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卢森堡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论卢森堡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论罗莎#183;卢森堡社会主义民主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卢森堡论文,社会主义民主论文,思想论文,罗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罗莎·卢森堡是伟大的国际工人运动活动家,同时又是一位善于独立思考、颇有真知灼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她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论俄国革命》、《国民议会》、《斯巴达克同盟想要什么?》等文章中,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途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有益的探索,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从而丰富和充实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

一、民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

在卢森堡的思想中,始终把民主与社会主义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她认为,民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没有人民群众的真正当家做主,也就不会有社会主义社会。在《斯巴达克同盟想要什么?》一文中,她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革命是第一次只有为大多数人的利益并由大多数劳动者去进行才能取得胜利的革命。”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在于“大多数劳动群众不再是被统治的群众,而是自己的全部政治和经济生活的主人,并且在有意识的、自由的自决中领导着这全部生活。”因此,“从国家最高领导到最小的市镇,无产阶级必须用自己的阶级机关即工人士兵代表苏维埃去代替接收过来的资产阶级统治机构:联邦会议、国会、市镇议会,必须占领一切部门,监督所有机构,用自己的阶级利益和社会主义的任务来衡量所有的国家需要。”〔1〕

这样一种符合无产阶级利益的社会主义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有着本质的区别。卢森堡以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辩证地分析了资产阶级民主,主张要把“资产阶级民主制的社会内核同它的政治形式区别开来,我们始终揭露形式上的平等和自由的甜蜜外壳所掩盖着的社会不平等不自由的酸涩内核——不是为了抛弃这个外壳,而是为了激励工人阶级,叫他们不要满足于外壳,却去夺取政权,以便用新的社会内容去充实这一外壳”。“如果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它应当制造社会主义民主制去代替资产阶级民主制,而不是取消一切民主制,这是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2〕所以, 卢森堡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制与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外壳,而在于内核,关键在于看谁掌握国家政权,谁是社会的真正主人。资产阶级民主制外壳中那些有利于发扬民主和防止独裁的制度和措施(如普选制,任期制等),社会主义民主制还是可以研究的。

二、社会主义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

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问题是卢森堡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又一重要内容,同时又是卢森堡思想中的又一闪光点。她正确地、科学地指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与专政的关系问题,充实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卢森堡认为,为了保证人民真正当家做主,首先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民主制是与废除阶级统治和建设社会主义同时开始的。它在社会主义政党夺取政权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它无非就是无产阶级专政。”〔3〕在这里, 卢森堡正确地指出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二者是不可分割,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真正当家做主。在《国民议会》一文中,她进一步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她指出:“无产阶级民主,这不是炸弹、暴动、阴谋‘无政府状态’,象资产阶级利润的代理人故意捏造的那样。这是运用全部政治的权力手段去实现社会主义,剥夺资本家阶级。这是符合占无产阶级多数的革命者的意愿的,是依靠他们的意志实行的,因此是符合社会主义民主的精神的。”〔4〕由此,卢森堡得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结论, 即:“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社会主义意义上的民主。”〔5 〕离开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不过是虚伪的资产阶级民主,而离开社会主义民主的专政则只能是少数人的独裁。

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途径

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创造了先决条件,但要不断巩固、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民主还必须做大量的工作,卢森堡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问题,早在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一文中就已涉及到这个问题。以后,卢森堡在自己的论著中以很大的篇幅,专门谈及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其中的许多思想具有非常大的理论指导意义。

首先,卢森堡认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在卢森堡的思想中,她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途径问题上,亦不例外。卢森堡强调社会主义不是靠命令来执行的,社会主义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必须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加。因为在她看来,“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经济的、社会的和法律的体系,它的实际实现决不是一些只需要加以运用的现成处方的总和,而是十分模糊的未来的事情。”“对此并没有任何社会主义的党纲和社会主义的教科书加以说明。”因此,社会主义是“处女地,问题上千,只有经验才能纠正错误并且开辟新的道路。只有汹涌澎湃的生活才能使人想到成千的新的形式、主意,保持创造力,自由纠正一切失误。”如果没有民主,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国家的公共生活就是枯燥的、贫乏的、公式化的,没有成效的,这正是因为它通过取消民主而堵塞了一切精神财富和进步的生动活泼的泉源。”“全体人民群众必须参加国家的公共生活。否则社会主义就将是十几个知识分子从办公桌下令实行的,钦定的。”〔6〕

其次,实现社会主义民主,需要在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之间建立一种“经常的生气勃勃的相互作用”〔7〕的关系。

