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营经济的十个认识问题(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249(2001)02—0018—04
(接上期)
(六)民营经济确有优越性,要从战略的观点来看它的发展
中国的民营经济是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重新出现并发展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新事物。将来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我国经济的活力源。我们要从长远的、战略的高度来看民营经济的发展。
这就是说,发展民营经济决不是权宜之计。不是因为我国生产力水平低才发展民营经济,生产力水平提高了也要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在我国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必要性。不让它存在它也要存在。谁反对也反对不了。为什么?因为它能发展生产力,它有群众基础,受到群众的拥护,只有它才能解决群众改善生活的愿望。温州、台州、义乌、汕头、清河、海城、顺德、南海等就是一个个的证明。
现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确有差距,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而差距的原因就在于市场发育程度上有差距,民营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和所有制结构上的差距。即凡是民私营经济发展快的地方,经济发展就快,人民生活就有较大提高。
现在国家决定进行西部地区的大开发,这是一个战略性的重大决策。为此,今后政府肯定会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资,搞一系列基础性的建设,包括治理生态环境。但西部开发要取得实效,必须实行新体制,依靠市场,依靠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应当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民间资本进入。
民私营经济的优越性在于它们产权关系清晰,灵活经营,决策迅速,面向市场,动力机制特别强,有自我约束力,重视技术进步,没有“大锅饭”、“铁饭碗”等弊端,效率高,效益好。有人推算,前些年国有企业的利润率为百分之三,私营企业的利润率为百分之十五。
私营经济是真正的能人经济。凡搞得好的,都能成长和集聚一大批能人。能人效益非常明显。我的看法,中国真正的企业家、经营者队伍,只能从民私营经济中产生。现在国有经济中的领导人基本上是官员。他们不是面向市场,而是面向市长。
民营经济中也有产权不清晰的,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戴“红帽子”问题,假冒伪劣问题,等等。但这是管理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总起来说,中国不是民私营经济多了,而是发展还很不够。
我们要从战略的观点来看待民营经济的发展。从战略的观点来看,我形成四句话,这就是:(1 )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保证。这是因为民营经济有活力,有后劲。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当然也要依靠国有经济的发展,但没有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是绝对不行的;(2)民营经济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因为民营经济更加重视技术进步,更加重视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3)民营经济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内容。 如果没有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国岂不就回到贫穷的社会主义了吗?所以我认为中国特色的“特”,就在于多种经济成分都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4)民营经济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 民营经济与市场经济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共存共荣的。只要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就不能没有民营经济。
(七)股份合作制是公有,但要允许私人持大股
现在人们对于私营经济属于民营没有任何疑问,唯独对于合作社经济或合作经济有不同看法。例如有人认为合作经济是私营经济;另一些人则相反,不赞成把合作经济与私营经济放在一起,说合作经济是公有制,应与国有经济放在一起。
的确,传统观点认为,合作社或合作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五十年代把劳动者集资办的合作社称为半社会主义性质就是证明。但这并不符合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大家知道,马克思曾经多次讲过这样的意思:当生产资料属于个人所有、从事孤立的个体劳动时,是私有,而当劳动者联合起来以后,尽管生产资料仍然归到个人名下,但他们已经联合起来,成为联合体的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从事共同劳动,为大家谋福利、创造财富,并且实行民主管理,还要提供“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这时,就不能再说是私有了,而只能说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即建立在个人所有制基础上的公有制了。按照这样的论述,合作社或合作经济当然属于公有制。同时它又是民营。因为合作经济的本质是民有、民管、民享。全世界都是如此。
但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老集体经济,因为它们已经官办了,而且所有集体企业上面都有一个政府主管部门把它们管起来,给它们派遣厂长经理,并且否定了资产同个人联系的产权制度,实行财产共有,人称“二国营”,官办的气味很浓,就不好再说它们是民营了。这种“二国营”模式已经走到了它的尽头。由于它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产权也不清晰,近年来已出现萎缩趋势。它们只有通过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恢复合作制的特点,或改革为股份制,才能保持活力,才能称为民营,才是出路。
我国现实中存在的几百万个股份合作制企业,就是通过改革而出现的比较符合合作制概念的民营企业。党的十五大报告把它们定义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是符合实际的,正确的。劳动联合,是因为所有成员实行平等的联合劳动,没有雇主与雇员的区别,联合劳动也是平等劳动;资本联合是指这些企业都是劳动者投资办的,企业资产为大家所有,资产落实到个人,产权关系清晰。或者换句话说,劳动者在这类企业中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民主管理,是这类企业的应有之义。只是股份合作制这个概念不十分准确,分不清股份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的界限,分不清以谁为主,因而现实中把凡有点股份的企业都当作股份合作制了,把一些不是合作制的企业也包括进来了。所以,有人说股份合作制是个大杂烩。这种情况表明,对现实中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确有一个规范的必要,引导的必要。不规范就收不到规范的好处,就可能成为过渡形式。发展的时候一阵风,发展起来以后很有可能很快会演变为其它形式。但把它们作为民营经济是恰当的。
