阳、临安市貌:《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中宋四公说:“东京百八十里罗城,唤做卧牛城。我们只是草寇,草入牛口,其命不久。”开封城周当然没有180里,但与史料记载的“京城如卧牛”吻合(注:参见《会编》卷六六。又,《汴京遗迹志》卷二三明朝李濂《汴京怀古二首》:“卧牛城在自啼乌。”)。小说叙述一些开封府的地名,如宋四公“向金梁桥上四文钱买两只焦酸馅”,据《东京梦华录·河道》,金梁桥是在汴河上。又说“四人同出顺天、新郑门外僻静酒店”,顺天门是开封外城西偏南第一个城门,确是俗称新郑门。又说赵正“过八角镇,取板桥,到陈留县,沿那汴河行,到日中前后,只见汴河岸上,有个馒头店”,按这些地点的方位,显然是先向西,再往东南,有意兜一个大圈子。赵正与馒头店侯兴夫妇打斗,沿汴河逃跑,“直到顺天新郑门一个浴堂”。若非对开封府地理十分熟悉者,是不易有此叙述。
《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有一段元宵观灯的描写:“行到宣德门前,恰好神宗皇帝正御宣德门楼。圣旨许令万目仰观,金吾卫不得拦阻。楼上设着鳌山,灯光灿烂,香烟馥郁,奏动御乐,箫鼓喧阗。楼下施呈百戏,供奉御览。看的真是人山人海,挤得缝地都没有了。”参对《东京梦华录·元宵》等记载,自宋仁宗以降,确有皇帝坐宣德门楼庆祝元宵,观赏城楼下百戏的习俗。但小说记载的错讹,是鳌山不可能结扎在宣德门城上。宣德门多次更名、宋仁宗景祐元年正月,方由正阳门改名宣德门(注:参见《宋会要》方域三之三一,而《宋史·地理志》作明道二年,早一年。)。
《闹樊楼多情周胜仙》说:“大宋徽宗朝年东京金明池边,有座酒楼,唤作樊楼。”按开封著名的樊楼后改名丰乐楼,樊楼位于宫城东华门外,而不是在开封西城外的金明池。这大致是南宋话本追忆旧京,有不确之处。周胜仙说:“我是曹门里周大郎的女儿,我的小名叫作胜仙小娘子。”曹门则是开封里城东门望春门的俗称。
《警世通言·宿香亭张浩遇莺莺》看来原是一篇宋人所写的文言小说。小说称洛阳为“西都”,李莺莺“迳至河南府讼庭之下,龙图阁待制陈公方据案视事”,都合于宋制。宋时洛阳为西京河南府。小说中写道:“西都风俗,每至春时,园圃无大小,皆修莳花木,洒扫亭轩,纵游人玩赏,以此递相夸逞,士庶为常。”按北宋时,洛阳至少是北方最有名的园林城市。
《史弘肇龙虎君臣会》说,“却教郑州奉宁军一个上厅行首,有分做两国夫人”,“闫行首教人去请哥哥闫待诏来”按奉宁军确是宋代郑州的节镇军名,而待诏也是宋时工匠的尊称。《月明和尚度柳翠》中妓女吴红莲也自称“妾乃上厅行首”。“行首”即行头,所谓三百六十行,妓馆也算一行,故美妓可称行首。例如《朱文公文集》卷一八《按唐仲友第三状》说:“行首严蕊稍以色称,仲友与之媟狎。”小说又说:“原来南渡时,临安府最盛。只这通和坊这条街,金波桥下,有座花月楼,又东去为熙春楼、南瓦子,又南去为抱剑营、漆器墙、沙皮巷、融和坊,其西为太平坊、巾子巷、狮子巷,这几个去处都是瓦子。”柳翠“住在抱剑营,是个行首窟里”。《武林旧事·瓦子勾栏》、《酒楼》、《歌馆》也记述此类场所,但《月明和尚度柳翠》记述了各场所的方位。林正秋先生著有《南宋都城临安》,参对此书116页,312页,可知上引记载确是对《武林旧事》和今人研究作了补充。小说称柳翠在“行首窟里”,“学不出好样儿”,“引惹子弟们”,“柳妈妈说他不下,只得随女儿做了行首”,反映了宋代瓦子的某种性质。《警世通言·福禄寿三星度世》说刘本道“同顾一郎去南瓦子内,寻得卦铺,买些纸墨笔砚,挂了牌儿,拣个吉日,去开卦肆”。这说明瓦子也含有市场之意。
