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Ramp;D税收激励政策——美国政府对跨国公司从事Ramp;D活动的政策调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政府论文,政策论文,美国论文,跨国公司论文,税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于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很高,美国政府对内资和外资一视同仁,卡特政府曾于1977年制定了被称为“中性条款”的政策①——美国政府既不鼓励也不阻碍外国投资,从法律上明确了美国对外资和内资相同的政策。因此,本文介绍的R&D税收激励政策同样适用于在美国的外国跨国公司。当然,美国还有一个关于外资审批制度的规定——埃克森·弗罗里奥条款②,使美国政府可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对外资进行限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R&D活动也越来越呈现全球化的趋势。跨国公司由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再加上雄厚的资金实力,成为R&D活动的最重要投资来源之一。世界各国政府为了吸引更多的R&D投资,促进本国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都推出相应的优惠政策,而R&D税收激励政策就是其中重要的政策之一。
一、美国R&D税收激励政策的立法历史③
1981年,里根政府通过《经济复兴税收法案》④,规定:以过去3年企业R&D有效投入的平均值为R&D投入基准值,企业在纳税年度R&D活动的有效投入超出R&D投入基准值的部分,税收可减免25%。该法案中有关R&D税收激励的内容一共进行了12次修订,但每次都是临时立法,最长的有效期为5年,最短的只有6个月。
1986年通过的《税收改革法案》⑤,把税收减免的幅度降为20%,同时延长了R&D税收激励政策的有效期,至1988年12月。
1988年通过的《技术与多种收入法案》⑥,改变了R&D投入基准值的计算方法,把以过去3年平均值的浮动基准值改为1984-1988年的平均值的固定基准值,同时将法案的有效期延长1年。
1989年、1990年、1991年先后3次通过法案,将有效期分别延长1年、1年、6个月;1992年7月开始,法案失效;1993年再次通过法案,追溯有效期从1992年7月开始,至1995年7月结束。
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R&D税收激励政策失效。这也是自1981年制定R&D税收激励政策以来,该政策唯一失效的一年。
1996年,克林顿政府通过《小企业就业保护法案》⑦,R&D税收激励政策再次生效。并增加了递增减免法(Alternative Incremental Research Credit,简称AIRC),使一些不满足传统R&D税收减免条件的企业获得R&D税收优惠。随后分别于1997年、1998年、1999年和2004年分别将法案的有效期延长。
2006年12月,布什政府通过《税收减免与健康保护法案》⑧,再次追溯法案有效期从2006年1月开始,至2007年12月结束。该法案增加了简化减免法(Alternative Simplified Credit,简称ASC),使得既无法满足传统R&D税收减免条件的企业也无法满足AIRC条件的企业,也可以获得R&D税收优惠,媒体称增加ASC,实现了R&D税收优惠政策的无缝覆盖,即所有进行R&D活动的企业都可以享受到R&D税收的政策优惠。
二、美国目前的R&D税收激励政策
按照布什政府于2006年12月通过的《税收减免与健康保护法案》,美国政府最新的R&D税收激励政策主要包括3种可选择的方法:传统税收减免法、递增减免法(AIRC)和简化减免法(ASC)。
传统税收减免法:企业在纳税年度的有效R&D投入超过R&D投入基准值的部分,可以享受20%的税收减免。该基准值的计算方法是:最近4年总收入的平均值乘以1984-1988年R&D支出与总收入比率的平均值。适用于R&D投入稳定增长而且增长速度超过总收入的企业,而且创建时间不能晚于1984年。
递增减免法最早于1996年国会通过,2006年做过修订,提高了优惠比率。增加该减免法的主要原因是有些企业虽然在R&D方面有显著的投入,但由于没有纳税基准值,无法享受传统的税收激励政策;或者R&D投入虽大,但增长速度低于总收入的增长速度。该法规定:以企业在纳税年度的有效R&D投入与前4年企业总收入平均值的比值为基准,按照3个层次的比率享受税收优惠:如果该比值大于1%但不超过1.5%,则企业享受3%的税收减免;如果该比值大于1.5%但不超过2%,则企业享受4%的税收减免;如果该比值大于2%,则企业享受5%的税收减免。
简化减免法于2006年国会通过,2007年正式实施。该法只考虑R&D投入的情况,而完全忽略总收入的影响,在企业无法按照传统减免法和递增减免法享受税收减免的时候,只要企业有R&D投入,就可以选择用此法享受税收减免。该法规定:以企业前3年R&D投入的平均值的50%为基准,企业在纳税年度R&D的有效投入超过该基准的部分,享受12%的税收减免。而对于新企业,直接享受6%的税收减免。
三、美国部分州的R&D税收激励政策
除了联邦政府对R&D的税收激励政策之外,部分州政府还根据本州的实际情况,颁布了本州激励R&D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文扼要介绍几个典型的情况。
(一)加利福尼亚州⑨
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各州中,高科技企业最为密集的州,R&D投入在全美也最高,全美大约20%的R&D活动都集中在该州。加州的R&D税收激励政策和联邦政府的很相似,但比联邦政府的更优惠。
加州相关法案规定,若企业在纳税年度的有效R&D投入超过R&D投入基准值,则超过部分享受15%的税收减免(由于计算基准值时采用的数据限定在加州范围之内,因此,实际减免值要比联邦政府的更优惠)。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州政府的R&D税收激励政策属长期立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合理筹划R&D投资活动,以通过R&D投资活动获得更大的收益。而联邦政府的R&D税收激励政策属临时立法,每隔1~2年就要讨论一次,给企业的R&D投资活动带来不确定性,政策的激励作用会大打折扣。
(二)亚利桑那州⑩
