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景区门票价格上涨的调控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景区论文,价格上涨论文,门票论文,对策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北京故宫博物院等六处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涨价带动国内第一轮门票价格上调后,我国旅游景区门票涨价一片“涨势”。2006年11月,庐山景区管理局举办的价格上涨听证会引起学术界、消费群体、政府官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门票价格上涨的内在原因,研究其调控对策已势在必行。
1 我国景区门票价格目前存在的问题
1.1 景区门票价格过高
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过高是不争的事实。各旅游发达国家景区门票共性是价格低廉,价格占人均月收入比例一般不超过1%。例如,比利时的博物馆和名胜古迹的票价只占到普通人月工资的0.33%,俄罗斯为0.2%,日本为1%[1](图1)。而我国作为刚踏入小康门槛的发展中国家,其门票价格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明显不相称。例如,黄山景区门票价格为200元,占到当地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8.33%(表1)。
图1 部分国家景区门票价格占人均月收入比例
Fig.1 The proportion of admission tickets price of scenic spots in the per capita monthly income in some countries
1.2 景区门票提价频繁
近几年来,我国景区门票价格上涨频繁,且上涨幅度较大。自北京六大世界遗产门票价格上调后,引发了各大景区一而再地涨价“多米诺”连锁效应。江西庐山风景区继1997、2001、2003年三次门票上调后,现又申请门票价格由现行的每人次135元调整为230元。部分景区10年内涨幅甚至超过200%,以黄山风景区为例,1995年门票价格为60元,2000年上调为85元,2002年上涨到130元,而2005年则要调整为200元,10年涨幅为233.33%(图2)。
1.3 门票收入成为主体
在许多发达国家旅游景区如美国迪斯尼乐园的门票收入仅占其所有收益的20%,购物、餐饮、服务、娱乐等收入占主体的情况下,各大旅游景区经营者在发展中形成了强烈的门票经济意识[2],把门票收入作为经济收入主体。我国少数地方政府特别是以旅游作为主导产业的政府管理者出于当地经济利益把旅游景区门票收入当成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提高门票价格来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我国旅游景区的收入大部分来源于门票收入,十三陵、武陵源等景区门票收入所占经营收入比例竟超过90%(表2)[3]。
我国各大旅游景区召开门票上调听证会上,价格上涨理由皆大同小异,主要是五个方面:①体现景区价值:现行价格无法体现景区内在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②控制旅游人数:通过价格杠杆来抑制旅游需求,调控目前超负荷客流量;③增补保护经费:通过提高门票价格,可解决因资金缺乏而无法维护、修缮的问题;④管理成本加大:在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员培训等投入不断加大时,门票价格上涨有助于抵消部分增长成本;⑤价格水平偏低:目前价格相对于其它同类景区水平明显偏低,通过提高价格可与之接轨。然而,有关学者通过分析并证明门票价格上涨,并不能体现旅游景区价值,减少客流量,弥补资金缺口[4],五大理由不过是景区争相涨价的借口而已。为此,我们有必要对景区门票涨价之风的内在原因进行分析。
图2 部分景区门票价格上调走势
Fig.2 The rising trend of admission tickets price in some scenic spots
2 我国景区门票涨价的内在原因分析
2.1 旅游门票收入经济化
旅游的终极目标是提高国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国民素质[5]。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旅游风景区属于国家所有、是全民所有,应在经营过程中体现公益性,通过向游客展示景区内涵,弘扬中华文明,提高国民素质,激发爱国热情,以使游客“寓教于游”。然而,在景区难于从游客的食、宿、游、购、娱等消费项目中获取利润时,我国旅游景区管理者纷纷把景区的门票收入与地方经济捆绑起来,把门票收入作为地方财政的主要财源,作为弥补景区保护、开发、管理等经费不足的重要来源,作为景区短期内回收投资的主要方式。不少政府部门不考虑当地及国家经济水平,不考虑景区自身服务质量,强打“可持续发展”的幌子,以“控制游客量、保护景区”等为借口,向国家提出涨价要求,将公共风景区变为他们的牟利工具,导致公益性景区门票的市场化。
2.2 旅游景区资源垄断化
2.2.1 不管是自然风光还是名胜古迹,旅游风景区总是处于不同的地理空间,是不可移动的,对于旅游者都具有独特的吸引力、特殊的使用价值,都能在旅游者心中形成一定的消费偏好,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2.2.2 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旅游风景区,在景区形成的过程中沉积了不同的自然和人类社会文化特色,是后天人工所不能模拟的,这决定了旅游景区在经营过程中呈现出较强的独特性。