《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讹称女真人为“鞑子”,表明至早已是南宋晚期受蒙古威胁时的作品。“王九妈赚了若干钱钞”,“替做娘的挣得钱钞”。如前所述,“钱钞”两字联用,小说中货币交换使用银,这又是明人有较多加工的痕迹。但小说中莘瑶琴被“破了身子”,“妈儿进房贺喜,行户中都来称贺”,王九妈“要哄他上行”,称妓女接客为“上行”。宋代行户一般是指编入同业组织的商户,将妓院也称“行户”,又可与宋代称美妓为“行首”互证。至于描写莘瑶琴“一对金莲”,南宋缠足之风较北宋稍多,但并不普遍,可能仍属后人加工的情节。小说对临安城一些具体地点的描述,显然非后人随便杜撰,“开油店的朱十老”是在“清波门外”,清波门是临安城西偏南的第二个城门。秦重离开朱十老油店,“在众安桥下赁发一间小小房儿”。据《淳祐临安志·桥梁》,众安桥是在通西湖的西河上。其方位接近钱塘门,钱塘门是城西偏北第二门。他显然是就便出城,却远至西湖南的昭庆寺卖油。《武林旧事·湖山胜概》载有“南山昭庆院”。小说叙述秦重是在昭庆寺附近认识了莘瑶琴。秦重盘算,“特为王九妈一家挑这许多路来,不是做生意的勾当。这昭庆寺是顺路”,“只消走钱塘门这一路,那一担油尽勾出脱了”,于是他逢“双日,就走钱塘门这一路,一出钱塘门,先到王九妈家里”。小说中还有临安不少地名,如十景塘、“灵隐、法相、净慈、天竺等寺”,天竺又“有上天竺、中天竺、下天竺,三处香火俱盛”。诸如此类,都应是南宋话本的馀痕。
《警世通言·俞仲举题诗遇上皇》说成都人俞仲举到临安应举,“至贡院前桥下”,有个客店”居住,他应举失败,“走出涌金门外西湖边,见座高楼,上面一面大牌,失红大书‘丰乐楼’,只听得笙簧缭绕,鼓乐喧天”。丰乐楼中的“酒缸、酒提、匙、筯、盏、楪,放在面前,尽是银器”,足见其奢华。关于贡院,《梦粱录·贡院》称“礼部贡院,在观桥西”,《淳祐临安志·桥梁》载有“贡院桥”,另有“观桥”,“一名回龙桥,转西入贡院桥”。小说中的前桥大约即是指观桥。丰乐楼是临安著名的酒楼,是西湖北山路和南山路的分界座标,参见《武林旧事》卷五、《淳祐临安志·楼观》,可作互相印证和补充。小说中说李直“原任南剑府太守,得罪于监司”,按南剑府当是南剑州的笔误,元明时已改名延平路和延平府。监司又是宋代常用的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司等通称。《警世通言·乐小舍拼生觅偶》依原注,是采自南宋话本《喜乐和顺记》。其中说:“南宋临安府有一个旧家,姓乐,名善美,原是贤福坊安平巷内出身,祖上七辈衣冠。近因家道消乏,移在钱塘门外居住,开个杂色铺子。人都重他的家世,称他为乐大爷。妈妈安氏,单生一子,名和,生得眉目清秀,伶俐乖巧。幼年寄在永清巷母舅安三老家抚养,附在间壁喜将仕馆中上学。喜将仕家有一个女儿,小名顺娘,小乐和一岁,两个同学读书。”喜姓将仕郎虽为低品文官,但已与乐善美有门第差别,所以乐和与喜顺娘虽然相爱,而男方却无法提亲。上引文字是反映临安教育的史料,城中有私人,包括官员开设的学馆,不仅招收普通坊郭户的子弟,甚至还可招收女孩入学。但“乐和到十二岁时,顺娘十一岁。那时乐和回家,顺娘深闺女工,各不相见”。
三、工商业和官商合一:宋人话本是市井文学,也可称为当时的坊郭户文学,如果说对占人口中最大多数的农民描写不多,但对于商业和商人却颇多涉及。漆侠先生已引《醒世恒言·郑节使立功神臂弓》说,张俊卿“门首一壁开个金银铺,一壁开所质库”。宋时质库即是当铺,其实是近代借贷业的前身。小说反映了东京质库业的兴盛,可与有关史料互相参照。《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描写一个商人,“这富家姓张名富,积祖开质库,有名唤做张员外。这员外有件毛病,要去那虱子背上抽筋,鹭鸶腿上割股,古佛脸上剥金,黑豆皮上刮漆,痰唾留着点灯,捋松将来炒菜。这个员外平日发下四条大愿:一愿衣裳不破,二愿吃食不消,三愿拾得物事,四愿夜梦鬼交,是个一文不使的真苦人”,人称“禁魂张员外”。小说描绘这个悭吝人的语言十分生动。他的土库设了防偷的各种机关,结果还是被宋四公“觅了他五万贯锁赃物,都是上等金珠”。宋四公又“取出暗花盘龙羊脂白玉带,教侯兴扮作内官模样:‘把这条带去禁魂张员外解库里去解钱。这带是无价之宝,只要解他三百贯。’”解库即是质库的别名[17]。小说反映了东京质库业的兴盛,可与有关史料互相参照。