为确立这样一种“经常的生气勃勃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卢森堡认为要做好三件工作:第一,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权机关应当具有必要的权威,能够有效地行使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顺利地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第二,国家机关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绝对公开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交换经验就只限于新政府的官员的排他的圈子之内。腐化不可避免。”〔8〕国家机关必须接受监督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 因为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是阶级的事业,而不是极少数领导人以阶级的名义实行的事业,这就是说,它必须处处依靠群众的积极参与,处于群众的直接影响下,接受全体公众的监督”。〔9〕卢森堡认为, 接受全体人民公开的监督是防止国家机关向官僚制蜕变的唯一保证。第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要想真正发挥对国家机关的监督作用,就必须摆脱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愚昧无知、唯命是从、脱离政治、麻木不仁的状况,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文化水平和社会主义道德修养。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从人民群众日益发达的政治教育中产生出来”〔10〕。这是社会主义的“存在”条件,“生活的要素”,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空气”。因此,卢森堡正确指出“没有无产阶级多数的自觉意志和自觉行动就没有社会主义”。〔11〕

四、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

卢森堡非常重视党的建设,拥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12〕她认为,无产阶级政党的集中制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是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为前提的。卢森堡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发展的关键,即社会主义民主党的生死攸关的问题在于,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和意愿要始终保持生动活泼的状态,它们能够日益使党发挥主动性。”〔13〕“如果批评的思想,党员群众自己的首创精神发挥不出来,那么,最理想的党执行委员会也会一事无成,并将不由自主地陷入官僚主义的拖拉作风。”“只有全党生机勃勃的政治积极性才是对这种弊病的一种真正的补救。”〔14〕这就要求党的领袖和领导机关必须培养和尊重党员群众的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和首创精神,保持和发扬他们的积极主动性,善于集中他们的智慧和力量。

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卢森堡还强调了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问题,她指出,党的领导机关必须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能够向党的领导机关“直接施加影响(对公开的党代表大会和在党的报刊中等等)”,“表现自己的活动能力”。例如,使他们有机会在党的代表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保证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即一年一度的党代表大会……把全党的意志定期地确定下来”〔15〕,允许他们在党报党刊上讨论和批评中央的方针政策。与此同时,党的领导机关还必须注意培养和训练他们,使之能够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利,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做出正确的评价。

早在俄国二月革命发生后,卢森堡就已充分认识到苏维埃民主的伟大意义,十月革命后她更坚决地拥护苏维埃。她认为,俄国是一个落后的、专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始终未能进行直接的政治统治,缺乏民主传统,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水平又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就尤为迫切和重要。她指出,如果没有民主保证,苏维埃是不可能发挥作用的。对此,卢森堡在《论俄国革命》中有一段引人深思的论述:“随着政治生活在全国受到压制,苏维埃的生活也一定会日益陷于瘫痪。没有普选,没有不受限制的出版和集会自由,没有自由的意见交锋,任何公共机构的生命就在逐渐灭绝,就成为没有灵魂的生活,只有官僚乃是其中唯一的活动因素。公共生活逐渐消亡,几十个具有无穷无尽的精力和无边无际的理想主义的党的领导人指挥着和统治着,在他们中间实际上是十几个杰出领导人在领导,还有一批工人中的精华不时被召集来开会,聆听领袖的演说并为之鼓掌,一致同意提出来的决议,由此可见,这根本是一种派系统治——这固然是一种专政,但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这种情况一定会引起公共生活的野蛮化:暗杀、枪决人质等等。”〔16〕因此,前西德学者伊·费恰尔认为“罗莎·卢森堡是清楚地看到这种危险的第一人”〔17〕,这种看法是不无道理的。

罗莎·卢森堡是国际共运史上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由于列宁生前对她的批评和斯大林时代对她的错误评价,妨碍了学术界对其思想的深入研究。当历史发展到20世纪末,在东欧巨变、苏联解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挫折之后,我们重新研究和评价卢森堡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不难发现其中有许多精华。卢森堡的这些精辟论述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建设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

注释:

〔1〕〔7〕罗莎·卢森堡《斯巴达克同盟想要什么?》《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3—114页,第114页。

〔2〕〔3〕〔6〕〔8〕〔9〕〔10〕〔13〕〔14〕〔15〕〔16 〕罗莎·卢森堡《论俄国革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91—92,92,88,88,92,92,97,98,97,90页。

〔4〕〔5〕〔11〕罗莎·卢森堡《国民会议》《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112页。

〔12〕在党的建设问题上,卢森堡和列宁的看法有分岐,但其焦点并不在于反对或者赞成集中制,而在于集中程度的高低,集中的方式方法。参见《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册,高放、黄达强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587页。

〔17〕伊·费恰尔《罗莎·卢森堡思想和事业》1973年版后记,《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200页。

标签:;  ;  ;  ;  ;  ;  ;  

论卢森堡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