2.2.3 旅游景区的资源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是一种极其稀缺的物品。旅游资源的地域性、独特性以及稀缺性使得旅游景区在市场中以垄断者的姿态参与竞争,其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而根据旅游景区产品的不完全替代性可知,门票价格一定范围内的上涨并不会引起需求总量的大幅度下降。为此,对于许多旅游景区经营者来说,他们就可以凭借景区独一无二的优势,通过提高景区门票价格来获取较高的垄断利润。这也是目前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一路大幅攀升的前提条件。
2.3 门票价格管理多头化
政出多门、体制不顺是旅游景区门票上涨的根本原因[6]。目前我国旅游景区的管理体制较为混乱,管理部门多、范围广,存在一定的管理冲突:国家风景名胜区由建设部管辖,文物单位由国家文物局管辖,国家森林公园属林业局管,国家自然保护区分属环保总局、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地矿局、水利部。以江西庐山为例,它头上的桂冠有建设部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部的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旅游局的4A级景点、中央政府的世界自然遗产等。加之近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政策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门票价格的上限,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样的价位较过高、需要下调,多头管理最终造成实际操作权和决定权完全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长期以来,我国旅游景区的定价权限未能明确,导致旅游景区门票定价的随意性大。各地方政府在制定调整景区门票价格时,为了本地区经济利益,不惜以国家利益为代价,充分发挥其自由度,不断地提高旅游门票价格。
2.4 景区经济收入单一化
旅游产业是个综合性的产业,除了门票收入以外,游客在旅游景区的吃、住、行、购、娱等是构成旅游经济收入的主体部分。据此世界旅游发达国家大都本着提高国民素质、保障景区的公益性,实行低价策略,仅象征性地收取门票或不收费,景区经济收入大多来自于旅游景区的多功能化产品销售,即通过旅游活动的食、娱等配套商业营运获取经济利润。而在我国国家财政经济较之发达国家不充裕,财政拨款正逐年减少,且相关政策没有对“门票价格过高”和“门票比价关系不合理”进行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各大旅游景区为抵消物价上涨、基础设施的新建、资源保护所带来的管理成本增加,许多景区管理者寻求门票价格上调方式,而不是积极地挖掘景区潜力、延长景区产业链、经营多样化旅游产品,也不是主动地寻求社会资助实现多渠道筹集资金。
2.5 调价听证会未合理化
为保证景区价格的科学性,国家发改委要求海内外享有较高盛誉的重要景点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要实行听证会,要求消费者代表不少于总代表人数的1/3。但由于对于那些是以外地游人为主的景点以及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中消费者代表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使得听证会在实际操作中漏洞百出。一方面,尽管旅游景区游客大多数是外地人,但大多数地方政府利用制度未规定外地游客数量的空隙,只邀请少数几个外地消费者。加之景区大多实行本地游客优惠政策,使得景区价格决策听证会流于形式,无法合理地反映广大游客的利益;另一方面,许多听证会采用摇号、抽签或者选举等明证方式选择听证会代表人,使得听证会民主性被扭曲。此外,由于我国目前听证会缺少来自政府机关、旅游社团、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介的大力参与,使得我国价格听证会不能真正的反应广大群众以及景区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在很多程度上削弱了门票价格听证会的积极作用,造成我国景区门票价格出现了“逢听必涨”的怪事。
2.6 国民假日过度集中化
我国休假时间全国一致,集中型较强。自国务院于1999年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后,全国人民都拥有春节、五一和国庆3个黄金长假以及52个双休日。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人们在节假日特别是长假期间具有强烈的旅游欲望,而由于居民出游自发性、盲目性大[7],大多数旅游者盲目跟风,涌向一些旅游热点景区等。旅游节假日特别是“黄金周”期间,我国各地旅游景区游客数量急剧膨胀,造成短期内旅游产品需求大于供给。集中性的供不应求形成我国旅游景区长期供不应求的假象,进而促使我国许多旅游景区以控制客流量、保护旅游景区为由,迫切的提出门票价格上调。
3 我国旅游景区价格上涨的调控对策
3.1 调整我国旅游景区经营目标:由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提升