《卖油郎独占花魁》记载临安有“油行买卖”,油行作为同业组织,其中又有“油坊”、“油店”,秦重是“与油坊取油”,然后“挑担上街”。这是当时的一个具体的商业销售链。有关油行的记载,可以补充《梦粱录·团行》、《都城纪胜·诸行》、《武林旧事·诸市》等记载之不足。
《警世通言·乔彦杰一妾破家》的经济史料,漆侠先生已经引用,今作一些补充说明。故事说的是宋仁宗明道年间,商人乔俊“专一在长安、崇德收丝,往东京卖了”。这两个互相邻近的地点是指杭州的长安镇和秀州的崇德县。但小说中颇用宋代以后的词汇,如“其妻高氏掌管日逐出进钱钞一应事务”,如前所述,“钱钞”一词并非宋代所用。小说称“浙江路宁海军,即今杭州是也”,宁海军固然是杭州的节镇军名,但“浙江”又是明代设省,即使是元代也属“江浙行省”。小说中有“差乔俊去海宁砌江塘”,海宁自元代始设海宁州。他家雇董小二,“此人是上海县人”,上海也是元代设县(注:关于上海设县时间的考证,参见拙作《宋代的上海》,《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小说称董小二为“雇工人”,又称“一年长工,二年家公,三年太公”,乔俊妾周氏与他调情,“骂了两三声‘蛮子’”。“蛮子”是元朝治下对南人的蔑称,“雇工人”和“长工”更像明代语汇。由此看来,即使原来是宋人话本,至少后人又进行了较多的加工,也不排除明人拟话本的可能性。《三言》和《二拍》中不少商人有官衔。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有前引“李将仕家生药铺”,又白娘子作法,把“周将仕典当库”内的“四、五千贯金珠细软对象”盗出,镇江府“针子桥生药铺内”,“老将仕从里面走出来”。“老将仕”即是李克用,也叫李员外。将仕即是将仕郎。《乔彦杰一妾破家》说乔俊“对门一个古董店王将仕”,也是将仕郎。漆侠先生引《古今小说·新桥市韩五卖春情》,“市上有个富户吴防御”,“防御门首开个丝绵铺,家中放债积谷,果然是金银满箧,米谷成仓”。官为防御使,即使是遥郡,而非正任(注:宋朝防御使之类有遥郡和正任之别,如《宋史·景泰传》说他“为引进使、忠州防御使”,即是遥郡,若无引进使的兼衔,即为正任,官位更高。《宋史·职官志》:“遥郡、正任恩数辽绝,自遥郡迁正任者,合次第转行。”),亦不可谓低官。但小说中货币使用银两,这是明人加工所致,也可能是明人的拟话本。宋代此种官商一体的情况不少,如《东京梦华录·潘楼东街巷》有“仇防御药铺”,《大内西右掖门外街巷》有“盖防御药铺”,《寺东门街巷》有“孙殿丞药铺”。《梦粱录·铺席》有“傅官人刷牙铺”等。此类官称,自然有官员经商,如医官经营药铺,前引史料有“秀王府解库”,王府也开质库,但更多应是商人纳粟纳钱而授官。《计押番金鳗产祸》说押番计安南逃临安后,“觑着浑家道:‘我下番无事,若不做些营生,恐坐吃山空。’”于是开了一家酒店。雇了个周三,“选吉日良时,开张店面。周三就在门前卖些果子,自捏合些汤水”。这是吏胥兼营商业的一例。据《武林旧事》卷六和卷九,可知宋时所谓“果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水果,而是果脯之类。
《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叙述说,王秀“他那卖酸馅架儿上一个大金丝罐,是定州中山府窑变了烧出来的”。人们一般认为,宋代的钧瓷有所谓“窑变”,在高温下钧瓷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形成胭脂红等鲜艳色彩,并且有美丽的裂纹。小说称定瓷的“金丝罐”也有“窑变”。此说有待进一步研究。