从本来的意义上讲,真正的合作制,职工群众之间在企业中占有的股份不应该有很大的差别,这样才能实行一人一票原则,相互之间在生产资料面前实现平等合作。但是,我们是在市场经济下实行合作制,在市场经济下办企业,经营者的作用十分关键。为了更好地调动经营者、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全心全意地投入,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应当允许他们持大股。如果经营者持大股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仍然可以称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果经营者持大股超过了百分之五十,当然就不好再称为股份合作制,而是有点合作制因素的私营企业了。这样,在我国现实的企业制度中,就很有可能不全是规范的股份制、合作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而有一些会是不规范的这样或那样的企业,过渡性企业。但这有什么不好呢?我看没有什么不好。
(八)家族式管理严重地制约发展,制约规模
21世纪民营经济的发展,既要重视数量,更要重视素质的提高。许多积累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面临“二次创业”的需要。
由于现在的民营经济都是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重新发展起来的,时间短,发展速度快,积累也快。据我所知,现在私营企业的规模和绝对数量,早已大大地超过对资改造前。五十年代对资改造前,私营工商业大约有职工三百八十万人,现在在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大约有两千万了。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私营企业还比较嫩弱,而且不规范。素质高的已经有了一些。但多数素质低,生产能力不高,同国外的民营经济无法相比。
私营也好,民营也罢,素质不高的表现是:技术设备落后(有很多还是作坊性质),经营规模偏小(私营企业雇工平均只有十几个人),产品有待开发更新(多数还是生产老产品),技术含量有待提高,管理落后,盲目投资,随意决策。
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有将近半数的业主看不懂财务报表,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文化程度偏低,管理普遍为家族式。
有鉴于此,广东早几年就提出了“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口号。北京海淀区有的民营科技企业则提出“二次创业”的目标。
对于家族式管理,现在有不同看法。我认为,家族式管理与家族企业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家族企业不能否定。否定就不会有个人独资企业了。而家族式管理不能否定,也不能完全肯定。特别是夫妻老板店、小企业,初办的私营企业,必然是家族式管理。家族式管理的好处是管理成本低,没有磨擦,自己人信得过,必然是兄弟姐妹、老婆孩子、七姑八姨当家。业主必然是厂长、经理,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家族式管理也有搞得好的,包括企业规模搞大了的,仍是家族成员管理,我就看过一些,搞得很不错。但家族式管理终究是一种落后的管理方式。企业大了,最好实行两权分离,过渡到科学管理。业主不妨只当董事长、资本家,掌握大权,考虑和决策企业发展的战略问题,重大问题,而把企业的日常管理职能,让渡给经营者、企业家来行使。企业的组织形式,有条件的,最好过渡为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建全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以投资者为核心,聘请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形成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共同讨论决策的机制。
我认为私营企业的发展方向是股份制的公司制,而不是合作制。全世界都是如此。
为了提高民营企业的素质,经营者、业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学习理论,学习政治,学习管理,学习文化知识,特别要学习世界上成功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开阔思路眼界。
(九)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民营企业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要敢于走出去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既是一个严重的挑战,又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
WTO有三项职能:制定规则,主要是贸易规则;开放市场, 即互相开放市场,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冲突、纠纷。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仅意味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在WTO 有了平等的发言权,而且意味着中国要进一步改革开放,意味着中国要参加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进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无疑地要遵守承诺,进一步开放市场,如汽车、电讯、保险业等等,要逐步降低关税。这样,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必然会大量地涌入,但是也有助于我们在平等的条件下,走向世界,走向未来,在许多方面同国际接轨,加强同国际社会的合作,提高我们的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总起来说,加入世贸组织必然会给我国带来巨大的利益,但这种利益不是马上可以见效的,我们要从战略的观点,国家的长远发展的观点来看这个问题。但是,随着外国有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业的进入,也势必给国内一些行业和企业带来挑战和冲击。在基本上和逐渐地失去高关税和进口数量限制的情况下,我国部分行业和企业将与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市场上短兵相接。这是必须要承认和看到的。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中国民私营经济的发展,无疑地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首先是挑战,这是不可回避的,客观存在的。因为中国民私营企业起步不久,总起来说,人员素质低,科技含量不高,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又多数是小企业。面对外国的那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集团、跨国公司,我们确实是难以硬拼的,无疑地不是一个重量级,很难竞争得过人家。但是,我看中国民私营企业是决不会自甘落后的。