旅游景区的公益性决定了景区不仅仅是经济资源,更是保护性资源、社会公共事业单位。处理好旅游景区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是确定景区门票价格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各大旅游景区应本着通过展示大好河山,弘扬中华文明、提高国民素质、增强民族自豪感、加深中外友谊等社会效应目的,适当下调旅游门票价格、降低旅游者入区门槛;通过低价位、多种优惠等形式,拉动国民参加旅游活动、丰富人们业余生活的经营经验。另一方面,以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及资源的永续利用为原则,在景区日常经营管理中体现“绿色经营、生态管理”理念。例如在景区管理规划建设中,实行生活污水处理、环境监测、客流量动态反映等,实现景区从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化,最终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3.2 开拓多种景区资金筹集渠道:由单一渠道向多元渠道发展
3.2.1 转变景区经营方式:①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从单一的观光旅游向度假、生态、探险等旅游产品转化,实现旅游与商贸、文化等相关业务的互动发展;②延长旅游产业链,通过介入旅行社、酒店、房地产及旅游交通的投资,将那些本属于上游或下游利润纳入到景区收入体系中,完善产品结构系列,降低景区对门票收入的依存度。
3.2.2 主动寻求社会资助:①在国家财力有限的前提下,积极到各大企业中去“拉赞助”,通过打广告帮助对方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获得捐赠基金和广告费用;②在获得少量的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设计并发行专门的景区保护彩票与债券,培养国民对人类文化历史遗存热爱,鼓励人们购买景区彩票和债券,引导人们为保护人类共有的景区献一份爱心,以吸取小额社会资金,达到多方融资。
3.3 改革旅游景区价格管理权限:由多头管理向统一管理转化
现有景区管理制度中存在多头管理、定价权限不明等问题,因服务质量与价格不对称所引起的投诉较多。为此,应在组织人员充分调查旅游景区的基础上,划分景点类型,有针对性采取灵活高效的管理办法,细化景区及政府的定价权限,实现门票价格管理的科学化。①对于公益性景点如城市公园、爱国基地,以及资源保护型景区如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等应实行政府定价,由政府解决运营和保护资金的筹集;②对于资源具有国内外影响较大的景区如国家4A级风景区实行省市两级协调定价制度,明确规定经营收入中用于弥补景区维护的资金比例,国家给予少量财政补贴;③对于商业投资兴建的景区如杭州宋城、北京世界公园实行政府指导定价,采用市场规律调节为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
3.4 优化旅游景区资源保护方式:由单一价格调节向多元方式调节转变
3.4.1 旅游景区的垄断性可知,其价格刚性较强,提高价格并不能有效地控制旅游人数,更不能达到保护景区的目的。我国旅游景区受季节性、知名度及闲暇时间集中度的影响,旺季热点景区人满为患,淡季冷点景区资源大量搁置。为此:①加强区域合作,通过客源互推、资源共享等方式,在地域上分流客源;②实行淡平旺季以及早晚不同价格,在时间上实现分流客流;③应引进带薪假期等灵活休假制度,以分散人们出游时间。
3.4.2 鉴于我国旅游景区基本上未对客流量做出控制,应做到:①建立旅游景区预定系统及旅游容量监控系统,在景区电子牌上动态公布景区内人数,在网络上反映已提前销售门票数量,有效地将客流量控制在景区承载量之内;②实行景区内景点轮作制度,即在特定时期向游客开放景区内一部分景点,然后关闭这部分景点以得到充分的养护,并开放另一部分景点,如此循环往复、休养生息,使旅游景区能得到及时的恢复,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景区保护。
3.5 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听证制度:由不合理化向民主科学化趋近
合理的听证会制度能反映消费者的心声、代表政府部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鉴于我国现行听证会代表结构不明确,执行程序多流于形式,我们应确保景区门票价格审核过程的民主化和公开化。
3.5.1 明确听证会代表结构:应在确定“以外地游人为主的游览参观点”名录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本地消费者、外地消费者、旅行社、政府官员、有关专家、行业协会等代表的合理比例及人数,以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有效沟通、确保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民主性,使会议决策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
3.5.2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①在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审核的过程中,应诚邀各新闻媒介的参与,及时向公众传达听证会的审核过程、审核结果,让公众明白采取了哪些意见、没有采取哪些意见、原因何在;②各省市旅游局应当设立听证会网站,开发信息公布功能、实行听证会在线直播、在线查询、在线疑问解答等,为公众提供一个公开、透明、方便的门票价格调整信息交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