《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说:“这伞是清湖八字桥老实舒家做的。八十四骨,紫竹柄的好伞,不曾有一些儿破,将去休坏了。”,又说当时的雨具除了伞之外,还有“钉靴”。这些都是宋时的手工业产品。
四、社会习俗:《郑节使立功神臂弓》说:“一个小节级同个茶酒保,把着团书,来请张员外团社。原来大张员外在日,起这个社会,朋友十人,近来死了一两人,不成社会。”据《梦粱录·社会》,宋时有社有会,社如有“打球、射水弩社”、“穷富赌钱社”之类,会有佛教和道教的“上天竺寺光明会”、“放生会”、“灵宝会”之类。小说称结社为“团社”,这应为宋时俗语。
此小说描写张员外遇着郑信,郑信“叉着手”,夏德向众员外“叉着手,唱三个喏”。《勘皮靴单证二郎神》中有“韩夫人叉手告太尉”。《金明池吴清逢爱爱》先说唐崔护故事,“连忙叉手向前道:‘小娘子拜揖!’”再说吴清等三人见卢爱爱,“齐齐的三头对地,六臂向身,唱个喏道:‘小娘子拜揖!’”《皂角林大王假形》说赵再理“入那馆驿安歇,仆从唱了下宿喏”。《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中宋四公对张员外家的一个妇人也称“小娘子”。“只见一个汉”,“觑着张员外家里,唱个大喏了教化”,又说“那个妆做妇女打扮的,叉手不离方寸,道:‘告公公,我不是擦卓儿顶老。’”唐宋之际,人们由席地而坐改为垂足而坐,引起礼节的变化,叉手和唱喏礼为宋时通常的揖礼。
宋人也有“小姐”的称呼,但决不是指富贵之家的女儿,如《夷坚三志己·傅九林小姐》说傅九“与散乐林小姐绸缪”,类似于今之三陪女郎。即使是富贵之家的女儿,则称小娘子或女娘子,见《夷坚支戊·任道元》和《鄂国金佗续编》卷二七。《金明池吴清逢爱爱》不论是说唐崔护故事,还是说宋吴清与卢爱爱的故事,都称“小娘子”。《福禄寿三星度世》有一段对话:“小人是江州赵安抚老爷的家人,今有小衙内患病,日久不痊,奉台旨,请教小娘子乘轿就行。”除了“老爷”不像宋人语言,其他如“安抚”、“衙内”(后世称公子)、“台旨”、“小娘子”等全属宋人语汇。漆侠先生已经引用了《古今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宋代乞丐“行”的组织,此处作一点补充。小说中有“无为军司户”和“淮西转运使”,都是宋朝的官名,无为军又是专属宋朝的地名。但小说中淮西转运使许德厚厚待金玉奴,“教手下男女都称他小姐”,“小姐”的称呼疑为后人窜改。妇女缠足一般都认为主要是宋代兴起的陋习,可参见由张邦炜先生执笔的《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第六章妇女四、时尚。他认为,“缠足在宋代仅限于供人观赏型妇女,还不像元代以后那样普遍”,“当时缠足的妇女主要是宫人、妾媵、家妓和歌女”。《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描写张员外家一个女子,“弓弯弯的脚儿”。《计押番金鳗产祸》描写计庆奴做了官员李子由的妾,见到正妻恭人,恭人吩咐两个养娘:“与我除了那贱人冠子,脱了身上衣裳,换几件粗布衣裳着了,解开脚,蓬松了头,罚去厨下打水烧火做饭。”亦可为缠足尚不普遍的例证。
《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中孙押司的女使迎儿,应是被雇者,她称孙押司为“爹爹”,称“押司娘”为“妈妈”,应是属于宋时主人与女使身份差别不大的称呼。如果主人是高官,就不可能有此称呼。迎儿也是小说中常用的名字,如《水浒传》中杨雄的女使也叫迎儿。