要看到,我们也有自己的优势,例如劳动力工资水平低就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它可以进来,我还可以出去。我们可以在竞争中增强实力,学习先进,逐步提高。比如刚开放时,我们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家电行业,根本竞争不过人家,但是通过十几年的努力,现在岂不是大大提高,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了吗?所以,关键是要勇敢地接受挑战。最近几年,我接触过一些民营企业,象广东生产微波炉的格兰仕集团,浙江温州的正泰电器集团,湖南长沙的“远大”中央空调企业集团等等,它们都有一股迎接挑战,增强实力,不断创新,硬是要取胜的紧迫感。特别是广东的格兰仕,可以说是迎接挑战、壮大自己的一个典型。它们面对的竞争压力非常之大,但是它们总是想各种办法,稳步地占领市场,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所以我认为中国民私营企业是会勇敢地接受挑战的,它们的竞争力会大大提高的。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有一些素质差、不思进取的企业会垮下来。这也是正常的,优胜劣汰嘛,没有什么可怕。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外资进来,中国经济将面临大的产业结构调整。民私营企业自然会遇到这个问题,但只要增强预见性,增强实力,就可以使我们付出的代价和时间少一些。
其次是发展的大好机遇。我认为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中国民私营经济的发展确实是大好的机遇。
机遇表现在哪里?
一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先进的科学管理,象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等等,提高我们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是有助于我们在企业制度方面与国际接轨,如股权结构的改善,治理结构的完善等等,这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是有长远意义的。
三是了解国外市场的变化,信息,动向,了解外面的需求,这对我们自己的发展是大有好处的。特别是有利于外向型企业的发展。
四是有利于我们平等地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发挥我们的优势,走向世界,增强本领。
毫无疑问,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非常有利于中国民私营经济提高自己的素质,在发展中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国民私营企业面对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的机遇和挑战,我想只能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己。
一是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增强竞争的勇气、毅力,为国争光,为民族经济争气,这很重要。
二是在技术创新方面增强后劲,把精力用在技术进步上。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注意开发新产品。要创名牌、保名牌。要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尽快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是加强企业管理,挖掘潜力,很好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四是研究市场,重视营销。
五是要重视联合。
(十)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法制是长期的任务
继续创造一个宽松的投资环境,加强宏观管理,真正落实公有、私有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政策,完善法规,非常重要。
(1)总的来说,在1999年修改宪法后, 发展民私营经济的环境条件越来越好。但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和特殊的历史背景,加上我们还处在转轨时期,许多事情还不尽人意,甚至还有政策障碍,所以改善环境条件是要有一个过程的。
(2)好的投资环境条件,包括硬件,更包括软件。
好的软环境条件,包括舆论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如融资贷款)、政策环境,特别是市场意识环境,民俗民风,文化环境。
(3)我总认为,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应当写在宪法中。 因为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不写在宪法中,投资者就会有顾虑。现在个体、私营业主中,不少人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不敢大干,不敢继续投资,扩大经营规模,就是怕共产党的政策变,甚至怕戴资本家的帽子。这几年民间投资下降,我看就有这方面的原因。再就是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非常严重。不明确保护私有财产,这些问题很难解决。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要大大放开。
同时我还认为,中国应有一部合作企业法或合作社法。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连一部合作企业法都没有,是不象话的。再说,有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而没有合作经济的立法,在企业制度的法制上就不配套。合作经济如何规范呢?
为了解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问题,中国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应当加快步伐和力度,金融业也应实行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认为办私人钱庄风险大,纯粹是借口。难道国有商业银行那么多坏账死账就没有风险?既然产业的所有制结构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为什么金融业就不应是多种所有制并存呢?为什么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银行,中国人就不允许呢?讲不通嘛!
(4)改善投资环境,既是社会各界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责任。
解放思想,主要是理论界和领导人。
对干部,主要应克服“恐资病”、“恐私病”,“计划经济病”,敢于放开搞活;对群众来说,主要应克服“红眼病”,平均主义的流毒。一看见人家富了,就眼红,不是你富我也富,比赛富,而是想“打土豪,分田地”,撕毁合同,改变承包契约,等等。现在农村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看见承包者经营荒山、果园有收获了,办企业有效益了,就想反悔合同,甚至破坏生产,刁难人家,就是一种不讲信用的表现。私企兼并了国企,职工不干,不让人家进厂接管。这样的软环境,人家敢再投资吗?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甚至是道德经济。官比法大,不遵守市场规则,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能建设起市场经济吗?