亚利桑那州紧邻加州,但R&D的投入却远比加州要少,为此,该州为吸引更多的R&D投资,也进行了相应立法。
该州的相关法案是:如果企业在纳税年度的有效R&D投入超过R&D投入基准值(该基准值的计算方法和联邦政府相同)的数值不大于250万美元,则超过部分享受20%的税收减免;如果纳税年度企业的有效R&D投入超过R&D基准值的数值大于250万美元,大于250万美元的部分额外享受11%的税收减免。目前,亚利桑那议会正在酝酿将以上两个比率分别提高到24%和15%。
(三)其它州
夏威夷州的R&D税收减免(11)与其它大部分州都不同,其它州是以R&D投入的增量来计算税收减免值,而夏威夷州则是对所有R&D投入提供20%的税收减免,这使得该州成为全美R&D税收最优惠的州。
全美有35个州都有相关的税收减免立法(12),而且随着R&D活动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都在逐步在考虑进一步提高优惠的幅度,以刺激本地的R&D投资和吸引外资进入本州。
四、R&D税收激励政策的国际比较
20世纪80年代,美国曾是世界上R&D税收激励政策最为慷慨的国家。到1996年,美国R&D税收激励政策的优惠程度排在OECD国家的第7位,居西班牙、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荷兰和法国之后。到2004年,仅排在OECD国家中的第17位,远远落在了西班牙、墨西哥、加拿大、韩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和英国等国家之后(13)。
由于R&D活动的全球化进程逐步加快,R&D税收激励政策对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03年(14);美国控股的跨国公司在本土之外的R&D投资为223亿美元,与1998年的150亿美元相比,激增49%;相对应地,美国控股的跨国公司在本土投资1401亿美元,与1998年的1142亿美元相比,增幅只有23%。
下表扼要列举部分活动比较活跃的几个国家的R&D税收激励政策(15)。
五、美国企业界对目前R&D税收激励政策的态度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白热化的市场竞争,美国企业界呼吁国会重视R&D税收激励政策,确保美国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美国在全球的竞争能力。主要政策建议有(16)(17):
1.R&D税收激励政策永久化。R&D活动不是一项短期能够见到效益的活动,而每隔一年或者两年讨论一次是否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企业做好R&D投资的长远规划。
2.提高优惠的幅度。将简化减免法(ASC)的优惠幅度提高到20%,使所有企业享受同样的R&D税收优惠待遇。甚至有些协会呼吁,将传统的税收减免率由目前的20%提高到40%。
3.扩大有效R&D投入的适用范围。目前的有效R&D投入包括:劳动力成本、材料消耗,不包括试验设备。这种规定不鼓励企业购置新的设备,阻碍企业提升R&D活动的硬件水准。
质疑R&D税收激励政策的主要观点包括:企业R&D投入是企业自己的事情,即使政府不提供税收优惠,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需要也要进行R&D投资活动;影响选择R&D投资区域的主要因素是R&D劳动力成本和设备材料的成本,R&D税收政策对其影响很小;美国巨大的财政预算赤字使美国无法承担这种不必要的支出。
尽管美国的R&D税收激励政策在全球的地位已经不具备优势,但美国仍然稳居R&D投入的总量第一。究其原因,市场因素、R&D人力资源、创新环境、人居环境、自由的用人制度以及美国所具备的基础都是其它国家难以超越的,而这些同样是影响R&D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
注释:
①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Current Issues,CRS Report for Congress
②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e
③http://www.investinamericasfuture.org/PDFs/233051.pdf
④http://www.fpanet.org/journal/articles/1981_Issues/upload/9554_1.pdf
⑤http://patron.ucop.edu/ottmemos/docs/ott00-01.html
⑥http://www.nysscpa.org/cpajournal/old/07107122.htm
⑦http://benefitslink.com/laws/small_biz/
⑧http://tax.cchgroup.com/legislation/2006-tax-relief-health-care.pdf
⑨http://www.lao.ca.gov/2003/randd_credit/113003_research_development.html
⑩http://www.azchamber.com/pdfs/policy_brief_RD-tax-credit.pdf
(11)Hawaii High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ax Credit Survey,2007
(12)http://www.ssti.org/Publications/Onlinepubs/r&d_97.pdf
(13)Expanding the R&D Tax Credit to Drive Innovation,Competitiveness and Prosperity
(14)"Survey of Current Business," 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Department of Commerce
(15)http://www.investinamericasfuture.org/PDFs/Coaliiton_Interntl_RD_tax_5-18-07.pdf
(16)frwebgate.access.gpo.gov/cgi-bin/getdoc.cgi?dbname=110_cong_bills&docid=f:h2138ih.txt.pdf
(17)www.nam.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