关于宋时的食品蒸饼,《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有一段描写,宋四公“擘开一个蒸饼,把四、五块肥底熬肉多蘸些椒盐,卷做一卷,嚼得两口”。如前所述,宋时的蒸饼改名炊饼,其实还是做成饼状,与今日的馒头形状不同。
《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说,许宣“把白娘子同青青搬来王公楼上。次日,点茶请邻舍”。点茶而不是泡茶,正是宋人的饮茶习惯。《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中说,郑州“宋四公家里,门前开着一个小茶坊,众人入去吃茶,一个老子上灶点茶”,老人自称“老汉是宋公点茶的”。马翰被人邀请,“同入茶坊里,上灶点茶来”。《皂角林大王假形》说赵再理“来到东京,归去那对门茶坊里,叫点茶婆婆”,也是点茶。《警世通言·俞伯牙摔琴谢知音》虽然说春秋战国时的故事,“伯牙推子期坐于客位,自己主席相陪,命童子点茶”。又说“童子取一张杌坐儿置于下席”,钟子期“长揖而不跪”,这也决不是唐以前的席地而坐和相应礼节。但小说中使用诸如“老爷”、“大人”之类称呼,似常见于元杂剧中,一般非宋时所用,似出于元明时的窜改。关于宋人的点茶习俗,可参见沈冬梅先生《宋代茶文化》第二章宋代的茶饮技艺。
《俞仲举题诗遇上皇》俞良因“金榜无名”,“每日吃两碗饿酒”,另一日他对酒保说:“你与我打两角酒来。”《金明池吴清逢爱爱》中吴清等面对酒肆的老人,“三人道:‘丈人拜揖!有酒打一角来。’”按宋时量酒或用角,可参见李华瑞先生《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第278页)。当时酒的酒精含量一般不大,所以能够大碗吃酒,可与《水浒传》中的饮酒习俗互相印证。
人们的印象,古代举行婚礼,新郎一般总是穿红袍,其实不然。据《二刻拍案惊奇·满少卿饥附饱扬,焦文姬生仇死报》说:“鼓乐喧天,闹动了一个村坊,满生绿袍槐简,摇摆进来。见了丈人,便是纳头四拜。”可与此参证者是《梦粱录·嫁娶》的记载,“其婿服绿裳,花幞头”,“诣中堂参堂,男执槐简,挂红绿彩,绾双同心结”。可见宋时新郎穿的是绿袍。
宋时有刺字和纹身的习俗,《史弘肇龙虎君臣会》描写郭威,“幼时曾遇一道士,那道士是个异人,替他右项上刺着几个雀儿,左项上刺几根稻谷”。小说中还有一句俗语:“郭大郎取下头巾,除下一条鏖糟臭油边子来。”据漆侠先生解释:“鏖与肮,糟与脏,皆一音之转,鏖糟亦即肮脏。”(注:参见漆侠:《释“鏖糟陂里叔孙通”》,《河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宋学的发展和演变》第十六章,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说:“只见一个汉,浑身赤膊,一身锦片也似文字。”也同样反映了纹身的风俗。《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叙述宋四公的来历:“那老儿是郑州奉宁军人,姓宋,排行第四,人叫他做宋四公,是小番子闲汉”。按《水浒传》第四十一回说马麟“原是小番子闲汉出身”。关于闲汉,《东京梦华录·饮食果子》说,在酒肆中“近前小心供过使令,买物命妓,取送钱物之类,谓之闲汉”。《梦粱录·分茶酒店》记载相同。小番子大约指北方少数民族,《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六下:“放马泊,番子中呼为招讨放马泊,在天德之北。”(注:《武经总要》的若干明刊本缺略前集卷一六下,今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但“小番子”如何与“闲汉”联用,须进一步研究。唐宋时尤其盛行排行,甚至与姓、名、字同等重要,一部分下层民众或只有姓和排行,没有名,更不论字。由于各个家族和宗族的排行各不相同,又无排行的完整史料传世,所以令今人难以捉摸。邓子勉先生著《宋人行第考录》当然是一本很下功夫的好书。但其凡例中以“刘四乙”为刘四十二,“金八乙”为金八十二,将“乙”字依甲乙的次序,理解为行二,则可以商榷。例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说“许宣排行小乙”,他对白娘子说自己“排行第一”。《水浒传》第六十一回燕青“排行第一”,称“小乙”。可见“乙”与“一”通,乙乃排行第一,而不是行二。
话本《合同文字记》,被改编为《拍案惊奇·张员外义抚螟蛉子,包龙图智赚合同文》。虽然是说宋代的故事,但其中有一重要人物“李社长”,社长是元代的基层头目。话本中张学究妻说:“这的是阴骘勾当。”此处的“勾当”一词,如前所述,是犯宋高宗的御讳。故大致可推知是元话本。
五、水底火炮:《史弘肇龙虎君臣会》中提到“刘两府作《水底火炮》诗”。参对《碾玉观音》所引《鹧鸪天》词,“是关西秦州雄武军刘两府所作。从顺昌入(大)战之后,闲在家中”。可知刘两府即是抗金名将刘锜。刘锜官至太尉,人称刘两府(注:参见《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第一编一二、岳飞在绍兴八年和九年坚决反对降金乞和,第197页,河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刘锜此诗如下:“一激轰然如霹雳,万波鼓动鱼龙息。穿云裂石响无踪,却虏驱邪归正直。”这是有关古代火药的重要史料。宋时所谓火炮当然不是后世的管状火炮,其实是类似于今日的炸药包,而用人力抛石机(炮)抛射。但水底火炮却是在水下爆炸,显然不可能使用抛石机。以往的研究将古代水雷判断为明代创制,刘锜诗证明,至少在南宋初已有此类兵器,无疑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水雷。
若作进一步的推论,水底火炮实现在水下爆炸,至少要有两项技术。一是如何密封,防止火药被水渗湿,二是如何引爆。北宋仁宗时的《武经总要》前集卷一二记载两种火药兵器,霹雳火球施放时,“用火锥烙球”,蒺藜火球“放时烧铁锥烙透,令焰出”。看来当时尚无药线引爆。火锥引爆当然有危险性,只能适用于爆炸力不大的情况。《说郛》7七六王铚《杂纂续》载“又爱又怕”的事目,就有“小儿放纸炮”。这当然就类似于今日之爆仗无疑,时值北宋与南宋之交。记载南宋晚期临安的周密《武林旧事·岁除》说,“至于爆仗,有为果子、人物等类不一”,“而内藏药线,一爇连百馀不绝”。从“小儿放纸炮”和“水底火炮”的记载推测,晚到北、南宋之交,应已有了药线的引爆技术。水底火炮当然是研究宋代火药技术的重要史料。
以上的考证,既论析了《三言》与《二拍》中若干宋代话本的史料价值,也同时判断了这些小说的创作年代。《三言》与《二拍》中若干取材于宋人话本者,其实与《水浒传》有相似之处,往往成为宋元明三代的社会生活和名物制度的杂烩。特别是《史弘肇龙虎君臣会》和《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两篇,更显示了自北宋、南宋以降不断加工的蛛丝马迹。一些古典文学研究者将白蛇传的传奇故事,推断为宋版是话本《西湖三塔记》,明版方为《白娘子永镇雷峰塔》。《西湖三塔记》说的是“宋孝宗淳熙年间”,“奚宣赞”,即奚姓合门宣赞舍人遭遇蛇怪白衣娘子、乌鸡妖卯奴和獭妖的故事,情节简单,与《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殊不合。如果我们不把《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单纯地视为明代冯梦龙的作品,而视为冯梦龙稍加改编的宋话本,其源流所自,自然与《西湖三塔记》并无多大关系,而是自成序列。如前所述,其创作时间似可追溯到北宋,也可能更早于《西湖三塔记》,所以本文认为它是目今所见最早的白蛇传故事。
《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按照《梦粱录·小说讲经史》和《都城纪胜·瓦舍众伎》的分类,大致属“公案”小说。但此部小说中的宋四公之辈,显然与后世小说中的行侠仗义、劫富济贫、除暴安良的侠客形象不同。小说也反映开封等城市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由于贫富差别的阶级矛盾,招致了社会下层的以恶抗恶,有人就专门与富豪、官府作对。宋四公等人更近于泼皮一流。
三、馀论
中华自古称文史不分家,然而降及近代,已非分家不可,甚至如中华古典文学与古史研究,也同样需要分家。从事中华古典文学与古史研究者自然各有短长,而以文证史,以史释文,应是两家互动和互补之一途。
此前笔者曾在《文史知识》发表了《用现代史学眼光审读〈三国演义〉》和《用现代史学眼光审读〈水浒传〉》两文,本文为相类论文的第三篇,但偏重于从开拓宋代史料的视野,论述《三言》与《二拍》中若干宋代话本的史料价值。有人感觉前两文有新意,我的回答是此三文的思维和论证方法其实是旧的。早在80馀年前,顾颉刚等先生发起的“古史辨”讨论,已经提出并倡导了此种思维和研究方法。顾颉刚先生强调“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发生的次序和排列的系统恰是一个反背”[18]。应当尽可能严格地区分小说故事产生的年代先后,判明其最早的状况,一代又一代的后人,又如何作了一层又一层的追加和增饰。本文力图运用此种科学的思维和研究方法,但因年代的悠远,小说中可资利用的名物制度的史料有限,难保所作的考证无误。
还应当说明,“古史辨”所揭示的思维和研究方法,当然是研究中华古史和古典文学的重要思维和研究方法,但也不能视为唯一的科学思维和研究方法。目前马克思主义被不少挂羊头,卖狗肉者所牵累,事实上被学者们普遍厌弃。一些过去以捍卫马克思主义纯洁性的卫道士自居者,如今面对各种各式“指鹿为马”的伪科学的泛滥,却反而噤若寒蝉,或者本人也参加到“指鹿为马”的行列。其实,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维和研究方法,无论对研究中华古史或古典文学都是非常有用的。例如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强调一切文明社会都是阶级社会,存在着阶级之间的剥削和压迫,迄今仍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有人明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偏要炮制所谓阶层论,用阶层取代阶级,用马克思早已否定的劳动价值论,去取代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石的剩余价值论,其用心无非是要曲意掩饰阶级之间存在剥削和压迫的基本事实,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之外,另造弄虚作假的伪科学。如果愿意成为一个高明的研究者,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可不研究和运用,这是我愿借此机会,特别奉劝青年的研究者。这不应算是文末多馀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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